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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4-05-31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ONGQING CO.,LTD.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A 股 601963   H 股 01963)



          2024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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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会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 号重庆银行总行大楼 3
楼多功能会议厅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参会来宾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现场股东提问交流
(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六)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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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文件目录


普通决议案
1.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
2.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3.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8
4.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3
5. 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 24
6.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25
7. 关于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28
8.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31
9. 关于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 55



汇报事项
1. 2023 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 57
2. 2023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 63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67
4. 2023 年度外部监事相互评价报告 ......................................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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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3 年度非执行董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 87
6. 2023 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 89
7.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 90
8. 2023 年度大股东履职履约情况报告 ..................................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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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本行《章程》”)规定,结合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本行拟定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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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本行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
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履职、科学研判、审慎决策,扎实推进公司治理、数字转型、
业务发展等工作,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工作回顾
    2023 年,面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和超出预期的困难压力,
本行董事会与全行干部员工勠力同心、沉着应对,强化党建统领,
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坚定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巩固发展基
本盘,取得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效。
    一是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盈利能力保持稳定。主要规模指标
均保持稳健增长,截至 2023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7599 亿元,
同比增长 10.98%;贷款总额 3929 亿元,同比增长 11.45%;存款
总额 4148 亿元,同比增长 8.42%。持续筑牢风控防线,推进不
良化解清收,质量稳中提质,实现集团不良贷款率 1.34%,较上
年末下降 0.04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234.18%,较上年末上升
22.99 个百分点;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32 亿元,实现净利润 52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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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同比增长 2.20%,净利润增速连续多年保持正增长良好趋势。
    二是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资本实力稳健提升。围绕成渝地区
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等
国家级战略机遇,持续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信贷资产占比、储
蓄存款占比稳步提升。截至2023年末,储蓄存款突破2000亿元,
占存款总额的比例为48.45%,较上年末提升4.74个百分点。贷款
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提升至51.71%,信贷占比持续提升。强化
资本精细化管理,适时开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成功发行永续债25
亿元,各级资本充足率稳中有升。截至2023年末,本集团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 率 9.78%,一级 资本充足率 11.16%,资本充足 率
13.37%,较上年末分别增加0.26、0.66、0.65个百分点。
    三是改革创新提效增能,品牌形象有效提升。用好改革“关
键一招”,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增活力,深化数字改革,推进数
字化创新,统筹实施 25 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和 45 个数字化重点
项目,成为全国首家连续四年均有创新应用入选人行金融科技创
新监管试点的地方法人银行。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
主承销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
设机构等资质,债券承销规模增长 68%并扩展至川陕黔“三省”。
继续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并获评“优秀”。综合
实力连续 8 年跻身全球银行前 300 强,连续 7 年保持标准普尔
BBB-投资级国际评级。董事会工作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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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
     2023 年,董事会坚守职责,发挥科学决策作用,持续推进
了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公司治理,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进一步完
善
     董事会全面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切实以高质
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
治理的透明度及治理水平,2023 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获得全国
城商行最高评级“B 级”。全面落实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监管
文件中公司治理有关要求,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金融企业
制度。完成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职业道德准则等制度制定,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
度修订。全年组织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2 次、董事会会议 22 次、
专门委员会会议 63 次,分别审议议案 13 项、90 项、141 项,分
别听取报告 7 项、65 项、11 项,涵盖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预
算决算、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对外投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
项。
     (二)保持战略定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增强
     董事会准确把握国家区域宏观形势和本行改革发展方向,秉
持“地方的银行、小微企业的银行、市民的银行”战略定位,适
时调整发展战略,不断强化战略引领,有效推进战略落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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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战略执行评估以及国资委“十四五”规划中期检查评
估,完成本行《“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滚动更新。聚焦重大
战略和重要产业,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持续优化提升金融服务能
力。深度挖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
战略机遇,全年向互联互通、现代产业、生态宜居等三大领域提
供信贷支持超 1300 亿元,向电子信息等六大产业集群提供信贷
支持超 400 亿元。牵头组建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投放贸
易融资及外币债券近 130 亿元。积极融入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
新试验区及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持续推动排污权、林权等环境
权益抵质押融资业务落地,绿色贷款规模较上年末增长 30.56%。
聚焦普惠金融和乡村振兴,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15.19%,涉农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15.81%,普惠涉农贷款余
额较上年末增长 24.44%。
    (三)聚焦推进数字转型,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董事会聚焦数字转型和科技驱动,不断增强大数据智能化创
新发展能力,全力打造“智慧银行”“数字银行”。组建数字化
战略委员会,明确系统思维、结果导向等 5 项工作原则,初步形
成“两个体系”“5+6”数字化转型新蓝图。运用云计算、分布
式数据库等前沿技术,全力攻关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实现数字信
贷、数字营销、数字运营、数字风控的持续迭代。研发“好企稳
岗贷”,上线“盘溪市场贷”“好企科创贷”,助力异地分行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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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科创客群。结合税票数据,设计“好企兴产贷”,进一步丰富
数字信贷业务场景产品。搭建数字函证平台,应用 OCR+RPA 技
术,实现业务流程自动化、线上化、集约化,有效提升服务能力
和效率。管好用好数据资产,携手重庆大数据局、金渝网开展政
务数据首批试点,实现 82%的外数资产共享。实施数据驱动的营
销策略,依托“云帆”数字化运营平台的客户画像和商机洞察能
力,赋能分支机构精准营销。通过持续推动大数据智能化等金融
科技的落地应用,实现风险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升
风险管理水平。
    (四)促进特色发展,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董事会紧紧围绕市场定位,强化内部机制建设、优化金融产
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业务特色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
场竞争力显著提升。聚焦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构
建覆盖制造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运用“债权单”等供应
链金融产品,拓展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研发和推广“科技
快贷”“专精特新信用贷”“好企知产贷”等产品,打造多维数
智决策模型,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效率。发挥敏捷团队优势,拓展
场景化批量业务。构筑覆盖“点、片、链”的标准化营销体系,
增强获客引流能力。发挥“鏸渝云管家”功能,优化“三农”客
户画像系统。做大消费贷款规模,扩大“捷 e 贷”品牌效应。用
好“幸福卡”“安居分”“爱家钱包”等产品,切入车位、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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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等新场景,推动信用卡业务转型。做好交易收益和票息收益
的平衡,适时开展债券借贷业务。创新推出“低波”“固收+”
等理财产品,促进资金募集由价格驱动向服务驱动转变。
    (五)筑牢风控防线,合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董事会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持续健
全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推动风险管控能力提档升级。围绕集团
发展战略及风险偏好,致力于建立和完善覆盖各类风险的全面风
险管理体系,通过建立风险文化传导机制和强化二、三道防线检
查监督等,进一步理顺风险管理架构。开展有效的风险控制目标
计划管理、多维度全面风险监测、集群客户风险管控等,全面有
效地实施风险管理。持续推动大数据智能化等金融科技的落地应
用,实现风险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持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扎实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强化年”活动,
深化内控合规长效机制建设,激发风险防控内生动力。持续实施
合规风险监测,强化对业务和管理薄弱环节的监控与改进,切实
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水平。
    (六)加强法治建设,法治银行基础进一步夯实
    董事会持续推进法治银行工作机制,积极督促加强法律风险
管控,夯实法治银行基础。制定 2023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将法治要求有机嵌入经营管理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调研,进一步提升分支机构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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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制度。全年累计审查制度 240 余项、重大决策 20 项、经
济合同 3800 余份。持续强化合同精细化管理水平,重检 400 余
份格式合同,新增及修订格式合同 5 份。修订《诉讼管理办法》
《外聘律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报
送机制。参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金科债券回购等 40 余项重大
事项,处置各类风险事件 60 余件,充分发挥法律风险管理与业
务发展的协同效应。
    (七)维护股东权益,投资者关系进一步和谐
    董事会坚决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接待来
电、来邮、来访的股东和投资者,召开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交流
会等方式,加强与股东和投资者的联系沟通,向市场全面深入地
推介本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2023 年,开展各
类投关活动超 60 场,接待机构投资者超 200 家。成功举办 2022
年度、2023 年半年度和 2023 年第三季度等 3 场业绩说明会。其
中,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双平台+中英文+境内外”的方式
召开并实现全网直播和多平台转播,参与观看人次超 33 万,达
到本行 H 股上市以来参与人数新高,蝉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业
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有效向资本市场展示本行经营业绩和发展亮
点。进一步完善适用 A+H 两地上市监管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体
系,严格遵守沪、港两地上市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
露内容、程序充分满足监管机构及交易所及时性、合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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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4 年工作思路
    (一)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董事会将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持续强化履职能
力建设,不断完善“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国有企
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
以党建强队伍、优架构、梳痛点,密切关注宏观形势、行业趋势、
市场环境等因素发展变化,优化发展策略,强化战略考核,指导
全行凝聚共识、增强合力,保证全行战略执行一盘棋推进。
    (二)推动董事会运行提质增效
    董事会将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合规高效运行,贯彻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并督促高级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发展业务、
创造价值、回报股东,自觉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进一步做
好董事培训,组织董事调查调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决策参谋作用,提升独立董事的专业性、独立性。
    (三)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走实走深
    董事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守正创新、
改革攻坚、坚定信心,全力稳住“资产质量、财务管理、安全运
行”三个基本盘,加大“服务大局、经营规模、收入提升”三进
力度,持续优化“量价协同、管理流程、授权授信”工作机制,
增强“科技赋能、机制赋能、集团赋能”,促进“服务客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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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才队伍能力、综合经营能力”三个提升,立足本地开展特
色化经营,推动结构调整、促进增长、防控风险、创新转型、队
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新重
庆建设再立新功、再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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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结合监事会工作开
展情况,本行拟定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本行第
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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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重庆银行监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推动重庆银行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会议、开展检查、数据监测等方式主要对重
大决策、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履职等方面实施监督。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切实将党的领导与
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监事会严格执行本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
决策制度,属于党委班子成员的监事认真落实党组织决定,积极
推进党委与监事会间的信息沟通。
    (一)实施会议监督,发表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监督及提名委员会共计 13 次,审
议监督事项、听取情况通报共计 47 项,内容包括检查方案及报
告、履职评价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监事参加
股东大会 2 次,列席董事会及下设各专委会会议共计 80 次,监
督议案内容及会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发表监督意见 16 项,涉
及内部控制、不良资产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流动性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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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规划等方面,均得到采纳。
    (二)开展项目检查,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活动实
施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完成了 3 个综合性项目检查,包括对 2022
年度的集中监督检查、对本行网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专项
检查及对本行表外业务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揭示管理漏洞及
风险隐患 9 个,涉及数据治理、采购管理、放款管理、网点建设、
表外业务等方面。
    (三)开展履职监督,关注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深化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的履职监督。一是根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进行年度履职评价,并单独对董事长、行长、财务负责人进行了
个人评价。二是对 13 名董事、7 名监事 2022 年履职情况,按照
定性指标加定量指标,自评、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会评价相
结合的方式,从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
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 5 个维度,实施了 2022 年度个人
评价,向股东大会通报了评价结果,向监管机构按时报送了评价
报告。三是为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分别建立了个人履职档
案,对履职行为进行梳理并客观记载。
    (四)推动问题整改,提高监督有效性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2年度集中监督检查反映的3方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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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逐一核实了整改措施,出具了评价
意见,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对这些问题的揭示并督促
整改,有效推动了本行不断提高内控有效性,消除了风险隐患。
    2023 年,监事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先后组织监事参加重
庆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培训,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规则专题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
及反洗钱、资本新规等方面培训。通过培训学习,监事会的整体
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本
行《章程》等规定勤勉履职,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
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庆银行落地落实,认真贯彻执行股
东大会决议、落实廉洁从业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准确把握国家宏观形势和重庆银行改革发展方向,适时调整发展
战略。2023 年,董事会坚定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融入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发展绿色
