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南矿业 股票代码:601969 收购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曹杨路500号206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16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 准则第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16号》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海南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海南矿业拥 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复星产投持有的海南矿业29.34%股 份。本次收购系在郭广昌先生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海南矿业 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 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 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4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5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26 第七节 后续计划 ....................................................................................................... 28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0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5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6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37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47 附表 ............................................................................................................................. 49 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复星高科、受让方 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复星产投、转让方 指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矿业、上市公司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国际 指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翌耀科技 指 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钢集团 指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指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产投与复星高科签订的复星产投向复星高科转让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指 其所持有的海南矿业 597,286,433 股股份的股份转让协 议 标的股份 指 复星产投持有的海南矿业 597,286,433 股股份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复星高科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复星产投持有的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本次 上市公司 597,286,43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指 股份转让 29.34%。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南矿业的控股股东仍为复 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千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 500 号 206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启宇 注册资本 4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33084G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 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 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 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 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 经营范围 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 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 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具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时间 2005 年 3 月 8 日 经营期限 2005 年 3 月 8 日至 2035 年 3 月 7 日 股东构成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持股 100%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S1 幢 16 层 通讯方式 021-23156666 二、收购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1、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复星高科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注: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截至2024年8月31日数据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复星高科100%的股权,为复星高科控股股东。 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 复星高科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最近5年内未发生变更。 2、收购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法定代表人 不适用 注册资本 不适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不适用 经营期限 不适用 主要股东 复星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香港中环花园道 3 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 808 室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656,实际控 制人为郭广昌先生。 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3、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及 其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海南矿业外,复星高科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 业务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业务类型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 1 投资控股 267,239.8711 35.84% 限公司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 2 投资控股 395,000.00 100.00% 公司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 生产及销售医药 3 48,045.54 100.00% 责任公司 产品 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 生产及销售医药 4 5,112.00 51.00% 司 产品 生产及销售医药 5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9,654.00 61.04% 产品 生产及销售医药 6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28,503.03 96.47% 产品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 7 医药研究 54,349.4853 59.56% 有限公司 62,144.6075 万 8 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00.00% 美元 提供健康护理服 9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 5,000.00 87.41% 务 生产及销售医药 10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30,000.00 90.00% 产品 生产及销售医药 11 Gland Pharma Limited 不适用 57.86% 产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 12 零售 389,609.60 61.85% 份有限公司 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 13 零售 220,000.00 100.00% 公司 生产及销售乳制 4,430.3277 万欧 14 ST Hubert SAS 98.12% 品 元 15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60,000.00 100.00% 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 16 投资控股 820,000.00 100.00% 公司 17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250,415.5034 100.00%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 18 资本投资及管理 20,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19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0.00 100.00% 20 上海复星外滩商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700,000.00 100.00% 武汉复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1 房地产开发 450,000.00 100.00% 司 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精细化工 58,957.86 29.56% 提供数字化智能 23 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60,932.2034 49.77% 制造解决方案 1 注:复星高科通过全资附属公司及其管理的并表基金持有翌耀科技 49.77%的权益;此 外,复星高科及其关联方参与出资的非并表主体持有翌耀科技 32.66%的权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企业之外,复星高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业务类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49,704,804 欧 1 Club Med SAS 旅游业 100.00% 元 80,150.00 万元 2 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旅游业 100.00% 人民币 3 复朗集团 投资控股 5 万美元 58.65% 18,598,275,001 4 复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00.00% 港币 5 复星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 港币 100.00% 50,000.00 万港 6 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00.00% 币 资本投资及 7 Fortune Star (BVI) Limited 1 美元 100.00% 管理 私人银行及 28,913,628 欧 8 Hauck Aufhuser Lampe Privatbank AG 99.69% 金融服务 元 786,720,713.88 9 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再保险 美元(已发行股 86.71% 本) 寿险及非寿 509,263,524 欧 10 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84.99% 险业务 元 三、收购人主要业务及简要财务状况 1、主要业务 复星高科作为复星国际的境内运营实体,主要负责复星国际产业运营板块, 分为健康板块、快乐板块、智造板块及富足板块(保险业务、资管业务)。 