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窦军生)2024-01-16
附件 茌
独 立 董事 候选人声 明与承诺
本人窦军 生 ,己 充分 了解并 同意 由提名人力帆科技 (集 团 )股 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力帆科技 (集 团 )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 立 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 明 ,本 人具各独 立 董事任职资格 ,保 证
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力帆科技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
一 、本人具备 上 市公司运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
规 、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 5年 以上法 律 、经 济 、会计 、
财务 、管 理 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 作 经验 。
被提名人 己经 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 交 易所认可 的相关培训证 明
材料 。
二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 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 ;
(三 )中 国证监会 《上 市公司独 立 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 自律监 管规 则 以及 公司章程有关独 立 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 的相
关规定 ;
(四 )中 共 中央纪委 、中共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 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 董事 、独 立
监 事 的通知 》 的规定 ;
(五 )中 共 中央组织 部 《关于进 一
步规范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 兼
职 (任 职 )问 题 的意见 》 的相关 规定 ;
(六 )中 共 中央纪委 、教育部、监
察部 《关于加强 高等学校 反腐
倡廉建 设的意 见 》 的相 关规定 ;
(七 )中 国人 民银行 《股份制 业
商 银行独立 董事和 外部监 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 规定 ;
(八 )中 国证监 会 《证 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 事 、监 事 、高级管理人
员及从业 人员监 督管理 办法》等的相关 规定 ;
(九 )《 银行业金 融机构 董 (理 事 )和 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
事 资格
管理办法 》《保险公 司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 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机构独 立 董事 管理 办法》等 的相关 规定 ;
(十 )其 他法律法 规 、音阝门规
章 、规范性 文件和上 海证券 交 易所
规定 的情 形 。
i 三 、本人 具备独立 性 ,不 属于下 列情形 : ~
(一 )在 上 市公司或者
其 附属企业 任职 的人 员及其配 偶 、父母 、
子女、主 要社 会关系 (主 要社 会关系是 指兄 弟姐妹 、兄弟姐 妹 的配
偶、
配偶 的父 母 、配偶 的兄 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 、子女配 偶 的父
母等 );
(二 )直 接或者 间接 持有上
市公司 己发行股 份 l%以 上 或者是上
市公司 前十名 股东 中的 自然人 股东及 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三 )在 直 接或者 间接
持有上 市公司 己发行股 份 sO/O以 上 的股 东
或者在上 市公司 前五名 股东任 职 的人员及其配 偶 、父母 、
子女 ;
(四 )在 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的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员
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五 )与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有重大 业 务往来 的人员 ,或 者在有重大 业 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
(六 )为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附属 企
业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 的人员 ,包 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 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 上签 字 的人
员 、合伙人 、董事 、高级管 理 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七 )最 近 12个 月 内曾经 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 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各独 立 性 的情形 。
四 、本人 列不 良记录 :
(一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
事处罚的 ;
(二 )因 涉嫌 证 券期货 违法犯罪 ,被 中国证监 会 立 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 立 案侦查 ,尚 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 的 ;
(三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 以上通报
批评 的 ;
(四 )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 ;
(五 )本 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五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 董事期 间因连 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也
不委托 其他 董事 出席董事 会会议被董事 会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 予 以解
除职务 的人员 ,如 是 ,需 说 明 自解 除职务之 日起是否 届满 12个 月 。
、
六 、包括 力帆科技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司在 内,本 人兼任独立董
事 的境 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家 ;本 人在力帆科技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 年 。
七 、本人不存在影 响独 立 董事诚 信或者其他影 响任职 资格 的情况 。
本人 己经 通 过 力帆科技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 审查 ,本 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可能妨碍独立 履
职的其他 关系 。
本人 己经 根据 上海 证 券交易所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 自律监
管指 引第 1号 —— —规范运作》对本人 的独 立 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
核实并确认 符合要求 。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 事 的职责 ,保 证上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
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 误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 白作 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
致 的后果 。上 海证券交 易所可依 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
性。
本人承诺 :在 担任力帆科技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 事期 间 ,
将遵守法律法 规 、中国证监 会发布 的规章、规定 、通知 以及上 海 证 券
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要求 ,接 受 上 海证券交 易所 的监管 ,确 保有足够 的
时间和精力 履行职责 ,作 出独 立 判 断 ,不 受公司主要 股东 、实际控制
人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 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 响 。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 出现不符合独 立 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 ,
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 务 。
特此声 明 。
彡钏耸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