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南方试验场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汽研”或“公司”) 拟与关联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共同 向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方试验场”)进行投资。其中,认证中心拟以现金方式受让广州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持有的南方试验场的部 分股权,交易对价 43,787.59 万元。同时,中国汽研拟以现金方式对南 方试验场出资 74,100.00 万元(其中 70,411.1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 余 计 入资 本 公积 )。 本 次 交易 完 成后 ,南方 试 验场 注 册资 本将由 129,905.00 万元增加至 200,316.11 万元,中国汽研将直接持有南方试 验场 35.15%的股权,认证中心将直接持有南方试验场 20.77%的股权。 中国汽研拟与认证中心建立一致行动关系,针对南方试验场经营发展管 理事项,以及在南方试验场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认证中 心均与中国汽研保持一致行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汽研与认证中心 合计持有南方试验场 55.92%的股权。中国汽研实现对南方试验场的控制, 南方试验场将成为中国汽研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中国汽研与认证中心同属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中检”)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为中国汽研与关联方认证中心共同投 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已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检及其 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 4 笔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11,948.40 万元。公司 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交易。 相关风险提示:南方试验场后续建设及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 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技术变革、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 在一定的开发建设风险、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 险、审批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国布局需要,为不断加强公司属地化服务能力,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中国汽研拟与关联方认证中心共同对外投资。其中,认证 中心拟受让广汽集团持有的南方试验场部分股权(交易对价 43,787.59 万元); 同时,中国汽研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现金 方式对南方试验场出资 74,100.00 万元(其中 70,411.1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 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中国汽研持有南方试验场 35.15%的股权,认证 中心持有南方试验场 20.77%的股权。中国汽研拟与认证中心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针对南方试验场经营发展管理事项,以及在南方试验场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 的事项时,认证中心均与中国汽研保持一致行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汽研与 认证中心合计持有南方试验场 55.92%的股权。中国汽研实现对南方试验场的控 制,南方试验场将成为中国汽研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战略委员会及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议案,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超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取 得反垄断主管部门作出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或不予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或同意文件。 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中国汽研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检及其 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 4 笔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11,948.40 万元。未与其他关联 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中国中检持有公司53.3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认证中心为中国中检全资 子公司且认证中心总经理刘江为中国汽研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认证中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肇煦 注册资本 69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九区 5 号楼 成立日期 2023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 务;标准化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 市场营销策划;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1、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认证中心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等方面的其 他关系。 2、认证中心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大兴 注册资本 129,90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 18 号 203(仅作办公室使用) 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16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劳务派遣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机动车修 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 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南方试验场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2、南方试验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情况。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南方试验场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7.52 广东省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14.76 韶关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72 合计 100.00 2、本次交易后南方试验场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35.15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5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77 广东省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9.58 韶关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 合计 100.00 注:持股比例尾数存在四舍五入,实际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3、所有原股东均同意广汽集团转让股权、南方试验场增资,且放弃优先购 买权和优先认购权。 4、南方试验场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增资、减资或改制。就本次交易,国众 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南方 试验场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 2-1888 号)】。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139,874.62 143,118.64 负债总额 12,660.79 15,485.98 净资产 127,213.83 127,632.67 营业收入 333.99 1,210.79 净利润 -418.83 -349.05 注:标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司农审字[2024]23000270061号】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 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223612号】审计报告,其中2024年半年度【信会师报字[2024]第ZG223612号】 审 计 报 告 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度 财 务 数 据 , 基 于 2023 年 【 司 农 审 字 [2024]23000270061号】审计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两份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 留审计意见。上述表内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为调整后的数据。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南方试验场由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 联评报字(2024)第 2-1888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南方试验场净资产评估值为 136,708.05 万元。 