2、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情况的简要说明 收购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23 年末/2023 年度 2022 年末/2022 年度 2021 年末/2021 年度 总资产 421,490,127 427,624,436 397,348,124 总负债 256,991,336 270,504,053 251,739,542 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末/2023 年度 2022 年末/2022 年度 2021 年末/2021 年度 净资产 164,498,791 157,120,383 145,608,582 营业收入 122,537,604 114,771,008 105,744,878 主营业务收入 121,385,129 113,321,256 104,763,686 营业利润 8,307,311 16,835,541 16,317,213 利润总额 8,237,290 16,782,905 16,017,372 净利润 6,688,555 10,079,169 12,989,563 净资产收益率 4.07% 6.41% 8.92% 资产负债率(合 60.97% 63.26% 63.35% 并)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收购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复星高科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仲裁之情形。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复星高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陈启宇 董事长 男 中国 上海市 否 徐晓亮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上海市 否 龚平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市 否 张厚林 监事 男 中国 上海市 否 史美明 董秘办总经理 女 中国 香港 是,中国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海南矿业外,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有5%以上股份的上市公司情况如下所示: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 美容医学及 复锐医疗科技有限 10,000,000 新 1 01696.HK 以色列 71.42 微创医疗美 公司 锡克尔 容治疗系统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 543,494,853 人 2 02696.HK 上海市 59.56 医药研究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民币元 开曼群 休闲度假旅 3 复星旅游文化集团 01992.HK 1,000,000欧元 79.45 岛 游 上海复星医药(集 600196.SH 2,672,156,611 4 上海市 36.07 生物医药 团)股份有限公司 02196.HK 人民币元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 589,578,593 人 5 603010.SH 浙江省 29.56 精细化工 公司 民币元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3,883,498,464 6 (集团)股份有限公 600655.SH 上海市 61.85 零售 人民币元 司 Gland Pharma 563,000,000 生产及销售 7 GLAND 印度 57.86 Limited 卢比 医药产品 Paris Realty Fund 79,947,481 欧 8 PAR.PA 法国 59.87 房地产管理 SA 元 48,848,228 欧 服饰生产与 9 Wolford AG WOL.VI 奥地利 61.02 元 销售 The NAGA Group 40,203,582 欧 10 N4G.DE 德国 33.94 金融经纪 AG 元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 333,195,979 人 11 600702.SH 四川省 30.22 酒类 公司 民币元 Banco Comercial 3,000,000,000 金融产品和 12 BCP.LS 葡萄牙 25.99 Português, S.A. 欧元 服务 Tom Tailor Holding 42,344,795 欧 服饰生产与 13 TTI.HM 德国 77.83 SE 元 销售 玄武云科技控股有 开曼群 CRMPaaS 服 14 02392.HK 100,000美元 5.08 限公司 岛 务 开曼群 母婴类社区 15 宝宝树集团 01761.HK 960,000美元 29.90 岛 平台 北京鹰瞳科技发展 103,568,013 人 16 02251.HK 北京市 10.03 医疗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民币元 物业发展业 务、物业投 上海证大房地产有 资、管理及代 限公司(现更名为大 400,000,000 港 17 00755.HK 百慕大 15.16 理服务、经营 方广瑞德集团有限 元 酒店及提供 公司) 旅游及相关 服务 设计、开发、 本间高尔夫有限公 开曼群 制造及销售 18 06858.HK 50,000美元 5.75 司 岛 高尔夫球杆、 高尔夫球、服 1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 装、配件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 1,497,557,426 19 600429.SH 北京市 18.20 食品加工 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 512,274,245 人 20 301058.SZ 江苏省 7.38 食品 公司 民币元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 507,259,997 人 21 603919.SH 甘肃省 20.00 酒类 司 民币元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 232,410,000 人 22 301188.SZ 山东省 8.94 玻璃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 民币元 维格饼家股份有限 中国台 400,000,000 台 23 2733.TWO 18.11 食品 公司 湾 币 Amneal 美国特 24 Pharmaceuticals, AMRX 32,000美元 7.02 专业制药 拉华州 Inc. 移动大数据 Aurora Mobile 开曼群 25 JG 500,000美元 7.26 解决方案平 Limited 岛 台 6.53 (另外 设计,生产以 美国特 持有 及营销核磁 26 ViewRay Inc. VRAY 3,100,000美元 拉华州 1,418,116 共振成像辅 认股权证) 助放疗系统 医疗投资服 Concord Medical 开曼群 务商及相关 27 Services Holdings CCM 54,578.79美元 10.05 岛 医疗中心运 Limited 营 免税运营、珠 20,084,463 欧 宝制造以及 28 Folli Follie S.A. FFGRP.AT 希腊 16.369 元 服装和鞋业 领域 REN-REDES 从事葡萄牙 ENERGTICAS 667,191,262欧 电力运输网 29 RENE.LS 葡萄牙 5.29 NACIONAIS, 元 络的经营及 S.G.P.S., S.A. 特许经营 129,180,800 医疗保健和 30 Arix Bioscience PLC ARIX.L 英国 (已发行股 8.60 生命科学 数) 189,731,187 31 Ageas SA/NV AGS.BR 比利时 (已发行股 10.03 金融保险 数) Nature’s Sunshine 美国猶 19,166,635 股 天然健康保 32 NATR 15.34 Products, Inc. 他州 (无面值) 健产品 Butterfly Network 美国特 医疗保健设 33 BFLY 62,700美元 5.19 Inc. 拉华州 备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 34 300452.SZ 安徽省 234,522,691 11.20 原料药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 EC World Real 809,838,247 个 房地产信托 35 Estate Investment BWCU 新加坡 9.13 发行单位 基金 Trust 1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 Lanvin Group 开曼群 全球奢侈時 36 LANV 50,000美元 58.65 Holdings Ltd 岛 尚品 院外数字化 药师帮股份有限公 开曼群 37 09885.HK 50,000美元 7.39 医药产业服 司 岛 务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 191,459,105 人 大豆蛋白系 38 603231.SH 浙江省 14.07 股份有限公司 民币元 列产品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 321,821,516 人 互联网信息 39 300226.SZ 上海市 25.12 股份有限公司 民币元 服务 七、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直 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 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 对成员单位办理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财务和融资顾问、 1 中国大陆 150,000万元人民币 100.00 财务有限公司 信用鉴证及相关 的咨询、代理业务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300,941.6 万 元 人 民 2 中国大陆 14.6868 财险 限公司 币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 3 中国大陆 336,210万人民币元 50.00 保险 有限公司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 4 中国大陆 50,000万元人民币 20.00 健康险 份有限公司 786,720,713.88美元 5 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86.71 再保险 (已发行股本) 上海复衡保险经纪有 6 中国大陆 8,000万元人民币 100.00 保险经纪 限公司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 7 中国大陆 657,140 万人民币元 15.2175 商业银行 限公司 徙木金融信息服务 40,108,571 元 人 民 8 中国大陆 17.4526 互联网征信 (上海)有限公司 币 深圳星联商业保理有 9 中国大陆 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商业保理 限公司 上海星联商业保理有 10 中国大陆 850 万美元 100.00 商业保理 限公司 上海虹口广信小额贷 11 中国大陆 20,000 万元人民币 50.00 小额贷款 款有限公司 星恒保险代理有限责 20,925.25 万元人民 12 中国大陆 94.3358 保险专业代理 任公司 币 