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振华股份 股票代码:60306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Zhenhua Chemical CO., LTD.)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四年七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 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出具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 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 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 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 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铬铁矿价格波动风险 铬铁矿是公司生产铬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铬铁矿在全球分布极不均 衡,国外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全球已探明铬铁矿储量约 75 亿吨,主要分布在南 非、津巴布韦、哈萨克斯坦、芬兰、土耳其和印度等国家。国内储量较少,主 要分布于西藏、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 2 商采购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但由于铬铁矿主要依赖进口, 不排除未来国外主要铬铁矿生产企业因销售策略及出口限制等因素,造成铬铁 矿价格出现非理性上涨的可能,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二)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铬盐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新材 料、染料、香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 开采、军工等行业,且应用领域尚在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中。铬盐应用领域的广 泛性,使其不对个别行业形成严重依赖,因而有利于缓解单一行业经济周期性 波动的影响。但如果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下游行业普遍受周期性影响 而发展变缓,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涉及到资金筹措、人才培训、安装调试等 多个环节,工作量较大,需要协调的环节较多,任何环节出现纰漏均会给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风险。 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 境、行业竞争情况、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会 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风险。 (四)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风险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了公司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 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使得最终实际达到的投资效益与 估算值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2023 年以来,募投项目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 合利用项目主要产品硫酸钾及主要原材料氯化钾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但下降 幅度基本一致且二者价差保持稳定,未对效益测算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建 设完成后,如果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产品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销售数 量、销售价格达不到预期水平,都有可能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 益,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3 (五)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民丰化工、厦门首能、旌达科 技存在部分土地、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情况,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产主要 涉及发行人及子公司少数非核心产品的厂房以及食堂、库房、罐区等部分辅助 设施;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土地主要涉及民丰化工的食堂区域、厂门外公路等 地块。 就上述事项,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已分别出 具说明,确认振华股份、旌达科技、民丰化工土地房产权属清晰,未侵害任何 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任何投诉及与第三方纠纷的情形,同意相关主体继续使 用,不会要求拆除。结合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 以及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出具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厦门首能 未受到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 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办理相关权属证书,但若未来不能顺利办理相关产权证 书,公司存在相关房产、土地不能正常使用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 险。 (六)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国家对铬盐系列产品及相关副产物的生产实施多项行业监管政策,如投资 审批制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艺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等。如果上述政 策发生变化,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因无法取得或达到相关要求而影 响正常经营的风险,也会面临新投资项目或技改项目未获审批通过或无法获得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而不能实施等行业监管方面的风险。 (七)环保风险 公司所处的铬盐行业是国家环保政策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公司的生产经 营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固废处理、公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法律和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存在产量超过核定产能的情形。公司对于生产过 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均已采取了处理措施,不存在污染物排放量超出环评审批 总量和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要求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等领域的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之一溴素属于高环境风险产品,公司通 4 过对溴元素的富集利用以提高项目综合效益,目前尚未产出溴素,公司已建立 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的防范措施、配备了健全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并 将溴素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但若未来公司出现因环保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 当等导致的环境污染或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等情 形,可能存在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或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风险。 (八)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6.95%、 11.41%和 12.76%,境外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9.21%、13.65%和 21.13%。未来,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 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九)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目前信用政策较为严格,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周转率较 快,公司销售货款可及时收回用以补充营运资金。但随着销售规模及销售区域 的不断扩大,公司可能需要利用更为宽松的信用政策以吸引新客户、保持老客 户,从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增加。如个别客户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支 付能力下降,公司存在部分货款不能正常收回的风险。 (十)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 部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 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 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 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 性。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 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 5 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通的过程中,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 至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可转债产品的 特殊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3、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 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 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4、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 势、汇率、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 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 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 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 的较高者。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 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 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 转债回售或在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本次 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 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 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6 6、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 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已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 担保而增加投资风险。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利润 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 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7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如未来十 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 8 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 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 配利润的 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 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9 分红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9,315.00 10,536.63 9,354.8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37,080.86 41,697.26 31,066.96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5.12% 25.27% 30.11% 润的比率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29,206.4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36,615.0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79.77% 比例 注: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拟合计派发现金分红 9,315.00 万元,由于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9,282.24 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均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各年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0.11%、 25.27%及 25.12%,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 79.77%,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 公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将结合外 部融资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研究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提升对公 司全体股东的回报。 六、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及相关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认购相关承诺,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 节/四/(二)/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 可转债发行认购的相关承诺”。 10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2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2 四、特别风险提示................................................................................................. 2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7 六、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及相关承诺........................................................... 10 目 录............................................................................................................................. 11 第一节 释 义 ...............................................................................................................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一、公司基本情况............................................................................................... 17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9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3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36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7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37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40 三、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4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43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3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52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5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2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70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81 11 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96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98 十、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00 十一、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101 十二、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 付本息的情形..................................................................................................... 104 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104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06 一、审计意见..................................................................................................... 106 二、财务报表..................................................................................................... 106 三、主要财务指标............................................................................................. 114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117 五、财务状况分析............................................................................................. 118 六、经营成果分析............................................................................................. 150 七、资本性支出分析......................................................................................... 165 八、技术创新分析............................................................................................. 166 九、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166 十、本次发行的影响......................................................................................... 166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67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167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 保的情况............................................................................................................. 173 三、同业竞争情况............................................................................................. 174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175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83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18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83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96 四、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196 12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8 第九节 声明 ............................................................................................................... 19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9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201 三、保荐人声明................................................................................................. 20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206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07 六、关于签字会计师的离职说明..................................................................... 208 七、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209 八、董事会声明................................................................................................. 210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11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212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 215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226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230 13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 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本次发行、本次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指 券 券,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0,621.00 万元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可转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指 券募集说明书》 明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尽职调查报告 指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尽职调查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指 有人会议规则 则》 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振华股份、 指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振华化工 指 黄石振华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民丰化工 指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首能 指 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旌达科技 指 湖北旌达科技有限公司 海烨建工 指 湖北海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华宸置业 指 湖北华宸置业有限公司 旌珵投资 指 深圳旌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运国际 指 湖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港运物流 指 湖北港运物流有限公司 旌远科技 指 湖北振华旌远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华泽 指 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化医集团 指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润良包装 指 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博鸿化工 指 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化工 指 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 潼南村镇银行 指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潼南担保公司 指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泰华工业 指 黄石泰华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道弘润华 指 深圳道弘润华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 鼎石汇泽 指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友实业 指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利来化工 指 重庆市万利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安钾肥 指 重庆东安钾肥有限公司 博凯医药 指 湖北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 指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会、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前身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8 环保总局、环保部 指 年撤销后相关职能划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安监局 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应急管理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证券期货法律适 指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 用意见第 18 号》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公司章程》 指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泰联合证券、保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及一期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重铬酸盐 指 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铬黄 铬的氧化物 指 铬酸酐、氧化铬绿 铬的硫酸盐 指 碱式硫酸铬 15 元明粉 指 指无水硫酸钠,化学式为 Na2SO4,又名硫酸二钠 3 微米以下的氢氧化铝产品,具有阻燃、抑烟、填充三重功 超细氢氧化铝 指 能,可用于高端阻燃剂及高端保温材料等领域 含水硫酸钠,化学式为 Na2SO410H2O。