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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的一名监事主持。
        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 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 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
        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
       会。                                          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
       人,可设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
2                                                    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
       联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联席董事长、副
       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3      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名董事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
                                                     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7 名,财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