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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2024-03-2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2024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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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1.   引 言 ............................................................................................................................. 1

 1.1 银 行 简 介 .................................................................................................................. 1

 1.2 披 露 依 据 .................................................................................................................. 3

 1.3 披 露 声 明 .................................................................................................................. 3

2.   主 要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 4

 2.1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 4

     2.1.1 公 司 授 信 业 务 .................................................................................................. 5

     2.1.2 个 人 信 贷 业 务 .................................................................................................. 6

     2.1.3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 7

 2.2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 7

 2.3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 8

 2.4 其 他 重 要 风 险 管 理 ................................................................................................10

     2.4.1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10

     2.4.2 银 行 账 簿 股 权 风 险 管 理 .................................................................................11

     2.4.3 银 行 账 簿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11

     2.4.4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12

 2.5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的 组 织 架 构 和 管 理 职 能 ................................................................14

3.   资 本 充 足 率 计 算 范 围 ...............................................................................................16

 3.1 银 行 集 团 名 称 .........................................................................................................16

 3.2 资 本 充 足 率 计 算 范 围 ............................................................................................17

 3.3 资 本 充 足 率 计 算 范 围 与 财 务 并 表 的 差 异 , 以 及 二 者 的 对 应 关 系 ...................17

 3.4 被 投 资 机 构 在 计 算 并 表 资 本 充 足 率 时 采 用 的 方 法 ...........................................17

 3.5 前 十 大 纳 入 并 表 计 算 范 围 的 和 采 用 扣 除 处 理 的 被 投 资 机 构 的 基 本 情 况 .......18




                                                                 2
 3.6 拥 有 多 数 股 权 或 拥 有 控 制 权 的 被 投 资 金 融 机 构 存 在 的 监 管 资 本 缺 口 ...........20

 3.7 银 行 集 团 内 资 本 转 移 的 限 制 ................................................................................20

4.   资 本 数 量 及 构 成 .......................................................................................................20

 4.1 所 有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的 对 应 关 系 ...........................20

 4.2 资 本 构 成 项 .............................................................................................................20

 4.3 总 资 本 的 期 末 数 .....................................................................................................21

 4.4 资 本 扣 除 项 .............................................................................................................22

     4.4.1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中 扣 除 项 目 的 扣 除 数 额 ........................................................22

     4.4.2 其 他 资 本 扣 除 项 目 的 扣 除 数 额 .....................................................................23

     4.4.3 门 槛 扣 除 限 额 .................................................................................................23

 4.5 所 有 限 额 与 最 低 要 求 , 以 及 对 资 本 的 正 面 和 负 面 的 影 响 ...............................23

     4.5.1 资 本 扣 除 的 有 关 限 额 .....................................................................................24

     4.5.2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的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限 额 ............................................24

 4.6 发 行 的 各 类 合 格 资 本 工 具 的 主 要 特 征 ................................................................25

 4.7 在 网 站 上 披 露 所 有 监 管 资 本 工 具 的 条 款 及 细 则 ................................................25

 4.8 报 告 期 内 增 加 或 减 少 实 收 资 本 、 分 立 和 合 并 事 项 ...........................................25

 4.9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资 本 工 具 的 变 化 情 况 ....................................................................25

 4.10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资 本 投 资 行 为 ............................................................................26

5.   各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26

6.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28

 6.1 信 用 风 险 资 本 .........................................................................................................28

 6.2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28

 6.3 操 作 风 险 资 本 .........................................................................................................28

 6.4 风 险 计 量 体 系 的 重 大 变 更 ....................................................................................29

7.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和 评 估 ...............................................................................................29



                                                               3
  7.1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的 定 性 信 息 ....................................................................................29

     7.1.1 逾 期 及 不 良 贷 款 的 定 义 .................................................................................29

     7.1.2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29

     7.1.3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采 用 的 计 量 方 法 .....................................................................30

  7.2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的 定 量 信 息 ....................................................................................30

     7.2.1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总 额 .........................................................................................30

     7.2.2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的 地 域 分 布 .............................................................................31

     7.2.3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的 行 业 或 交 易 对 手 分 布 ........................................................32

     7.2.4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的 剩 余 期 限 分 布 .....................................................................33

     7.2.5 逾 期 及 不 良 贷 款 总 额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余 额 及 报 告 期 变 动 情 况 ................33

  7.3 采 用 权 重 法 的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的 信 息 ....................................................................33

  7.4 信 用 风 险 缓 释 的 定 性 信 息 ....................................................................................36

     7.4.1 主 要 抵 质 押 品 类 型 .........................................................................................37

     7.4.2 抵 质 押 品 估 值 政 策 和 程 序 .............................................................................37

  7.5 信 用 风 险 缓 释 的 定 量 信 息 ....................................................................................38

8.    市 场 风 险 暴 露 和 评 估 ...............................................................................................39

9.    操 作 风 险 暴 露 和 评 估 ...............................................................................................40

10. 资 产 证 券 化 风 险 暴 露 和 评 估 ...................................................................................41

  10.1 资 产 证 券 化 风 险 暴 露 和 评 估 的 定 性 信 息 .......................................................41

     10.1.1 从 事 资 产 证 券 化 业 务 的 目 标 .......................................................................41

     10.1.2 在 资 产 证 券 化 过 程 中 所 承 担 的 角 色 及 参 与 程 度 ......................................41

     10.1.3 资 产 证 券 化 业 务 的 资 本 计 量 方 法 ...............................................................42

     10.1.4 资 产 证 券 化 业 务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42

     10.1.5 每 个 资 产 证 券 化 产 品 使 用 的 外 部 评 级 机 构 的 名 称 ..................................43

  10.2 资 产 证 券 化 风 险 暴 露 和 评 估 的 定 量 信 息 .......................................................46



                                                              4
11. 其 他 风 险 暴 露 和 评 估 ...............................................................................................50

   11.1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的 定 性 信 息 ...............................................................50

   11.2 银 行 账 簿 股 权 风 险 暴 露 的 定 性 信 息 ...............................................................51

   11.3 银 行 账 簿 股 权 风 险 暴 露 的 定 量 信 息 ...............................................................52

   11.4 银 行 账 簿 利 率 风 险 暴 露 的 定 性 信 息 ...............................................................53

   11.5 银 行 账 簿 利 率 风 险 暴 露 的 定 量 信 息 ...............................................................54

   11.6 商 业 银 行 设 立 表 外 机 构 或 实 体 ........................................................................54

   11.7 商 业 银 行 设 立 表 外 机 构 或 实 体 定 量 信 息 .......................................................55

