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 全筑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Z 全筑转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数量:10,559,800 股;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 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2018 年 10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31 日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8-097)。2019 年 4 月 2 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经调整 后,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8 元/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99)。公司 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2 月 2 日、2019 年 3 月 5 日、2019 年 3 月 16 日、 2019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 001、临 2019-013、临 2019-015、临 2019-016、临 2019-0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回购股份实施期间((2019 年 1 月 3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股份回 购。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库存股 11,682,8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17%,成交最低价为 5.62 元/股,成交最高价为 7.40 元/股,成交均 价 5.9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9,985,405.30 元((不含税费)。回购方案实 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2)。 2023 年 10 月 20 号,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 存股 1,123,000 股,后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卖出 1,123,000 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号,公司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10,559,800 股。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 存股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 期限届满前注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 10,559,800 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库 存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从 1,327,493,320 股 减 至 1,316,933,520 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拟注销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6,933,520 99.20% 1,316,933,520 100% 其中:库存股 10,559,800 0.80% 10,559,800 0 0 股份总数 1,327,493,320 100% 10,559,800 1,316,933,520 100% 注:注销前股份数按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27,493,320 股计算所得,上述股权 结构变动以后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股份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559,800 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且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