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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视传媒: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公告2024-07-02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债券代码:250052        债券简称:23 吉视 01

      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6 月 5 日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A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287.6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
                        1.23%
        股本比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4,171.9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89 元/股~1.05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1.7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和《吉视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87.6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5 元/股,最低价为 0.8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人民币 4,171.93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