铬盐生产的副产品之 芒硝 指 一 铬盐行业 指 生产铬化合物的行业,是无机化工行业中的一个子行业 将物料(如矿石)加热而不使熔化,以改变其化学组成或物理 焙烧 指 性质,是铬盐生产中的一道工序 铬渣 指 用铬铁矿生产铬化合物浸取后剩下的含铬的残渣 t/a 指 吨/年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bei Zhenhua Chemical Co.,Ltd. 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19 日 上市日期 2016 年 9 月 13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3067 股票简称 振华股份 总股本 509,016,166 股 法定代表人 蔡再华 注册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 联系电话 86-0714-6406329 联系传真 86-0714-6406382 公司网站 www.hbzhenhua.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178435765F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国内贸 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 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第二类非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电池制造,电 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肥料 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经营范围 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 经营,危险废物经营,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 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药品生产,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清洁化、集约化、规模化已成铬盐行业趋势,资源综合利用愈显重要 近年来,全球铬盐行业向着清洁化、集约化、规模化和智能化方向不断演 17 进,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 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我国含铬废物主要 通过资源化利用、贮存实现处置。目前,我国含铬固废处置处于转型阶段,资 源化利用率不断提升,但同时,含铬固废处置依然存在处置能力较分散、处置 费用较高、后续利用途径不能衔接等问题。在此背景下,含铬废物资源化利用 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铬盐生产企业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愈显重要。 2、新材料产业蓬勃发展,阻燃剂行业需求不断上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 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 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 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 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湖北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指 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新材料技术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发展先进制备 与加工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技术,加快推动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随着 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政策要求在电线电缆产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保温 材料等方面加强阻燃性能。根据新材料在线数据,近年来我国阻燃剂行业需求 量不断上升,初步统计,2021 年中国阻燃剂市场需求量约为 96.9 万吨,预计 2025 年阻燃剂市场需求量达 128 万吨。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提升行业综合实力,全面参与全球竞争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铬盐生产国和消费国,但还不是铬盐产业强国,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了“通过 提升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企业,培育一批具备持 续创新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领航企业”等具体思路和目标。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落实铬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的经营 战略,推动在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研发、营销网络等方面优化调整,全 面提取铬化学品副产物综合利用价值,充分培育下游定制化市场,成为全球铬 盐行业的引领者。 18 2、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预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 率将低于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的利息率,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 构,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的 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40,621.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06,210 手(4,062,1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票面价格发行。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的账户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21.00 万元,募集资 金净额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金额 1 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28,000.00 11,790.00 2 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 18,000.00 16,645.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186.00 12,186.00 19 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金额 合计 58,186.00 40,621.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 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 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 适当调整。 (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1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7 月 1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 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 号)的相关要求。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702.83 发行人律师费用 47.17 会计师费用 130.19 20 项目 金额(万元) 资信评级费用 42.4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 7.58 总计 930.22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八)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2024 年 7 月 T-2 日 披露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刊登《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10 日星期三 2024 年 7 月 T-1 日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11 日星期四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 2024 年 7 月 T日 足额资金);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定网上申购摇号 12 日星期五 中签率 2024 年 7 月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 T+1 日 15 日星期一 申购的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 2024 年 7 月 T+2 日 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16 日星期二 可转债认购资金) 2024 年 7 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T+3 日 17 日星期三 包销金额 2024 年 7 月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18 日星期四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 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 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 将另行公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1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21.00 万元,且发行 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50%。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30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票面利率 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 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 (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22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 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 定。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8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 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7 月 1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6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23 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 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 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 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4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 算公式为: Q=V÷P 其中:Q 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 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25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 中 至 少 有 十 五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不 低 于 当 期 转 股 价 格 的 130% ( 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26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 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 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 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27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 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 售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优先配售日期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T 日)9:30-11:30,13:00- 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投资者 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振华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1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801 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0801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 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 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 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 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28 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 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 (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 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09,016,166 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 2,216,856 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506,799,31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 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0.621 万手。 (3)优先配售认购方法 ①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067”,配售简称为 “振华配债”。 ②原股东认购 1 手“振华配债”的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 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③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 有效认购量获配振华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振华配债”的可配 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④原股东持有的“振华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 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 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①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振华配债”的可配余 额。 ②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 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 ③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 29 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 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④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 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⑤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5)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 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 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5、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募集说明书》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0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 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 务。 (3)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解聘本期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 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 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 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 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发生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 8)公司董事会或债权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 人书面提议召开; 10)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依法采取行动; 11)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2)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31 1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4)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规 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5)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 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 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 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对 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 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 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 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32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 他情形。 16、本次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有效。 17、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情形 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1)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本次可转债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且经债券 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4)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 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 如果上述约定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 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 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 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 人,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 总和: ①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33 ②所有迟付的利息: 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2)协议项下发行人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 式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 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发行人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 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 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86,800.48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280,562.97 万元,应付债券余额为 0.00 万元。以本次发行 债券 40,621.00 万元进行计算,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 末净资产的 14.16%,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 14.48%,累计公 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60%、35.79%及 32.51%;报告 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0,794.36 万元、49,097.85 万元及 39,631.36 万元,资产负债率符合公司业务模式特点,现金流量情况正 常。本次发行后,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 (十二)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距前次募集资金已超过五年。并且,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不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条关于“理性融 34 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再华 住所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董事会秘书 杨帆 联系电话 0714-6406329 传真号码 0714-640638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住所 镇 B7 栋 401 保荐代表人 樊灿宇、郭旺辉 项目协办人 郑敬元 项目组成员 程益竑、冯锦琰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号码 010-5683940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沈国权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经办律师 杨继伟、张理清 联系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号码 021-20511999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谢泽敏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35 经办注册会计师 索保国、丁红远、李征平、夏雪、刘维星(已离职) 联系电话 010-82330558 传真号码 010-82332287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 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号码 021-68804868 (六)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400001020920000601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经办人员 陈良玮、王皓立 联系电话 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 0755-8287209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 本次可转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母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制的主体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 1,007,456 股,持股比例为 0.20%。 