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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93.79,市净率为 2.72。公司
股票前 6 个交易日(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收盘价累计涨幅
47.05%,累计换手率为 112.28%,累计成交额为 36.78 亿元,日均涨幅 6.88%,
日均换手率为 18.71%,日均成交额 6.13 亿元(数据来源:wind)。公司近 6 个
交易日累计换手率、日均换手率和累计成交额均显著高于前期水平,公司股票交
易频繁,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
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
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热点概念
炒作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截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93.79,市净率为 2.72。公司股
票前 6 个交易日(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收盘价累计涨幅
47.05%,累计换手率为 112.28%,累计成交额为 36.78 亿元,日均涨幅 6.88%,
日均换手率为 18.71%,日均成交额 6.13 亿元。截止日(2024 年 1 月 18 日)前
6 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71.51,平均市净率为 1.61,日均涨幅 0.61%,日均换
手率为 4.79%,日均成交额 1.20 亿元(数据来源:wind)。
    公司前 6 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日均换手率和累计成交额均显著高于前期水
平,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且公司生产
经营无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充分了解股票交易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
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