1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创富融资租赁(上海) 13 中国大陆 9,926.53 万美元 100.00 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 量富征信管理有限公 14 中国大陆 5,5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企业征信管理 司 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 15 中国大陆 4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小额贷款 款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16 中国大陆 396,700 万元人民币 93.625 证券经纪 司 17 中州期货有限公司 中国大陆 31,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期货经纪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18 中国大陆 59,000 万元人民币 70.00 基金管理 司 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 特定客户资产管 19 中国大陆 15,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任公司 理 商盟商务服务有限公 20 司(现更名为浙江商 中国大陆 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支付 盟支付有限公司) Fosun International 2,419,968,716 港 币 21 中国香港 100.00 证券经纪 Securities Limited 元(已发行股本) Fidelidade-Companhi 寿险及非寿险业 22 葡萄牙 509,263,524 欧元 84.9892 ade Seguros,S.A. 务 Idera Capital 23 日本 100,000,000 日元 98.00 资产管理 Management Ltd. Hauck Aufhuser 24 德国 28,913,628 欧元 99.686 私人银行 Lampe Privatbank AG 复星康健融资租赁 25 中国大陆 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融资租赁 (上海)有限公司 Resolution Property 26 英国 不适用 100.00 资产管理 IM LLP 27 Paris Realty Fund SA 法国 79,947,481 欧元 59.87 房地产管理 RIO BRAVO 10,000,000 巴 西 雷 28 INVESTIMENTOS 巴西 99.99 资产管理 亚尔 S.A. 天津租赁资产交易中 金融资产交易管 29 中国大陆 50,000 万元人民币 20.00 心股份有限公司 理平台 EC World Real Estate 809,838,247 个发行 30 新加坡 9.13 房地产信托基金 Investment Trust 单位 Banco Comercial 31 葡萄牙 3,000,000,000 欧元 25.9854 金融产品和服务 Português, S.A. Taunus Insurance 32 Opportunities 卢森堡 111,473,736.70 欧元 99.80 保险 SCS(Lux) The NAGA Group 33 德国 40,203,582.00 欧元 36.60 金融经纪 AG 八、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 收购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为复星国际、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未发生变 化。 1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系为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复星高 科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本次收购前后,复星高科对海南矿业的直接 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南矿业的控股股东仍为复 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其他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包括: 1、复星高科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2、复星产投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本次收购尚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1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52,396,51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17.31%。复星产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97,286,43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29.34%。收购人直接持有复星产投100%的股权,为复星产投的控股股东。收 购人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49,682,9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64%,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截至2024年8月31日数据,下同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49,682,9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46.64%,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复星高科。 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二、本次收购方式 复星高科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复星产投持有的上市公司597,286,43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34%。本次收购完成后,复星高科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949,682,9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64%,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 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三、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31日,复星高科与复星产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一)序言 鉴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 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上市(股票简称为“海南矿业”,股票代码为“601969”)。于本协议签署日, 目标公司总股本为2,036,077,439股,复星产投持有目标公司597,286,433股股份,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34%;复星高科持有目标公司352,396,517股股份,占目标 公司总股本的17.31%。 1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鉴于,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目标公司597,286,433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 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34%),且受让方拟受让该等股份。 有鉴于此,考虑到前述的事实陈述以及本协议下文中载明的相互约定和承 诺,各方达成如下约定: (二)股份转让 第2.01款 股份转让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转让目标 公司597,286,433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34%,“标的股 份”)。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份(“本次转让”)。 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将分两批次进行交割,首次交割标的股份为转让方持有 的目标公司367,286,433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8.04%,于本 协议签署日,其中120,000,000股存在质押,质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 的股份过户后将解除质押,因此,首次交割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3日内,受 让方将其中167,000,000股标的股份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交割 标的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30,000,000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 总股本的11.30%,其中230,000,000股存在质押,质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份过户后将解除质押,因此,第二次交割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3日内, 受让方将其中183,000,000股标的股份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0日内,各方应共同配合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首 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首次交割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15日内,各 方应共同配合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第二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 续。 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目标公司以送红股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则转让方应将标的股份相应派送的股份作 为标的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受让方,受让方无需就获得该等派送股份调整任 何对价(为避免疑问,第2.02款规定的股份转让价款已包含标的股份以及相应派 送的股份)。 第2.02款 每股转让价格和股份转让价款 1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a)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13元,不低 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1)个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 受让方应支付的相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股份转让价款”)以每股转让价 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为基础计算。相应的股份转让价款请见下表: 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 股份转让价款 序号 转让方名称 标的股份数量 比例 (人民币:元) 1 复星产投 597,286,433 29.34% 3,661,365,834.29 本次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949,682,95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 本的46.64%。 (三)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第3.01款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在本协议第3.02款载明的各项条件得以满足或被豁免(根据其条款应在支付 日当天满足的除外)的前提下,各方应在转让方依据本协议第3.02款发出的书面 通知之日起的一(1)个工作日内,共同至中证登记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受让方应于全部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后9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 支付给转让方。 第3.02款 本次转让完成的条件 每一方根据本协议完成本次转让的义务,应以下列每一条件在支付日之前或 当日经该方确认已得以满足或被该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a)声明、保证和承诺。本协议中另一方的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是真 实、准确的,且截止至支付日也均应是真实、准确的,具有如同在支付日作出的 同等效力和效果;本协议所含的应由另一方于支付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和约定均 已得到履行; (b)无特定政府命令。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发布、颁布、实施或通过会 导致任何本协议所拟议之交易不合法或限制或禁止本协议所拟议之交易的任何 法律或政府命令; (c)无法律程序或诉讼。不存在针对任一方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诉求,并 且该等诉求可能会限制本协议所拟议之交易、或对该等交易的条款造成重大改 1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变,或可能致使该等交易的完成无法实现或不合法; (d)批准和同意。交易所已按照本协议以及各方就本次转让签署的补充协议 (如有)出具了同意本次转让的确认意见及本次转让已经获得了全部必要的政府 审批;转让方已经获得标的股份的质押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质权人 同意函及质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办理股票过户所需的相应文件; (e)股票过户通知。各方已向中证登记公司递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的全 部申请材料,且已收到中证登记公司关于申请材料已满足中证登记公司要求,并 可办理股票过户的书面通知。 转让方应于上述规定的各项条件满足(根据其条款应在支付日当天满足的除 外)后三(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交付书面通知,告知该等条件已满足。 第3.03款 股东权利 (a)转让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直至过户登记日的期间内,在合法合规的 情况下,转让方应就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征询受让方意见,并与受让方达 成共识。 (b)自过户登记日起,受让方应有权获得与标的股份相关、作为目标公司股 东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 (四)转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转让方在此分别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各项声明和保证: 第4.01款 组织和权限 其为依照中国法律正式组成、有效存续而且状况良好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 其拥有全部所需的权力、权限和授权以及完全的法律能力,以签订本协议,履行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完成本协议拟议的交易。其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履行其 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完成本协议拟议的交易,已经通过其采取所有必需的公司 行为而获得了正式授权。本协议已由其正式签署并交付,而且(假定受让方已正 式授权、签署并交付本协议)本协议构成其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 可按照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第4.02款 无冲突 1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其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不会(a)违反或抵触其章程或其他组织性文件的 规定或与之相冲突,或(b)违反或抵触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政府命令;或(c)抵触或 违反其作为一方的或其任何资产受约束或影响的合同或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其向 监管机构和/或公众投资者做出的任何限售承诺。 第4.03款 同意和批准 除本协议第3.02款中列明的政府批准以外,就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以 及完成本次转让,其均不需要获得任何政府批准或其它第三方主体(包括债权人) 的任何同意、允许或授权,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审批。 第4.04款 标的股份 转让方是标的股份法律上和实益上的所有人,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不附带任何额外的出资义务,并且标的股份存在质押,标的股份一共 597,286,433股,其中350,000,000存在质押,其质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据转让方所知,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其它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 限情形。 (五)受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受让方在此向转让方作出如下各项声明和保证: 第5.01款 组织和权限 其为依照中国法律正式组成、有效存续而且状况良好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 拥有全部所需的权力、权限和授权以及完全的法律能力,以签订本协议,履行其 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完成本协议拟议的交易。其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履行其在 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完成本协议拟议的交易,已经通过其采取所有必需的内部批 准而获得了正式授权。本协议已由其正式签署并交付,而且(假定转让方已正式 授权、签署并交付本协议)本协议构成其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 按照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第5.02款 无冲突 其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不会(a)违反或抵触其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的规 定或与之相冲突,(b)违反或抵触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政府命令,或(c)抵触或违反 2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其作为一方的或其任何资产受约束或影响的合同或文书。 第5.03款 同意和批准 除本协议第3.02款中列明的政府批准以外,就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以 及完成本次转让,其均不需要获得任何政府批准或其它第三方主体(包括债权人) 的任何同意、允许或授权,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审批。 第5.04款 财务能力和履约能力 截至支付日,受让方有充足、合法的资金来源,使其能够根据本协议的条件 和条款受让标的股份,并按本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六)承诺 第6.01款 通知特定事件 每一方应及时将以下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a)任何可能导致其违反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的,或者可能使任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声明或 保证在任何方面不真实、准确的所有事件、情况和事实,以及(b)其获悉的、将 会或据合理预计可能会导致本协议第3.02款载明的任何条件变得无法满足的任 何事实、变化、条件和情形。 第6.02款 保密 (a)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任一方均不得,且应促使其各自的关联方和代表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披露或允许披露(i)本协议、本次转让及本协议项下所拟交易 是否存在或其内容,(ii)本协议、本次转让及本协议项下所拟交易的任何条款、 条件或其他方面,或(iii)本协议、本次转让及本协议项下所拟交易的谈判情况(“保 密信息”)。但非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进行信息披露,即已经或成为公众所知 或处于公众领域内的信息除外。 (b)尽管有以上规定,每一方可(i)仅为其自身使用目的,向其需要知悉保密信 息的雇员、管理人员、董事、合伙人、代理人、会计师、法律顾问、代表或顾问 (“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但该方应确保该等代表知晓并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ii)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任何有关政府部门或证券 交易所披露、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及(iii)在任何一方为遵守所适用税 2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务法律的合理及必要的限度内,根据适用法律或政府部门的要求,该方可披露本 协议项下交易的相关信息,但在(iii)的情形下,披露方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 围内)在作出披露前的合理时间内,与其他方磋商并尽合理商业努力获得对所披 露资料的保密化处理。 第6.03款 进一步行动 各方均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或促使他方采取所有必需和适当的行动, 做出或促使他方做出适用法律项下所有必需、适当或明智的事项,并签署和交付 所有必要的文件和其他文书,以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完成本协议所拟议的交易。 (七)赔偿 第7.01款 赔偿责任 (a)若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承诺、约定或义务 (违约一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应向另一方(“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由于 该等违约所承受或招致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和开支、利息和罚金(包括合理 的律师费和顾问费),且各方在本协议项下赔偿责任以股份转让价款为限。 第7.02款 其他救济 各方同意,第7.01款中有关赔偿的规定不应为守约方在违约方违背其在本协 议中的声明和保证,或未能履行和遵守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和约定的情况下 所将获得的唯一的救济。如果违约方未能依约履行或违背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 则守约方可以寻求基于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适用的中国法律而可以主张的任何其 他权利或可以寻求的任何其他救济。 (八)生效与终止 第8.01款 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盖章并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第8.02款 终止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本协议可以在支付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被终止: (a)如果在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支付日期间:(i)发生某一事件或情况造成了或合 2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理预期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导致第3.02款项下的任何条件无法完成,(ii)本协 议中所载的任一方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在任何重大方面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该方实 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约定,或(iii)转让方或受让方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 总体转让,或转让方或受让方提起或针对转让方或受让方提起任何法律程序,以 期宣告转让方或受让方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或资不抵债,或以期就破产、资不抵 债或重组而根据任何法律进行清算、结业、重组或其债务的重整,且前述任一情 形未能在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被补救或消除,则守约 方可终止本协议; (b)如果本次转让在本协议签署日起六(6)个月(或各方同意延长的时间) 内仍未完成,则任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是如果本次转让在该日或之前未完成 是由于任何一方未实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造成或导致的,则该方 无权根据本第8.02(b)款终止本协议; (c)如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发布命令、法令或裁定、或已采 取任何其他行动,限制、阻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本协议拟议的交易,而且该等命 令、法令、裁定或其他行动均为最终的并且不可申请复议、起诉或上诉,则任一 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d)如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条件已满足,但受让方未在满足之日起玖拾(90) 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则转让方可终止本协议;或 (e)经各方书面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第8.03款 部分条款的继续有效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8.02款的规定被终止,则本协议应立即失效且任一方均不 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a)本协议第6.02款、第七条、第8.02 款、本第8.03款和第九条将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且(b)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 均不得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之前因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 四、标的股份、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一)标的股份权利限制 本次收购的标的股份为复星产投持有的海南矿业597,286,433股股份,其中 2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350,000,000股股份已质押给平安银行。 复星高科与复星产投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办理标的股份过户与 质押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复星高科将其持有的海南矿业350,000,000股股份继 续质押给平安银行。 (二)收购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 截 至 本报 告书 出具 日 ,收 购人 持有海 南矿 业 352,396,517股股 份 , 其中 352,396,517股股份已质押给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外,标的股份、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 权利限制。 2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收购人拟以现金方式受让复星产投持有的海南 矿业29.34%股份,转让总价款为366,136.58万元。 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 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并用于支付本次收购价款的情形。收购人已就履行收购 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安排,具备完成本次收购的履约能力。 2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收购系为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复星高 科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本次收购前后,复星高科对海南矿业的直接 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南矿业的控股股东仍为复 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本次收购系在郭广昌先生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海南矿业 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 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收购方式”之“一、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收购方式”之“四、 标的股份、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四、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 上市公司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南矿业控股股东仍为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 先生。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因正常业务经营而产生的经营性往来。截至2024年6月 30日,除上述经营性往来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 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 2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收购人已聘请律师就本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 意见书就本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事项发表了结论性意见:“本次收购符合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详见《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 购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七节 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 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上述调整计划,收 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重组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市公司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不存在未来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 的计划,或对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上述重组计划,收 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 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本次收购完成后,如收购人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 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没有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具体计划或安排。若 未来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 划。若未来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没有调整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计划。若未来上 市公司分红政策拟进行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 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 响的计划。若未来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收购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对上市公 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 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 立。 2012年8月,在海南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过程中,复星高科、郭广昌 分别出具了《关于保障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保持与海南矿业之间的人员独立 (1)海南矿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在海南矿业 专职工作,不在海钢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行政职务,继续保持海南矿业人员的独立性。 (2)海南矿业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海 钢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的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海南矿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矿业章程规定的 程序产生,承诺人不得违反或超越海南矿业章程规定进行非法干预。 2、与海南矿业之间资产独立完整 (1)海南矿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海南矿业的控制之 下,并为海南矿业独立拥有和运营。 (2)海钢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 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海南矿业的资金、资产。 (3)海钢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海南矿业的资产 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等。 