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2024-08-08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07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之一的“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焙烧炉系统投料试
车成功、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 公司部分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21]2502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等 14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981,415 股,发行价格每股
人民币 11.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56,889,989.5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46,045,107.18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 8754
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项目状态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号 额 资净额
石碌铁矿-120m~-360m 中段采
1 54,347.12 37,617.34 建设中
矿工程建设项目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 51,162.90 36,987.17
2 本次结项
改造项目 (注 1) (注 2)
合计 105,510.02 74,604.51 /
注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总
额调增至 51,162.90 万元;
注 2: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为
加快推进磁化焙烧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将原计划用于-120m~-360m 中段
采矿项目支出的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磁化焙烧技改项目支出。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
目”。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
计划使用 累计利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 应付未付
募集资金 息 专户余额
金额 金额(注 3)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
36,987.17 581.31 28,171.67 9,396.12 12,649.17
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注 3:“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需支付但未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建设尾款、
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等,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最终以工程结算后数据为准;
注 4:“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差额为 3,253.05 万
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四、本次结项项目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焙烧炉系统投料试车成功、
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考虑到该项目尚有需支付但
未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建设尾款、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等因素,为更合理的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待支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批程序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低于 100 万元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
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鉴于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
金将全部投入项目使用,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因此,公司部分 2021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