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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吉转债”付息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吉转债”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2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4 月 15 日(因 2024 年 4 月 14 日为休息日,实
        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4 月 15 日(因 2024 年 4 月 14 日为休息日,实
        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规定,永吉转债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1、债券名称: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永吉转债

    3、债券代码:113646
    4、发行日期:2022 年 4 月 14 日

    5、上市日期:2022 年 5 月 17 日

    6、债券类型: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

    7、发行规模:人民币 14,586.8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
行数量为 1,458,680 张。

    8、债券期限:6 年,自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13 日止。

    9、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50%。

    10、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转股期起止日期: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13 日止(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最新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8.76 元/股,因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及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最新转股
价格为 8.26 元/股。

    13、信用评级:公司主体评级为“AA-”,永吉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
级展望为稳定。

    14、信用评级机构: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15、担保事项:为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贵
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16、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托管、委派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永吉转债”第二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50%
(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0.50
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2 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4 月 15 日(因 2024 年 4 月 14 日为休息日,实
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3、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4 月 15 日(因 2024 年 4 月 14 日为休息日,实
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永吉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
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
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
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拨至中
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本期可转债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
民币 0.50 元(含税),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0.40 元(税后)。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加强 企业 债券利 息个人 所得税 代扣代 缴工 作的通 知》( 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0.50 元(含税)。

    3、根据 2021 年 11 月 26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0.50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 198 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6607332

2、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西座 20 楼

保荐代表人:周耿明、郁昆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