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老建荣先生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以下审查意见: 老建荣先生符合上市证券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条件,正直 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具有扎实的专 业知识;具备履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不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禁止性情形。老建荣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老建荣先生具备担任上市证券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老建荣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