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东莞宏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
东莞少年阿宝,一审原告(东莞宏源)胜诉,东莞少年阿宝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
上诉,目前二审法院已受理,正在审理中。近日东莞少年阿宝就同一事项再次向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东莞宏源作为被告一,公司作
为被告二。
3、涉案金额:364.50 万元(东莞少年阿宝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求东莞宏源退还履约保证金 364.50 万元,并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尚未最
终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
务数据仍需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基本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
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宏源”),因与东莞市少年阿宝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原名“东莞市少年阿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少年阿宝),因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粤 1973 民
初 21429 号-1,一审原告(东莞宏源)胜诉。东莞少年阿宝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
上诉,目前二审法院已受理,案号为(2024)粤 19 民终 3322 号,正在审理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及进展公告。
东莞宏源于近日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
书》等诉讼相关材料,东莞少年阿宝就同一事项再次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诉讼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东莞市少年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租赁保证金 3,645,000 元;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上金额暂合计 3,645,000 元。
三、本次诉讼其他有关说明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因本次诉讼被申请冻结的资金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因该案情被东莞少年阿宝申请冻结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冻结资金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万元)
东莞市华立实
工商银行东
业股份有限公 2010025919200133989 基本账户 364.50
莞常平支行
司
截至目前,该银行账户余额为 661.87 万元,其中被冻结资金 364.50 万元,
可用余额为 297.37 万元。上述冻结资金 364.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
币资金的 2.3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27%,
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虽为公司基本账户,除该账户被冻结的额度外,公司银行
账户均可正常使用,本次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同时,因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饰边条和饰面板的生产与销售,生产和销售业
务由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富
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独立经营,此该账户的冻结亦不会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被冻结账户后续有关情况,争取尽快使被冻结银行账户
恢复正常状态,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尚未最终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
确定,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仍需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