除以上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其他利益关系。 36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铬铁矿价格波动风险 铬铁矿是公司生产铬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铬铁矿在全球分布极不均 衡,国外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全球已探明铬铁矿储量约 75 亿吨,主要分布在南 非、津巴布韦、哈萨克斯坦、芬兰、土耳其和印度等国家。国内储量较少,主 要分布于西藏、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 商采购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但由于铬铁矿主要依赖进口, 不排除未来国外主要铬铁矿生产企业因销售策略及出口限制等因素,造成铬铁 矿价格出现非理性上涨的可能,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2、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铬盐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新材 料、染料、香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 开采、军工等行业,且应用领域尚在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中。铬盐应用领域的广 泛性,使其不对个别行业形成严重依赖,因而有利于缓解单一行业经济周期性 波动的影响。但如果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下游行业普遍受周期性影响 而发展变缓,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部分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自成立以来,公司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已通过岗前安全知识须知教育、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 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虽然公司采取了上述积极 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但是由于生产工艺流程中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起的 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存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的潜在可能。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 实施良好,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质量 37 控制的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 施,公司未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声誉,进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法律风险 1、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民丰化工、厦门首能、旌达科 技存在部分土地、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情况,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产主要 涉及发行人及子公司少数非核心产品的厂房以及食堂、库房、罐区等部分辅助 设施;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土地主要涉及民丰化工的食堂区域、厂门外公路等 地块。 就上述事项,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已分别出 具说明,确认振华股份、旌达科技、民丰化工土地房产权属清晰,未侵害任何 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任何投诉及与第三方纠纷的情形,同意相关主体继续使 用,不会要求拆除。结合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 以及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出具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厦门首能 未受到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 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办理相关权属证书,但若未来不能顺利办理相关产权证 书,公司存在相关房产、土地不能正常使用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 险。 2、厦门首能土地租赁协议无法续签的风险 厦门首能为公司于 2022 年 3 月通过股权并购取得控制权的子公司。厦门首 能因生产需要租赁厦门火炬东部产业区内部分土地,并与出租方签署《空地租 赁协议》,用于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相关设施建设。目前《空地租赁协议》已经到 期,双方正在就协议续签事宜进行沟通。 上述《空地租赁协议》存在无法续签的风险,如厦门首能后续无法继续使 用该项土地,将对厦门首能正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鉴于厦门首能 2023 年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口径对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达到 5%,不属于发行人 的重要子公司,厦门首能土地租赁事项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 38 影响。 3、产品纠纷或诉讼风险 公司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违约、 侵权、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纠纷或诉讼风险。一旦发生产品纠纷或诉讼,将对 公司品牌信誉和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可能导致公司的潜在赔偿风险。 4、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未来若发行人不能严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风险, 对发行人业绩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5、环保风险 公司所处的铬盐行业是国家环保政策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公司的生产经 营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固废处理、公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法律和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存在产量超过核定产能的情形。公司对于生产过 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均已采取了处理措施,不存在污染物排放量超出环评审批 总量和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要求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等领域的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副产品之一溴素属于高环境风险产品,公司 通过对溴元素的富集利用以提高项目综合效益,目前尚未产出溴素,公司已建 立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的防范措施、配备了健全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并将溴素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但若未来公司出现因环保设备故障、人为操作 不当等导致的环境污染或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等情 形,可能存在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涉及到资金筹措、人才培训、安装调试等 多个环节,工作量较大,需要协调的环节较多,任何环节出现纰漏均会给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风险。 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 39 境、行业竞争情况、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会 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风险。 2、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风险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了公司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 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使得最终实际达到的投资效益与 估算值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2023 年以来,募投项目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 合利用项目主要产品硫酸钾及主要原材料氯化钾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但下降 幅度基本一致且二者价差保持稳定,未对效益测算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建 设完成后,如果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产品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销售数 量、销售价格达不到预期水平,都有可能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 益,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财务风险 1、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6.95%、 11.41%和 12.76%,境外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9.21%、13.65%和 21.13%。未来,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 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目前信用政策较为严格,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周转率较 快,公司销售货款可及时收回用以补充营运资金。但随着销售规模及销售区域 的不断扩大,公司可能需要利用更为宽松的信用政策以吸引新客户、保持老客 户,从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增加。如个别客户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支 付能力下降,公司存在部分货款不能正常收回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国家对铬盐系列产品及相关副产物的生产实施多项行业监管政策,如投资 审批制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艺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等。如果上述政 策发生变化,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因无法取得或达到相关要求而影 40 响正常经营的风险,也会面临新投资项目或技改项目未获审批通过或无法获得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而不能实施等行业监管方面的风险。 三、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 部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 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 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 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 性。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 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 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通的过程中,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 至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可转债产品的 特殊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 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 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四)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 势、汇率、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 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 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41 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 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 的较高者。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 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 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 转债回售或在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五)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本次 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 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 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 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已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 担保而增加投资风险。 4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509,016,166 股,其中前十大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 持股比 持股数量 限售条 结情况 股东名称 例 股东性质 (股) 件股份 股份 数量 (%) 数量 状态 (股) 蔡再华 189,153,619 37.1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6,881,303 1.35 0 无 0 其他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 5,662,041 1.11 0 无 0 其他 四组合 梁永林 5,403,227 1.0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毛顺华 5,113,880 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深圳市和沐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和沐 5,037,100 0.99 0 无 0 其他 均衡配置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招商基金-国新投 资有限公司-招商 基金-稳健绝对收 4,435,447 0.87 0 无 0 其他 益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招商基金-农业银 行-招商基金稳睿 3,828,900 0.75 0 无 0 其他 888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转型增 3,500,000 0.69 0 无 0 其他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阮国斌 3,283,000 0.64 33,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43 (二)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15 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3660889933D 法定代表人 袁代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7-05-28 营业期限 2007-05-28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7,4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7,4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生产、销售:工 业重铬酸钠、工业铬酸酐、工业重铬酸钾,废物处理服务(含危 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及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亚硫酸氢钠甲 萘醌、铬粉系列、皮革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三氧化二 铬、氢氧化铬、铬酸铵、硫酸铬、硫酸钠、甲酸铬、吡啶甲酸 铬、烟酸铬、三氯化铬、维生素 K3(MNB 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 醌、MPB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铬颜料;研究、开发: 44 铬化合物及铬颜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生产、加工:铁 桶、机械配件、非标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设备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管道租赁、土地租赁;自 有房屋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2、湖北旌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MA49B0T58T 法定代表人 段祥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496-副 2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9-09-17 营业期限 2019-09-17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 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 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通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湖北华宸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MA49J0BM66 法定代表人 段祥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思湾街道黄石大道 496-副 2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20-07-27 营业期限 2020-07-27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45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旌达科技持有 100%股权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 化工程;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卫生洁具、木材、水暖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器材、陶瓷制品、五金交电、家具、初级农产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深圳旌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UH4D0L 法定代表人 陈前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大街 15 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 经营地 T4 公寓 11H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7-11-17 营业期限 2017-11-17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 (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 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 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5、湖北振华旌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XYT18F 法定代表人 陈前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大舒村工业项目(光谷光电信息产 经营地 业创新创业基地)二期 1 幢 23 层(1)新型厂房 登记机关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8-03-16 营业期限 2018-03-16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46 互联网医药、化工医药、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化工产品及配件(不含危险品)的批发兼零售;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 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6、湖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MA48GXTH2A 法定代表人 刘建洪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496-副 2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6-11-24 营业期限 2016-11-24 至 2046-11-24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子公司旌远科技持有 64%股权 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理货, 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装卸搬运,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 装卸搬运活动,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报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关业务,报检业务,进出口代理,集装箱维修,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7、湖北港运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MA49206YXE 法定代表人 黄太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170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7-11-14 营业期限 2017-11-14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47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子公司中运国际持有 100%股权 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成品油批 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湖北华盛海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22MACCCE8T1N 法定代表人 刘建洪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新港大道 7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23-3-13 营业期限 2023-3-13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6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子公司中运国际持有 100%股权 一般项目: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无船承 运业务,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船舶租赁,船舶销售,船舶改装,报 关业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散 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修理,水路普通 货物运输,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22MAC56BQD8K 法定代表人 刘富国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8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新港大道 7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22-11-28 营业期限 2022-11-28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子公司旌远科技持有 60%股权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 务;保险代理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 务派遣);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 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 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农副产品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维修; 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船、普通货船运输;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 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停车场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商务 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 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物业管理;园区管 理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 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日用品销售;家 