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03-2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浙江万
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良照先
生、独立董事曹志龙先生及董事陈冰先生 3 人组成,由陈良照先生任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二、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年报相关会议 1 次,其余会
议 5 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以及委员会职责范
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 2023 年 1 月 19 日 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2023 年 3 月 23 日 4、《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2023 年 4 月 26 日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23 年 8 月 23 日
2、《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关于设立临海复星万盛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6 2023 年 11 月 30 日
2、《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
套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
断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我们
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相关内控手段已基本
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管理体系规范,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
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严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且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5、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临
海复星万盛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
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 年,我们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
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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