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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03-2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3 年度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A 股审计
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 GDR 审计报告;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与德勤华永统称“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H 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H 股审计报告。根据财政部、国资委
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公司对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在 2023 年度审计服务中,保持了独立性,工作勤勉尽责,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按时按质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审阅和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德勤华永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
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
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多年来从事证券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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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共 213 人,

从业人员共 5,774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8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二)德勤香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 1972 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
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
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
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
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 (US   PCAOB) 、 日 本 金 融 厅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末,德勤香港合伙人共 101 人,香港注册会计师共 540
人。
    (三)执业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
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
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
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
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
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未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
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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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原名:财务汇报局)对德
勤香港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每年进行独立检查,自2022年10月1日起,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被赋予对非公众利益实体项目进行查察的权
力,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
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风险承担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
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
承担民事责任。
    德勤香港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提供专业服务而
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德勤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公司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协议,
德勤华永与德勤香港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按照
《国际审阅业务准则第2410号—独立审计师执行的中期财务信息审
阅》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阅程序,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
告;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分别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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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准则》及《国际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勤华永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程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同时,德勤华永还按照审计相关专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执
行了为满足各类监管要求的专项报告服务。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提供了审计、审阅及其
他相关专业服务,并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独立性与职业道德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独立性和职业道德相关的内部规章制
度,在事务所及项目管理层面采取了控制措施,以确保其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计项目团队与公司审计委
员会定期报告与沟通,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对
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构成独立性冲突的事项。
    (三)人员配置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配备了专职项目
团队,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及项目主要成
员具备相应的证券行业审计经验和专业技能,团队整体保持了必要的
人员稳定性。同时,项目团队配备了信息系统、信用风险、估值复核、
税务合规等多领域专家团队,为审计服务提供专业支持。
    (四)项目质量控制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贯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机制,
要求项目合伙人负责对审计项目团队成员进行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
作,并为项目委派了专职的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履行项目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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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相关职责。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协议中明
确规定了其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审
计档案保管及调阅、工作底稿服务器存放、禁止信息跨境等方面制定

了相应的管理要求,审计项目团队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遵循了公司有
关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
    (六)工作开展情况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对公司业务的了解,采用整合审计的方式,
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制定了相应的审计方案并
开展审计工作。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开展阶段、报告复核及
出具阶段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重点以及时间安排。在审计工作开展过
程中,审计项目团队就人员配置、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内控审
计执行情况、审计质量保障举措、独立性及职业道德遵循情况等事宜
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持续沟通。
    2023年度,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总体按照既
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并提交相应工作成果。
    特此报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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