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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银证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28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38 号齐鲁万怡大酒店,会议室 15(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       关于调整公司债权类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3.01     沈金艳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96       中银证券           2024/4/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
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单位的,还应持有
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1)。


2、参会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
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并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除现场出示
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建
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0328622
传真:021-58883554
邮箱:qi.zhou@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邮编:200120)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1
           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债权类自营业务规模
   2
           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3.00
          董事的议案
  3.01    沈金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
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