2、评估情况 (1)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南方试验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27,213.83 万元,按照资 产基础法评估南方试验场的净资产价值为 136,708.05 万元,按照收益法评估南 方试验场的净资产价值为 134,916.25 万元。通过对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 估方法结果的分析,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原因如下: 资产基础法是以被评估单位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重置的角度间接地评 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收益法则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 —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价值,由于被评估单位于基准日状态下主 要的经营资产处于在建状态,尚未开始获取收益,资产基础法更能合理体现资产 的公平市场价值。 (2)重要评估假设: 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 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说明或限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 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 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 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持续经营假设:设定被评估企业正处于经营状态,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 息,推断处于经营状态的企业还将持续经营下去。 持续使用假设: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产 和备用的资产,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 用下去。 (3)重要评估参数及其合理性: 资产基础法是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 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成本的角度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 场价值或重置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 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 ①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a.货币性资产 货币性资产为银行存款,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合法持有的货币金额为基础, 扣除可能存在的回收成本数额为其评估价值。 b.应收类款项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对关 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零;对有确 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对很可能收不 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企业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 法,根据账龄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类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 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c.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进项税及未交增值税,评估人员核实了交易事项的 真实性和金额等确认评估值。 ②非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a.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包括电子设备和车辆。 电子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车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先行估算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不含增值税重置全价,然后根 据设备的运行维护现状及预计其未来使用情况,相应扣减其实体性贬值及可能存 在的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等各项贬值,以此确定待估设备的评估价值。 设备类资产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依据其购置价(不含增值税价)确 定重置全价。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市场法:车辆评估价值=参照案例市场价值×交易因素调整系数×时间因 素调整系数×区域因素调整系数×个别因素调整系数。 b.在建工程 由于在建工程尚未完工,采用成本法评估。评估人员考虑在建工程的合理 工期,在确认工程预算合理性的前提下,采用以下方法确定评估值:剔除账面价 值的不合理费用及资金成本,加计考虑合理工期下的资金成本,并考虑同类项目 的合理利润后确定评估价值。 c.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d.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采用房地分估模式下的土地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计算。 土地成本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并考虑其利息、应 缴纳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费用估算待估宗地价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待评估宗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取得税费+管理费用单价+销售费用单价 +投资利息单价 其中土地取得费用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测算。 市场比较法是将待评估宗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 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 位及实物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评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地价的方法。其计算公 式为: 土地取得费用=比较案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期日修正系 数×区位状况修正系数×实物状况修正系数×权益状况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以政府确定公布的被评估单位拥有土地使用权所处 地段的基准地价为基础,通过对待评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利用宗地地价 修正体系,分别进行交易日期修正、区位因素修正和实物因素修正,对各城镇已 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或同一区域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评估宗地客观价 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V=[V1b×(1±∑Ki)×Kj+Kp]×Km 式中:V:土地使用权价值; V1b: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地地级上的基准地价; ∑Ki:宗地地价修正系数(区域、个别因素); Kj:评估期日、容积率等其它修正系数; Kp:实际开发程度修正; Km: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e.其他无形资产 采用成本法评估。 无形资产使用权评估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使用权价值贡献率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投入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f.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经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③负债的评估方法 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具体包括:应付款项、合同负债、应交税费、 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其中:应付款项、 合同负债、应交税费、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长期借款以经核实后确 定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其他流动负债为借款利息,评估人员对计提表进行了 分析、核实并重新计算,则相应调整账面值,并按调整后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4)评估结论: 南方试验场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账面值 139,874.62 万 元,评估值 149,368.84 万元,评估增值 9,494.22 万元,增值率 6.79%;负债总 额账面值 12,660.79 万元,评估值 12,660.79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 值 127,213.83 万元,评估值 136,708.05 万元,评估增值 9,494.22 万元,增值 率 7.46%。 (5)最近 12 个月内其他机构未对南方试验场出具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 3、交易定价 公司根据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交易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资 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 2-1888 号)】的净 资产评估值 136,708.05 万元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和南方试验场原股东协商 一致,中国汽研本次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74,100.00 万元(其中 70,411.11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规定,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 议,并共同遵照履行。 