3、与海南矿业之间继续保持财务独立 (1)海南矿业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海南矿业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 3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管理制度。 (3)海南矿业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享一个银行账户。 (4)海南矿业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海钢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海南矿业的资产使用调度。 (5)海南矿业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海钢集团、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处兼职和领取报酬。 (6)海南矿业依法独立纳税等。 4、与海南矿业之间机构独立 (1)海南矿业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海南矿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等。 5、与海南矿业之间业务独立 (1)海南矿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海钢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 外,不对海南矿业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复星高科、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 先生,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收购新增同业竞争事项。 2012年8月,在海南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过程中,复星高科、郭广昌 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①除南钢股份下属公司金安矿业外,承诺人(包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海南矿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②承诺人保证今后以海南矿业作为唯一的铁矿石产业发展平台进行铁矿石 产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承诺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包括单独经营、通过合资 3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等方式)从事任何与海南矿业主营 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或活动。 ③承诺人保证今后以南钢股份作为唯一的钢铁产业发展平台,在承诺人对南 钢股份享有或控制的表决权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层面),保 证南钢股份不再对外投资非全部自用的铁矿石产业,并确保南钢股份该类投资铁 矿石产品不对外销售,保证南钢股份(包括其控制的金安矿业及其他子公司)不 与海南矿业构成竞争或实质竞争。 ④在承诺人对南钢股份或金安矿业享有或控制的表决权范围内(包括但不限 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层面),承诺人保证金安矿业所生产的铁矿石产品全部用于 南钢股份自用,不再对外销售。 ⑤如承诺人(包括承诺人现有或将来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海南矿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承诺人将立 即通知海南矿业,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海南矿业,或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公司或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通知海南矿业,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海南矿 业。 ⑥承诺人对下属企业参股的华夏矿业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没有控制或重大影 响力,下属企业如转让持有的华夏矿业股权(不包含为内部重组目的下属企业由 直接持股转为间接持股的情形),承诺人保证,在符合法律及股东间约定情形下, 海南矿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⑦对于海南矿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股东的地位损害 海南矿业及海南矿业其他股东的利益。” 2020年9月,在海南矿业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过程中,复星高 科、郭广昌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包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海南矿业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本承诺人(包括本承诺人现有或将来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 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海南矿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则本承诺人将立即通知海南矿业,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海南矿业,或促 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通知海南矿业,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海南矿 3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业。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给海南矿业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都有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 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 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 况”之“九、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次收购完成后,如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12年8月,在海南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过程中,复星高科、郭广昌 分别出具了《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不利用承诺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海南矿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承诺人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权利。 2、杜绝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海南矿业资金、资产的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海南矿业违规向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 3、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海南矿业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如确需与海南矿业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 (1)督促海南矿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矿业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 公允价格与海南矿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海南矿业及公众股 东利益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3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矿业章程的规定,督促海南矿业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2020年9月,在海南矿业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过程中,复星高 科、郭广昌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 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 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 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 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发行人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公司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4、保证将依照发行人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谋取不正当利 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 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发行人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 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情况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开披露。详见上市公 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收购人 及其子公司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 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 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收购人 及其子公司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 排 本报告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子公司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 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 者安排 本报告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收购人及其子公司 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 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3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收购人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 存在买卖海南矿业股票的行为。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 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收购人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该期间内没有买卖、也不存在指使其 他人买卖海南矿业股票的行为。 