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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视传媒: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 吉视 0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89,788,168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10,801,192
 1                                             元。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 3,489,788,168 股,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110,801,192
 2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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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
       明理由并公告。                          由并公告。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
                                               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独立董
 4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事还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
                                               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八十四条 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第八十四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     人可以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也可以由单独
    以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也可以由单独或者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独
5   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职工代   立董事候选人可以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或由本      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职工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或由本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最低人数,或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
6   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应当自前述
    董事会时生效。                              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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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可以制定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可以制定董事会议事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董
8   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事会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各专业委员会
                                                的人员构成、 任期、职责范围、决策程序、议
                                                事规则和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以协助董事会
                                                科学决策,确保决策的准确性。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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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
                                                 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
10   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监事职务,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履行监事职务。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六)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六)如
     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
                                               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
     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做出
                                               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做出不实
     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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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
                                               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
     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
                                               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董事会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开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二、修订相关制度的情况
        序号               制度            变更情况             审议生效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大会
          3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修订             股东大会
          4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股东大会
          5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股东大会
          6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股东大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7                                   修订              股东大会
                          细则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将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