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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8-09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4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2024

年 8 月 8 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拟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概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

    截止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共 10,020,030 股,

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上限,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

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0,020,030 股,占公司目前总

                                  1
     股本的比例为 0.68%,购买的最高价为 21.65 元/股、最低价为 16.2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611.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公

     司董事会拟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 10,020,03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8%。股份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量       变动原因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73,522,713 -10,020,030 回购专户股份注销      1,463,502,683

     总股本        1,473,522,713 -10,020,030                       1,463,502,683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

     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


                                     2
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因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 10,020,030 股进行注
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473,522,713 元变更为

人民币 1,463,502,683 元,股份总数由 1,473,522,713 股变更为
1,463,502,683 股。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73,522,713 元。                   1,463,502,683 元。

第 十 九 条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股 份 总 数 为

1,473,522,713 股, 均为人民币       1,463,502,683 股, 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                            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本次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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