   11.8 其 他 风 险 信 息 ....................................................................................................55

12.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评 估 ...................................................................................................55

   12.1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评 估 的 方 法 和 程 序 ....................................................................55

   12.2 资 本 规 划 和 资 本 充 足 率 管 理 计 划 ....................................................................57

13. 薪 酬 ............................................................................................................................58

   13.1 薪 酬 的 定 性 信 息 ................................................................................................58

      13.1.1 提 名 与 薪 酬 管 理 委 员 会 , 商 业 银 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的 基 本 信 息 .........58

      13.1.2 薪 酬 政 策 .......................................................................................................58

   13.2 薪 酬 的 定 量 信 息 ................................................................................................58

      13.2.1 薪 酬 管 理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薪 酬 情 况 及 薪 酬 监 督 会 议 召 开 的 次 数 ..............59

      13.2.2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对 风 险 有 重 要 影 响 岗 位 上 的 员 工 的 薪 酬 情 况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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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1. 引言

    1.1 银行简介

    本行成立于 1987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
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
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
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 年 4 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 股同步上市。
    本行依托中信集团“金融+实业”综合禀赋优势,以全面建
设“四有”银行、跨入世界一流银行竞争前列为发展愿景,坚持
“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以
客户为中心,通过实施“五个领先”银行战略,打造有特色、差
异化的中信金融服务模式,向企业客户、机构客户和同业客户提
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
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
客户提供财富管理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个人信贷业务、信用卡
业务、养老金融业务、出国金融业务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
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同业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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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国内 153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51 家营
业网点,在境内外下设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金银行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家附属机构。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
坡和中国内地设有 31 家营业网点和 2 家商务理财中心。信银(香
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内设有 3 家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
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理财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本行与百度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阿
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7 家营业网点和 1 家私人银行中心。
    本行深刻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始终在党和国家战
略大局中找准金融定位、履行金融职责,坚持做国家战略的忠实
践行者、实体经济的有力服务者、金融强国的积极建设者。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9 万亿元、员工
人数超 6.5 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
2023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 500 强排行
榜”中排名第 20 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
界 1000 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19 位。




                             2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监管部门 2012 年 6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
并披露。

    1.3 披露声明

    本报告是按照监管部门监管规定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及规
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不能简单
地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比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
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做出,实际有可
能受内、外部多种因素影响而产生偏差,故投资者不应对此过分
依赖。
    本报告中,“本集团/本银行集团”特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行/中信银行”特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特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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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风险管理体系

    2.1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
而使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各类授信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保理)、担保、承兑、贷款承诺等表
内外授信业务,银行账簿债券投资、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
结构化融资等业务,以及互联网贷款等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其他
创新业务。
    本行严格遵循信用风险管理各项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风
险管理组织和机制。在董事会、高管层领导下,风险管理部、授
信执行部、法律及资保部、运营管理部共同负责信用风险管理工
作。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
度相适应的全面、系统、规范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深入、
有效的全流程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将信用风险控制在本
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本行持续加强对授信业务的流程管理,风
险管控要贯穿业务发起、授信调查、审查审批、用信管理、授信
后管理、问题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各
环节之间职责分明、岗位分离、风险制衡的全流程授信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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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公司授信业务

    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贷领域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服务实
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推动
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优化结构、做强特色、做实基础、提
升效益”的整体目标,提高客户综合经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高
质量发展。
    客户层面,按照“严进扩面深耕”的整体原则,全面挖掘战
略客户价值。围绕核心渠道产品,大力拓展中小客群建设。深度
经营重点机构客户,提升政府金融品牌形象。
    区域层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目标,以京津冀协同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为引领,以长
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依托,以农产
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保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
量发展,统筹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加快形成优势
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
    行业层面,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实
体经济,精准有力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
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持续加大对绿色金
融、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乡村振兴、制造业等领域的
信贷支持。积极做好对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能源保供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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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金融服务。以新经济、新赛道为牵引,围绕新能源链、高科技
链、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客户拓展力度。
    业务层面,提升综合融资服务能力,巩固传统业务基础,提
升创新能力,最大化满足客户需求。打造“价值普惠”,持续推
进普惠业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向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抓住科创金融试验区建设机遇,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强化对
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全力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国际业
务轻资本优势,通过“结算+交易+融资+融智”提升价值贡献。
加快资本市场业务发展,构建服务实体经济新模式。

    2.1.2 个人信贷业务

    本行零售银行业务围绕全行轻资本转型战略,坚决贯彻国家
促进共同富裕和扩大内需的政策导向,持续推进专业能力提升。
    个贷业务方面,紧跟市场形势,巩固并做大按揭及房抵两大
传统业务基本盘,提速发展信用贷款,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渠道,
强化公私联动、分支联动,加快加大个贷投放力度,持续提升区
域市场占有率。
    信用卡业务方面,不断精进全流程风险管理能力,全面强化
数字化智慧风控转型力度,进一步深化客群及资产结构调整,推
进风险与业务融合发展,实现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双向赋能,夯实
信用卡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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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总体方针,在风险可控前提下,
债券投资积极支持客户综合经营,响应客户直接融资需求,以全
行重点行业授信政策为指引,开展信用类债券投资,践行绿色发
展理念,积极参与绿色债券投资。资产证券化投资加强一二级联
动,扩展投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不断优化票据业务结构,有
序推动存放同业及同业借款业务。

    2.2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
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
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本行市场风险管
理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监
测、控制和报告市场风险,根据全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
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的最大化。
    本行施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总
行统一制定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市场风险限额方案,市场风
险承担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在统一的政策和限额内实施市
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承担部门负责在日常经营中主动管理市场
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部门独立对全行市场风险进行牵头管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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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2023 年,本行优化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市场风险计
量系统数据基础,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颁布的《商业
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市场风险标准法实施准备,市场风
险管理和计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2.3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
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
险和声誉风险。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分。操作风险管理目标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降低操作风险损失;
促进流程优化,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对内外部事件冲击的应对能
力,为业务稳健运营提供保障;降低资本耗费,提高股东回报。
    为加强操作风险管控,本行拟定了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以及操
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制度规范,夯实了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本
行通过建立健全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操作风险的识别、
评估、计量、控制、缓释、监测、报告,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降低操作风险损失,不断推进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本行搭建了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风险内控委员会、操作风险管理牵头部门、一道防线部门、审计
部门及分支机构各负其责。本行建立了“三道防线”的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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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体系。第一道防线包括各级业务和管理部门,负责各自领域
内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第二道防线包括负责各级操作风险的管
理和计量的牵头部门,指导、监督第一道防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工
作;第三道防线包括审计部门和纪委办公室,对第一、二道防线
操作风险管理履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及对相关责
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我行运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
(KRI)、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LDC)等基础管理工具,开展
操作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监测、控制、缓释、报告等全流程
管理,并定期对操作风险管理工具进行重检或者优化。针对暴露
出的风险点及管控薄弱环节,均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
及缓释,降低操作风险损失;加强操作风险报告管理,强化操作
风险管理培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从制度、流程和体系等
方面加强与操作风险相关的业务连续性、外包风险、信息科技风
险的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操作风险管控,强化操作风险日常
管理,实施巴塞尔协议Ⅲ操作风险新标准法项目,组织开展对主
要业务流程的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优化关键风险指标体系,
推动全行历史损失数据质量治理,加强并表子公司操作风险体系
建设,开展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新标准法实施工作,升级操作风险
管理系统功能,对操作风险易发业务环节加强风险排查,持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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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外包风险管理体系,加强
外包事项日常管理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外包审计及检查工作,
有效规范第三方合作风险管理。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
急预案,有效保障全行业务持续运营。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重检及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险整体
可控。