4、定价合理性分析 定价聘请第三方的资产评估机构,采取资产基础法符合公司的运营现状,估 值 136,708.05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127,213.83 万元,评估的结果和南方试验 场净资产账面价值相比,溢价 7.46%。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对南方 试验场投资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甲方 1: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1: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韶关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3:广东省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交易价款及支付期限: (1)股权转让:乙方 1 将其持有的南方试验场出资额 41,608.57 万元所对 应的 20.77%股权有偿转让给甲方 2,转让价格 43,787.59 万元。本协议签署生效 后并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甲方 2 向乙方 1 支付全部交易 价款,合计人民币 43,787.59 万元,乙方 1 收到相关款项应向甲方 2 出具收妥款 项书面确认文件。 (2)增资扩股:甲方 1 拟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向标的公司出资 74,100.0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0,411.11 万元,占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35.15%股 权,剩余 3,688.8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甲方 1 应在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 个工作日,向标的公司支付出资款。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合同生效:经甲方、乙方和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经甲方 1 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取得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或同意文件。 5、合同签署日期:待甲方 1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6、过渡期安排: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以惯常方式经营运作以使其业务保持 持续经营;标的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大额交易应及时向 甲方披露(此处所称“大额”指单笔标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交易或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债务);标的公司新发生的标的金额融资事项或融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标的公司不会在正常业务范围以外收购或处置任何 债权、资产、业务,不会承继或发生正常业务范围以外的责任、债务或费用;标 的公司不会进行利润分配;标的公司不会在任何资产上创设任何权利限制;标的 公司不会以保证、补偿或其他协议安排来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标的公司不会 达成与乙方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其中有自身利 益的任何协议或安排。 7、交付时间安排:在协议签署生效后并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之日起的 五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工商登记变更文件;在获 得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8、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协议各方应按照约定内容全面履行己方义务,任意一方 违反协议的任何条款所约定的义务,其余各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及时改正。若违约 方未能及时改正。以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给予赔偿。 (2)任意一方股东因为己方行为为标的公司造成损失的,标的公司有权向 造成损失的股东追偿。 (3)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甲方: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拟与乙方建立一致行动关系,针对标的公司经营发展管理事项,以及在 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乙方均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3、合同生效: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 约定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不得随意更改协议。 4、合同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满十年。有效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反对意见, 则自动续期十年。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除非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国汽研总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快速补齐中国汽研 在华南区域的场地资源能力,提升公司区域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在汽车智能网联 等汽车新技术、新方向测评核心能力的构建;且公司通过和重要客户在资本层面 的合作,形成强有力的业务纽带,推进相关业务、技术、科研等的长期稳定深度 合作,形成公司华南业务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增长,提升抗风险能 力。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南方试验场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目前不存 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六)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南方试验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江、赵福全依法回 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南方试 验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属 地化能力布局、测评能力构建及重要客户粘性提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 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取 得反垄断主管部门作出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或不予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或同意文件。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检及其控制 的企业累计发生 4 笔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11,948.40 万元。2024 年 3 月,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检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将其持有的天津天浩机动车检测 服务有限公司 50%股权、天津天鑫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0%股权和天津天检 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0%股权转让给中国汽研。受 2024 年前三季度天津口岸 平行进口车法规检测业务市场整体低迷影响,上述三家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经 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后续公司将持续整合口岸业务资源,拓展业务领域, 加强与监管部门及重点客户的走访交流,增强客户黏性;同时强化内部管理,提 升服务质量,促进公司口岸业务整体稳定发展。 九、投资风险分析 1、建设风险:目前南方试验场项目尚处建设期,建设过程中由于天气等不 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项目整体竣工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如未来市场需求尤其针对汽车智驾测评需求增长低于预期, 可能存在投资项目投产后不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3、技术风险: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标准体系还不完善,部分技术领域目前仍 处于早期,项目部分技术方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财务风险: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南方试验场项目,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 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5、审批风险:投资协议生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获得反垄断主管部 门作出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或不予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或同意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