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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盛锦新材的公告2024-10-09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宿迁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锦新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盛
锦新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
继承。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盛锦新材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 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盛锦新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优化区域厂区管理、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管理及运营成本
,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盛锦新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盛锦
新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继
承。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
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
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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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合并方:宿迁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22UG4134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实缴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项瞻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9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
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盛锦新材 100%股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1-6 月/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019.32                          12,364.38

 净资产                 6,499.80                          8,925.53

负债总额                4,519.52                          3,438.85

营业收入                8,700.59                          8,574.83

 净利润                  -160.86                           -174.27




    (一)吸收合并方式
    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盛锦新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盛锦新材的
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变且无需支付对价。
    (二)债权债务处理
    公司、盛锦新材完成合并,并完成所有与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的
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无条件承受,盛锦新材所有的债务由公司承担,
债权由公司享有。
    (三)员工安置
    盛锦新材全体职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公司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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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四)其他安排
    为便于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
署、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实现区域内资源整合共享及优化配置,能够有效降
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
要。
    盛锦新材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 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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