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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发集团:关于注销“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04-19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注销“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共赢一号”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6、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

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6.00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

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78.00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共赢一号”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共赢一号”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而进行注销的部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降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上述人员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6.00 万份将由公司注销。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而进行注销的部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钢管净销量业绩完成率为 87%,净

利润完成率低于 87%,因此公司层面实际可行权比例为 87%,未满足行权条件的 102.882 万

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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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注销结果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228.882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 441

人调整为 422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调整后为 3854.118 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

注销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友发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友发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赢一号”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

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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