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12-13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的一名董事主持。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1      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
        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
                                            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
2      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半数选举产生。
                                            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 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3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务。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
    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