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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31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1 人,刘长春非执行
董事和王兵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刘长春书面委托
陈仲扬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王兵书面委托王全胜独立非执行
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 100%,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
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

                                  1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由人民币 7.8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7.37 元/股。
    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拟回购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人民币 7.37 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本次回购涉及的其他
情形,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人民币 7.37 元/股)进行回购。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实现
净利润人民币 4,798,741,897.50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
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取 10%的法定
盈余公积金、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 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人
民币 1,439,622,569.25 元后,半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359,119,328.25 元。考虑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2024 年半年
度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5,101,581,415.96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2024 年半年度末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累计数为人民币 5,028,077,234.16

                              2
元,按照规定扣除后,母公司可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配的金额为人民
币 20,073,504,181.80 元。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坚持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为更好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
因素考虑,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29,384,840 股为基数,扣除将回购注
销的 2,082,559 股 A 股股份,即以 9,027,302,281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354,095,342.15 元(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25.50%。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
转入下一会计期间。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包含
GDR 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不含港股通
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
准汇率计算。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
状况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要求,在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 3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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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会议还审查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

标具体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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