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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喜临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24-09-05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4-064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确认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
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
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
股份预案。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2024-065)。
    3、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方案日期               2024/9/4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2 元/股(含)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545,455 股~9,090,909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20%~2.40%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
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预案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
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
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
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回购实施期限
                                   本的比例     额(万元)

 减少公司       4,545,455 股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1.20%-2.40% 10,000-20,000
 注册资本      -9,090,909 股                                    次回购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注:1、上述总股本按照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总股本 378,991,880 股进行计算;
       2、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2 元/股测
  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根
  据相关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2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后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0       0.00              0       0.00             0      0.00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378,991,880        100.00   374,446,425    100.00     369,900,971    100.00
    通股份
  股份总数      378,991,880        100.00   374,446,425    100.00     369,900,971    100.00
注:1、回购前总股本按照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总股本 378,991,880 股进行计算;
    2、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
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资产为 890,520.0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69,918.17 万元,流
动资产 468,719.24 万元,资产负债率 55.77%。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20,000 万元
(含)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约占
公司总资产的 2.25%、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41%、占流动资产的
4.27%。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
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
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基于
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
阿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一铖先生(系陈阿裕之子)、陈萍淇女士(系陈阿裕之
女)(以下统称“相关增持主体”)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
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5%。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期间,相关增持主体通过其共同委托设立的“陕国投金玉 201 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
司 4,195,60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上述增持行为基于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其对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做出的独
立投资决策,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
纵的行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期间,公司副总裁张征虎先生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共买入公司股票 34,800 股。该股份买卖发生于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之前,且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回购方案不
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
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向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发出问询函,并收到如下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 5%以上股东确认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
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
因回购股份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
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
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
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
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
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
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
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的风险。
   本次股份回购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
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履行上
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
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