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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贝集团: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3-14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384,26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22,166,300股变
更为621,782,04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22,166,300元变更为人民币
621,782,04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道东6号
    2、申报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个工作日8:00-17:00
    3、邮政编码:435000
    4、联系人:付雪东
    5、联系电话:0714-5415858

   6、邮箱:jtstock@donper.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