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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玲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
公司吉林玲珑提供担保金额为 4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1,39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玲珑向合作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签
订了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
属子公司拟在 2023 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11.77 亿元,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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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
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公司
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
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所融资金用于
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风险可控。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3MA17G2U762
    公司股东: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00%。
    法定代表人:刘云晓
    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前程大街 1333 号
    注册资本:柒亿贰仟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轮胎制造;轮胎研发、制造及销售;轮胎翻新;废旧
轮胎综合利用;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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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287,308.91            435,445.30

   负债总额                  178,091.90            258,254.61

 流动负债总额                  56,555.23            76,431.22

       净资产                109,217.01            177,190.69

   营业收入                    8,787.91             39,410.54

       净利润                  -7,459.05            -7,026.32

    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吉林玲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
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债权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
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
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40,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到期日: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
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
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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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
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
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
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金额
为 111.77 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和),
其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41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8.07%、14.76%。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
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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