用电器销售;包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湖北国胜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22MACDBD524R 法定代表人 刘富国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园区 39 号路 2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23-3-27 营业期限 2023-3-27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子公司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49 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 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 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普通货物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 站经营;再生资源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1、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581286122J 法定代表人 陈前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伟业楼 S301B 室 经营地 登记机关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1-11-18 营业期限 2011-11-18 至 2061-11-17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 51%股权 锂电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锂电材料添加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剂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2、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MA7H8R1Q1F 法定代表人 柯敏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西塞山街道黄石大道 496-副 2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22-2-7 营业期限 2022-2-7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 造;钢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新化学物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50 件为准) 13、湖北北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MA49KJNP4A 法定代表人 石大学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西塞山街道黄石大道 668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20-9-23 营业期限 2020-9-23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 82%股权 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工程设计、 咨询;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咨询;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收集、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金属 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4、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3300MA7595GGX7 执行事务合伙人 武汉鼎石汇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 108 号第 3 层 307 室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川工业园区分局 成立日期 2019-2-26 营业期限 2019-2-26 至 2026-2-25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子公司旌珵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99.88%份额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以上项目中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编号 SGD547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备案日期 2019-3-13 基金管理人名称 武汉鼎石汇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 15、湖北恒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3MAD69G7A5A 法定代表人 刘建洪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496-副 2 号 经营地 登记机关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23-11-22 营业期限 2023-11-22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子公司中运国际持股 100%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理货;装卸搬运;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 搬运活动;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进出 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口代理;集装箱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公司主要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度 子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民丰化工 141,914.60 80,008.65 174,464.07 16,376.75 旌达科技 23,003.11 7,843.12 3,203.27 156.26 华宸置业 12,478.52 1,916.79 - -35.42 厦门首能 5,996.65 4,076.99 8,002.18 172.67 注:会计师已对上述主要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数据进行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蔡再华,持有公 司 189,153,6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7.16%。蔡再华简介如下: 52 蔡再华,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 级工程师。1982 年 8 月至 1988 年 12 月,任 066 基地配方研究室副主任;1989 年 1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科长、副厂长;1995 年 10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副厂长;2001 年 6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冶钢无 机盐厂厂长;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冶钢集团黄石扬子江化工公司总经 理;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厂长兼党委书记;2003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振华化工董事长;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蔡再华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黄石泰华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5.00% 无实际经营 2 深圳道弘润华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95.00% 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四)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蔡再华持有的发行人 189,153,619 股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目前正在正常 履行或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前述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承诺 承诺 承诺背景 承诺内容 间及 履行 时严格 类型 方 期限 期限 履行 公 司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除振华股份外的 与 重大 资 解 决 控 股 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鉴于相关同业 2020 年 产 重组 相 同 业 股 竞争情形尚未核查完毕,本人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中 8 月 7 日 否 是 关的承诺 竞争 东 、 披露相关同业竞争的具体情形(如有)以及相关解决措施(如有); 至长期 实 际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除振华股份外的 53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承诺 承诺 承诺背景 承诺内容 间及 履行 时严格 类型 方 期限 期限 履行 控 制 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主动参与或从事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 人 蔡 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3、除法律法规 再华 允许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会利用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获取的信息从事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 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并且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 能损害振华股份及其中小股东、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权益的行 为或活动;4、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除 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在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商业机会与 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本人将提前通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符 合相关业务所设定的要求的,本人将以上市公司为业务主体承接相关 商业机会;若上市公司不满足相关业务所设定的要求,本人将自行承 接相关商业机会,待相关业务在盈利性、合规性等方面符合注入上市 公司的条件时,根据届时上市公司的要求和意见,将相关项目注入上 市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5、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一项承 诺的,将补偿振华股份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振华股份除外)以 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振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 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 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振华股份《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保证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振华股份《公司章程》等制度 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 不当的利益。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振华股份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 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振华股份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公 司 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振华股份及其中 控 股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如下:(1)保证振华股份资产独立、完 股 整 A 保证振华股份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 解 决 2020 年 东 、 资产;B 保证振华股份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关 联 8月 7日否 是 实 际 业占用的情形;C 保证振华股份的住所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交易 至长期 控 制 企业;(2)保证振华股份人员独立 A 保证振华股份的总经理、副总 人 蔡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振华股份任 再华 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且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B 保证振华股 份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 立;C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向振华股份推荐的董事、监事、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振华股份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3)保证振华股份的财务 独立 A 保证振华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B 保证振华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 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有银行账户;C 保证振华股份的财 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D 保证振华股份依法独 立纳税;E 保证振华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干预振华股份的资金使用;(4)保证振华股份业务独立 A 保证振华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54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承诺 承诺 承诺背景 承诺内容 间及 履行 时严格 类型 方 期限 期限 履行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B 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振华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C 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振华股份主营业务具有 实质性竞争的业务;(5)保证振华股份机构独立 A 保证振华股份建 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B 保证振华股份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振华股份及其他 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振华股份与化医集团等协商,就化医集团所持民丰化工股权资产证 券化(以下简称“改制”)事宜,各方经协商,就改制中所涉及的民 丰化工、新华化工员工安置事宜,在相关协议的签订中、以及改制完 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的公司治理中,承诺如下。(一)鉴于此次 改制仅涉及民丰化工股东的变化,民丰化工及新华化工员工的用人单 位并未发生变化,原则上改制后的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将承继现有全 部员工的劳动关系,继续履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工作年 限、社保缴费年限依法连续计算。我司承诺,民丰化工、新华化工改 制完成后,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以下条款执行:1、民丰化 工、新华化工现有员工工资总额、福利待遇在改制完成后不调减(只 增不减)。2、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改制后, 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民丰化工、新华化 工同意后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由改制后的民丰化工、新华化工 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3、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员工 工作时间、工作班制保持不变;工资待遇与岗位挂钩,不低于现有水 平,鼓励多劳多得。工作岗位的变更须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协商 不成的,如员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协议解除 劳动合同办理,由改制完成后的民丰化工、新华化工支付经济补偿 金。4、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原有交通车、员工宿舍及 2020 年 其他 公司 食堂的运行方式等福利待遇保持不变。5、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 8 月 7 日 否 是 新华化工员工的“五险”(此处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至长期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继续按照 以下政策规定办理: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达到社平标准 60%但不超 过社平标准 3 倍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员工上 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社平标准 3 倍的,缴费基数以社平标准 3 倍为 准;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社平标准 60%的,缴费基数以社平标 准 60%为准。改制完成后,“五险”缴费比例维持不变(若政策发生 变化,按新的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继续按政策规定的上 限办理。6、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继续按改制前的《企 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执行企业年金。7、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 新华化工的长病员工、工伤员工继续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待遇。8、退 休人员非统筹费用继续由改制完成后的民丰化工、新华化工承担。 9、在民丰化工工作的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在民丰化工 的工作时间、岗位、待遇等保持不变。该部分员工申请与甘肃民丰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甘肃民丰化工不给予经济补偿)后, 可与民丰化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二)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继 续遵照执行《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渝劳社办 发 [2005]157 号),继续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现有员工,特殊工种年限 55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承诺 承诺 承诺背景 承诺内容 间及 履行 时严格 类型 方 期限 期限 履行 累计计算,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继续享受特殊工种退休政策。 (三)在政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我司在民丰化工、新华化工的公 司治理中,将严格执行最新政策。(四)上述内容,我司将在与化医 集团签订的书面协议中予以明确。 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 公 司 年度,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1)本承诺人不越权干预上 控 股 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即期回 股 报的相关措施。(2)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2020 年 东 、 其他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8 月 7 日 否 是 实 际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至长期 控 制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 人 蔡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再华 者的补偿责任。 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 年度,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公 司 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 全 体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 董 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2020 年 其他 事 、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 8 月 7 日 否 是 高 级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上市 至长期 管 理 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人员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 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下同)。本人将在中 公 司 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 控 股 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股 2016 年 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按市场价格依法回购公司首次 东 、 9 月 13 其他 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否 是 实 际 日至长 的,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控 制 期 与 首次 公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人 蔡 开 发行 相 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未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在股东 再华 关的承诺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所 有股东道歉,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已按上述承诺完成回购股份 和赔偿投资者损失时为止。 