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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山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01-11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山转债”

     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债代码:113668

    转债简称:鹿山转债

    发行日期:2023 年 3 月 27 日

    上市日期:2023 年 4 月 27 日

    当前转股价格:58.68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26 日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次触发转
    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算,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低于 49.88
    元/股的情形。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继
    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将触发“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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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
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
设定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2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 号”文同意,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鹿山转债”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原定开始转股日期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非交易日,因此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
止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26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59.08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 年 6 月 6 日,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鹿山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由 59.08 元/股调整为 58.6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山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
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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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
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49.88 元/股),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
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将触发“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关于落实可转债新规的业务要点提醒》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
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鹿山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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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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