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新特路”)。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烟台新特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
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烟台新特路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烟台新特路与中国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提供人民币 8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
111,450.00 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4 年的担
保 )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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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
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一)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 1,350.1448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350.144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3CMEWD1F
法定代表人 蔡智奇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
注册地址
科技园智汇谷孵化器C栋17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烟台市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100%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经营范围 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实验
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
;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烟台新特路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1-3 月/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7,130.01 6,988.92
净资产 3,123.87 3,155.28
净利润 140.55 31.41
负债总额 4,006.14 3,833.64
营业收入 6,979.69 1,286.59
(一)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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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8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
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
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本次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烟台新特路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作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
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上述担保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
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61,300 万元(含
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1%,其中已实
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929.42 万元。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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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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