    2.4 其他重要风险管理

    2.4.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在金融衍生品和证券融资交易
中,因交易对手在交易相关的现金流结算完成前违约而造成损失
的风险。本行通过识别、计量和监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并采取
有效措施,将所承担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水平内。
    本行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关
政策流程、准入和适合度评估标准,规范交易协议管理要求,建
立担保品管理机制和计量管理体系,并及时识别相关风险和采取
相应措施。
    2023 年,本行积极推进、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颁
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相关实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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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计量规则优化和计量系统升级,提升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
水平。

    2.4.2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管理

    本集团银行账簿股权投资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股权投资。本集团不断健全内部职责分工,
结合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在满足监管要求下,对各类股权
投资进行针对性管理。通过对股权投资涉及的信用风险、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国别风险、声誉风险及法律合规风
险等进行合理控制,确保股权投资风险对全行收益和价值的不利
影响整体可控。

    2.4.3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
变动导致银行账簿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包括缺
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风险。
    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遵循稳健的风险
偏好原则,在本行风险容忍范围内,确保整体风险暴露水平可控。
本行以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为依托,建立了完善的银行账簿利率
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多层级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架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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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策略和流程,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与缓释体系,内
部控制与审计制度,信息管理系统,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机制等。
    报告期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发达国家利率保持高位,
国内宏观政策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本行紧跟货币政策和财
政政策变化,加强对市场利率走势预判,增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持续推动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改善,确保
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敞口水平整体稳定。

    2.4.4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
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
资金需求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科学完
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的流动性风险进行
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确保
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本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
会、高级管理层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明确,流
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清晰。董事会承担本行流动性风
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
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等。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高级管
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并向股东大


                           12
会报告。高级管理层负责流动性风险的具体管理工作,及时了解
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并向董事会定期报告。总行资产负债管
理委员会在高级管理层的授权下,履行其部分职责。总行资产负
债部为本行流动性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流动性风险管
理政策和程序,对流动性风险进行计量监测分析等具体管理工作。
总行审计部门负责对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与
评价。
    本行保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实施审慎、协调的流
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通过缺口管理、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优质
流动性资产管理等方法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实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架构,总行负责制定银行集团、
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策略等,在法人机构层面集中管
理流动性风险;境内外附属机构在银行集团总体流动性风险管理
政策框架内,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制定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
略、程序等并持续推动实施。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央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
有力,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保持
流动性合理充裕;两次下调政策利率,带动市场利率下行;发挥
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
持。货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市场利率中枢总体围绕政策
利率波动。


                             13
    本行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提升流动性管理的前瞻
性和主动性,持续做好资产负债统筹管理,坚持稳存增存,加强
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总量和结构优化,统筹做好流动性和效益
性的动态平衡;加强流动性风险计量和监测,继续实施流动性风
险限额管理,持续推动流动性风险监管达标;加强优质流动性资
产管理,持续推动经央行评级信贷资产质押项目;加强主动负债
管理,保持合理的主动负债结构,确保融资渠道畅通和来源多元
化;持续推动金融债发行,补充稳定负债来源;重视应急流动性
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日常流动性管理,加强市场分析
和预判,前瞻性进行资金安排,在确保流动性安全的基础上,提
升资金运用效率。报告期内,本行综合考虑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的主要因子和外部环境因素,合理设定压力情景,按季度开展流
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在轻度、中度、重度情景下,本行最短生存
期均超过监管规定的 30 天。

    2.5 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能

    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
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
业务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子
公司。
    董事会对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建立风险合


                             14
规文化、制定风险管理策略、设定风险偏好和确保风险限额的设
立、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
险管理等职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董
事会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
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的决
议,履行推动风险合规文化体系建设、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理的
经营管理架构、制定清晰的执行和问责机制、制定风险限额、制
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评估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
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等职责。风险管理
专业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能。
    本行构建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级业务经营机构与总、
分行业务管理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相应的风险管
理直接责任。各级风险管理部门是第二道防线,承担制定政策和
流程,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总行风险管理部是全面风险管理
牵头部门,牵头履行全面风险的日常管理及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建设。本行指定专门部门作为各类主要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
配合风险管理部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计、纪委办公室
是第三道防线,其中审计部承担一二道防线履职情况的审计责任,
纪委办公室承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责任。三道防线共


                             15
同承担风险管理责任,对风险管理的结果负责。
    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3.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3.1 银行集团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英文名称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16
       3.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行未并表(以下简称“本行”/“中信银行”)资本充足率
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本行并表(以下简称“本
集团”/“本银行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
《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3.3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与财务并表的差异,以及二者
的对应关系

    本报告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进行资本并表。截
至报告期末,资本并表范围在财务并表范围基础上,增加了中信
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金银行。

       3.4 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的方法

    下表列示了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的方
法。




                                17
                       表 1:被投资机构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采用的方法

序号             被投资机构类别                              并表处理方法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的
 1                                       纳入并表范围
          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外)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本集
          对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 团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0%的部分扣除,其他一级资本
 2
          投资                           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从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
                                         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本集团核心一级资
          对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
 3                                       本净额 10%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未达
          投资
                                         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4        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3.5 前十大纳入并表计算范围的和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
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下表列示了 2023 年末纳入资本并表计算范围及前十大采用
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表 2:2023 年末纳入并表计算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被投资机构名                                                         本行直接
 序号                         注册地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业务范围
                  称                                                             持股比例
            中信国际金融                                          商业银行及
     1                            香港     港币 75.03 亿元                         100%
            控股有限公司                                        非银行金融业务