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大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实体
质效进一步提升;坚持改革创新,全年完成 25 项重点改革任务,
统筹推进改革提效增能行动、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
国有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行动等专项任务;深化数字改革、推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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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化创新,统筹实施数字化重点项目 45 项。董事会高度重视公
司治理建设,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带领重庆银行持
续健全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听取相关重要
方面工作情况报告,发挥科学决策作用,有效推进重庆银行战略
规划落地及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并表管理、内控合规管理、案
件风险防控、员工行为管理、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数据治理、
安全管理、反洗钱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落到实处,切实
履行决策主体责任。董事会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本行《章
程》的规定。本行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履职,按规定参加董事会
及下设专委会,认真审议议案,对重庆银行的重大事项作出科学
决策。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
监事会对 14 名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分,评价结果均为“称
职”。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全力落实中央及地方经济金融方针政
策,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严格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及廉洁从业规
定,主动配合监事会的监督,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形势,
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和战略转型,不断创新业务品种和服务模式,
持续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较好完成全年经营计划,经
营管理取得积极成效。2023 年,高级管理层坚决落实重大决策
部署,积极投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着力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
建设;成功发行永续债 25 亿元,充实资本实力;强化产品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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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普惠、个人条线持续创新、优化、升级信贷产品,为资产
投放提供有力抓手;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支持力度,实现制造
业贷款增幅 8%,绿色贷款增幅 31%,涉农贷款增幅 16%,普惠
“两增”贷款增幅 15%,科技型企业贷款增幅 14%;深入推进
改革创新,统筹实施 25 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和 45 个数字化重点
项目,组建数字化战略委员会,数据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
风险管理,制定 32 个细分行业授信政策,推进评审机制改革,
构建一体化风控机制,深入开展各类风险排查;分类施策,加大
不良化解清收力度;持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机制,筑牢案件风险
防控堤坝,深化员工行为管理,夯实安全稳定发展基础;严格落
实监管当局对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并表管理、预期信用损失法
管理、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要求。本行高级管理
层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带领全
行员工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在本行战略转型、业务推动、强化
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有效促进本行持续稳健发展。
    (二)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诚信,
勤勉尽责,未发现其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
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三)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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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四)收购和出售资产
    报告期内,未发现收购和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
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监事会未发现关
联交易中有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监事会未发现本
行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监事会对《重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无异
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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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作为 A+H 上市银行,2023 年重庆银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
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落实董事会确立的目标任
务,经营业绩符合预期。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现将本集团 2023 年财
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
    (一)效益指标
    2023 年实现净利润 52.29 亿元,同比增加 1.12 亿元,增幅
2.20%。基本每股收益为 1.36 元,同比增加 0.05 元。每股净资产
14.37 元,同比增加 1.47 元。
    (二)资产质量
    不良贷款率 1.34%,较上年末降低 0.04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
率 234.18%,较上年末提高 22.99 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 3.13%,
较上年末提高 0.22 个百分点。
    (三)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 13.37%,一级资本充足率 11.16%,核心一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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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充足率 9.78%,均超过董事会经营目标,满足中国银行业最新
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二、主要财务收支情况
    (一)营业收入
    2023 年,本集团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32.11 亿元,同比减少
2.54 亿元,降幅 1.89%。其中:
    1.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 104.47 亿元,同比减少 3.61 亿元,降幅 3.34%。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11 亿元,同比减少 3.50 亿元,降幅
45.96%。
    3.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20.11 亿元,同比增加 1.67 亿元,增幅 9.05%,主
要是处置债券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6 亿元,同比增加 6.72 亿元,主要是
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较上年回升。
    5.汇兑损益
    汇兑收益 0.1 亿元,同比减少 4.45 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发行
的美元优先股到期赎回,持有美元头寸下降导致汇兑损益减少。
    (二)营业支出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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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本集团营业支出 70.49 亿元,同比减少 1.10 亿元,
降幅 1.53%。其中:
    1.资产减值损失
    2023 年,资产减值损失 32.40 亿元,同期减少 3.17 亿元,
降幅 8.92%。其中信贷减值损失 30.76 亿元,同比减少 4.44 亿元,
降幅 12.60%;非信贷减值损失 1.64 亿元,同比增加 1.27 亿元。
    2.业务及管理费
    2023 年,业务及管理费 35.97 亿元,同比增加 1.98 亿元,
增幅 5.82%,主要是人工成本、一般及行政支出增加所致。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分析
    2023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7598.84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751.71 亿元,增幅 10.98%。其中:
    1.客户贷款和垫款
    客户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90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96.49
亿元,增幅 11.29%。主要是本集团把握落实各项政策,加大对
实体企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重点行业和产业的信贷投
放。
    2.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 2807.36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49.10 亿元,增幅
14.20%。主要是由于金融投资向标准化、多元化、轻型化资产进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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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配置,同时与投行业务联动,加大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同时
增加了利率债等流动性储备资产。
    (二)负债分析
    2023 年末,本集团总负债 7005.84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73.67
亿元,增幅 10.64%。其中:
    客户存款本金总额 4062.5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91.49 亿元,
增幅 7.74%;向中央银行借款 623.9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29.69
亿元;应付债券 1533.74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94.97 亿元;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 167.11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29.86 亿元。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
    2023 年末,本集团股东权益 592.9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78.04
亿元,增幅 15.15%。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569.18 亿元,较上年
末增加 75.81 亿元,增幅 15.37%。其中:
    1.股本和资本公积
    股本 34.75 亿元、资本公积 77.35 亿元,与年初持平。
    2.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11.4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7.35 亿元,主要
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公允价值
上升所致。
    3.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48.4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70 亿元,增幅 10.73%。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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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计提盈余公积。
    4.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 78.7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89 亿元,增幅
6.61%,主要是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5.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237.6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3.87 亿元,增幅
11.17%。主要是 2023 年实现净利润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同时
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等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两个因素
叠加导致。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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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以及按照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建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一、按 2023 年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 4,699,284,503.41 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69,928,450.34 元;
    二、按照风险资产 1.5%差额提取一般准备 679,968,675.13
元;
    三 、 按 每 10 股 派 送 普 通 股 现 金 股 利 4.08 元 , 共 计
1,417,621,344.55 元(含税),占 2023 年集团归母普通股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 30%。前述分红金额是以截至 2023 年末本行普通
股股数计算,2023 年末到股权登记日期间,本行总股数可能随
着可转换债券转股而增加,总分红金额将有微小变化。
    四、剩余净利润转作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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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规定,本行已完成《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A 股)》《重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H 股)》《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报告摘要(A 股)》的编制及披露。详情请参见本行分别刊登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
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qcbank.com)的相
关披露文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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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5.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 年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持续严峻的监管态势下,
本行将以“高目标引领、高站位转型、高质量发展、高效率运行、
高品质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促增长、调结构、稳效
益、防风险”的总体发展思路,拟定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具体如下:
    一、经济金融形势简析
    国内及区域经济: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十足韧性,虽然面临有
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等重重挑战,
但是总体上看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物质基础更加坚实,产业
体系更加完备,政策空间依然充足。随着稳增长政策效果持续显
现,中国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全球经济的牵引力将主要由
中国提供,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增长态势。
同时,三省一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四个工作导向”、“十大重点
任务”、“纵深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系列发展措施,
项目、政策、资金红利持续释放,区域协调发展相互赋能优势更
加凸显,经济恢复良好势头不断巩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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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观政策:202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
之年,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4 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
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
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财政政策突出适度
加力、提质增效,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强化国家重
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货币政策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基础上
强调灵活适度、精准有效,金融机构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
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服务质效,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
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二、财务预算
    (一)预算编制原则
    1、牢固树立“存款立行”理念,持续压降存款付息率,充
分运用其他负债工具,整体负债成本保持持续下降。
    2、突出主责主业,加速推进核心资产业务上量发展,加大
实体企业贷款和自营线上贷款的投放,以量补价、以快促收,利
息收入稳定增长。
    3、拓宽渠道开源节流,积极开展交易性业务,拓展投行业
务,多措并举增加收益。
    4、坚持“清收就是创利”,加大问题授信和不良资产的本金
及利息清收。
    5、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有效管控信用风险成本;牢固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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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行,全力稳定盈利能力。
    (二)具体预算目标
    2024 年财务预算目标遵循全力促进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原
则,2024 年重庆银行集团总体预算安排如下:
    各项存款增长 10.6%,各项贷款增长 10.3%,利润保持稳定
增长,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合理范围,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
其他主要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三、其他事项
    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原则上不作调整。但在年度预算执行过
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外部市场或内部经营管理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预算编制基础或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偏离时,
本行可提出调整方案,并提交行长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执行。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第九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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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市国资委规定和本行经营管理需要,本行拟定了 2024
年度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一、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计划
    (一)投资规模及财务承受能力
    本行 2024 年度投资计划总额 24.29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 8.68 亿元,股权投资项目 10.50 亿元,无形资产其他投
资项目 5.11 亿元。本行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在本
行财务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相关项目安排已计划纳入本行《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二)投资方向及目的
    1.境内固定资产投资
    本行 2024 年固定资产投资均为主业投资,主要为生产经营
使用,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网点房屋购置、装修投入,计划投资 4.66 亿元,包括
本行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多家分支机构营业用房购置,以及网点
装修,投资目的为拓展营业场所或改善办公和服务环境。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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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信息科技类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 2.21 亿元,包括
机房基础设施、机房系统、网络、安全等设备以及办公用电脑等
常规电子设备,投资目的是依托信息科技技术,支撑本行业务发
展。
       三是常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 1.81 亿元,主
要用于购置会计出纳机具(含自助机具)、办公电器、公务车辆
等,投资目的是支撑日常办公运转。
       2.境内股权投资
    2024 年,本行将根据实际情况推动设立理财子公司,投资
金额不超过 10.50 亿元。
       3.境外固定资产投资
    2024 年,本行无境外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4.境外股权投资
    2024 年,本行无境外股权投资计划。
    二、房地产投资计划
    2024 年,本行无房地产投资计划。
    三、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计划
    2024 年,本行无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计划。
    四、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
    2024 年,本行无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
    五、其他投资项目计划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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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本行其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5.11 亿元,投资对象
主要为信息系统、软件等无形资产。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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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本行对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
 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后,则在当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关联
 交易,无需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标准进行重复审批和披露,但
 符合银保监会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仍需逐笔提请董事会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本行已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明细
                                                                                   单位:亿元