公 司 1、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 控 股 同、相似业务的情形;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相关期间 2016 年 解 决 股 内,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 9 月 13 同 业 否 是 东 、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 日 至 长 竞争 实 际 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 期 控 制 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 56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承诺 承诺 承诺背景 承诺内容 间及 履行 时严格 类型 方 期限 期限 履行 人 蔡 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再华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 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进一步要求,公司并享有 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 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 诺,并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 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公 司 控 股 本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或作为 股 公司董事的身份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 2016 年 解 决 东 、 会、董事会等做出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公司必须 9 月 13 关 联 否 是 实 际 与承诺人控制的其它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促使交易的 日 至 长 交易 控 制 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公司给予与第三 期 人 蔡 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再华 公 司 控 股 股 2016 年 东 、 9 月 13 其他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否 是 实 际 日至长 控 制 期 人 蔡 再华 2021 年 6 月 10 日 至 与 股权 激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 2021 年 励 相关 的 其他 公司 是 是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限制性 承诺 股票激 励有效 期结束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57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 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 施或作出相关处罚;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 58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 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 管理措施或作出相关处罚;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 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除振华股份外的其他 企业,均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除振华股份外的其他企 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主动参与或从事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利用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获取的信息从事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 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并且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振华股 份及其中小股东、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 4、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 企业,在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本 人将提前通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符合相关业务所设定的要求的,本人将以上 市公司为业务主体承接相关商业机会;若上市公司不满足相关业务所设定的要 求,本人将自行承接相关商业机会,待相关业务在盈利性、合规性等方面符合注 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时,根据届时上市公司的要求和意见,将相关项目注入上市公 司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5、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振华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59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 具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振华股份除外)以及本 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振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振华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股份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振华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 具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振华股份《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 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做到与振华股份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 响振华股份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 不损害振华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如下: (1)保证振华股份资产独立、完整 ①保证振华股份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②保证振华股份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 形; ③保证振华股份的住所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振华股份人员独立 60 ①保证振华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专职在振华股份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且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②保证振华股份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 间完全独立; ③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向振华股份推荐的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振华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 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保证振华股份的财务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保证振华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有银 行账户; ③保证振华股份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④保证振华股份依法独立纳税; ⑤保证振华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 预振华股份的资金使用; (4)保证振华股份业务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②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振华股 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③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振华股份主营业务具有实质 性竞争的业务; (5)保证振华股份机构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61 ②保证振华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2、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振华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可转债发 行认购的相关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认购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若本人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前六 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 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2、若本人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 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 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束。若本人或本人之配 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基本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蔡再华 董事长 2021/4/19-2024/4/18 62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2 柯愈胜 董事、总经理 2021/4/19-2024/4/18 3 柯尊友 董事、副总经理 2021/4/19-2024/4/18 4 陈前炎 董事、副总经理 2021/4/19-2024/4/18 5 石大学 董事、副总经理 2021/4/19-2024/4/18 6 袁康 独立董事 2021/4/19-2024/4/18 7 问立宁 独立董事 2021/4/19-2024/4/18 8 刘颖斐 独立董事 2021/4/19-2024/4/18 注: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延期。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 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蔡再华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三/(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 柯愈胜先生,出生于 1963 年 4 月,中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副科长、主任、科长,冶 钢无机盐厂科长,振华化工生产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 总经理。 柯尊友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7 月,中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工人、生产调度员、副科长、副主 任,冶钢无机盐厂副主任、主任、部长,振华化工部长、主任、总经理助理; 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陈前炎先生,出生于 1970 年 7 月,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冶钢无机盐厂技术员、销 售业务员、销售副部长,振华化工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发行人 董事会秘书;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石大学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12 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 权,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冶钢无机盐厂技术 员、工程师、主任,振华化工部长、副总工、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副 总经理。 63 袁康先生,出生于 1989 年 2 月,博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 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 问立宁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7 月,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技术部副主任;现任中国无机盐工业 协会副秘书长,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 立董事。 刘颖斐女士,出生于 1978 年 2 月,博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曾任武汉大学教师,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 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壕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肯新材料(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 人独立董事。 2、公司现任监事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监事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方红斌 监事会主席 2021/4/19-2024/4/18 2 段祥云 监事 2021/4/19-2024/4/18 3 侯礼强 职工监事 2021/4/19-2024/4/18 注: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延期。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 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方红斌先生,出生于 1967 年 2 月,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工程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科员,冶钢无机盐厂安环科副科长,振华化工生 产装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振华化工综合部部长兼项目办副主任;现 任发行人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段祥云先生,出生于 1969 年 3 月,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工程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电工,冶钢无机盐厂电工、生产调度员,振华化 工监事、调度主任、车间副主任、主任;现任旌达科技总经理、发行人监事。 64 侯礼强先生,出生于 1986 年 5 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中级工程师。曾任振华化工调度主任、铬酐车间主任助理;现任发行人品质部 副部长、职工监事。 3、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柯愈胜 董事、总经理 2021/4/19-2024/4/18 2 柯尊友 董事、副总经理 2021/4/19-2024/4/18 3 陈前炎 董事、副总经理 2021/4/19-2024/4/18 4 石大学 董事、副总经理 2021/4/19-2024/4/18 5 杨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21/4/26-2024/4/18 6 朱桂林 副总经理 2021/4/26-2024/4/18 7 程亮荣 副总经理 2021/4/26-2024/4/18 注: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延期。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 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柯愈胜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一)/1、公司现任董事 情况”。 柯尊友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一)/1、公司现任董事 情况”。 陈前炎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一)/1、公司现任董事 情况”。 石大学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一)/1、公司现任董事 情况”。 杨帆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9 月,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 权,高级会计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核算员、会计员,冶钢无机盐厂会计、 助理会计师、副科长、会计师,振华化工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现任发行人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5 朱桂林先生,出生于 1979 年 12 月,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 权。曾任振华化工外贸业务员;现任发行人外贸部长、副总经理。 程亮荣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11 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 权,高级工程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车间副 主任、主任,冶钢无机盐厂车间主任、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 副厂长,黄石兴华生化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二)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任职务 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如下表: 兼职单位与公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司关系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1 袁康 独立董事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 独立董事 - 股份有限公司 2 问立宁 独立董事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独立董事 - 限公司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3 刘颖斐 独立董事 杜肯新材料(武汉)集团股 独立董事 - 份有限公司 (三)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从公司领薪情况 目前任职状态 1 蔡再华 董事长 226.55 现任 2 柯愈胜 董事、总经理 201.40 现任 3 柯尊友 董事、副总经理 174.60 现任 4 陈前炎 董事、副总经理 148.71 现任 5 石大学 董事、副总经理 164.06 现任 6 袁富强 董事 - 离任 7 袁康 独立董事 6.50 现任 66 序号 姓名 职务 从公司领薪情况 目前任职状态 8 问立宁 独立董事 6.50 现任 9 刘颖斐 独立董事 6.50 现任 10 方红斌 监事会主席 117.55 现任 11 段祥云 监事 88.70 现任 12 侯礼强 职工监事 40.39 现任 13 杨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12.78 现任 14 朱桂林 副总经理 150.99 现任 15 程亮荣 副总经理 125.74 现任 (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数(股) 1 蔡再华 董事长 189,153,619 2 柯愈胜 董事、总经理 3,238,688 3 柯尊友 董事、副总经理 1,109,600 4 陈前炎 董事、副总经理 813,872 5 石大学 董事、副总经理 915,048 6 袁康 独立董事 - 7 问立宁 独立董事 - 8 刘颖斐 独立董事 - 9 方红斌 监事会主席 1,416,597 10 段祥云 监事 166,584 11 侯礼强 职工监事 - 12 杨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397,888 13 朱桂林 副总经理 180,000 14 程亮荣 副总经理 160,000 (五)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2021 年初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情况如下: 67 1、董事任职变动情况 2021 年初,发行人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蔡再华、柯愈胜、石大学、阮国 斌、柯尊友、陈前炎,独立董事曾亚嫔、刘颖斐、徐汉东。上述董事会成员的 后续变动情形如下: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蔡 再华、袁富强、柯愈胜、石大学、柯尊友、陈前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拟提名问立宁、刘颖斐、袁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三年。2021 年 4 月 19 日,上述提名经发行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 2023 年 10 月,袁富强先生向发行人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袁富强先 生系公司原大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委派的董事,因重庆化医控股 (集团)公司已通过证券市场出售完毕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委派董事而提出辞 职。 2、监事任职变动情况 2021 年初,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为方红斌、柯敏、段祥云,其中方红斌为监 事会主席,柯敏为职工监事。上述监事会成员的后续变动情形如下: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 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方红斌、段祥云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21 年 4 月 19 日,发行人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方红斌、段祥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三年。 2021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一致同意 选举侯礼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时止。 68 3、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变动情况 2021 年初,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柯愈胜、副总经理柯尊友、副 总经理石大学、副总经理朱桂林、副总经理李雪刚、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陈 前炎、财务总监杨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变动情形如下: 2021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并 聘任柯愈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前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柯尊 友先生、石大学先生、陈前炎先生、朱桂林先生、程亮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杨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2 年 4 月,陈前炎先生向发行人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 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陈前炎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 理职务。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同意聘任杨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28 日为 首次授予日,向除陈前炎先生暂缓授予外的其余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9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3.62 元/股。本次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次股权激励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位 授予数量(万股) 备注 计划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柯愈胜 董事、副总经理 56.00 5.61% 0.11% 柯尊友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1.80% 0.04% 69 占本次股权激励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位 授予数量(万股) 备注 计划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石大学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1.80% 0.04% 董事、副总经理、 暂缓 陈前炎 18.00 1.80% 0.04% 董事会秘书(时任) 授予 朱桂林 副总经理 18.00 1.80% 0.04% 程亮荣 副总经理 16.00 1.60% 0.03% 杨帆 财务总监 16.00 1.60% 0.03%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 778.00 77.96% 1.56% 人员(共 91 人) 预留部分 60.00 6.01% 0.12% 总计 998.00 100.00% 2.00% 2021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发行人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8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陈前炎授予 18.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62 元/股。 2022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行人董事会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27 日为预留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3.62 元/股。本次授予预留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股本 职务 股) 总量的比例 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技术(业 60.00 6.01% 0.12% 务)人员(50 人) 合计 60.00 6.01% 0.12%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 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大类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之“无机盐制造”。 70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无机盐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规划、计 划和产业政策,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中小企 业发展的宏观指导。 无机盐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作为 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主要负责规范行业行为、进行行业技术 交流、价格协调、维护公平竞争;协调会员关系;制定行业规范;参与制定、 修订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开展与国外同行业相关 组织之间以及会员单位内部之间的信息、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活 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素质的提高和全行业的发展。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设有铬盐分会,主要职责是通过协作、协商、协调, 认真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战略建议,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存在 的问题和诉求,协助政府部门搞好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和产品结构调整,维护 行业、企业利益,积极为企业争取外部宽松的发展环境。协调规范行业产品市 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活动,努力推动行业技术进 步。