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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宏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12-07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4-038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前                              修订后
在原第五章前增加一章, 后续章节条 第五章 党总支
款序号顺延。                      5.01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
                                  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
                                  中国共产党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司党总支”)。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根据有
                                  关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5.02 公司党总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
                                  生,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
                                  期进行换届选举。
                                  5.03 公司党总支一般由 5 至 7 人组
                                  成,最多不超过 9 人,设书记 1 名,
                                  副书记 1 至 2 名,其他成员若干名。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符合条件的党员经理担任副书记。确
                                  因工作需要,根据企业实际,党总支
                                  书记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党员经理担
                                  任。
                                  5.04 公司党总支发挥领导作用,依照
                                  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
                                  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
                                   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
                                   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
                                   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 政治方向、 政
                                   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
                                   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
                                   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
                                   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 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
                                   项,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
                                   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
                                   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
                                   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任,领导、支持公司纪律检查工作,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
                                   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
                                   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
                                   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
                                   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5.05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总
                                   支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
                                   理层等相应治理主体按照职权和规定
                                   程序作出决定。
                                   5.06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
                                   职”领导机制,符合条件的党总支成
                                   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
                                   理层,董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
                                   党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
                                   司党总支。
                                   5.07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
                                   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为党组
                                   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将党组织工
                                   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
                                   中列支。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
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
一一对比。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本次修改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