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10-09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40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张德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6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7%,
其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结果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34),公司董事张德刚先生提前终止该减持计划,减持数量 2,18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2024 年未完成减持数量 2,529,250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张德刚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过 2,529,250 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占其持有
股份的 15.1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全部完成后,张德刚
先生 2024 年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此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
不减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收到公司董事张德刚先生《减持股份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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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高
张德刚 16,675,000 1.17% IPO 前取得:16,675,000 股
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股份来
名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原因
(股) 源
张德刚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4/10/30 按市场价 首次公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
2,529,250 股 0.18% ~ 格 开发行 金需求
超过:2,529,250 股
2025/1/29 前股份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2,529,250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张德刚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
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2
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
为,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张德刚本次减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关注张德刚先生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张德刚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3
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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