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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全筑: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6-04  

公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 全筑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6 月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南宁路 1000 号 18 楼

主持人:董事长朱斌先生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

4、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投票表决。

5、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6、宣布表决结果。

7、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
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
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并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
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
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
序和安全。

    四、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
分行使发言、提问的权利,请准备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
提供发言提纲。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
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股东发言时,其他参会人员应当充分尊重股东发言的权利,充分听取发言股东的
意见。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
不予表决。

    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本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
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七、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25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本会议须知由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董事
  会成员人数设置由 7 名董事组成调整为 7-10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
  少于 1/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规范运作的实践,本次修订统一将“总裁”改为“总经
  理”;“副总裁”改为“副总经理”。

         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修订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责人。                                    务负责人。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时,由副董事长(如有)履行;副董事长
                                         (如有)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行职务。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10 名董事
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1/3。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检查总裁的工作;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设副总裁,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设副总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二十七条 总裁每届任期 3 年,       第一百二十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行使下列职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
                                            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
列内容:                                    下列内容:

       (一)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
加的人员;                                  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
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
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
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 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
定。                                        合同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总裁协助总裁工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
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理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董 任董事的情形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董
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事。                                        监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议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职务的,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共同推 由副董事长(如有)履行;副董事长
举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           (如有)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议案三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拓展及公司内部规范治理的需要,上海全筑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提议增选黄海清先生、陈晓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见附
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黄海清先生、陈晓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
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黄海清先生简历

    黄海清,男,1975 年 12 月出生,无党派人士,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商
管理硕士,中国国籍;历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
腾讯云副总裁,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CEO,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阿里云中国区总裁。现担任上海迈
之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现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曾获得上海市 IT
青年十大新锐,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智慧城市领军先锋,上海市优秀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




    陈晓天先生简历

    陈晓天,男,1969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
籍;历任中国联通集团政企客户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联通集团物联网业务
部总经理、中国联通物联网研究院院长、联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法人代表;中国联通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科舸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创
始人、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