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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2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德勤华永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
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
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
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多年来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共 21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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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共 5,774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8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2、德勤香港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与德勤华永
统称“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 1972 年设立

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

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
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 (US   PCAOB) 、 日 本 金 融 厅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末,德勤香港合伙人共 101 人,香港注册会计师共 54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有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
合相关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
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续聘德勤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与审阅,经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
次会议、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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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并经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A 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 GDR
审计报告;聘请德勤香港为公司 H 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H 股审计报
告,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46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4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客户交易结算资
金安全性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信息系
统建设投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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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年报审计工作规则》等要
求,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全体委员
审阅了年度审计计划,并就公司 A+H+G 股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预审工

作情况等审计工作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审
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建议: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
与业务领域,持续关注证券同业审计工作情况,强化监管沟通与交流,
切实做好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在此基础上,要以客观、公正地态度进
行审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又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形成财务报
表初稿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财务报表初稿,审阅了年度
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并形成书面意见,决
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定稿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
会审核,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1)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德勤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人员关于公司 2022 年 A+H+G 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工
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
    (2)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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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计划的议案》。

    (3)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
并审阅或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
的重要事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4)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人员关于公司 2023 年 H+G 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工作、2023 年
A+H+G 股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并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
讨论与沟通。
    (5)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德勤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人员关于公司 2023 年 A+H+G 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工
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
    (6)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计划的议案》。
    (7)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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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等议案,并审阅或听取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关键审计
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

报告》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是全球领先的专业服务机构,通过遍及全球多
个国家与地区的成员所网络及关联机构为客户提供审计及鉴证、管理
咨询、财务咨询、风险咨询、税务及相关服务。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
着严谨的独立性审查以及质量控制系统,其证券行业团队深谙行业运
作经验,拥有行业前瞻性洞察力,具有与证券行业翘楚在各个领域广
泛合作的丰富经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预案》,认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
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A 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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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 GDR 审计报告;聘请德勤香港为公司 H 股审计
服务机构并出具 H 股审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460 万元

(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及延续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
了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上半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
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等,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披露。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
通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及延续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
会议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
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
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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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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