3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746,656 35,205,575 30,983,7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40,390 9,139,158 8,486,812 应收票据 738,126 901,893 720,159 应收账款 13,536,170 11,705,150 9,692,570 应收款项融资 773,792 797,952 759,957 预付款项 2,904,854 3,503,715 3,095,482 其他应收款 21,719,105 14,443,730 26,033,789 合同资产 194,063 563,657 - 存货 80,762,255 90,563,781 71,779,380 持有待售资产 - 17,738,915 504,9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86,678 280,718 273,928 其他流动资产 17,759,851 14,111,403 10,758,003 客户贷款和垫款 103,953 165,019 195,212 流动资产合计 179,665,893 199,120,666 163,283,91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573,368 707,252 1,548,102 长期应收款 1,686,557 - - 长期股权投资 65,147,681 61,113,870 94,001,8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23,064 397,006 563,92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623,869 9,946,076 12,893,125 投资性房地产 60,676,645 61,457,521 33,581,295 固定资产 29,752,299 23,578,856 22,343,232 在建工程 8,286,482 6,025,704 4,475,728 使用权资产 3,658,580 2,251,185 2,107,869 油气资产 1,808,872 1,765,510 1,906,997 无形资产 30,891,141 27,578,596 23,237,423 3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商誉 19,496,072 17,800,823 17,894,245 勘探成本 204,780 280,684 364,308 应收融资租赁款 453,478 7 3,8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04,022 3,868,660 4,389,3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40,941 6,832,920 3,679,1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1,824,234 228,503,770 234,064,208 资产总计 421,490,127 427,624,436 397,348,1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7,421,340 34,022,530 30,338,465 交易性金融负债 5,732,307 3,420,998 4,106,273 应付票据 1,860,672 981,989 595,010 应付账款 19,549,229 18,177,501 16,616,971 预收款项 776,070 9,423,715 808,986 合同负债 17,348,580 22,023,780 18,555,856 应付职工薪酬 3,473,479 3,119,944 2,654,447 应交税费 13,614,773 12,687,051 12,166,932 其他应付款 22,935,702 25,374,477 23,774,2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902,319 13,631,410 14,886,400 其他流动负债 5,667,690 1,707,930 7,493,510 流动负债合计 159,021,206 169,629,926 161,519,0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004,945 55,063,027 40,716,845 应付债券 3,799,007 6,321,038 21,434,603 租赁负债 3,166,428 1,776,348 1,698,948 长期应付款 16,846,400 14,289,567 11,039,991 递延收益 1,025,274 995,518 804,2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816,355 18,048,951 12,163,994 其他非流动负债 6,311,721 4,379,678 2,361,876 非流动负债合计 97,970,130 100,874,127 90,220,537 负债合计 256,991,336 270,504,053 251,739,5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800,000 4,800,000 4,800,000 资本公积 10,080,761 9,712,420 9,509,702 3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其他综合收益 495,202 1,001,197 1,663,840 盈余公积 7,047,371 7,012,665 6,221,466 专项储备 37,483 36,528 35,544 未分配利润 69,555,463 66,521,213 61,427,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92,016,280 89,084,023 83,657,620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72,482,511 68,036,360 61,950,9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64,498,791 157,120,383 145,608,5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421,490,127 427,624,436 397,348,12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2,537,604 114,771,008 105,744,878 其中:营业收入 122,537,604 114,771,008 105,744,878 二、营业总成本 126,942,851 115,571,292 104,437,212 其中:营业成本 90,164,634 78,905,063 69,111,702 税金及附加 1,451,856 2,270,121 3,541,490 销售费用 13,930,293 13,048,945 12,533,702 管理费用 11,114,913 10,931,590 10,403,708 研发费用 4,875,877 4,911,878 4,188,958 财务费用 5,405,278 5,503,695 4,657,652 其中:利息费用 5,684,836 5,750,728 5,131,147 利息收入 562,480 566,658 802,783 加:其他收益 721,125 701,842 589,82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109,096 13,134,660 11,718,9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7,186,592 4,708,386 7,224,308 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02,317 6,905,123 4,847,2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76,075 -672,915 -183,97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54,323 -2,662,128 -2,221,75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0,418 229,243 259,22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307,311 16,835,541 16,317,213 加:营业外收入 206,915 187,562 177,754 3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276,936 240,198 477,59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237,290 16,782,905 16,017,372 减:所得税费用 1,548,735 6,703,736 3,027,80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88,555 10,079,169 12,989,56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6,688,555 10,079,169 12,989,563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 3,159,243 5,945,378 6,107,050 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 3,529,312 4,133,791 6,882,513 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50,437 -587,618 -112,059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534,078 -706,004 192,974 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1,089 18,919 -22,944 收益 (2)与雇员福利相关的精算准备金 -1,801 6,588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7,590 -119,156 48,196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89,493 -140,209 493,541 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7,147 -423,051 35,942 (3)其他 -296,958 -49,095 -364,71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416,359 118,386 -305,033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738,118 9,491,551 12,877,50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2,625,165 5,239,374 6,300,024 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3,112,953 4,252,177 6,577,480 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6,933,277 114,553,524 97,115,603 收到的税费返还以及政府补助 756,499 1,047,064 520,906 4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6,415 2,802,719 7,391,4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176,191 118,403,307 105,027,9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984,911 68,220,139 60,553,3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307,071 17,852,254 14,287,4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69,740 4,780,278 6,006,1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473,912 24,118,822 23,031,5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135,634 114,971,493 103,878,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57 3,431,814 1,149,5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407,481 19,213,754 9,016,3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13,620 4,172,745 2,030,1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810,424 