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中海油服H股公告-购买理财产品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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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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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須予披露的交易
購買理財產品
於2024年2月2日,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訂立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根據交
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本公司同意以自有資金合計人民幣10億元購買兩筆理財產品。
於2024年2月2日,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訂立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根據中國
銀行最新理財協議,本公司同意以自有資金合計人民幣5億元購買兩筆理財產品。
於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曾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訂立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以
自有資金合計人民幣20億元購買四筆理財產品。
於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曾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訂立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以自
有資金合計人民幣20億元購買四筆理財產品。
於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曾與中國銀行天津海洋支行訂立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
以自有資金合計人民幣5億元購買兩筆理財產品。
前述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均由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
行訂立。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23條,該等交易應當合併計算,經合併計算的交通銀
行此前理財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第14.07條)未達5%,但經合併
計算的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有一項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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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但全部均低於25%,因此該等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香
港上市規則項下之通知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前述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由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
中國銀行天津海洋支行分別訂立。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23條,該等交易應當合併計
算,經合併計算的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未達5%,但經合併計算的中
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有一項或以上超過5%,
但全部均低於25%,因此該等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香港上市規
則項下之通知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背景
本公司是全球最具規模的綜合型油田服務供應商之一,服務貫穿石油及天然氣勘探、開
發及生產的各個階段。
交通銀行是一家中國大型商業銀行及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為客
戶提供各類公司和個人金融產品和服務。此外,交通銀行通過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涉足
金融租賃、基金、理財、信託、保險、境外證券和債轉股等業務領域。其股份於上海證
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1328)和香港聯合交易所(股份代號:03328)上市,交通銀行湖北
省分行是交通銀行的一家分行。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交通
銀行(包括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
之獨立第三方。
中國銀行是一家中國大型商業銀行及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為客
戶提供各類公司和個人金融產品和服務。此外,中國銀行通過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形成
了涵蓋投資銀行、直接投資、證券、保險、基金、飛機租賃、資產管理、金融科技、金
融租賃等多個領域的綜合服務平台。其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1988)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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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聯合交易所(股份代號:03988)上市,中國銀行燕郊分行、中國銀行天津海洋支行均是
中國銀行的分支機搆。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中國銀行(包括
中國銀行燕郊分行、中國銀行天津海洋支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團及本集團之關
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於2024年2月2日,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訂立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根據交通
銀行最新理財協議,本公司同意以自有資金合計人民幣10億元購買兩筆理財產品。
於2024年2月2日,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訂立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根據中國銀
行最新理財協議,本公司同意以自有資金合計人民幣5億元購買兩筆理財產品。
於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曾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訂立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以自
有資金合計人民幣20億元購買四筆理財產品。
於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曾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訂立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以自有
資金合計人民幣20億元購買四筆理財產品。
於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曾與中國銀行天津海洋支行訂立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以
自有資金合計人民幣5億元購買兩筆理財產品。
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
協議一:
訂約方: 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交通銀
行(包括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
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4年2月2日
產品名稱: 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54天(掛鉤匯率看跌)
購買額度: 人民幣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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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期限: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27日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保守型產品(1R)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高檔收益率:2.75%,中檔收益率:2.55%,低檔收益率:
益率: 1.65%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不得提前終止本產品,銀行有權自行決定並單方面
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二:
訂約方: 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交通銀
行(包括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
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4年2月2日
產品名稱: 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53天(掛鉤匯率看漲)
購買額度: 人民幣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5億元)
產品期限: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26日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保守型產品(1R)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高檔收益率:2.75%,中檔收益率:2.55%,低檔收益率:
益率: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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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不得提前終止本產品,銀行有權自行決定並單方面
提前終止本產品
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協商後釐定。
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
協議一:
訂約方: 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交通銀
行(包括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
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產品名稱: 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140天(掛鉤匯率看漲)
購買額度: 人民幣7.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7.5億元)
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5月16日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保守型產品(1R)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高檔收益率:2.85%,中檔收益率:2.65%,低檔收益率:
益率: 1.65%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不得提前終止本產品,銀行有權自行決定並單方面
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二:
訂約方: 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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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交通銀
行(包括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
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產品名稱: 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141天(掛鉤匯率看跌)
購買額度: 人民幣7.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7.5億元)
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5月17日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保守型產品(1R)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高檔收益率:2.85%,中檔收益率:2.65%,低檔收益率:
益率: 1.65%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不得提前終止本產品,銀行有權自行決定並單方面
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三:
訂約方: 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交通銀
行(包括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
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產品名稱: 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162天(掛鉤匯率看跌)
購買額度: 人民幣2.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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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6月7日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保守型產品(1R)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高檔收益率:2.85%,中檔收益率:2.65%,低檔收益率:
益率: 1.65%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不得提前終止本產品,銀行有權自行決定並單方面
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四:
訂約方: 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交通銀
行(包括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
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產品名稱: 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161天(掛鉤匯率看漲)
購買額度: 人民幣2.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2.5億元)
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6月6日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保守型產品(1R)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高檔收益率:2.85%,中檔收益率:2.65%,低檔收益率:
益率: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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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不得提前終止本產品,銀行有權自行決定並單方面
提前終止本產品
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協商後釐定。
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
協議一:
訂約方: 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中國銀
行(包括中國銀行燕郊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團
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4年2月2日
產品名稱: (河北)對公結構性存款202402112
購買額度: 人民幣2.4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2.45億元)
產品期限: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5日
收益類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低風險產品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1.2%(保底收益率)-3.3534%(最高收益率)
