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024-10-01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7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
王集团”)书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影响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经
财务部门测算,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4.45 万
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174.12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
及利息余额为 9,598.96 万元。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 年度,公司被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
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9)。镇江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
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
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
常。 截至目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9)。
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发函询问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除已公告信息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经
财务部门测算,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4.45 万
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174.12 万元。
(二)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12,874.50 万股均处于被质押且
冻结状态,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4%。花王集团进
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告编号 2022-059)。
(三)公司重整的风险提示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
告编号 2022-051)。
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9)。镇江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
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 年度,公司被苏
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
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 9,598.96 万元。
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