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国检集团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10-31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杨槐先生担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
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如下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 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
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遵循
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拓宽融
-1-
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
提升和长远发展。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
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原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
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银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之规定经营,根据新《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
在重大缺陷。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可以有效
-2-
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
险。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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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杨 槐 尹 美 群 秦 永 慧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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