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10 月 25 日和 10 月 2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和10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进行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3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通过问询函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913,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成交的最高价
为10.70元/股、最低价为7.77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53,626,362.06
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3、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
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和10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到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
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收购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事项仍在推进中,且收购所涉
及的股份将分批过户至公司及临海复星万盛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3
有限合伙)名下,标的股份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能否最终顺利完
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大股东质押风险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
公司的174,305,939股股份全部质押给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9.56%。本次股票质押为非融
资类质押,为顺利推进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的协议转让事项,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