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加芯彩: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9-19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麦加
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加芯彩”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麦加芯彩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
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706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56,81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439.1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376.8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56,119.22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763891_B01 号《验资报
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1
根据公司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累 截至目前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
1 43,000.00 37,498.62 5,239.28 13.97%
涂料项目
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
2 15,000.00 15,000.00 243.25 1.62%
发中心项目
3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5,553.47 5,553.47 0.00 0.00%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
4 4,205.51 4,205.51 44.42 1.06%
目
补充流动性资金(注
5 25,000.00 25,000.00 25,025.45 100.10%
1)
合计 92,758.98 87,257.60 30,552.40 35.01%
注 1: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总额人民币 25,025.45 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额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多出 25.45 万元,系该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74,068,243.07
元,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878,700,000.00 元,存放在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0,096,698.09 元(含利息收入),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 85,271,544.98 元(含利息收入)。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账户余额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 交通银行上海 3100690790130072623
2,582,339.95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嘉定支行 29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 交通银行上海 3100690790130072625
894,388.62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嘉定支行 78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 交通银行上海 3100690790130072628
-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嘉定支行 06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 交通银行上海 3100690790130072626
1,972,402.62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嘉定支行 54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 交通银行上海 3100690790130072646
79,181,403.94
(珠海)有限公司 嘉定支行 02
麦加涂料(南通)有限 交通银行上海 3100690790130072674
641,009.85
公司 嘉定支行 69
合计 85,271,544.9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违反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1.5 亿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1.5 亿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含)
3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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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勇 宫乾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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