                                                    2023 年度关联   2023 年关联       2024 年关联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预计额度    交易开展情况     交易预计额度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46.50          14.76             59.10
其中: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1.75           5.00             25.20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8.00            1.10             13.00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90            0.80             2.90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5.00             0                0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27            2.56             7.04
      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20            2.20             2.20
      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类业务         0.10            0.10              0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50            3.00             4.2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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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15.00        10.00         6.30
其中: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3.95        10.00         5.00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                 3.50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35.00        4.19         30.01
其中: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6.80        2.50         22.80
      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3.20         1.69          4.29
      重庆市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00          0             0
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25.49        3.11         10.50
其中: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1.43        1.13          4.50
      重庆渝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类业务     3.50         1.98          2.97
      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2.70
      重庆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56          0             0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00         4.00          4.00
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19         4.19          3.80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1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5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20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5           3            27
                                           授信类业务      2            0            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2            0             0
                                           授信类业务      15           0             0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6           0.44          10
                                           授信类业务      15          2.35          154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22          10.50         20
                                           授信类业务     110          33.72         3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10           3            10
                                           授信类业务      80          0.23          304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15          15.00         80
                                           授信类业务      25           0            25
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45          39.32         65
                                           授信类业务      5            2             0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50          28.46         55
重庆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                  5
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20          3.29          10
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2.2         0.91           0
自然人                                     授信类业务     5.48         0.31          6.24