            信银(香港)                                          借贷服务及
     2                            香港     港币 18.71 亿元                         100%
            投资有限公司                                           投行业务

     3      信银理财有限          中国      人民币 50 亿元         理财业务        100%
            责任公司              内地

     4      中信金融租赁          中国      人民币 40 亿元         金融租赁        100%
            有限公司              内地




                                              18
        被投资机构名                                                            本行直接
序号                         注册地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业务范围
              称                                                                持股比例
        浙江临安中信
                              中国
  5     村镇银行股份                         人民币 2 亿元     商业银行业务        51%
                              内地
        有限公司

  6     中信百信银行          中国         人民币 56.34 亿元    金融服务          65.7%
        股份有限公司          内地

  7     阿尔金银行          哈萨克斯        哈萨克斯坦坚戈      金融服务          50.1%
                                坦            70.5 亿元


                  表 3:2023 年末前十大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注册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1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陆      2,063          3.03%


 2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陆      1,058          2.99%


 3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陆       504           4.48%


 4     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269            46%


 5     VISA                                          美国         173          0.005%


 6     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49              -


 7     MasterCard                                    美国         39           0.0014%


 8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陆       25            1.45%


 9     51 信用卡有限公司                           开曼群岛        2            2.03%


10     Joint Electronice Teller Services           中国香港        2            6.35%




                                              19
          3.6 拥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存在
的监管资本缺口


         报告期内,集团、本行及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均
满足属地监管要求,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

          3.7 银行集团内资本转移的限制

         报告期内,本银行集团内支付股息、增资、投资并购等资本
转移方面无重大限制。

          4. 资本数量及构成

          4.1 所有监管资本项目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对
应关系


         所有监管资本项目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对应关系,
                                        1
请详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

          4.2 资本构成项


         截至 2023 年末,集团口径核心一级、一级及总资本总额分
别为 6108.09 亿元、7291.23 亿元、8755.06 亿元。详细资本构

1   特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简称“2023 年年度报告”,下同。




                                                   20
成,请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表 4:集团及本行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1.核心一级资本期末数                       610,809                     568,862
   1.1 实收资本                             48,967                         48,967
   1.2 资本公积                             59,410                         61,790
   1.3 盈余公积                             54,726                         54,727
   1.4 一般风险准备                        100,893                         96,905
   1.5 未分配利润                          331,303                     301,487
   1.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8,287                            0
   1.7 其他综合收益                         7,224                          4,986
2.其他一级资本期末数                       118,314                     114,941
   2.1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114,941                     114,941
   2.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373                            0
3.二级资本期末数                           146,383                     141,322
   3.1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
                                            69,995                         69,995
入金额
   3.2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73,674                         71,328
   3.3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715                            0
4.总资本期末数                             875,506                     825,126



     4.3 总资本的期末数


     同上文表 4。




                                      21
       4.4 资本扣除项

       4.4.1 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项目的扣除数额


       截至 2023 年末,集团口径核心一级资本扣除数额为 56.53
亿元。
                           表 5: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1.商誉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
                                              926                           0
净额
2.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扣减
                                             4,728                         4,071
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3.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
                                               0                            0
递延税资产
4.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0                            0

5.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0                            0

6.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扣减与之相
                                               0                            0
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7.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0                            0

8.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
                                               0                            0
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9.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
                                               0                            0
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合计                          5,653                         4,071




                                       22
         4.4.2 其他资本扣除项目的扣除数额


         截至 2023 年末,本集团暂无对于其他从相应监管资本中对
应扣除的,两家或多家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协议相互拥有的各级资
本工具数额,或监管部门认定为虚增资本的各级资本投资数额。

         4.4.3 门槛扣除限额


         截至 2023 年末,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
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净递延税资产余额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

                                  表 6:门槛扣除限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本扣除限额     与上限
           适用门槛扣除法的项目              金额
                                                       标准     金额    的差额
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29,997
                                                    核心一级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3,920
                                                    资本净额   60,516    -30,519
          其他一级资本                        -
                                                    的 10%
          二级资本                       26,078
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269
                                                    核心一级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269
                                                    资本净额   60,516    -60,247
          其他一级资本                        -
                                                    的 10%
          二级资本                            -
                                                    核心一级
3.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
                                         53,443     资本净额   60,516     -7,073
产
                                                    的 10%
4.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                核心一级
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     53,712     资本净额   90,773    -37,061
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                        的 15%




                                        23
       4.5 所有限额与最低要求,以及对资本的正面和负面的
影响

       4.5.1 资本扣除的有关限额


       同上文表 6。

       4.5.2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截至 2023 年末,本集团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736.74 亿元,未
达到可计入上限。
                                                            2
                                   表 7: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项目                    金额
                                                                 标准             金额

1.不良贷款余额                                65,967

  其中:次级类                                17,778
                                                        不良贷款余额与应计
          可疑类                              26,409    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65,967
                                                        的最大值
          损失类                              21,780

2.应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41,191

3.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139,641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73,674

4.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上限                        77,580




2为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口径数据。




                                                 24
    4.6 发行的各类合格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的各类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请详
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4.7 在网站上披露所有监管资本工具的条款及细则


    根据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发行的各类监管资本工具的条
款及细则,详见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www.hkex.com.hk)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发行概
况详见本行分别在上述交易所网站及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

    4.8 报告期内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分立和合并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本 489.67 亿股。关于本行报告期内
股本的变动情况,请详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4.9 报告期内其他资本工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变化情况如下:




                            25
                         表 8: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情况表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类型     发行日期           金额        期限(年)        备注
                                                                            于第 5 年末及
        中信银行
                   二级资本     2023 年 12                                  往后的派息
  1     (国际)有                                  5 亿美元        5+5
                   补充工具      月5日                                      日,发行人可
        限公司
                                                                            行使赎回权
                                                                            在第 5 年、第
        中信银行
                   二级资本     2023 年 12        300 亿元                  10 年末附有条
  2     股份有限                                               5+5、10+5
                   补充工具      月 19 日          人民币                   件的发行人赎
        公司
                                                                                 回权

                        表 9:其他资本补充工具赎回及兑付情况表

                                                                 期限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类型      发行日期            金额                        备注
                                                                 (年)
       中信银行
                   其他一级资    2018 年 11                     无固定期    已于 2023 年 11
 1     (国际)有                                    5 亿美元
                   本补充工具      月6日                          限          月全部赎回
       限公司
       中信银行
                   二级资本补   2018 年 9 月      300 亿元人                已于 2023 年 9
 2     股份有限                                                   5+5
                     充工具        13 日             民币                     月全部赎回
       公司
       中信银行
                   二级资本补    2018 年 10       200 亿元人                已于 2023 年 10
 3     股份有限                                                   5+5
                     充工具       月 22 日           民币                     月全部赎回
       公司




