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三、鉴证报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 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011509 号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 团”)编制的截止2024年11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国检集团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 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 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检集团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贵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 号)的批准,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含 8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公司本次 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照面值发行,发行 总额为 800,00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7,858,490.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141,509.42 元。已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存 入 本 公 司 开 立 在 交 通 银 行 北 京 天 坛 支 行 账 号 为 110060841013007292658 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保荐承销费不含税金额 5,660,377.36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339,622.6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8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 项目备案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投资额 核准文件 岳麓高新技术产业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 12,095.37 10,789.78 南华科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045 号 - 1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承诺募集资 项目备案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投资额 核准文件 岳麓高新技术产业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11,004.73 9,450.89 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043 号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 3 13,419.88 12,654.65 局雄安备案〔2022〕 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20 号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 4 于区块链技术的建材行业碳排放管理平 12,000.00 11,400.00 与信息化局京昌经 台建设项目 信局备〔2022〕27 号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 材研投发[2022]205 5 7,221.60 7,221.60 司联合收购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号 51%股权项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 6 购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9%股权 4,630.50 4,630.50 不适用 项目 7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性资金 23,852.58 23,852.58 不适用 合 计 84,224.66 8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 金,超出部分本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 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合计 25,463.67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 已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场地购置 设备购置 建设工程 硬件购 软件开发 置换金额 投入资金 费 费 费 置费 及购置费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 1 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科 7,535.00 4,896.29 1,308.89 1,329.82 7,535.00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 2 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公司 6,743.27 4,829.28 235.49 1,678.50 6,743.27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 3 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 459.95 441.21 18.74 459.95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2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其中: 已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场地购置 设备购置 建设工程 硬件购 软件开发 置换金额 投入资金 费 费 费 置费 及购置费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区块 4 970.97 325.66 645.31 970.97 链技术的建材行业碳排 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其控股 子公司安徽拓维检测服 5 5,266.07 5,266.07 务有限公司联合收购云 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 司 51%股权项目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 6 4,488.41 4,488.41 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 合 计 25,463.67 9,725.57 1,985.59 3,027.06 325.66 645.31 25,463.6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8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85.85 万元(不含税 金额)。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10.38 万元(不 含税金额),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10.38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1 审计及验资费 64.15 64.15 2 信息披露费 56.60 56.60 3 律师费 54.72 54.72 4 债券评级费 23.59 23.59 5 公证费及材料制作费 11.32 11.32 合 计 210.38 210.38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