         注:1. 以上授信类业务为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授信业务;非授信类业务包括关联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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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业借款业务、关联方向本行授信客户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业

务等。

   2. 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但不

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

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

批复为主;

   3 .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权限

之外的,自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本行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监管制度中规定的范围,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认定。
         (一)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注册资本:1,6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
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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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系本行关联方。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渝富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
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二)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
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
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
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系本行主要股东。
    (三)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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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56 号
    注册资本:227,329.71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从事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与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是本行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业,系本行关联方。
    (四)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 99 号
    注册资本:56,806.261755 万元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
产管理,生产和销售工业自动化仪表及自控系统、工业控制计算
机(硬、软件)、楼宇自动化系统、商店自动化系统、仪器仪表
整机和仪器仪表元件及材料、环境试验设备、光学仪器、工艺工
装设备、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及光电器件、石
油天然气加工设备、石油天然气储存设备、石油天然气控制系统
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电
动汽车控制及电池零部件、家用电器,太阳能发电站项目的开发、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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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安装、管理、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转让,电力供应,新
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机械制造,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文化场馆用
智能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
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与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是本行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业,系本行关联方。
    (五)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 123 号附 1 号
    注册资本:13,850 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销售:五金、交电、
日用百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
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
备、化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技术服务、技术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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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及相关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与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是本行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业,系本行关联方。
    (六)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 5 号
附 25 号
    注册资本:9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光电产业投资和咨询业务。(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
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与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是本行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业,系本行关联方。
    (七)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 2 号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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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216,494.727099 万元
    经营范围: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
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程的项目投
资和经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和经营,
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实施中小水
电站项目开发、投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国家法律法规
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同时向本行派驻了董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
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
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
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八)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大道黄环北路 2 号
    注册资本:457,152.3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汽
车发动机、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
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销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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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白银饰品、
计算机、体育(限汽车、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
生产);为本企业研制、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经营
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
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润滑油、润滑脂;普通货运(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同时向本行派驻了董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重庆市力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
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
于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九)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 2 号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39—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同时向本行派驻了董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市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
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十)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 186 号
    注册资本:37,000 万元
    经营范围:受委托进行资产经营管理;从事投资业务(不得
从事金融证券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
制的取得许可后经营);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的物
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物业管理(贰级);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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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 80 号
    注册资本:37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
械销售;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负责政府对
外经济援助项目的实施;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开展服务贸易;从
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
的金融业务);销售煤炭、焦炭、汽车及其配件、普通机械、摩
托车及其配件、摩托艇、矿产品、冷冻鲜禽畜肉类、饲料、农副
产品、重油、润滑油、金属材料、铝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塑
料原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及其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皮革
及其制品、服装鞋帽、纺织品、通讯设备、手表、五金、工艺美
术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飞机零部件、民用
直升机。(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
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
                             —41—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
限于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十二)重庆渝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南滨路 132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
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农业机械销
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耐火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
纺织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钟
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
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木
材销售;竹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妆品零
售;化肥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
饲料原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
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2—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十三)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 132 号
    注册资本:62,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甲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港
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
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
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
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
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建筑工程技术咨询,设备租赁,销售钢材、五
金、 交电、建筑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水
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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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十四)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 10、11、14 楼
    注册资本:40,652.8465 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制品、
副食品、其他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酒、
茶叶、保健食品,书刊、音像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卷烟、雪茄
烟零售,零售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零售 6864 医用卫生
敷料,食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限取得相关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不
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与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是本行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业,系本行关联方。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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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商社大厦 9 楼
    注册资本:263,021.5714 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
租,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
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重
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六)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 1 号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战略性新兴制造业、战略性新兴服务
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运营(以上经营
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
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及管理、
房地产开发;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系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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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关联方。
     (十七)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监事担任独立董
事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八)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注册资本:22,22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系本行关联方。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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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14 号 27-1、28-1、29-1
    注册资本:476,843.1002 万元
    经营范围: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
内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
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开
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
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
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
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
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
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监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注册资本:664,510.9124 万元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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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
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一)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 25 号 2 幢 25 层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金融(含类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营运和处置,
承接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战略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公司等剥离的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不包括企业办社会职
能剥离移交资产),以市场化方式收购、托管社会不良资产。(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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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 3 号
    注册资本:557,397.496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
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及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
保,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自营外汇买卖仅限于办理即期外汇买
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
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
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行对外投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1,984.5601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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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
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
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
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
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
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股东董事吴珩实施重
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四)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号
    注册资本:1,135,7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
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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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二十五)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 70 号 1 幢
    注册资本:858,955.964405 万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
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
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
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按许可
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不得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
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六)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12 号 3 幢
    注册资本:5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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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
保(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
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非融资担保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七)重庆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 9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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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八)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68 号 11 幢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
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
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
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
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二十九)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
理办法》等监管制度定义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本行关联法人
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行董事、监
事、总分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有权决定或参与公司的授信和资产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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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
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
稳妥拓展本行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
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的
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
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重庆渝富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四联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宾馆有限公司、重
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杨雨松先生、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房综置业
有限公司、重庆康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害虫防治研
究所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力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与议案中交易
对手构成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