       4.10 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本行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投资行为,请详见 2023 年年度报
告。

       5. 各级资本充足率


       截至 2023 年末,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核心


                                             26
一级资本充足率 8.99%,一级资本充足率 10.75%,资本充足率
12.93%,均满足监管要求。

                         表 10 :集团及本行资本充足率计算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集团             本行          集团            本行
1.各级资本净额

  1.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605,156         530,970     551,863            481,359

  1.2 一级资本净额              723,469         645,911     671,477            596,300

  1.3 资本净额                  869,853         787,233     832,087            752,857

2.风险加权资产

  2.1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6,280,036        5777,554    5,885,746         5,392,125

  2.2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55,208           43,098      45,560            28,655

  2.3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392,469         357,493     384,200            354,515

  2.4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6,727,713        6,178,145   6,315,506         5,775,295

3.资本充足率

  3.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99%            8.59%       8.74%             8.33%

  3.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75%           10.45%      10.63%            10.33%

  3.3 资本充足率                12.93%           12.74%      13.18%            13.04%

4.监管资本要求

  4.1 最低资本要求              538,217         494,252     505,240            462,024

  4.2 储备资本要求              168,193         154,454     157,888            144,382

  4.3 逆周期资本要求              0                0             0               0

  4.4 附加资本要求              33,639           30,891          0               0
注: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等制度及最
新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本集团被纳入第二档,附加资本要求为 0.5 个百分点,由核心一
级资本满足。




                                           27
    6. 风险加权资产

    6.1 信用风险资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其中资产
证券化风险资本采用标准法计量。截至 2023 年末,本集团信用
风险加权资产为 62800.36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
求为 5024.03 亿元;其中表内外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 486.40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为 38.91 亿元。

    6.2 市场风险资本


    本集团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截至 2023 年末,本
集团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552.08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
本要求为 44.17 亿元。

    6.3 操作风险资本


    本集团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截至 2023 年末,
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3924.69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
求,资本要求为 313.98 亿元。




                               28
    6.4 风险计量体系的重大变更


    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风险计量体系的重大变更。另,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2023 年第 4
号),并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2 年第 1 号)等同时
废止。后续,本集团将按监管要求推进资本计量体系的切换工作。

    7. 信用风险暴露和评估

    7.1 信用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7.1.1 逾期及不良贷款的定义


    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
贷款;不良贷款是指按照中信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的有关
规定,认定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

    7.1.2 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
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10 号)的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
法为基础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行基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的信用风险变化,将金融资


                              29
产划分为以下三个风险阶段,并按照不同方法计量减值准备。
    第一阶段: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按照该金融资产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
准备。
    第二阶段: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
值准备。
    第三阶段: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
值,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减值准备。

    7.1.3 信用风险暴露采用的计量方法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计量信用
风险暴露。

    7.2 信用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7.2.1 信用风险暴露总额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情况。




                           30
                          表 11 :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集团                           本行
                                                未缓释的风                     未缓释的风
                                风险暴露                        风险暴露
                                                  险暴露                         险暴露
 1.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8,895,294       8,459,271       8,300,592          7,876,280

 2.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641,009       1,006,956       1,608,976          982,381

 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3,415            17,293       35,589             16,106

             合计               10,579,718      9,483,520       9,945,157          8,874,767



       7.2.2 信用风险暴露的地域分布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情
况。

                        表 12: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地域分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总部                                21.03%                         21.92%
2.环渤海地区                          21.06%                         21.53%
3.长三角地区                          20.90%                         20.33%
4.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13.68%                         13.65%
5.中部地区                            10.40%                          9.68%
6.西部地区                             7.45%                          7.00%
7.东北地区                             1.36%                          1.35%
8.境外                                 4.59%                          5.06%
9.抵消项等其他                         -0.47%                         -0.53%
               合计                   100.00%                        100.00%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地区分布口径同 2023 年年度报告。



                                           31
      7.2.3 信用风险暴露的行业或交易对手分布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交易对手划分的表内外信用
风险暴露情况。

                       表 13: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交易对手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对手分布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8,895,294            8,459,271
   1.1 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                          954,441              950,137
   1.2 公共部门实体                                540,352              540,352
   1.3.金融机构                                    900,567              829,024
   1.4.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债权           92,254               92,252
   1.5.企事业单位                                 3,201,557            2,869,644
   1.6.个人                                       2,311,849            2,308,840
   1.7.其他                                        894,275              869,022
2.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641,009            1,006,956
   2.1 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                       1,485,927             851,875
   2.2 个人                                        154,377              154,377
   2.3 特殊目的载体(SPV)                          705                  705
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3,415               17,293
   3.1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
                                                   40,492               17,293
用风险
   3.2 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法)            0                    0
   3.3 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2,923                 0
                      合计                       10,579,718            9,483,520




                                          32
          7.2.4 信用风险暴露的剩余期限分布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报告期末按剩余期限划分的未缓释信用
风险暴露情况。

                            表 14: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的剩余期限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剩余期限
                                               未缓释的信用风险暴露                 占比

    1 年以内(含 1 年)                                3,748,950                    39.60%

    1 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                               5,717,277                    60.40%

                     合计                              9,466,227                  100.00%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7.2.5 逾期及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及报告
期变动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 648.00 亿元,较年初
减少 4.13 亿元;贷款拨备余额 1345.17 亿元,较年初增加 33.15
         3
亿元 ;本行逾期贷款总额 764.84 亿元,较年初增加 43.74 亿元。

          7.3 采用权重法的信用风险暴露的信息


         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相关规定确定适用

3 与 2023 年年度报告口径保持一致,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临安
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33
的风险权重,并计算其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下表列示本集团截至
2023 年末按照主体及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信息,以及持有
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级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非
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暴露。

                         表 15:按主体划分权重法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8,895,294                 8,459,271
1.现金类资产                                426,128                 426,128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954,441                 950,137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540,352                 540,352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900,567                 829,024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债权         92,254                  92,252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3,074,419                 2,756,523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127,138                 113,121
8.对个人的债权                           2,311,849                 2,308,840
9.租赁资产余值                                64                      64
10.股权投资                                 20,020                  20,020
11.资产证券化                               184,083                 184,083
12.其他表内项目                             263,980                 238,727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1,641,009                 1,006,95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3,415                  17,293
                  合计                  10,579,718                 9,483,520