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若遇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重
大變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銀行可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二:
訂約方: 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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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中國銀
行(包括中國銀行燕郊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團
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4年2月2日
產品名稱: (河北)對公結構性存款202402113
購買額度: 人民幣2.5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2.55億元)
產品期限: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6日
收益類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低風險產品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1.2%(保底收益率)-3.3536%(最高收益率)
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若遇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重
大變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銀行可提前終止本產品
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協商後釐定。
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
協議一:
訂約方: 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中國銀
行(包括中國銀行燕郊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團
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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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河北)對公結構性存款202342855
購買額度: 人民幣7.4億元(已購買人民幣7.4億元)
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
收益類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低風險產品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1.3%(保底收益率)-3.98%(最高收益率)
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若遇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重
大變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銀行可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二:
訂約方: 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中國銀
行(包括中國銀行燕郊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團
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產品名稱: (河北)對公結構性存款202342856
購買額度: 人民幣7.6億元(已購買人民幣7.6億元)
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4月2日
收益類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低風險產品
險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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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1.3%(保底收益率)-3.9802%(最高收益率)
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若遇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重
大變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銀行可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三:
訂約方: 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中國銀
行(包括中國銀行燕郊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團
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產品名稱: (河北)對公結構性存款202342857
購買額度: 人民幣2.4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2.45億元)
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
收益類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低風險產品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1.3%(保底收益率)-4.02%(最高收益率)
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若遇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重
大變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銀行可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四:
訂約方: 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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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中國銀
行(包括中國銀行燕郊分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團
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產品名稱: (河北)對公結構性存款202342858
購買額度: 人民幣2.5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2.55億元)
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
收益類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低風險產品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1.3%(保底收益率)-4.0202%(最高收益率)
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若遇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重
大變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銀行可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五:
訂約方: 本公司與中國銀行天津海洋支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中國銀
行(包括中國銀行天津海洋支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
集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產品名稱: (天津)對公結構性存款202342731
購買額度: 人民幣2.4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2.45億元)
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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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類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低風險產品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1.49%(保底收益率)-3.54%(最高收益率)
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若遇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重
大變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銀行可提前終止本產品
協議六:
訂約方: 本公司與中國銀行天津海洋支行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中國銀
行(包括中國銀行天津海洋支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者為本
集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產品名稱: (天津)對公結構性存款202342732
購買額度: 人民幣2.5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2.55億元)
產品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
收益類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平(銀行內部風 低風險產品
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收 1.5%(保底收益率)-3.55%(最高收益率)
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若遇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重
大變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銀行可提前終止本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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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協商後釐定。
訂立交通銀行理財協議、中國銀行理財協議的背景及理由以及其對本公司的益處
本公司堅持以確保資金安全和流動性為前提,通過對階段性閒置資金的合理、有效運
作,提升本公司整體資金收益。該等交通銀行理財協議(包括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交
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和中國銀行理財協議(包括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中國銀行此前
理財協議)的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很小,但是本公司可以獲得較中國之商業銀行提供
之定期存款利率為高的回報。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交通銀行理財協議(包括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交通
銀行此前理財協議)和中國銀行理財協議(包括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中國銀行此前理
財協議)的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乃屬公平合理,在本集團的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務
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並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香港上市規則涵義
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均由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訂
立。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23條,該等交易應當合併計算,經合併計算的交通銀行此前
理財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第14.07條)未達5%,但經合併計算的交通
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有一項或以上超過5%,但全
部均低於25%,因此該等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項下之
通知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由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中國銀
行天津海洋支行分別訂立。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23條,該等交易應當合併計算,經合
併計算的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未達5%,但經合併計算的中國銀行最新
理財協議及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有一項或以上超過5%,但全部均低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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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因此該等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項下之通知及公
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交通銀行理財協議(包括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及其項下的交
易和中國銀行理財協議(包括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及其項下
的交易均不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釋義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表述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中國銀行」 指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為中國的持牌銀行;
「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 指 本公司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於2024年2月2日訂立的兩
個中國銀行掛鉤型結構性存款認購委託書、風險揭示
書;
「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 指 本公司分別與中國銀行燕郊分行及中國銀行天津海洋
支行於2023年12月28日訂立的六個中國銀行掛鉤型結
構性存款認購委託書、風險揭示書;
「中國銀行理財協議」 指 「中國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中國銀行此前理財協議」
的合稱;
「交通銀行」 指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為中國的持牌銀行;
「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 指 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於2024年2月2日訂立的
兩個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協議、風險
揭示書、產品說明書;
「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 指 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於2023年12月28日訂立
的四個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協議、風
險揭示書、產品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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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銀行理財協議」 指 「交通銀行最新理財協議」及「交通銀行此前理財協議」
的合稱;
「本公司」 指 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而其H股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及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承董事會命
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孫維洲
聯席公司秘書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趙順強先生(董事長)、盧濤先生及熊敏先生;本公司
非執行董事為范白濤先生及劉秋東先生;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趙麗娟女士、郭琳廣
先生及姚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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