1,213,483 166,985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5,411,471 2,902,429 1,604,98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6,752 10,161,551 3,092,9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409,748 37,663,962 15,911,4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014,700 8,655,389 7,071,147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77,718 6,970,433 19,892,873 取得子公司(取得)/支付的现金净额 -247,877 2,209 2,140,60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604 1,952,046 550,6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20,145 17,580,077 29,655,2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89,603 20,083,885 -13,743,8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43,108 5,519,855 2,970,45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543,108 5,519,855 2,970,455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426,798 77,897,681 65,777,71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85,801 3,792,210 1,447,8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155,707 87,209,746 70,196,0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7,522,205 98,040,608 60,589,9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670,774 10,536,140 10,091,09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2,374,282 2,743,638 2,728,512 利润 视同分派予最终控股股东 582,587 - - 4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73,423 2,232,600 2,401,7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548,989 110,809,348 73,082,7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93,282 -23,599,602 -2,886,7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99,187 292,431 -361,068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63,935 208,528 -15,842,0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049,717 24,400,922 40,242,9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285,782 24,609,450 24,400,922 二、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复星高科2021年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66878_B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复星高科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466878_B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复星高科 2023 年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06815_B0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 收购人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科目的注释请参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之“(十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4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了 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 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中披露的内容外,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未采取、亦未有计划采取其他对本次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亦不 存在其他对本次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4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陈启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 4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 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任浩纯 蒋秉润 法定代表人: 武晓春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 4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按照《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规定 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 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 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 张明远 经办律师: 徐 辉 王安荣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024 年 11 月 6 日 4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收购人的营业执照 (二)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的决策文件 (四)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签署的相关协议 (五)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六)收购人关于最近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说明 (七)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八)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关于 在本次收购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九)收购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收购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十)收购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十一)收购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十三)财务顾问报告 (十四)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4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陈启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 4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附表 收购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地 股票简称 海南矿业 股票代码 601969.SH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收购人名称 收购人注册地 上海市普陀区 有限公司 有□ 无(本次权益变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 动后,复星产投不再持有海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数量变化 人 南矿业股份,与复星高科不 化□ 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是□ 否 收购人是否为上 收购人是否为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 市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 东 控制人 大股东 收购人是否对境 收购人是否拥 是 否□ 是 否□ 内、境外其他上 有境内、外两 回答“是”,请注明公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市公司持股 5% 个以上上市公 司家数:20 家 数:8 家 以上 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收购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352,396,517 量及占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 17.31% 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收购股份的 变动数量: 597,286,433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29.34%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 有权益的股份变 记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 否 是否免于发出要 免除理由: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 约 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否 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 4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是否拟于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收购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否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否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否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否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及 (本次收购尚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批准进展情况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收购人是否声明 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否 份的表决权 5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陈启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