                                       34
                         表 16:按风险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0%                         1,631,374                              1,624,536
         20%                         1,014,995                              965,073
         25%                          634,432                               634,369
         50%                         1,006,665                              1,006,190
         75%                         1,623,401                              1,595,310
         100%                        4,531,407                              3,551,310
         150%                          7,720                                  3,131
         250%                          58,832                                58,832
         350%                            0                                      0
         400%                          3,243                                  3,243
        1250%                          24,234                                24,234
         合计                        10,536,303                             9,466,227
注: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表 17: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信用
                                         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风险暴露              未缓释的风险暴露
 1.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                    21,320                     21,320
     核心一级资本                                      0                              0
     其他一级资本                                      0                              0
     二级资本                                        21,320                     21,320
 2.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15,828                     15,828
 3.非自用不动产                                      2,291                          2,291
                  合计                               39,439                     39,439




                                               35
    7.4 信用风险缓释的定性信息


    本行已建立完善、统一的授信业务信用风险缓释管理体制。
在授信业务中单一或组合使用合格抵质押品、保证等信用风险缓
释工具,转移或降低授信业务信用风险。
    本行风险缓释工具保障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质物保管费、本行为实现担保权和
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交易各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本行信用
风险缓释遵循合法性、有效性、审慎性、一致性、独立性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相关管理制度;有明确
的、可执行的法律文件且对交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进行有
效的法律审查;具备良好的变现能力,能够实施有效的价值管理,
便于妥善的监控或保管;充分考虑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能带来的
风险,保守估计信用风险缓释作用;要求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与债务人风险之间不具有实质的正相关性。
    净额结算方面,本行将净额结算作为衍生品交易对手信用风
险的缓释手段,并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中考虑净额结算的缓
释作用。本行实施净额结算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合格中央交易
对手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交易,以及具有净额结算效力的衍生品交
易协议项下的衍生品交易。




                           36
    7.4.1 主要抵质押品类型


    本行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押品种类目录,分为一级分类、二
级分类、三级分类和押品类型(四级分类)。一级分类分为金融
质押品、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应收账款和其他押品四大
类,具体押品类型近 300 个,明确了可接受的押品以及合格押品。

    7.4.2 抵质押品估值政策和程序


    一是在押品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本行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押品
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押品管理主要内容,具体执行中做进一步
细化要求,形成了基本制度、专项管理制度和产品管理制度等相
结合的制度框架。
    二是在估值政策制度建设方面,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押品
估值政策与操作规范,制定了押品管理办法作为估值管理基本制
度,对估值原则、职责分工、估值流程、估值方法和频率、价值
监控等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了押品价值评估操作手册用于指导估
值具体操作。
    三是在押品估值程序方面,本行规定估值流程应独立于贷款
审批流程,将估值流程分为评估前双人调查、押品价值评估、押
品价值审核三个主要环节,明确规范各环节岗位工作要点与管理
要求,同时配套系统辅助估值和价值偏离度预警功能,实现对押



                            37
品估值关键风险点的有效防控。
    四是在对公押品系统建设方面,本行建立了独立的对公押品
管理系统并持续开展更新迭代工作,系统实现了公司授信业务押
品的信息集中管理、全流程管控、集中估值管理、权证出入库管
理、抵质押放款条件联控等功能,目前本行正开展新一代对公押
品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五是个贷押品管理方面,本行建立了适应个贷业务特点的个
贷押品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的估值和重估业务流程,实现个贷押
品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在全行押品统一管理体系下,一方面,
重构个贷押品系统管理功能,形成押品中心、个贷鲲鹏系统相结
合的、与业务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的个贷押品管理系统,并进一
步不断完善功能;另一方面,完善个贷押品价值自动化评估体系,
通过在线实时估价并与业务场景密切结合即时应用,实现快速、
公允出具个贷押品估值。同时,推动建立个贷房产押品评估报告
线上化功能体系,进一步提升押品价值的精准化、迅捷化管理能
力。

       7.5 信用风险缓释的定量信息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报告期末按缓释分类的信用风险暴露情
况。




                            38
                                  18:按缓释分类的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衍生工具
                 项目               净额结         合格的金融质押
                                                                    覆盖及其他合      其他
                                    算覆盖          及保证覆盖
                                                                    格的抵质押品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436,023              -        8,459,271
  1.现金类资产                         -                 0                 -        426,128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               4,304               -        950,137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                 0                 -        540,352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               71,543              -        829,024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
                                       -                 2                 -         92,252
构的债权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              317,896              -        2,756,523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               14,017              -        113,121
  8.对个人的债权                       -               3,008               -        2,308,840
  9.租赁资产余值                       -                 0                 -           64
  10.股权投资                          -                 0                 -         20,020
  11.资产证券化                        -                 0                 -        184,083
  12.其他表内项目                      -               25,253              -        238,727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              634,053              -        1,006,95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26,005             117                -         17,293
                 合计                26,005          1,070,193             -        9,483,520



       8. 市场风险暴露和评估


       本集团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按照《商业资本管理
 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
 风险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
 权风险的资本要求。本集团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利率风

                                              39
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之和。

                         表 19:报告期末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3,510

  1.1 利率风险                                            2,600

  1.2 股票风险                                                 0

  1.3 外汇风险                                             871

  1.4 商品风险                                              17

  1.5 期权风险                                              22

2.特定风险资本要求                                         890

3.新增风险资本要求                                             0

4.交易账户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
                                                            16
资本要求
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总额                                    4,417

6.市场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55,208



     9. 操作风险暴露和评估


     本集团目前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截至 2023
年末,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3924.69 亿元,资本要求为
313.98 亿元。




                                         40
     10.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

     10.1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性信息

     10.1.1   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


     为有效盘活存量,优化信贷结构,同时增强支持服务实体经
济的能力,本行视内外部情况,择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行
向其他实体转移出去的证券化信用风险转移的程度及因这些活
动使本行承担的风险依赖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程度等因素,最
终由会计师根据各证券化项目风险报酬转移模型得出的数据进
行测算和判断。

     10.1.2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参与程
度


     自 2008 年以来,本行先后发起五十期资产证券化项目,均
为传统型资产证券化,累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1428.18 亿元。其
中,2023 年发行七期共 24.40 亿元,均为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本
行在证券化项目中均担任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本行作为发
起机构,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参与了项目资产池构建、尽职调
查、交易结构设计、发行材料制作、监管备案及审批、资产支持
证券发行等工作,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以及参与发行后贷款后