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与发行人所在行业相关的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包括: 序 法规名称 颁发部门 发文时间 号 2003 年 6 1 《关于加强含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通知》 环保总局 月 18 日 发改委、环保总 2005 年 3 2 《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局 月 31 日 2005 年 7 3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若干意见》 国务院 月2日 2008 年 4 4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科技部 月 14 日 2011 年 3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月2日 《关于印发铬盐等 5 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 2011 年 8 6 工信部 的通知》 月 16 日 71 序 法规名称 颁发部门 发文时间 号 2012 年 2 7 《铬盐行业清洁生产实施计划》 工信部、财政部 月 21 日 2013 年 3 8 《铬盐行业环境准入条件(试行)》 环保部 月 19 日 2013 年 8 9 《关于加强铬化合物行业管理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环保部 月 23 日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 2015 年 3 10 环保部 录(2015 年本)》 月 13 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 2015 年 5 11 安监局 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月 27 日 2016 年 6 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部 月3日 2020 年 《关于加强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 13 工信部 10 月 24 通知》 日 发改委、科技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 2021 年 3 14 部、工信部、财 意见》 月 18 日 政部等 2021 年 15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工信部 11 月 15 日 2023 年 1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发改委 12 月 27 日 (三)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现状 (1)无机盐行业发展现状 无机盐工业是我国化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机盐工业是以矿物、含盐 湖水、地下卤水、海水等天然资源和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进行加工、合成的基 本原材料工业。我国是世界无机盐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国内无机盐生产企 业数量极多,已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品种大体配套、基本可满足国民经济发 展需要的工业体系。据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统计,“十三五”末,我国无机盐行 业企业约 2,000 多家,产品生产能力达到约 12,400 万吨,产量约 8,600 万吨;我 国无机盐产品已达到 22 个系列 1,500 多个品种,包括钾盐、农用化学品钾肥等 基础产品,以及多种精细无机化工产品等。 目前,我国无机盐产品已从追求数量增长到质量先行,由技术含量低、附 加值低的产品逐步转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体系,产业布局进一步调 72 整优化,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产品精细化率持续提升,但目前无机盐产业发 展仍存在部分中低端产能过剩、装备水平低、关键技术未突破、现代化管理水 平低等问题。 (2)铬盐行业发展现状 铬盐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产品,主要包括铬酸盐、重铬酸盐、碱式铬酸盐、 铬的氧化物和氯化物等,重铬酸钠是铬盐最基础的产品,通过深加工可生产出 铬酸酐、氧化铬绿等多种产品,应用领域广泛。 铬盐产业链上游以铬铁矿为起点,主要生产原材料包括铬铁矿、硫酸、纯 碱等;铬盐中游主要包括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等产品; 铬盐下游应用领域广阔,包括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染料、新材料、 香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军工 等多个行业,被誉为“工业维生素”。 供给端,目前全球铬盐主要生产国家有中国、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等,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铬盐生产国。随着中小企业落后产能逐步出清,国内行 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但海外国家铬盐行业经过长期的产能出清以后,行业集中 度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每个大洲或地区通常只有 1-3 家生产企业,国内铬盐行 业集中度较海外国家仍有差距。 需求端,铬盐作为重要的无机化工产品,下游需求分布十分广泛。根据 《关于印发铬盐行业清洁生产实施计划的通知》,我国国民经济中约 10%的工业 产品与铬盐有关。目前,铬盐可以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染料、鞣革、医 药、新材料、香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 气开采、军工等多个行业,其中,国内铬盐主要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 73 等三大领域。近年我国电镀、颜料及鞣革行业产量保持平稳,为铬盐的需求提 供了有力支撑。 2、行业发展趋势 (1)大型化、规模化 如前文所述,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中小企业落后产能逐步出清,国 内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2021 年,发行人收购民丰化工后在铬化学品生产规 模、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未来伴随中小企业落 后产能持续出清以及行业内并购活动的不断进行,国内铬盐行业集中度有望进 一步提升。 (2)清洁化、集约化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和资源要素的集聚,全球铬盐行业向着清洁化、集约 化方向不断演进。近年来,国内产业政策的动态调整和环保监管要求的持续提 升,也促使铬化学品企业持续改进其工艺、提高环保治理水平。未来,铬盐主 流生产商将更加注重整合提效和纵向一体化经营,不断提高生产的清洁化程度 和产品的精细化程度。 3、行业的利润水平及变动趋势 市场供需关系是决定铬盐行业利润水平变动的主要原因。供给方面,中小 企业落后产能逐步出清,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需求方面,铬盐需求分布广 泛,呈现较强的抗周期属性。作为铬盐下游前三大需求来源,近年电镀、颜料 及鞣革行业产量保持平稳,为铬盐需求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了铬盐企业的盈利 水平。 除铬化学品外,发行人也生产维生素 K3 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 等铬盐副产品,维生素 K3 产品主要用于营养性饲料添加剂,超细氢氧化铝可 用于高端阻燃剂及高端保温材料等领域,该类联产产品、副产品的利润水平也 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情况、下游应用领域的需求状况有关。 74 (四)行业特点 1、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国内铬盐行业中小企业落后产能逐步 出清,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市场竞争格局比较稳定,目前国内现存的铬盐生 产企业主要包括发行人、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与国内相比,国外铬盐行业经过长期竞争整合以后,行业集中度已 经达到较高水平,每个大洲或地区通常只有少数铬盐生产企业,比如土耳其金 山 集 团 ( Sisecam Group )、 美 国 海 明 斯 ( Elementis )、 印 度 威 世奴 ( Vishnu Chemicals)、德国朗盛(Lanxess)等。 2、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民经济的增长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 2022 年我国经济保持增长,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121.02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 7.3%,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39.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52.8%。全年全 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883 元,比上年增长 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2.9%。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31,370 元,增长 4.7%。国民经济的发展 保证了相关行业对基础化工材料的持续需求,推动了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能 力的不断增长,为铬盐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②产业政策日益完善,有利于铬盐生产向规模化、清洁化方向发展 自 1992 年化工部、环保局发布《关于防治铬化合物生产建设中环境污染的 若干规定》以来,国家相关部委陆续发布了关于铬盐行业的规范、治理方案等 文件。2020 年 10 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 监管的通知》,要求引导企业按照《铬化合物项目建设规范条件》要求建设铬化 合物生产项目,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 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实现铬渣减量化。上述产业政策明确鼓励清洁生 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有利于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推动铬盐生产向规模化、清 洁化方向发展。 75 ③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行业头部优势企业的发展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铬盐生产国和消费国,在经历过多轮由国家产业 政策引导的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后,国内铬盐行业的集中度已得到了一定的提 升。近年来,全球铬盐行业向着清洁化、集约化、规模化和智能化方向不断演 进,同时,在国家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环境下,产能落后、高 能耗、严重污染环境的中小铬盐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在此背景下,发 行人作为目前全球范围内产能、市场份额、铬化合物产品线齐全程度领先的行 业龙头,将显著受益于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2)不利因素 ①主要原材料铬铁矿依赖进口 中国虽然已是全球最大的铬盐生产和消费国家,但主要原材料——铬铁矿 在国内储量少、产量低,且地处边远地区,全球铬铁矿资源集中分布于南非、 津巴布韦、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据 USGS(美国地质调查局)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铬铁矿产量 4,000 万吨,其中南非作为全球第一大铬铁矿生产国,产量 为 1,600 万吨,占比达到 40%;据相关统计,相比之下,国内查明的资源量为 1,565 万吨1,仅占全球铬铁矿资源量的 0.13%,受制于较差的资源禀赋,国内铬 铁矿产量多年以来一直维持在 10-20 万吨2,国内铬铁矿对外依存度高。 ②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的铬盐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等多个行 业,且应用领域仍在持续延伸和拓展。铬盐应用领域的广泛性,使其不对个别 行业形成严重依赖,因而有利于缓解单一行业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但如果 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下游行业普遍受周期性影响而发展变缓,将可能 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 《中国铬铁矿资源潜力分析及找矿方向》,杨毅恒等,2018 年 2 《全球铬铁矿床成因类型、地质特征及时空分布规律初探》,赵宏军等,2021 年 76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政策壁垒 铬盐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较为严格的限制性条件,构成了行业新进 入者的市场准入壁垒,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产业政策也对铬盐清洁生 产工艺、“三废”处置等环境保护措施方面做了相应的规范。此外,比照国外铬 盐行业发展趋势,未来我国铬盐产业的集中度可能会进一步提升。因此,对于 新进者来说,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将越来越困难。 (2)技术与人才壁垒 铬盐是无机化工产品中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的产品之一,存在较高的技术壁 垒。无钙焙烧技术虽然相对成熟,但其工艺流程复杂,基本涵盖了无机化工生 产需要的单元操作过程,每一步均需严格的质量控制,且过程控制检测手段要 求标准较高,新进入企业短时间内难以掌握全部工艺技术。除此之外,对副产 品和“三废”的综合利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都是新进者需要解决的重大难 题。 (3)资金与规模壁垒 由于环境保护政策要求,铬盐行业对环保设施投入较大。初期投入和后期 运行成本的存在使得新进投资者需要建设一定规模的生产线才能保证盈利能 力,投资新建无钙焙烧生产线的整体建设资金投入量也较大。此外,铬盐行业 的技术积累和操作经验对正常生产有重要的影响,建成投产后仍有一段较长的 达产达效过程,对运营资金要求较高。 (4)客户关系壁垒 由于铬盐产品质量特性直接关系到下游企业产品的综合性能,下游企业对 于原材料供应商的要求很高,下游企业往往对产品质量可靠、技术领先的优势 上游企业形成一定的依赖,成为下游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一方面需要过硬的产品 质量,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长期合作建立互信关系。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建 立完善的客户网络并突破现有市场竞争格局。 77 4、行业的经营特征 铬盐产品应用广泛,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等产品广 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等多个行业,需求情况受下游某单个行业的周 期性影响较小;同时,大型铬盐厂商的产品结构能够依据下游消费行业的需求 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的匹配调整。因此,铬盐行业的周期性较弱,但作为基础化 工产品,铬盐行业整体运行周期与国家整体的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密切相关。 铬盐产品的销售并无明显季节性、地域性。 5、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发行人用于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铬铁矿、纯碱、硫酸等。铬铁矿方 面,全球铬铁矿资源集中分布于南非、津巴布韦、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我国铬 铁矿进口依赖度较高,且铬铁矿大部分用于满足钢铁等冶金工业的生产需要, 用于铬盐等化学工业的消费量较小。铬铁矿在发行人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因 此国外主要铬铁矿生产企业的供应情况、下游钢铁等冶金工业的需求情况均会 影响铬铁矿的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成本。纯碱和硫酸均为基础化工原料,我国 目前拥有全球最大的纯碱有效产能,也是全球纯碱的主要需求国,纯碱、硫酸 的价格波动也会对发行人的成本产生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铬盐产品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染料、医药、鞣革、新材料、香 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军工等 行业,铬盐产品需求情况受下游某单个行业的周期性影响较小,但是多个下游 应用领域的整体需求状况变化会对铬盐行业发展产生影响,铬盐行业的发展与 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情况有密切关系。除铬化学品外,发行人也生产维生素 K3 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该类联产产品、副产品的利润 水平也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情况、下游应用领域的整体需求状况有关。 78 (五)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发行人是全球规模最大的铬盐生产企业,维生素 K3 的生产能力位居全球 前列。2021 年,发行人收购民丰化工后,形成了湖北黄石和重庆潼南两大生产 基地并拥有“民众”、“楚高”两大业内著名品牌,铬化学品生产规模、技术水 平、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持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发行人核心竞争力 (1)全流程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优势 发行人持续聚焦铬盐生产主业,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国内资源特点、行业条 件和生产要素的中国特色铬盐清洁生产工艺路线,提出了“多元素转化、固废 资源化、产品高质化、装备大型化”铬盐制造升级思路,形成了铬盐行业内独 有的“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振华股份实现了全部副产物和工 业固废的产消平衡和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2021 年,振华股份“铬资源无 钙焙烧高效清洁转化与铬渣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 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2022 年,振华股份“一种铬酸酐的制备方法及制备得到 的铬酸酐晶体颗粒”项目获全国无机盐信息中心颁发的 2020-2022 年度无机化 工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民丰化工“铬盐工艺绿色低碳和能源梯级利用技术及 应用”获全国无机盐信息中心授予的技术创新奖一等奖。 (2)区位、规模和品牌优势 发行人收购民丰化工后,通过对湖北、重庆两大规模化生产基地统筹营 销,有效优化产品运输半径,降低危化品运输成本及在途风险,深度匹配客户 多维度、定制化的交付需求,巩固了铬盐销售的区位优势。 目前,发行人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铬盐生产企业,维生素 K3 的生产能 力位居全球前列,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通过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设备升级改 造、创新管理方法等改进措施,保障产销量同步增长。同时,公司作为全球最 大的化工级铬铁矿采购商,通过积极拓展采购渠道,也能够有效提高采购议价 能力。 79 发行人拥有“民众”、“楚高”两大业内著名品牌,逐步完成了对所有铬化 学品序列及国内所有销售区域的全面覆盖,并采用扁平管理和垂直管理相结合 的模式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着力提高公司品牌在国内外的美誉度。 (3)研发优势 发行人是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拥有湖北省认证的企业技术中心、重庆市认 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创新平台、湖北省铬盐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铬盐清洁生产技术湖北省工程实验室、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 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多个研发创新平台,为公司两大生产基地的研发与产 业化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和技术实践相结合,不断加 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技术合作,在企业内建立了“产-学-研-用一体 化”的创新机制。 (4)全产业链布局及延伸优势 公司紧密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延伸下游产品序列至精细化工领域。公司 凭借自身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把握能力,通过完成国内优势资源的整合,深度聚 焦铬系高端产品的国产化研发及应用。在打破境外企业垄断的同时,开辟公司 新的利润增长来源。 公司利用行业地位和市场经验,积极尝试向动物营养、新型高效阻燃材料 等领域进行产品和技术的拓展延伸。近年来,公司利用重铬酸钠原材料优势, 积极开发铬盐与维生素 K3 产品的联产工艺和增量市场,近年来维生素 K3 产能 不断释放,产品质量稳定,经济效益显著。公司超细氢氧化铝、高纯元明粉、 多钒等副产物的精制产品经过近几年的技术探索和市场培育,产能逐步扩大, 也成为了公司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5)管理优势 发行人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能力及行业经验兼备的管理团队。公司通过 坚持以人为本和新发展理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管理经验,与时俱进,不断夯 实管理基础、革新创造、提升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安全的核心目标。公司于 2021 年初启动振华股份绿色铬盐智能工厂示范项目,基于计算机硬件设备和实 80 时数据库平台,利用各种功能应用软件模块,对工艺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准确 的实时报警、分析、诊断与优化,实现对现场生产情况的实时监控和调度,从 而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管理,保障了生产安全,延长了各工艺设备使用寿命,提 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实现降本增效,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 企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了管理流程,为真正实现“管、控、营”一体化 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发行人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 它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公司主要产品有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 硫酸铬、超细氢氧化铝及维生素 K3 等,公司的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产品图样 产品用途 应用行业 广泛应用于涂 料、油墨、颜料 除直接用作氧化剂外,还可由试剂厂生产各种含铬 及类似产品制造 试剂,颜料工业用其制造黄、橙、红色铬盐颜料, 业;专用化学产 陶瓷工业用以生产多种含铬着色剂或釉料,石油天 品制造业;香 然气开采业用其生产油田化学品(如木质素磺酸 料、香精制造 重铬酸钠 铬、调剖用交联剂),有机合成用于生产医药、染 业;医药制造 (俗称“红矾 料、香料、饲料添加剂(维生素 K3) 业;饲料加工行 钠”) 业 除直接应用于精饰(电镀镀铬、金属表面钝化)、 广泛应用于表面 氧化剂外,大部分用于生产其它铬化合物,特别是 处理行业、炼油 制取化肥、炼油及石化工业的催化剂载体,磁性材 及石化行业、木 料。国外大量用于木材防腐剂及阻燃剂(如铬砷酸 材防腐及阻燃剂 铬酸酐 铜),国内更多用于生产氧化铬绿 行业 (俗称“铬酐”) 主要用于油漆、涂料、陶瓷工业作颜料(着色 剂),用于生产黑色陶瓷颜料——铬黑;用作研磨 剂,制作抛光膏、金相砂纸,用于滚珠轴承、金属 广泛应用于涂 及光学玻璃等的精细研磨和抛光;冶金工业生产单 料、油墨、颜料 质金属铬,或耐火材料工业直接制作耐火制品(铬 及类似产品制造 砖)或生产复合耐火材料(如铬镁砖、铝砖);直 业;化妆品制造 接用作熔喷材料,赋予基材(如金属或陶瓷部件) 业;表面处理行 氧化铬绿 以耐热、耐磨、耐腐蚀等优良性能。由于氧化铬绿 业、冶金行业、 (俗称“铬绿”) 对红外线的反射类似植物绿叶,军事部门用其制作 军工行业 伪装涂料。氧化铬水合物其颜色极为鲜艳,用于绘 画、印刷,制作美容化妆品中的着色剂 81 产品图样 产品用途 应用行业 主要用于各种皮革和毛皮的鞣制,为高吸收性铬鞣 皮革、毛皮及其 剂 制品行业 碱式硫酸铬 (俗称“铬粉”) 电线电缆、保温 材料、覆铜板、 具有阻燃、抑烟、填充三重功能,可用于高端阻燃 绝缘子、特种陶 剂及高端保温材料等领域 瓷、塑料、橡胶 行业 超细氢氧化铝 具有止血、促进畜禽生长发育、有效防止畜禽体质 软弱、减小动物死亡率和提高幼雏存活率等功效, 饲料添加剂行业 主要用于营养性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 K3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多年来围绕铬盐领域积累形成的产能规模、技术优势 和产品制备资质,紧密跟踪铬系材料在新能源长时储能领域的机遇,通过收购 厦门首能控制权,中标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下属单位的电解液框架招标项目(铁 铬液流电池储能项目用电解液)等逐步在新能源领域进行探索和布局。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将铬铁矿、纯碱等原材 料经过无钙焙烧生产线生产出中间产品铬酸钠,第二阶段是在铬酸钠的基础 上,经过重铬酸钠产线生产出重铬酸钠,重铬酸钠可以作为产品对外销售,亦 可作为中间产品,继续投入反应用于生产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等铬 盐产品,不同产品之间的关系如下: 82 不同工艺对应的中间品或产品情况如下: 工艺阶段 中间品或产品名称 生产技术 中间品生产阶段 铬酸钠 数字化无钙焙烧生产工艺 重铬酸钠 重铬酸钠、铬酸酐清洁生产技术 铬酸酐 产品生产阶段 氧化铬绿 热分解制粉工艺 碱式硫酸铬 二氧化硫塔式还原喷雾干燥工艺 1、中间品生产阶段工艺流程 公司中间品生产技术为数字化无钙焙烧工艺,工艺流程图如下: 83 2、产品生产阶段工艺流程 产品生产阶段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84 (三)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分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分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无机盐产品 354,388.60 96.15% 330,265.45 93.46% 288,799.23 96.48% 85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分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中:重铬酸 25,605.11 6.95% 29,788.81 8.53% 34,856.31 11.79% 盐 铬的氧化物 223,513.91 60.64% 196,349.35 56.20% 187,751.29 63.51% 铬盐联产产品 36,585.06 9.93% 43,348.20 12.41% 27,529.82 9.31% 超细氢氧化铝 15,130.35 4.10% 12,838.46 3.67% 8,118.29 2.75% 其他无机盐 53,554.18 14.53% 47,940.64 13.72% 30,543.52 10.33% 其他 14,196.01 3.85% 19,118.89 5.47% 6,824.20 2.31% 合计 368,584.61 100% 349,384.34 100% 295,623.42 100%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销 161,091.13 43.71% 143,774.99 41.15% 140,631.71 47.57% 直销 207,493.48 56.29% 205,609.35 58.85% 154,991.72 52.43% 合计 368,584.61 100% 349,384.34 100% 295,623.42 100% (四)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策略是通过分析上下游供求关系变化,及时掌握原材料价格变 化情况,以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供应保障等为要素,通过综合比较评估选 择合格供应商,采取直购与招标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日常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每年根据产能、订单、上年销售情况、各产品盈利能力预测制定年度 生产计划,依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实际产销情况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和经销,直销主要是针对一些采购量较大或付款 信用好的生产厂家;经销则主要是针对一定区域内无法实现直销方式,而该经 销商又能在该区域内为下游客户提供良好的送货及其它服务的商家,经销商面 86 对的大部分是一些用量较小的单位。