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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集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27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设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秦媛女士、胡启先生及董事SAMUEL
NIAN LIU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秦媛女士为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独立
董事秦媛女士、胡启先生及董事李红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其中秦媛女士为主任委员。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李红刚先生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改选SAMUEL NIAN LIU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李红刚先生不再担任成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其中,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议4次,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议2次,审议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会议1次。全
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
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
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审计过程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
准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履
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了一次充分的沟
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调整、关注事项以及相关
数据对比和说明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存在
其他的重大事项。
    在大信出具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了其审
计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大信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
    年度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与专业性进行审核并就公司年度审计相关事项、时间安排与审计师充分讨论,在
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审计团队保持良好沟通,关注年报编制过程并于董事会召开前
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年度
报告提供依据。
    (4)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大信已在2022年报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合理
设计并履行充分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工作勤勉,服务质
量较高的完成了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
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财务
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认真讨论和沟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
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们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和重
大会计估计的变更,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和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
    2023年,公司继续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全
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的原则,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
查,同时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审阅。
    2023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
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及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信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
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而高效地完成。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
    报告期,我们关注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并针对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目前公司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
保,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未发现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7、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
    2022年初,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投资”)持有
公司57,281,2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0%,2022年3月17日,索菲亚投资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降为4.91%,截至2022年末,
索菲亚持有公司股份降为20,047,487股,持股比例降为1.75%。索菲亚投资系A股
上市公司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家居”)之全资子公司,
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系公司下游客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的规定,自2022年3月17日起12个月内,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构成公
司关联方,公司与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索菲家居
及其子公司之间一直保持良好的经营业务往来关系,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
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自
2022年3月17日起满12个月后,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与公司不构成关联方,公
司与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健
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委员签名:




             秦媛           胡启          SAMUEL NIAN LIU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