                            41
续管理、本息划付、出具贷款服务报告等工作。
    此外,本行还视情况作为投资机构,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以
分散投资组合风险、丰富信用产品投资品种及增加投资收益。

    10.1.3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本计量方法


    按照《资本管理办法》附件 9 的规定计量资产证券化风险暴
露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0.1.4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
一般是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
证券。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本集团
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将在转让中获得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确
认为新的金融资产。对于未能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
化,保留原金融资产,从第三方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
对于符合部分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如果
本集团放弃了对该基础资产控制权,本集团对其实现终止确认;
否则按照本集团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
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42
       10.1.5     每个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的
名称

                   表 20: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的名称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信银 2008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1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券化信托项目

                信银 2014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
                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5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3
                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中信银行睿信 1 号资
       4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产支持专项计划

                惠益 2016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5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资
       6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二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7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7 年第三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8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中信银行睿信 2 号资
       9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信银行智信 1 号资产支持专
       10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项计划

                惠元 2018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资
       11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43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12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3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5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6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7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8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六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19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七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0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八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1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九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2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19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23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19 年第十一期个人住房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5
       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44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惠益 2019 年第十二期个人住房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26
       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0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27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0 年第二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28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0 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29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0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二期个人住房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1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2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四期个人住房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3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益 2021 年第五期个人住房抵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
 34
       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1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5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1 年第二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6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1 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7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2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8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2 年第二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39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5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外部评级机构

           惠元 2022 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40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2 年第四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41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2 年第五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42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2 年第六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43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3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44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3 年第二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45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3 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46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3 年第四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47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3 年第五期不良资产证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48
           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3 年第六期不良资产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债资
    49
           券化信托项目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惠元 2023 年第七期不良资产证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50
           券化信托项目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量信息


   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采用标准法计量,风险权重依据
本集团认定的合格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以及资产证券化类


                                   46
别确定。截至 2023 年末,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为
486.40 亿元,按监管 8%的最低要求,资本要求为 38.91 亿元。
本行发起尚在存续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名称、发起年份、发行规
模和年末基础资产余额,以及按风险暴露划分的种类、权重等划
分的余额详见下表:

                表 21: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项目


                                                              2023 年末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年份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余额
          惠益 2018 年第一期个人
    1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8 年    71.97 亿元        8.99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一期个人
    2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3.26 亿元        5.30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二期个人
    3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1.39 亿元        4.95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三期个人
    4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2.90 亿元        6.01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四期个人
    5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4.55 亿元        6.60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五期个人
    6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2.77 亿元        9.14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六期个人
    7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2.90 亿元        9.49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七期个人
    8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3.11 亿元        8.24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八期个人
    9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33.70 亿元        7.15 亿元
          化信托项目




                                    47
                                                          2023 年末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年份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余额
       惠益 2019 年第九期个人
 10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59.86 亿元    23.17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期个人
 11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19 年    49.93 亿元    19.98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一期个
 12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     2019 年    46.61 亿元    18.39 亿元
       券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19 年第十二期个
 13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     2019 年    58.66 亿元    23.39 亿元
       券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21 年第一期个人
 14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44.35 亿元    20.82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21 年第二期个人
 15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44.15 亿元    21.18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21 年第三期个人
 16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49.99 亿元    23.54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21 年第四期个人
 17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49.84 亿元    23.07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益 2021 年第五期个人
 18    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2021 年    36.57 亿元    19.86 亿元
       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2 年第六期不良
 19                             2022 年    0.80 亿元     5.23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3 年第二期不良
 20                             2023 年    6.58 亿元     42.44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3 年第三期不良
 21                             2023 年    0.53 亿元     3.96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3 年第四期不良
 22                             2023 年    6.76 亿元     38.92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3 年第五期不良
 23                             2023 年    0.61 亿元     4.32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48
                                                                                       2023 年末
       序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年份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余额
                    惠元 2023 年第六期不良
        24                                         2023 年        7.04 亿元           44.31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惠元 2023 年第七期不良
        25                                         2023 年        0.48 亿元           4.44 亿元
                    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表 22: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情况


                                                                                        报告期确认的
       基础资产类型           基础资产余额         不良资产总额      逾期资产总额
                                                                                         损失和收益
1.信用卡不良资产              125.67 亿元           124.45 亿元       125.10 亿元             -
2.个人消费信用类不良
                               17.95 亿元           17.74 亿元        17.82 亿元              -
贷款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259.27 亿元            2.80 亿元         3.72 亿元              -
             合计             402.89 亿元           144.99 亿元       146.64 亿元             -


                             表 23:本行投资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作为发起机构               作为投资机构             合计
1.按交易类型划分                             12,464                   172,323             184,788
  1.1 传统型资产证券化风
                                             12,464                   172,323             184,788
险暴露余额
  1.2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风
                                               0                         0                   0
险暴露余额
2.按风险暴露种类划分                         12,464                   172,323             184,788

  2.1 资产支持证券                            69                      128,608             128,677

  2.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                       11,691                   43,715               55,406

  2.3 信用增级                                 0                         0                   0

  2.4 流动性便利                              705                        0                  705

  2.5 利率或货币互换                           0                         0                   0



                                                    49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作为发起机构          作为投资机构                合计
  2.6 信用衍生工具                      0                     0                      0

  2.7 分档次抵补                        0                     0                      0

  2.8 其他                              0                     0                      0
3.按提前摊还情形风险暴露
                                     12,464                 172,323             184,788
划分
  3.1 存在提前摊还情形风
                                        0                   17,175               17,175
险暴露余额
  3.2 不存在提前摊还情形
                                     12,464                 155,148             167,612
风险暴露余额
注:报告期内,本行投资的资产证券化资产基础资产现金流稳定,具有充足的劣后级保护和
底层资产抵押担保,资产质量良好。

                    表 24:本行投资的按风险权重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最低资本要求
风险权重≤20%                                    172,148                       2,754
20%<风险权重≤50%                                 212                          8
50%<风险权重≤100%                                710                          57
100%<风险权重≤350%                                0                           0
350%<风险权重≤1250%                             11,718                       1,072
                    合计                         184,788                       3,891



       11. 其他风险暴露和评估

       11.1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本行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50
建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机
制,并建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相关担保品(含保证金)管理机制,
明确担保品缴纳及追加相关流程。本行通过与交易对手签署的相
关衍生品交易协议,明确交易双方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监
控、担保品缴纳及平仓机制。对于交易对手信用评级下调情形,
被下调方是否需要向交易对手提供额外的抵押品,需根据协议条
款内容而定。如协议条款中无相关表述,则交易对手信用评级下
调不对双方抵押品互换产生影响;如协议条款中包含相关表述,
则根据规定情况对抵押品数量进行调整。