分产品看,重铬酸钠主要通过直销方式销 售,铬酸酐主要依靠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氧化铬绿和碱式硫酸铬通过经销和 直销两种模式进行销售。 (五)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量如下: 单位:万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重铬酸盐 2.37 2.56 2.85 2.54 2.51 3.75 铬的氧化物 10.33 10.63 9.11 8.87 10.42 10.28 铬盐联产产品 3.15 3.21 2.50 2.74 2.54 2.85 超细氢氧化铝 4.00 3.86 3.25 3.18 2.41 2.39 注:重铬酸盐包括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铬黄等,铬的氧化物包括铬酸酐、氧化铬绿 等,铬盐联产产品包括维生素 K3、碱式硫酸铬等。 铬盐生产中,重铬酸钠系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等产品的中间产 品。铬铁矿经过无钙焙烧等工艺后产出重铬酸钠,重铬酸钠可以作为产品对外 销售,亦可作为铬酸酐、碱式硫酸铬、氧化铬绿的原材料继续投入生产,因此 行业内采用重铬酸钠折算产能来衡量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重铬酸钠计的产能及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核定产能 15.00 15.00 15.00 产量 24.46 21.19 22.57 产量/核定产能 163.08% 141.24% 150.50% ①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的原因 近年来,振华股份、民丰化工不断进行创新技术探索,采取生产工艺优化 提升、装置更新改造等举措,在生产工艺、生产装置、项目规模等没有发生重 大变动的情况下,实现了生产能力的提高,报告期内振华股份、民丰化工存在 87 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的情况。 ②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经环保主管部门确认,振华股份、民丰化工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原有总量控 制要求,未超过排污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振 华股份、民丰化工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产能利用 率超过 100%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确认,报告期内振华股份、民丰化工生产的部分产品 存在实际产量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量生产经营的情形,但各产品产 量均在装置设计能力范围之内,前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综上,振华股份、民丰化工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未导致生产过程中排放超 过排污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且各产品产量均在装置设计能力范围之内,产能 利用率超过 100%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2)报告期内向前 5 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的各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 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主营业务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号 收入比例 1 锦州特冶新材料有限公司 17,253.85 4.68% 2 锦州集信实业有限公司 15,314.29 4.15% 3 广东华创化工有限公司 14,998.09 4.07% 2023 年 4 天津普德富强科技有限公司 12,139.28 3.29% 5 广州振华百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8,144.53 2.21% 合计 67,850.04 18.41% 1 广东华创化工有限公司 13,674.37 3.91% 2 锦州特冶新材料有限公司 12,866.11 3.68% 3 江西昊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12,022.89 3.44% 2022 年 4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44.40 2.99% 5 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AG 9,850.41 2.82% 合计 58,858.18 16.85% 88 序 占主营业务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号 收入比例 1 广东华创化工有限公司 12,773.61 4.32% 2 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10,624.78 3.59% 3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20.08 3.36% 2021 年 4 广州振华百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7,498.88 2.54% 5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8,251.51 2.79% 合计 49,068.86 16.60% 注:上表中公司对天津普德富强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包括对其自身以及与其处于 同一控制下的天津市民丰富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江西昊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 入包括对其自身以及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江西科嵘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对锦州集信实业 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包括其自身以及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锦州集信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金额占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16.60%、16.85%和 18.41%,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持有权益。 2、报告期内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铬铁矿、纯碱、硫酸 等,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数量(万吨) 33.04 27.36 27.23 铬铁矿 金额(万元) 80,657.57 47,599.60 37,149.86 平均单价(元/吨) 2,441.48 1,739.48 1,364.20 数量(万吨) 22.44 19.77 20.44 纯碱 金额(万元) 47,907.67 46,425.56 34,505.32 平均单价(元/吨) 2,134.65 2,348.65 1,688.26 数量(万吨) 11.04 9.04 9.63 硫酸 金额(万元) 1,567.30 3,750.07 4,721.20 平均单价(元/吨) 141.97 414.67 490.14 注:上述硫酸平均单价波动主要受硫酸市场行情影响,公司硫酸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 波动情况一致性较高。 89 (2)报告期内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生产所使用的能源是电力、天然气、蒸汽、块煤 等,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数量(万度) 25,131.91 20,564.57 21,227.47 电 金额(万元) 15,977.62 12,673.68 11,993.71 平均单价(元/度) 0.64 0.62 0.57 数量(万立方米) 7,349.81 6,575.13 7,363.09 天然气 金额(万元) 16,192.39 12,818.01 12,517.31 平均单价(元/立方米) 2.20 1.95 1.70 数量(万吨) 4.81 32.20 40.03 蒸汽 金额(万元) 964.92 6,618.12 6,987.86 平均单价(元/吨) 200.41 205.51 174.58 数量(万吨) 8.14 5.99 11.02 块煤 金额(万元) 9,341.66 8,027.83 11,244.21 平均单价(元/吨) 1,148.13 1,339.30 1,020.54 注:2022 年以来,受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天然气市场价格上升,振华股份与民丰化工 的天然气采购价格均出现上涨,公司天然气平均采购价格有所上涨。 (3)报告期内向前 5 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合并口径统计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额比例 1 Rand York Minerals (Pty) Ltd 29,819.26 13.66% 2 Pacific Linkage (China) Limited 10,034.40 4.60% 3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454.77 4.33% 2023 年 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53.06 4.01% 5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 8,402.09 3.85% 合计 66,463.58 30.44% 1 Rand York Minerals (Pty) Ltd 12,271.33 6.93% 2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210.47 6.89% 2022 年 3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23.41 5.38% 4 上海金成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001.37 5.08% 90 占采购总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额比例 5 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8,374.29 4.73% 合计 51,380.87 29.01% 1 Rand York Minerals (Pty) Ltd 13,107.51 9.58% 2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871.06 8.68% 3 陕西国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9,401.58 6.87% 2021 年 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22.18 5.64% Anglo Platinum Marketing Limited Singapore 5 7,267.88 5.31% Branch 合计 49,370.20 36.08%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当年的采购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36.08%、29.01%和 30.44%,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 额 50%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持有权益。 3、报告期内境内外采购销售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发行人境内外采购情况如下: (1)境外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21%、13.65%和 12.09%,境外采购金额占比较低,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分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72,234.53 78.87% 152,939.75 86.35% 110,540.78 80.79% 境外 46,140.89 21.13% 24,175.66 13.65% 26,290.08 19.21% 合计 218,375.42 100.00% 177,115.41 100.00% 136,830.86 100.00% (2)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6.95%、 11.41%和 12.76%,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91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分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21,541.95 87.24% 309,524.78 88.59% 275,068.34 93.05% 境外 47,042.66 12.76% 39,859.56 11.41% 20,555.08 6.95% 合计 368,584.61 100.00% 349,384.34 100.00% 295,623.42 100.00%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护,进行安全管 理,营造安全生产环境。公司建立了系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确立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生产现场的规范 管理,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 和安全教育工作。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公司对所有车间生产员工进行了岗前 安全知识须知、在岗操作注意事项、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报告期内,除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一/(一)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 及受到处罚的情况”所列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其他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 形;上述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 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2、环境保护情况 发行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环保设施建设、新工艺应用、日常监控 等方面多年来保持较高投入,“三废”的排放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排 放,同时,公司不断完善业内独有的“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并持续加大环保投入,积极履行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环保相关法 律法规,有效降低企业的环保风险。公司通过强化内部监测、现场检查、KPI 考核力度、组织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学习等方式提高公司员工的环保法律意识和 能力,推进提高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公司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的环保基础。 报告期内,除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一/(一)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 92 及受到处罚的情况”所列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其他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 形;上述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七)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资 质许可及备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资质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至 (鄂)WH 安许证 1 振华股份 安全生产许可证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6.10.09 [2020]延 0160 号 非药品类易制毒 黄石市西塞山区应急 2 振华股份 化学品经营备案 3J420200007856 2026.03.26 管理局 证明 全国工业产品生 湖北省市场监督 3 振华股份 鄂 XK13-006-00081 2024.08.08 产许可证 管理局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 危险化学品 4 振华股份 42022200003 记办公室、应急管理 2026.02.24 登记证 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饲料添加剂生产 鄂饲添(2019) 5 振华股份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9.04.21 许可证 T02001 危险化学品经营 鄂 B 安经字 黄石市西塞山区应急 6 振华股份 2026.03.26 许可证 [2023]200002 管理局 91420200178435765 7 振华股份 排污许可证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8.12.26 F002R 渝环(辐)证 8 民丰化工 辐射安全许可证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28.08.20 [00271] 出口饲料生产、 加工、存放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 9 民丰化工 8020FA002 2029.02.27 检验检疫注册登 海关 记证 重庆市化学品登记注 危险化学品 10 民丰化工 502312004 册办公室、应急管理 2024.12.06 登记证 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 11 民丰化工 食品生产许可证 SC20150015250063 2027.01.19 督管理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 12 民丰化工 CQ500152003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7.06.30 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 (渝)XK13-006- 重庆市市场监督 13 民丰化工 2024.12.24 产许可证 00015 管理局 渝 WH 安许证字 14 民丰化工 安全生产许可证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6.08.24 [2023]第 44 号 93 序号 资质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至 91500223660889933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 15 民丰化工 排污许可证 2028.07.21 D001W 境局 饲料添加剂生产 渝饲添(2023) 重庆市农业农村 16 民丰化工 2028.11.05 许可证 T23001 委员会 饲料添加剂生产 渝饲添(2023) 重庆市农业农村 17 民丰化工 2028.04.10 许可证 H23001 委员会 非药品类易制毒 (渝) 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 18 民丰化工 化学品生产备案 2026.06.11 3S500152230600007 理局 证明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 19 民丰化工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5001521044658 2028.04.24 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道路运输经营许 鄂交运管许可黄石 20 中运国际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03 可证 字 420203100129 号 国际货运代理企 商务部国际货物运输 21 中运国际 10000557 长期有效 业备案 代理(湖北省) 报关单位注册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石 22 中运国际 420298000B 长期有效 记证书 海关 道路运输经营许 鄂交运管许可黄石 23 港运物流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可证 字 420203100224 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 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 24 港运物流 2022-18-110041 2025.09.22 输二级证书 会 房地产开发企资 鄂房开[2023]B20042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 25 华宸置业 质证书(二级资 2026.07.25 号 设局 质) 道路运输经营许 鄂交运管许可黄石 26 网运通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7.05.07 可证 字 420200100308 号 91420200MA7H8R1 27 旌冶科技 排污许可证 黄石生态环境局 2028.12.25 Q1F001V (八)业务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紧密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发挥全流程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集成优势,持续、充分完善铬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布局。公司通过自主 研发创新,实现节能减排降碳、提质降本增效的新突破,加快推动数字化转 型,不断巩固安全环保高质量发展基本盘,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可持续发展 的绿色清洁智能化铬化学品企业。 2、公司发展计划 (1)上游生产资源配置 公司将持续强化供应链扩源及核心原材料自营力度。当前公司重庆基地硫 酸-热电汽联产装置已稳定运行,经济效益及减碳效果彰显。民丰化工铬铁矿分 94 选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已具备量产能力,公司将以此为支点,在适当时机 尝试涉足矿山资源,从源头上保证主要原料的供应安全。 (2)铬盐精深加工产品开发 对于铬盐行业内持续刚需但客户需求未被很好满足的细分领域,公司将进 行持续研发投入,开发高端铬鞣剂、高纯氧化铬绿、熔喷级氧化铬绿、高端三 价铬表面处理剂等高附加值产品,以提升公司在相关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公司 也将持续对新一代清洁生产工艺进行培育孵化,全面提升铬盐生产的社会形象 和公众认知,为具有前瞻性的行业技术升级提供指引和经验积累。 (3)铬盐联产产品拓展 报告期内,以维生素 K3 为代表的铬盐联产产品充分实现了产能发挥和业 绩倍增。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工艺,保障原材料成本和供应优势,加大 海外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定价能力。对于维生素 K3 产品的另一项 联产产品——碱式硫酸铬,公司将持续强化其与维生素 K3 的一体化经营力 度,通过工艺改进和考核矩阵优化,使其各项品质指标与业界领先企业充分对 标,从而提升维生素 K3 产品线全链条盈利能力。 (4)副产物综合利用挖潜 公司紧密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坚持自主研发和持续技术创新,依托多年 来在铬盐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化的技术积累及行业实践,深度聚焦开发与国民 经济景气周期及产业升级具有较高契合度的产品序列。通过本次相关募投项目 的建设,公司将继续扩充超细氢氧化铝生产能力,着力维护公司该项产品的工 艺独特性和成本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品牌价值。 同时,公司将持续赋能“全流程循环经济及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提高在铬 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对全部有价组分的提取能力。公司目前已实现对钒、芒硝等 副产物的回收和商品化。通过本次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聚焦于将铝泥 和芒硝两项副产物资源的价值链进行再度延伸,持续增厚公司盈利水平。 (5)深度探索铬系新材料应用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下游重点客户开展协作,匹配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 95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北京和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等战略客户在产品原料 端的应用需求,共同推动铬化学品在大规模长时储能领域的产业化进程。公司 依托自身多年来围绕铬、钒等无机化合物积累形成的产能规模、技术优势和产 品制备资质,未来将着力实施两项举措:其一,对液流储能装置关键部件的研 发和生产进行积极且适度的投资尝试;其二,将通过相关项目建设,在自有厂 区内尽快建成液流储能示范电站,以储能电站在工业企业用户侧的有益实践, 提升自身对液流储能工艺路线及商业价值的感知能力,促进铬盐行业的市场扩 容和整体价值提升。 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铬盐工 业污染减排集成技术应用”、“大窑尾气超净排放技术应用”、“铬盐生产粉尘超 净排放技术应用”、“强氧化无钙焙烧工艺技术”等方面,上述技术使公司具备 了清洁化生产的能力。 近年来,发行人对无钙焙烧基础理论的工艺流程、投料配方不断进行改造 与完善,并且结合现代工业数字化自动测控技术,通过自主研发方式形成了数 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无钙焙烧生产红矾钠新工艺”获国家重点科技攻 关计划优秀成果,“10kt/a 无钙焙烧生产红矾钠新工艺工业性技术开发”获中国 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铬资源无钙焙烧高效清洁转化与铬渣综 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此外,公司开创性地提出了“多元素转化、固废资源化、产品高质化、装 备大型化”铬盐制造升级思路,形成了全球铬盐行业内独有的“全流程循环经 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通过多年不懈努力,公司形成了一系列铬盐生产内部 循环经济核心技术并配套建设了相应的资源化利用设施,振华股份实现了全部 副产物和工业固废的产消平衡和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形成并获得授权的相关专利技术详见本募集说明书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其中部分技术已 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使用,部分技术为发行人进行前瞻性研发形成 96 的成果。 (二)公司的研究开发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情况 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内部设立了研发部和技术品质部,负责前沿 技术的研发和生产环节相关技术的改进工作。同时,公司也是湖北省认定的企 业技术中心、湖北省铬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铬盐清洁生产技术湖北省工程实 验室、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 级创新平台。 发行人建立了有效的创新机制,包括研发经费投入机制、人才激励制度、 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等,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给予奖励,对能解决关键技 术难题、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创新实践给予奖励,有效发挥研发人 员的创造力,确保各项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和 技术实践相结合的研发策略,注重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技术合作, 在企业内建立了“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机制。 