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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10-18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74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09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06 元/股(含)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6.19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1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9 元/股(含),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4 年中

期利润分配。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因 2024 年 7 月和 8 月公司回购股票,去

除回购股后,最终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03024 元(含税),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宿

迁联盛关于调整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9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的“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415,674,472×0.03024)÷418,967,572≈0.03000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为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无送股和转增分配,故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6.09-0.03000)+0]÷(1+0)=16.06 元

/股(含本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股份的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500 万元(含),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若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6.06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556,663 股至 3,113,325 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 0.37%

至 0.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