       11.2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本行银行账簿股权风险暴露主要涉及本行意图与其他联营
合营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非重大参股股权投资、依据法院裁决或政府文件形成的被动持有
的债转股及以股抵债股权,以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上市公
司股票、股权基金以及合伙企业份额投资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
的股权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核算;其他非重大股权
性投资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
    根据监管要求,本行在计算银行账簿股权风险暴露的监管资


                            51
本时,根据其投资性质和投资比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对已纳
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子公司,本行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将对
该类子公司的投资业务按照监管规定的风险权重计算其风险加
权资产;对未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金融机构,本行根据监管
规则对该类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限额判断,对于超出限额的股权
投资从资本中扣除,对于未超出限额的股权投资则按照监管规定
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对未纳入资本并表范围的其他工商企
业,本行按照监管规定的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关于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及公允价值会计估值请详见 2023 年
年度报告。

      11.3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本集团对大额和非大额股权风险的计量严格遵循《资本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 25:银行账簿股权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机构类型
                 公开交易风险暴露      非公开交易风险暴露      未实现潜在的风险损益

   金融机构            214                    3,978                    302

  非金融机构          6,335                   9,493                    -886

    合计              6,549                   13,471                   -584




                                        52
注:公开交易股权风险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非公开交易股权风险
暴露指被投资机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风险暴露;未实现潜在风险损益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
已确认但在利润表中尚未确认的收益或损失。



       11.4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的定性信息


     本行紧跟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变化,加强对市场利率走势预
判,加强对客户行为变化的模拟分析,前瞻性调整应对措施;综
合运用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多种方法,从重定价
缺口、久期、净利息收入波动(△NII)、经济价值波动(△EVE)
等多个维度监测风险暴露水平及变化。
     本行主要通过“流动性和利率风险管理系统”按月开展主要
币种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和监测,△NII 和△EVE 等主要风险
指标计量均覆盖了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相关本金和利息重定价
现金流,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的客户行为模型参数对未来重定价现
金流进行调整。
     本行持续开展定期分析和净利息收入预测,灵活运用价格引
导、久期管理、规模管理等管理工具,确保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
险敞口水平整体稳定。在以上管理措施综合作用下,报告期内,
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标均在本行风险容忍度范围内波
动。




                                       53
    11.5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的定量信息


    本行采用敏感性分析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暴露,敏感性分
析过程中,假设市场整体利率发生平行变化,并且不考虑为降低
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2023 年末,本银行集团
(覆盖各币种业务)利率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表 26: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基点变动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上升 100 个基点     (3,103)          (7,681)     (10,068)         (6,517)
  下降 100 个基点     3,103            7,681        10,068          6,517



    11.6 商业银行设立表外机构或实体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子公司,2020 年 7 月 1
日注册成立,由本行 100%持股。公司为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
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
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监管



                                      54
规定,公司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
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理财业务是公
司的表外业务,公司在开展理财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
现兑付困难时,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11.7 商业银行设立表外机构或实体定量信息


    报告期内,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未开展《商业银行大额风
险暴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的涉及大额风险暴露、转换系数、
风险暴露的表外业务。

    11.8 其他风险信息


    流动性等其他风险事项,请参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12.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12.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集团高度关注内部资本充足管理,根据《资本管理办法》
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涵盖风
险偏好、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资本规划、
资本管理等各个关键环节。
    第一,本集团建立了清晰的风险偏好形成和传导机制,形成


                            55
了风险控制和资本约束相统一的文化理念,明确了“稳健的整体
风险偏好”这一目标。第二,本集团每年开展风险识别和评估,
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从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水平等方面开展综
合评估,针对本集团的高风险领域及风险管理较薄弱环节,制定
改进方案,并采用科学审慎的方法计提资本附加作为补充。第三,
根据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和业务经营规划,本集团充分考虑可能
对资本水平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类因素,在资本规划中设定了资本
充足管控目标。第四,本集团建立了资本监控与预警管理机制,
监测资本水平及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前瞻性地预警并采取相应
的管理措施。第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了资本充足率压
力测试框架,测试本集团在承受不同程度压力时的资本充足率变
动情况,针对压力情景下可能出现的资本缺口制定资本补充计划,
完善相应的资本规划。最后,通过积极建立并推动资本配置和考
核机制,引导业务向轻资本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充足
率压力测试、资本规划等工作,完成了上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报告,并报告原中国银保监会。此外,本集团按照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最新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中信银行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主要风险识别及
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对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
项下风险识别与评估模板、压力测试方法等内容进行了优化。


                            56
    12.2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为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要求,本集团结合战略规划,制
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信银行 2022-2026 年资本规划》。
规划综合考虑了外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战略、风险偏好以及可
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同时,为确保资本规划落地执行,本集团
建立了涵盖资本规划、资本配置、资本考核、资本监测与资本分
析的全面资本管理体系。此外,为确保资本规划执行到位,本集
团依据资本规划制定了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并以此为核心
进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摆布。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资本约束资产”的理念,建立资本
规划与业务安排的联动机制,在资本约束下合理安排资产增长,
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同时,坚持以“轻型发展”和“价值创造”
为导向,通过实施“监管资本限额管理”和“经济资本考核评价”
的双线管理模式,实现了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的平衡与统一,在
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同时,确保了资本充足率的稳定。




                            57
    13. 薪酬

    13.1 薪酬的定性信息

    13.1.1     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
员等的基本信息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
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和高级管
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由董事会任免的高级管理
层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向董事会提出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建议,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
理层的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并监
督方案的实施等。
    高级管理人员等基本信息,请参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13.1.2     薪酬政策


    本行坚持以岗位价值、业绩贡献和能力展现为核心的薪酬理
念,不断优化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薪酬分配机制,持续完善内部
收入分配结构,加大薪酬资源向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倾斜,充分
发挥薪酬的正向激励作用,以推动本行战略发展并落实各项监管
要求。


                            58
    本行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
据员工岗位职责和履职能力等确定;绩效薪酬与本行的整体经营
效益、员工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和履职能力等挂钩。本行对中高级
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建立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
追索扣回制度。对出现违规违纪或职责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
根据问责处理决定,追索扣回相应责任人的绩效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等基本信息,请参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13.2 薪酬的定量信息

    13.2.1   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情况及薪酬监督
会议召开的次数


    本行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情况及委员会会议
召开次数,请参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13.2.2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
的员工的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薪酬
情况,请参见 2023 年年度报告。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