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帝: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4-05-30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ST 威帝 公告编号:2024-03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上证公函〔2024〕0674号《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年报显示,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5299.51 万元,
同比下降 28.55%,归母净利润-1573.92 万元,同比由盈转亏,销售毛利率 23.98%,
较上年下滑 13.25 个百分点。同时,公司 2023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
7863.90 万元,同比增长 27.5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0.14 万元,
同比由负转正。
请公司:(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下游市场需求、产品
结构、销售价格、营业成本具体变动情况、营业成本结转情况及依据、同行业可
比公司数据等因素,量化说明公司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前期营
业成本归集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跨期结转成本的情形,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
滑的风险;(2)结合采购支出、销售回款等现金收支主要项目变化的具体原因,
说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及
净利润指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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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分季度收入确认。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99.51 万元,其中第
四季度实现 801.97 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 15%,为各季度中占比最低。但
2020-2022 年度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均为全年各季度最高,分别为 36%、
45%、40%。同时公司 2024 年一季度实现收入 2053.37 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52.41%。
请公司:(1)结合所处行业季节特征、下游主要客户各季度业绩波动、可比
公司情况、收入确认政策,说明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本年第四季度收
入情况与以前年度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合理,是否
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2)补充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前五大客户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是否关联方、是否新增、销售内容、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依
据取得时间等,并结合 2024 年第一季度订单获取情况、主要客户变化情况、收
入确认政策变化情况等,说明 2024 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
存在跨年度调节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存货。2023 年公司发生存货减值损失 536.31 万元,同比增长 262.13%,
其中库存商品减值损失 400.99 万元,同比增长 531.7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比例由 2022 年的 6.60%大幅提升至 2023 年的 14.19%。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占比达
61.92%,但对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2022 年、2023 年分别为 3.20%、4.52%,
计提比例显著低于存货整体。
请公司:(1)分库龄列示各存货科目的金额及跌价计提情况,核实公司存货
库龄是否出现了明显增长及是否存在长库龄存货积压的情形,并区分主要产品类
别说明本期库存商品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的原因;(2)结合存货各主要类型的可变
现净值及测算依据,说明公司 2023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大幅增加的具体
原因及合理性,对比与 2022 年存在的差异,说明前期是否存在计提不及时;(3)
列示公司原材料的构成明细,包括具体内容、采购时间、采购价格、与在手订单
的匹配性,说明原材料占存货比重较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远低于存货整体的具
体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近三年递延所得税资产
余额分别为 351.63 万元、614.92 万元、403.79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 22.54%、
74.88%、-34.34%,变化幅度较大。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近三年分别为
-62.55 万元、-265.42 万元、-262.54 万元,对公司近年净利润影响较大。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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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3 年已出售的两家子公司丽威汽控及丽威智联 2022 年分别亏损 797.16
万元和 233.42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 3 年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情况、确认依据,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核实 2022 年递延所得税资产中是否已包含因子公司亏损产生的可抵扣亏损,
如包含,请进一步补充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子公司未来期间盈利预测的依据及具体
情况,说明对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并核实以前
会计年度是否存在利用递延所得税相关会计确认调节利润以规避触及财务类退
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说明对公司近 3 年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是否已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亏损子公司盈利预测是否客观审慎、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实现性的评估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募投项目进展。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 2018 年 7 月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 2 亿元,用于投资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说明书中列示项目
投资主要用于场地装修,购置软件、服务器、电子设备等,除铺底流动资金外,
均为资本性支出。该项目曾 4 次延期,但截至 2023 年末,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 3180.29 万元,投入进度 15.90%,其中 2023 年投入金额仅 229.02 万元,进
展极为缓慢。
请公司:(1)分项目列示前期已投入 3180.29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已
形成的对应资产情况,自查相关资金流向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
用途的情况;(2)说明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该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
原因,相关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与实施必要性,并充分提示风险;(3)说明对剩
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划,募集资金存放的安全性及保障措施,是否存在通过质押
担保、理财产品等方式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等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
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在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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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上述问询事项,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将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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