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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帆科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65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
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金良先生、李传
海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增加
与关联方枫盛汽车(江苏)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备件有限公司及苏州曹智汽车有限
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910,065万元调整为1,023,565万元。详
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
067)。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为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科技”)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
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重庆睿蓝汽
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进出口”)向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各申请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即为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
循环使用。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68)。
   睿蓝进出口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应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审批上述授信额
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
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五)《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因战略调整和工作需要,同意周宗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下
属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提名印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
事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
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
备案等手续。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14:00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
11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71)。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