                          —54—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香港所: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是行业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主要服
务领域包括审计、税务、战略与交易以及咨询服务,在全球超过
150 个国家及地区设有超过 760 个办事处,聘用超过 40 万名员
工,在大中华区设立 34 家办事机构,聘用超过 2.3 万名员工,
其中包括合伙人超过 1000 名,拥有 4000 余名各类注册会计师,
同时符合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
金﹝2020﹞6 号)对事务所资质要求、聘用年限的相关规定。
    本行与其自 2021 年度合作以来,合作良好、沟通顺畅,审
计人员勤勉尽责。特提请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香港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 2024 年度法定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相关议案获得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本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香港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全
年审计工作收费合计为人民币 530 万元。

                          —55—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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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一:


     2023 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现
将 2023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度,本行共有 18 名董事在本行履职,分别是执行董
事林军女士、冉海陵先生、高嵩先生、刘建华先生、黄华盛先生,
非执行董事黄汉兴先生、杨雨松先生、王凤艳女士、周强先生、
吴珩先生、尤莉莉女士、钟弦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星先生、
王荣先生、邹宏先生、冯敦孝先生、袁小彬先生、朱燕建先生。
根据监管制度和本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高嵩先生、
周强先生、钟弦女士、朱燕建先生因评价年度内任职时间未超过
半年而无需参与履职评价,其他 14 名董事均为本行 2023 年度董
事履职评价对象。
    二、履职情况
    2023 年,各位董事均按照本行《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

                          —57—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各位董事均能严格保守知悉的本行商业秘密,
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未发生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
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为股东利益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况。各位
董事均能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及变动情况,并保证所任职务
与其在本行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各位董事在履行职责时,特
别是在决策可能对不同股东造成不同影响的事项时,能够坚持公
平原则。发现股东、其他单位、个人对本行进行不当干预和限制
时,各位董事能够主动向本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或向监管部门
反映。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3 年度,本行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会议,包括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13 项,
听取报告 7 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
务预算方案等。各位董事均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听取股东大会议
案。
    2023 年度,本行共计召开 22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14 次,通讯表决 8 次,共计审议议案 90 项,听取报告 65 项,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
交易、重大投资、资本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各位董事均积极
                          —58—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上建言献策,科学决策。
    2023 年度,董事会下设的八个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63 次会
议,共计审议议案 141 项,听取报告 11 项,主要内容包括预算
方案、决算报告、经营计划、网点规划、机构设置、重大关联交
易、人事任免、领导班子薪酬、盈利性分析报告、风险监测报告、
内部审计报告等。各位董事均积极参加会议,对提请审议的专门
委员会议案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了辅助决策职
能。
    综上,各位董事均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
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认
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各位董事均达到了在行工作时间要求。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
    2023 年度,各位董事积极将自身专业所长转化为参谋决策
效果,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
工作经验,在董事会会议上从宏观角度、行业类别、经济形势等
不同层面,提出卓有价值且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
高效科学决策。此外,各位董事积极参加了本行、监管机构和行
业自律组织的举办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括反洗钱培训、资本新
规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培训等,以及参股企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科
                           —59—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技与数字化转型两次专题调研。各位董事不断加强宏观政策导向、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管理、经济金融知识等方面的学习研究,
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
    2023 年度,各位董事均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
能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
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
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关董事个人
直接或者间接与本行业务有关联关系时,均能及时告知关联关系
的性质和程度,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义务。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
    2023 年度,各位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
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持续
关注本行的反洗钱管理和内部控制状况,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
规经营,并对本行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合理提出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本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资本管理
和资本补充、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以及风
险偏好、风险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各位董事在履职过程
中均进行了重点关注。
    各位执行董事均能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本行经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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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管理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了解本行经营
管理运行状况;均能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
告董事会;均能认真研究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可行
的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讨论决策。
    各位非执行董事均能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做好本行与股东
的沟通工作,不存在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行和其他股东利益之
上的情况;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审慎监管指标的达标情况
均给予了重点关注,并适时给予提示;对本行与股东之间的关联
交易情况均给予了重点关注,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例如,黄
汉兴副董事长建议加大从发展战略高度去思考调整业务发展方
向,同时加快发展个人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以丰富中间业
务收入,来应对利差息差收窄的压力;杨雨松董事建议要充分运
用好股东资源,更好的发挥股东的赋能作用;吴珩董事建议加强
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行业对标分析,同时内部要强化结果导向;
尤莉莉董事建议跟进金融监管政策和研究预判。
    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对
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履职过程中,对
本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信息披露
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以及可能损害
存款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均给予了特别关注。例如,刘星
董事建议要分析和总结不良贷款案件的处置情况,并且结合金融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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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环境的新特点及商业银行监管的新要求,系统梳理和不断优
化重庆银行不良资产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王荣董事建议在
“十四五”规划中加大对本行面临的优劣势分析;冯敦孝董事建
议要尽快成立专责工作小组作研究,并且构建适当的系统和措施,
以配合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同时评估对本行
集团业务可能造成的影响;邹宏董事建议加强对投资的管理,特
别是投资人才的招聘和配备;袁小彬董事提出本行不良率继续下
降,要进一步加强资产质量控制。
    各位董事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期间,均能持续深入跟踪
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本行相关事项的变化情况及影响,并按照
议事规则及时提出专业意见,提请专门委员会予以关注。担任主
任委员的董事,还按照职责权限认真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按照
规定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提出专业意见。
    三、评价结果
    2023 年度,各位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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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二:

     2023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
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3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末,本行监事会共有 7 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
3 名、外部监事 3 名、股东监事 1 名。监事会下设监督及提名委
员会,由 5 名监事构成。监事会人数和监事类型的配比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2023 年,本行监事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
行《章程》要求,依法合规履行职责,按规定出席会议并认真审
议议案;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下设专委会,对会议决策
程序和内容实施监督;积极参加监事会开展的各类监督检查,独
立发表监督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和本行的整
体利益。
    一是履行忠实义务。全体监事均能做到保守本行商业秘密;
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情况,任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且与本
行不存在利益冲突;按季报告本人关联关系及变动情况。高度关
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二是履行勤勉义务。2023 年,本行召开监事会及下设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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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议 13 次,审议议案及听取情况报告 47 项,内容涉及监督检
查方案及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
计报告、履职评价方案及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等方面,监事均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现场会议,
监事因公不能亲自参会的,均通过书面方式委托其他监事表达自
己的意见。监事列席董事会及下设专委会会议共计 80 次,对决
策内容和程序进行监督,参加 2023 年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对
决策程序及计票、统票进行监督。3 名外部监事在行工作时间均
达到 15 个工作日,符合监管要求。除了实施会议监督,监事还
积极参与监事会组织开展的各类监督检查,包括对本行 2022 年
度的集中监督检查、对本行网点建设项目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
对本行表外业务的专项检查,监事参与制定检查方案、对 16 份
检查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揭示的问题进行审定、对报告进行审
议等。监事持续关注监事会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 2022 年度
集中监督检查反映的 3 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
逐一核实整改措施,并出具了评价意见。此外,监事还参与了对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年度履职评价,对 13 名董事 2022 年度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价打分,对 2023 年度离任的 3 名董事实施了离
任履职评价。监事通过会议监督、监督检查、履职评价等方式对
本行董事会及高管层履职、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
面实施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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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职工监事、党委副书记黄常胜作为党委委员,在履行监
事职责时,坚持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严格执行本行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织决定,促进党
委会与监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具有较强的履职专业性。本行监事在履职过程中关注重
大决策、发展战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情
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如在业务发展方面提出:一是贷款业务要从内部结构上把握细分
领域的机会,带动贷款的高质量发展;二是零售业务要抓住消费
阶段性复苏的机会,推出特色产品和服务;三是业务发展要在控
制风险和保持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增长速度。在不良资产
管理方面提出:一是要重视对不良贷款的清收与处置,特别是小
微和零售类贷款;二是核销之后要积极推动诉讼工作。在网点发
展规划方面提出:要适当控制节奏,注重开工率,缩短盈利周期。
在内控制度方面提出:要结合最新监管文件,进一步完善本行相
关制度办法,提升规范性。在资本管理方面提出:本行金融债发
行计划要关注提前置换的金融成本,在保持流动性的同时,关注
未来利率走向。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提出:要加强对近年
来收到的投诉和监管转办案件类型的研究,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培
训。
    四是做到独立履职,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准。监事能够坚持高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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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
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并发
表独立意见,听取本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等。
    五是做到合规履行职责。本行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及本行《章程》,廉洁从业,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
合规履行监事职责,包括按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独立发表监督
意见,主动申报个人信息及关联方,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
会及本行组织的学习培训,全年先后参加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
监高减持规则专题培训、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反洗钱培训、资本新规培
训等,通过学习培训,持续提升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遵
守上交所及港交所对监事的要求,包括遵守业绩发布前禁止交易
本行证券的规定、对本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书面
确认意见等。
    综上,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监事会组织开展了对本行 7 名监事 2023 年度的履职评价,评价
结果均为“称职”。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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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三: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3 年,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
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章程》的要求,恪守诚
信原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
责和义务,切实维护本行和本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在本行履职的独立董事共有 6 位,分别是刘星
博士、王荣先生、冯敦孝博士、袁小彬先生、朱燕建博士(董事
任职资格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获监管机构核准)和邹宏博士(已
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辞任),分别为会计、金融、管理、法律等
领域专家,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
良好职业道德,任职资格、人数和比例均符合监管机构有关规定。
本行现任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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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星博士,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
究生导师、重庆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会科学基
金学科评审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国会
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委员会副主任。曾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
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重庆
大学-沃顿联合金融研究中心中方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
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
部第五届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第四届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刘星博士亦担
任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刘星博士是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王荣先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九龙
坡支行纪检组长,重庆九龙坡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主任,
重庆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党委委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一级资深经理。
    冯敦孝博士,现任中国银行业协会高级顾问、香港银行业学
会高级顾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客座教授、亚洲金融合作协
会辖下亚洲金融智库特约研究员。曾任前香港政府银行业监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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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部及外汇基金管理局经理,前香港金融管理局银行监管
部及外事部高级经理,前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辖下金融监管机构培
训组织顾问委员会 2006-2008 年度主席,前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辖
下金融监管机构培训组织顾问委员会 2008-2012 年度委员,香港
城市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经济及金融学系客座教授。
    袁小彬先生,现任中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民革中央委
员会常委、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
会长,一级律师。曾担任四川省泸州市人大党委会工作人员,重
庆雾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工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四川中豪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此外,袁小彬先生亦担任中共重庆市委法律
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重庆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
重庆市高级人民特约监督员、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国际
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
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
    朱燕建博士,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主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
院博士后、讲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讲师、副教授、副
主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
学系主任。朱燕建博士亦担任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皇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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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审议通过了 12 项议
  案并听取了 7 项报告;召开董事会 22 次,审议通过了 90 项议案
  并听取了 65 项报告;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63 次,审议通过
  了 141 项议案,并听取了 11 项报告。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   股东大                              薪酬与   战略与   风险管    关联交   信息科   消费者权
                  董事会   审计委   提名委
  事       会                                考核委   创新委   理委员    易控制   技指导   益保护委
                             员会     员会
                                             员会     员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员会
 刘星     2/2     22/22    11/11     6/6       4/4      -         -       8/8       -           -
 王荣     2/2     22/22      -       6/6       4/4      -       14/14     8/8       -           -
冯敦孝    2/2     22/22    11/11      -         -     14/14     14/14     4/4      1/1          -
袁小彬    2/2     20/22    11/11     6/6       4/4      -         -        -        -          1/1
朱燕建    0/0      1/1       -        -         -       -         -        -        -           -
 邹宏     1/1     13/13      -        -         -       -         -       5/5      1/1          -

         年内,各位独立董事均能够严格按照本行《章程》要求,按
  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不存
  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于因故无法亲自出席的,
  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委托,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在董事会上得
  到体现。各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行在 2023 年度召开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的审批执行程序合法有效。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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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
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
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
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本行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11 次。刘星博
士、冯敦孝博士和袁小彬先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年内
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听取了本行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3 年
内审计划、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 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等 31 项议案,听取了 1 个报告。各位独立董事均认真履
行职责,有效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工作,确保了本行
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2023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刘
星博士、王荣先生、袁小彬先生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
加了年内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付的议案、企业主要负责人
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2022年非执行董事报酬执行
情况、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及相互评价等8项议案。各位独立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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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关注履职考评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
和实践性,为本行考评考核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23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6次。刘星博士、
王荣先生、袁小彬先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年内全部提
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周强先生为重庆银行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关于聘任高嵩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关于提名朱燕建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等9项议案。各位独立董事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
有效提升了用人机制的公开性、透明性和合理性。
    2023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会议14次。冯
敦孝博士作为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年内全部战略与创
新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滚动更新、2023
年网点发展规划、2023年度投资计划、2023年度财务预算、
2023-2025年资本规划、关于资本新规实施方案的议案等45项议
案。冯敦孝博士以多年监管任职经历和眼界,持续关注本行战略
规划执行情况、理财子公司申报、资本新规实施进展,及时了解
和督促各项重大战略措施的实施,为本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很多
建设性意见。
    2023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会议3次。
邹宏博士和冯敦孝博士作为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均参加任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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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期间的1次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
信息科技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独立董事对金融科技、数据治
理等提出了建议和希望,积极谋划科技赋能。
    2023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8次。
邹宏博士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本年任职期
间全部5次会议,刘星博士、王荣先生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员,参加了年内全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冯敦孝博士作
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本年任职期间全部4次会议。
审议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向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重庆两江新
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授信以及
每个季末的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等15项议题。各位独立董事在议
案的审议过程中,始终把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审核
关联方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2023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14次。王荣
先生和冯敦孝博士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或听取
了2023年度风险管理策略、关于修订《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
的议案、2022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风险监测报告、2022
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重庆银行2022年度主要风险识别与评
                          —73—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估报告等35项议题。各位独立董事就全面风险管理、案防工作、
授权方案、反洗钱工作等事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为本行强化管理、防控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
    2023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3次。
袁小彬先生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任职期间
审议或听取了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等2项议题。
作为法律专家,袁小彬先生切实关注本行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
各项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023年,本行进一步健全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建立了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机制,制定并印发《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持续强化。本行重视
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年内组织召开董事长与独立董事见面会1
次,就本行经营发展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召开独立董事事前讨
论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1次,对三项重大关联交易议案进行
了审议。各位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
    (三)参加培训及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本行组织的各类培训、调研活
动,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2023 年,本行
组织开展或参加了反洗钱培训、资本新规培训、上市公司注册制
改革政策解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外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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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构培训 12 次;参加公司组织的参股公司、金融科技等专题
调研 2 次,听取不良清收、零售业务发展等专题汇报 2 次,全面
了解公司战略实施与经营管理情况。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
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
年内,本行组织开展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多次重大事项
事前沟通会,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事对本行经营管理和重大事
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
立董事在董事会及专委会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
复反馈;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降低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
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
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3 年,本行开展了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重
大关联交易 3 笔,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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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相关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
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
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
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
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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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独立董事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提名、
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本行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行 2023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
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3 年度法定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 年,本行及时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了 2022 年度现金
股息。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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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八)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持续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
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 年,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
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独立董事积
极协助本行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关
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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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3 年,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
作,及时了解本行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
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
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
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
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本行在任独立董事 5 人,分别为刘星博士、
王荣先生、冯敦孝博士、袁小彬先生和朱燕建博士。五位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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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独
立性自查调查表,均确认并承诺于 2023 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
独立履行职责。
    经核查各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独立性自查调
查表,本行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于 2023 年度内未在本行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本行及本行附属公司、主要股
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各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守信、勤勉履责,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有
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本行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行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
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
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4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保持“忠实、勤勉、专业、高效”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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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履责,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和相关规定,持续加强与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力度,通过董事会及专委会决策、
监管培训学习、专题调研考察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
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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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四:


           2023 年度外部监事相互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等有关
规定,现将本行 2023 年度外部监事履职情况及相互评价情况报
告如下: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有 3 名外部监事,分别为陈重监事、
彭代辉监事、侯国跃监事。陈重监事担任监事会会议临时召集人,
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直至本行选举出新任监事长。彭代辉监事
兼任监事会监督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侯国跃监事兼任监事会监督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本行
外部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
本行《章程》的规定,诚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规定出
席和列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监督活动,独立发
表监督意见,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一、履行忠实义务
    3 名外部监事均能做到保守本行商业秘密;如实告知自身本
职、兼职情况,任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且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
突;按季报告本人关联关系及变动情况。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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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二、履行勤勉义务
     2023 年度,陈重监事作为监事会会议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
监事会会议 8 次,彭代辉监事主持召开监事会监督及提名委员会
会议 5 次,3 名外部监事均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现场会议,
因公不能亲自参会的,均通过书面方式委托其他监事表达自己的
意见。会议听取情况报告和审议议案共计 47 项,内容包括监督
检查方案及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
审计报告、履职评价方案及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等。外部监事均能严格按照本行《章程》要求,对
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充分讨论、独立发表监督意见。3 名外
部监事 2023 年度出席监事会及下设专委会情况详见下表:

                    出席监事会会议次数          出席监督及提名委员会会议次数
 姓 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陈 重      8              8            0           0                 0
  彭代辉     8              8            0           5                 5
  侯国跃     8              7            1           5                 5


     三、履职专业性
     (一)积极参加监督检查及履职评价,揭示主要问题
     2023年度,3名外部监事参加监事会组织的检查调研项目共
计3项,包括2022年度集中监督检查、网点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专
项检查、表外业务专项检查。外部监事积极参与检查方案的制定,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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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情况汇报,对股权投资、战略规划、风险管理、数据治理、
理财业务、网点建设等11份检查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对报告进
行审定。通过监督检查,全年揭示问题共计9个,涉及数据治理、
放款管理、采购管理、理财业务等方面,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
议。外部监事还参与了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年度履职评价,
对13名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对3名董事开展离
任履职评价。
    (二)参与会议监督,发表监督意见
    3 名外部监事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的
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适时建言献策。陈重监事特别关注网点
规划、预算方案、业务发展等方面,先后提出意见建议共计 5 条。
彭代辉监事特别关注不良资产管理、主要经营指标、经营计划等
方面,先后提出意见建议共计 4 条。侯国跃监事特别关注内控制
度的严谨性、不良资产处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先后提出
意见建议共计 3 条。监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为本行
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
    根据监事会的分工,彭代辉监事列席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
委员会,侯国跃监事列席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彭代
辉监事列席战略与创新委员会会议共计 14 次,对会议审议的年
度投资计划、社会责任报告、并表管理政策、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稳定股价措施等议案和报告的合法合规性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84—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侯国跃监事列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共计 8 次,对会议审议
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报告等议案和报告的合法合规性及决策
程序进行监督。
    此外,外部监事还参加了 2023 年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并
对会议的统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3 名外部监事列席董事会及
下设专委会情况详见下表:

              列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列席董事会专委会会议次数
 姓 名
            应列席         亲自列席     应列席          亲自列席
 陈 重        22              20          0                 0
 彭代辉       22              22          14               14
 侯国跃       22              19          8                 8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3 名外部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
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
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对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听取本行社会责任履
行情况的报告等。
    五、履职合规性
    3 名外部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
廉洁从业,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
包括按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独立发表监督意见,主动申报个人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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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及关联方,遵守上交所及港交所对监事的要求等。此外,3
名外部监事按照监管要求,积极参加本行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学习
培训,全年先后参加了本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资本新规培训以
及重庆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
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等,通过学习培训,
了解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2023 年度,3 名外部监事均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会现场
会议,为本行工作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符合本行《章程》对
外部监事的履职规定。
    2023 年度,本行监事会 3 名外部监事积极履行职责,维护
本行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
评价办法》, 名外部监事对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相互评价,
评价结果均为“称职”。2024 年,外部监事将继续秉承诚信、勤
勉以及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外部监事职责,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86—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五:

    2023 年度非执行董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本行根据《关于第四届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薪
酬标准的议案》(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关于本行股
东董事、独立董事浮动薪酬发放方式的议案》(201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所确定的标准和方式,向非执行董事发放报酬。全
年具体发放情况如下表:
                        2023年非执行董事报酬发放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固定津贴        浮动报酬            合计(税前)

                                     现任董事
   1       黄汉兴      股东董事        47,500            124,500           172,000
   2       王凤艳      股东董事        28,125            63,000             91,125
   3       尤莉莉      股东董事        37,500            61,500             99,000
   4       刘    星    独立董事        85,000            135,000           220,000
   5       王    荣    独立董事        85,000            133,500           218,500
   6       冯敦孝      独立董事        85,000            147,000           232,000
   7       袁小彬      独立董事        85,000            100,500           185,500
   8       朱燕建      独立董事        6,250              3,000             9,250
                                     离任董事
   1       钟弦        股东董事        6,250              7,500             13,750
   2       邹    宏    独立董事        63,750            48,000            111,750
   3       杨雨松      股东董事        31,250            57,000             88,250
                合计                  560,625            880,500           1,441,125
                                    —87—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注:1.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2.钟弦女士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辞任,邹宏先生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辞任,杨雨
    松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辞任。
    3.根据提名股东单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吴珩董事不就担任本行非
    执行董事之职位领取相关薪酬。
    4.根据提名股东单位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要求,杨雨松董事
    薪酬直接划转股东单位公司账户。
    5.根据提名股东单位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尤莉莉董事薪酬直
    接划转股东单位公司账户。
    6.根据提名股东单位重庆市水利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王凤艳董
    事薪酬直接划转股东单位公司账户。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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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六:


     2023 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 201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
第四届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本行外
部监事、股东监事浮动薪酬发放方式的议案》,现将本行非职工
监事 2023 年度报酬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非职工监事报酬发放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                                          税前金额
     姓   名        职   务                                             备   注
号                                固   定    浮 动     合   计
1    陈   重        外部监事      50,000     39,000    89,000
                                                                 担任专委会主任委员的
2    彭代辉         外部监事      60,000     56,000    116,000   监事固定报酬增加 1 万
                                                                 元,共计 6 万元
3    侯国跃         外部监事      50,000     48,000    98,000
4    漆   军        股东监事      25,000     48,000    73,000
          合   计                185,000     191,000   376,000
备注:非职工监事当月报酬由本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次月发放。

     本报告已向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报告,现向股
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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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七: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息
披露特别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本行审慎合规开展关联交易,
切实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现就本行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情况
    (一)关联方名单情况
    本行按季度开展关联方名单收集更新工作。经汇总整理,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信息共计 5430 条,其中包括 1423
条关联法人和 4007 条关联自然人信息。本行严格按照各方监管
要求对关联方名录实施分类管理,其中按照原中国银保监会《银
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整理的关联方名录约 5050
条,主要剔除的部分为香港上市规则下的“30%受控企业”。
    (二)关联交易限额管理情况
    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本行风险管理部牵头全行关联交易限额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监测
监管相关关联交易集中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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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3 年三季度,本行资本净额为 591.55 亿元,2023 年
四季度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 99.89 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比例为 16.89%,符合不超过资本净额的 50%的监管要求;单一
关联方最高授信余额为 22.3 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3.77%,符合不超过资本净额的 10%的监管要求;关联方所在集
团最高授信余额为 25.41 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4.3%,
符合不超过资本净额的 15%的监管要求。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
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合并最高授信余额为 39.95 亿
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6.75%,符合不超过资本净额的
15%的监管要求。本行全年严格控制关联交易规模,满足各项关
联交易限额监管指标要求及本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限额不超资
本净额 25%的风险偏好要求。
    (三)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持续发挥参谋决策职能,重
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负责关联交易管理、
审查和风险控制。2023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计召
开 8 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项议案,听取 5 项报告。10 项议题分
别涉及 3 项重大关联交易议案,4 项关联方清单更新的议案,1
项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的议案,2 项关联交易管理
相关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二、关联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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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跨部门关联交易管理
办公室联席会议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
〔2022〕1 号),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跨部门关联交易管理办公
室的通知》及重庆银行总行部室职责,本行制定了《重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跨部门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联席会议工作办法》。本
行跨部门关联交易办公室的常设成员部门按照该办法的规定,通
过联席会议的模式,推进全行关联交易管理,统筹协调、研究讨
论全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事宜。
    (二)修订《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制度规定,结合同业及本行实际,本行对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已正式印发。
    (三)提升关联方名单管理精细度
    本行按照原银保监会、上交所、港交所、国内企业会计准
则等口径对关联方名单实施分类管理,每季度报送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审定。以关联方名单为基础,对关联交易发生的各个环节
实施管理和控制,确保关联交易得到及时有效识别。
    为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名单管理工作质效,持续强化关联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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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管理的精准度,本行对原银保监会新规口径下的关联方范围进
行重新梳理,精准分类,进一步优化了关联方报送和收集流程,
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法律合规审查。本次更新的关联方承诺
函模板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四)持续加强关联交易审查审批
    本行一般关联交易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按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备。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审议后,由独立董事逐笔发表独立意见再提请本行董事会审
议通过。重大关联交易均按规定通过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监
管系统向当地监管局进行了报告,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五)开展关联交易公允性评估
    本行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和非授信类关联交
易。本行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
类交易的条件为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本行相关业务管理办
法中的定价方法和程序进行。
    本行每年均组织各业务条线部门对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
进行分析自评。经过自评估,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
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六)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
    本行内审部按照 2023 年审计计划,于 2023 年 9 月完成对本
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关联交易管理的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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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
认定、关联交易审批、监控、报告和披露、关联交易系统管理等
方面,未发现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履行关联交易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披露义务。本
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均逐笔在银保监系统中报告并在本行官网上
进行披露。本行的一般关联交易也按规定在本行官网上进行合并
披露。
    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本行每年度定期开展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工作,在预计额度内开展关联交易、定期统计使用情况,
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监管规定,
及时审核并协助披露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切实保障本行股
东对关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八)加强关联交易培训
    为贯彻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2023 年三季度本行
跨部门关联交易办公室通过“重银学堂”组织开展全行范围关联
交易合规培训。
    通过培训让相关岗位员工及管理人员掌握关联方名单报送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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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不断规范和提升关联方名单报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
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分享等形式对关联交易管理的监管口径、法
律体系、逻辑框架、合规要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解读,强化各部
室、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的关联交易合规意识、风险
意识和专业敏感度。
       三、2023 年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2023 年,本行累计与 630 个关联方(含关联自然人和关联
法人)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涉及本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
务审批或决策的人员及其关联方、本行控股子公司等。从交易金
额来看,主要集中在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详见下表。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关联方                               授信余额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0.09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2.0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4
                                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0.1
                                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                    0.98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
 1     限公司(主要股东)及其
                                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0.08
       关联方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1.88
                                重庆四联特种装备材料有限公司                0.08
                                重庆兴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0.92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9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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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48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5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99
                              重庆长辉节能减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0.1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0.62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
                              重庆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                       0.65
                              重庆国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5
                              重庆千信集团有限公司                         0.2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
                              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                   0.08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2.3
                              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03
                              重庆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0.003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3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
     联方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4   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重庆恒隆红岩汽车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0.05
     方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   重庆市彭水县龙凤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06
 5   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其关联方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0.1
 6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4.9

 7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9
 8   自然人关联方(包含 501 个自然人关联方)                               0.93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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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八:

          2023 年度大股东履职履约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
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
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大股东 2023 年度履职履约情况报
告如下:
       一、大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股份     关联方持股    合并持股       合并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份比例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1                        492,319,817    14.17%     31,173,547    523,493,364    15.07%
       集团有限公司
 2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458,574,853    13.20%         /         458,574,853    13.20%
          合计            950,894,670    27.37%     31,173,547    982,068,217    28.27%

       二、大股东资质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批复时间                           备注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关于同意重庆市商业银行办理股东更名的批
 1                          2004 年 6 月
       集团有限公司                           复》(渝银监复〔2004〕186 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大新银行投资入股重庆市商
 2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2007 年 3 月
                                              业银行的批复》(银监复〔2007〕135 号)

       三、大股东财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财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084.03 亿元,净资产 420.20 亿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1                        元,净利润 25.38 亿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150.77
       集团有限公司
                          亿元,净资产 431.79 亿元,净利润 29.2 亿元。
 2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新银行总资产 2529.16 亿港元,净资产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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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7 亿港元,净利润 15.88 亿港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
                   资产 2615.65 亿港元,净资产 335.88 亿港元,净利润 18.5 亿港元。

    四、大股东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严格遵循《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
度规定,不存在与大股东进行违规、不当关联交易,不存在谋求
优于其他股东、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
对本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
限公司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0%,对重庆渝
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未超过
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5%,符合监管相关规定。
    2023 年度本行与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其它情况
    本行每年按期开展大股东履职履约评估工作。2023 年度,
本行大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
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积极履行相关协议条款及承
诺事项。
    本报告已向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报告,现向股
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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