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2024-01-24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
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本公司首发上市前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产”)
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的金额不低于 2,441.89 万元。
本公司首发上市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
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拟
增持的金额不低于 2,431.87 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国盛资产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4,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0.044%,累计增持金额约为 2,445.70 万元。根据国盛资产关于稳
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国盛资产
已实施完成本次稳定股价义务。本次增持后,国盛资产持有本公司股
1
份 480,201,2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8%。2024 年 1 月 19 日,
浙江沪杭甬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3,816,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40%,
累计增持金额约为 2,400.00 万元。本次增持后,浙江沪杭甬持有本
公司股份 477,865,2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5%。
近日,本公司接到首发上市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盛资产、浙江
沪杭甬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国盛资产、
浙江沪杭甬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增持本公司
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国盛资产、浙江沪杭甬。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
例:国盛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 476,001,2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4%;浙江沪杭甬持有本公司股份 474,048,921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4.92%。国盛资产、浙江沪杭甬均为本公司首发上市前持股 5%以
上股东。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国盛资产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
份 4,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44%,累计增持金额约为
2,445.70 万元。根据国盛资产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国盛资产已实施完成本次稳定股价义务。
2
2024 年 1 月 19 日,浙江沪杭甬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3,816,3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0.040%,累计增持金额约为 2,400.00 万元。
本次增持前,国盛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 476,001,214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4.94%;浙江沪杭甬持有本公司股份 474,048,921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4.92%。本次增持后,国盛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201,2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8%;浙江沪杭甬持有本公司
股份 477,865,2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5%。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国盛资产、浙江沪杭甬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浙江沪杭甬增持本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