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集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4-04-0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996)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中国南宁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应以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遵守大会纪律,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以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
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时向公司证券部登记,明确发
言的主题,并填写后附的《股东发言申请表》。
三、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股份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登
记终止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发言权
和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或股东
代表临时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应于会议签到时在签到处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
顺序根据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应简明扼要,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或其所代表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未经事前登记或申请而临时要求发言,应经大会主
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股东之后。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
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不应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不涉及
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内容。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
股东代表不再进行股东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
拒绝和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问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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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
七、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
时,对每项议案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没有签名
的票将作无效票处理。
八、会议的计票程序为:会议现场推举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及监
票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计票、监票。监票人在
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见证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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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发言申请表
2024 年 4 月 16 日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发言主题: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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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 1233 号丰林集团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一川先生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出席会议人
员、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
二、主持人提示《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11、《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公司集中回答股东问题。
五、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通报会议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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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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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在对2023年全年工作认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西丰林
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于2024年3月2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见《广西丰林木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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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监事会在认真总结、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对2023年全年监事会的工作情
况进行了详细阐述,编制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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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5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广西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33 号丰林集团会议室以
4、《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事会成员应到 3 人,实到 3
6、《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人
7、《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广西
南 宁 市 良 庆 区 银 海 大 道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33 号丰林集团会议室以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讯传签方式召开,监事会
成员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广西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南 宁 市 良 庆 区 银 海 大 道 2、《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1233 号丰林集团会议室以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监事会 3、《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成员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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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广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西南宁市银海大道 1233 号
丰林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监事会成员应
到 3 人,实到 3 人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广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西南宁市银海大道 1233 号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
丰林集团会议室以通讯表
案》
决方式方式召开,监事会成
员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并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
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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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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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经审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34,016.81 万元,净利润 5,253.4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5,228.29 万元,每股收益 0.05 元。2023 年
度对比 2022 年度各项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增减额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34,016.81 205,267.55 28,749.25 14.01%
营业利润 5,402.89 4,434.14 968.75 21.85%
利润总额 5,242.94 4,093.06 1,149.88 28.09%
净利润 5,253.40 4,464.14 789.26 17.68%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
5,228.29 4,535.55 692.74 15.27%
有者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027.50 2,146.88 2,880.61 134.18%
损益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4 0.01 15.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增长 0.23 个百分
1.84 1.61 0.23
益率(%) 点
年末资产总额 373,419.66 413,382.97 -39,963.31 -9.67%
年末所有者权益(不
286,331.90 280,946.88 5,385.02 1.92%
含少数股东权益)
年末每股净资产(元
2.55 2.51 0.05 1.92%
/股)
年末资产负债率 减少 8.73 个百分
23.20 31.94 -8.73
(%) 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详细资料见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注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决算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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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主要根据 2023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人造板
产、销能力以及 2024 年度的营林造林业务砍伐面积,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并对主
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而成。2024 年度公司预算主要指标
如下:
1、预算人造板产量 163.82 万立方米;
2、预算人造板销量 163.82 万立方米;
3、预算营业收入 24.27 亿元;
4、预算期间费用总额 1.16 亿元;
5、预算完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支出 0.12 亿元;
6、预算完成项目性投资支出 1.00 亿元,主要为钦州丰林 50 万立方米超强刨
花板项目建设尾款支出及现有产能工厂的技改支出。
公司自上而下分解各指标到各预算责任中心,结合经营责任状考核,力争完
成 2024 年度的经营目标。
年度预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
观政策导向、市场竞争状况、原料供应情况、生产设备保养状态、电力供应情况
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预算方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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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2023年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日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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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4 年度拟为
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6 亿元等值人民币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履
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最近
担保方持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产负债 担保预计有效期
股比例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率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池州丰林 100% 96.41%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
公司及子
人民币0.05 人民币 日起至下年度股东
公司、孙
亿元 0.50亿元 大会对新额度批准
公司 丰林供应链 100% 81.52%
之日止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百色丰林 100% 28.46%
丰林人造板 100% 31.21%
惠州丰林 100% 39.50%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
公司及子
人民币2.28 人民币 日起至下年度股东
公司、孙 钦州丰林 100% 68.27%
亿元 5.50亿元 大会对新额度批准
公司
之日止
丰林林业 100% 15.28%
丰林化工 82.5% 58.04%
瑞和鼎盛 100% 60.60%
公司 2024 年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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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
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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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西丰林
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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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重新
编 制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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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西丰林
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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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 司 董 事 2023 年 度 薪 酬 情 况 详 见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领取情况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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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净
利润为 115,275,391.94 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527,539.19 元后,年末未分
配利润余额 906,863,316.99 元,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公
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2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24,708,384 股,
总股本 1,145,622,800 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 1,120,914,416 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134,509,729.92 元 ( 含 税 ), 分 红 后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772,353,587.07 元。
如在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
上 述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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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
上述规划,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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