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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加洁:倍加洁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3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在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李志斌先生、
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董事嵇玉芳女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的规定。2023 年 12 月 21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审计委
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
       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李志斌先生、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董事丁冀
平先生,其中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志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商业经验,独立董事人数占
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
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程

                                                  1、《倍加洁 2022 年审计报告》

                                                  2、《倍加洁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倍加洁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1                           2023 年 3 月 29 日   4、《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

                                                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                         2023 年 4 月 21 日   《倍加洁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3                         2023 年 8 月 15 日   《倍加洁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
 4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并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
具了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符合当前会
计准则的要求及财政部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
报表能够做到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在 2022 年度的
经营成果。会议期间同时听取并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有关 2022 年年报审计的汇
报及 2023 工作计划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并对其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
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对其是否勤勉尽责进行评估
      报告期内,我们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
的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我们认为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内
部审计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
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效。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在充分了
解和把握公司发展的宏观经济、产业环境以及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
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定
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发展情况提供保障,认为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
上是有效的。
    四、总体评价
    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和审查职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和监督,为
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2024 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的效能,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
提升,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内部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
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识别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同
时,审计委员会将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