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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5-31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20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综
合考虑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股份回购,回购价格上限为 5.87 元/股(含),预
计本次股份回购数量不少于 170,357,751 股,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35%,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
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
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
8: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申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5 号院 1 号写字楼
第三、四层;
    3. 邮政编码:100038;
    4.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5. 联系电话:010-51896399;
    6. 传真号码:010-51896309;
    7. 电子邮箱:crjhgt@vip.163.com
    8.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 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