2、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研发人员数量(人) 289 261 285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4.11% 12.59% 14.42% 3、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研发投入金额 11,461.01 10,631.88 8,274.2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10% 3.01% 2.76% 97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99,519.89 24,290.24 - 75,229.65 机器设备 157,577.88 64,401.82 905.70 92,270.35 运输设备 4,119.06 1,158.40 - 2,960.66 其他设备 5,123.55 1,871.23 - 3,252.32 合计 266,340.38 91,721.69 905.70 173,712.99 注:上述减值准备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前对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报告 期内发行人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土地及房屋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 34 宗土地使用权,具 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的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子公司民丰化工食堂区域、篮球场等地块未取得权属证明,民丰化 工已就该事项取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的说明,确认不会要求收回该部分无 证土地、要求民丰化工限期拆除或因此给予行政处罚。 2、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 163 处已取得权属证 书的房屋,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此外,振华股份及子公司民丰化工、旌达科技、 厦门首能存在部分不动产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情况,具体如下: 振华股份、民丰化工、旌达科技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产主要为少数非核心 产品的厂房以及食堂、库房、罐区等部分辅助设施。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 府、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已出具证明,确认不会要求收回该部分无证土地房 98 产、不要求限期拆除可维持现状继续使用。 厦门首能为公司于 2022 年 3 月通过股权并购取得控制权的子公司。厦门首 能因生产需要租赁厦门火炬东部产业区内部分空地,并与出租方签署《空地租 赁协议》,用于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相关设施建设。因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 权利人不一致,前述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目前《空地租赁协议》已经到期, 双方正在就协议续签事宜进行沟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房屋未曾收 到被要求拆除的通知,且目前该宗土地及土地所在园区未被列入政府区域规划 调整须搬迁计划范围。结合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 明以及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出具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厦门首 能未受到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 (三)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共计 13 个,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 商标”。 2、专利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共计 113 项,其中发明专利 62 项,实用新型专利 47 项,外观设计专利 4 项。 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获得授 权的专利”。 3、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 1 项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具体如下: 首次发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编号 登记号 登记日期 表日期 民丰化工 DCS 软著登字第 1 民丰化工 2020SR0960088 未发表 2020.08.20 系统 V1.0 5838784 号 99 4、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 4 项作品著作权, 具体如下: 序 权利 创作完成 首次发表 登记号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登记日期 号 人 日期 日期 振华 国作登字-2019- 1 振华 美术作品 2013.04.23 2013.05.22 2019.03.21 股份 F-00750344 振华 国作登字-2019- 2 楚高 美术作品 2003.11.12 2003.11.29 2019.03.21 股份 F-00750345 振华 国作登字-2019- 3 振华化学 美术作品 2013.03.12 2013.12.22 2019.03.19 股份 F-00749151 振华 国作登字-2016- 振华 4 美术作品 2015.03.10 2015.03.16 2016.03.21 股份 F-00214344 LOGO 十、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0 年 8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0 年 8 月 7 日,发行人与化医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 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与化医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 效的《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发行人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化医集团 持有的民丰化工 100%股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43,890.00 万元,本次交易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 年 10 月 20 日,振华股份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3327 号《关于核准湖北 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 100 复》,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21 年 1 月 11 日,民丰化工 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 成,并取得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500223660889933D),民丰化工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021 年 1 月 14 日,发行人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 记。 十一、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利润 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 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1 15%。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如未来十 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102 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 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 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 配利润的 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 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103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9,315.00 10,536.63 9,354.8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37,080.86 41,697.26 31,066.96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5.12% 25.27% 30.11% 润的比率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29,206.4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36,615.0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79.77% 比例 注: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拟合计派发现金分红 9,315.00 万元,由于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9,282.24 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均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各年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0.11%、 25.27%及 25.12%,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 79.77%,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 公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将结合外 部融资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研究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提升对公 司全体股东的回报。 十二、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 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 付本息的情形。 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 利息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1,066.96 万元、41,697.26 万元、37,080.86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 36,615.03 万元。本次发行 40,621.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 104 3%的票面利率测算,公司每年需支付利息 1,218.63 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公司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 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规定。 105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与现金流量;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 务数据均摘自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口径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标准为 相关会计期间营业利润的 5%,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 相关事项。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 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 2-00269 号、大信审字 [2023]第 2-00396 号和大信审字[2024]第 2-00306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751.28 28,645.81 19,390.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1.89 2,404.32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58.64 1,136.03 383.48 应收账款 37,317.17 41,745.89 21,222.91 应收款项融资 35,367.08 38,874.02 23,940.48 预付款项 12,673.16 6,374.71 34,166.32 其他应收款 343.85 1,896.12 1,127.17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64,276.56 61,584.44 46,272.38 106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合同资产 - - 462.97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2,094.64 1,990.75 1,916.90 流动资产合计 179,544.28 184,652.09 148,883.3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419.93 322.29 300.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135.21 13,401.64 13,440.96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73,712.99 161,145.19 147,492.89 在建工程 17,245.77 8,358.30 12,039.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137.12 127.63 91.78 无形资产 22,852.77 17,625.63 15,577.50 开发支出 - - - 商誉 6,961.89 7,090.10 6,341.01 长期待摊费用 1,728.06 1,804.04 2,412.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61.65 1,320.29 749.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26.99 2,293.56 5,948.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382.37 213,488.67 204,394.20 资产总计 424,926.65 398,140.77 353,277.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322.27 17,096.77 29,805.4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6,298.92 14,195.97 7,832.00 应付账款 16,327.40 18,031.80 16,332.70 预收款项 - - - 107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合同负债 2,667.63 1,837.69 6,063.08 应付职工薪酬 5,878.45 5,627.69 5,054.90 应交税费 2,071.49 1,123.19 4,964.11 其他应付款 4,085.86 4,577.27 5,617.04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103.56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321.40 38,598.01 13.18 其他流动负债 346.72 522.62 1,009.34 流动负债合计 64,320.13 101,611.01 76,691.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5,215.94 33,288.45 54,709.15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55.14 53.09 27.14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1,274.69 852.13 605.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57.75 6,703.67 4,344.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2.50 3.3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806.04 40,900.71 59,685.70 负债合计 138,126.17 142,511.72 136,377.51 股东权益: 股本 50,901.62 50,901.62 50,841.62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64,160.96 63,216.61 60,902.50 减:库存股 1,127.27 2,254.54 3,395.56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317.00 164.35 253.62 108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盈余公积 15,549.57 13,294.16 11,122.43 未分配利润 150,761.08 126,472.27 96,301.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80,562.97 251,794.47 216,026.20 少数股东权益 6,237.51 3,834.59 873.84 股东权益合计 286,800.48 255,629.05 216,900.03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424,926.65 398,140.77 353,277.55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69,869.89 353,380.05 299,322.91 减:营业成本 278,973.43 257,726.76 224,623.33 税金及附加 3,125.76 2,768.88 3,073.17 销售费用 3,806.05 3,040.31 2,509.13 管理费用 26,679.38 26,858.05 23,072.51 研发费用 11,461.01 10,631.88 8,274.21 财务费用 3,288.04 2,481.99 3,725.81 其中:利息费用 3,527.28 3,378.93 3,687.32 利息收入 234.36 191.15 149.56 加:其他收益 1,655.05 722.52 702.28 投资收益 270.71 366.97 255.9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36.63 57.13 47.09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 - - 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836.16 -1,975.25 -204.07 填列) 信 用 减 值 损 失 ( 损 失 以 “-” 号 填 -14.11 -11.10 199.86 列)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损 失 以 “-” 号 填 -651.52 -221.61 -48.13 列)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11.25 28.71 -35.10 列) 二、营业利润 42,971.45 48,782.42 34,915.51 加:营业外收入 143.83 783.74 232.98 减:营业外支出 1,662.95 1,217.52 1,722.81 109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三、利润总额 41,452.33 48,348.63 33,425.68 减:所得税费用 4,216.29 5,979.92 2,243.07 四、净利润 37,236.04 42,368.71 31,182.61 (一)按照持续经营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37,236.04 42,368.71 31,182.61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照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080.86 41,697.26 31,066.9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填 155.18 671.45 115.65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 - - 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 - - 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 - - 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7,236.04 42,368.71 31,182.6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37,080.86 41,697.26 31,066.96 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55.18 671.45 115.65 总额 七、每股收益: 11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4 0.83 0.6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3 0.82 0.6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2,431.89 203,924.52 203,496.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91.06 4,379.68 11,465.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722.95 208,304.21 214,962.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818.70 82,295.02 107,196.6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5,618.11 34,498.55 31,796.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593.95 20,043.87 14,801.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60.82 22,368.92 20,373.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091.58 159,206.36 174,167.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31.36 49,097.85 40,794.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75.00 380.00 33,01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4.35 81.43 243.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05.28 408.94 276.92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34.77 355.87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6,714.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9.40 1,226.25 40,245.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9,266.21 26,031.52 32,966.91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64.00 2,800.00 14,95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3,804.80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930.21 32,636.32 48,516.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20.82 -31,410.07 -8,271.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62.00 217.20 3,395.56 111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2,362.00 - -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7,973.54 58,815.86 57,281.7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8 - 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335.61 59,033.06 64,677.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037.53 55,367.63 78,3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687.56 12,347.08 8,006.25 其中:由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1.75 35.64 15,783.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156.84 67,750.36 102,099.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21.23 -8,717.30 -37,422.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43.94 1,082.73 -16.05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6.74 10,053.21 -4,915.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387.72 16,334.51 21,249.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820.98 26,387.72 16,334.51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 则等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 2017 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21 年 1 月 1 日起, 公司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 阳新县 100.00 - 否 是 是 湖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黄石市 - 64.00 是 是 是 112 持股比例(%)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直接 间接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湖北港运物流有限公司 黄石市 - 64.00 是 是 是 湖北旌达科技有限公司 黄石市 100.00 - 是 是 是 湖北华宸置业有限公司 黄石市 - 100.00 是 是 是 湖北海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黄石市 - - 否 是 是 深圳旌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 100.00 - 是 是 是 湖北振华旌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 100.00 - 是 是 是 湖北北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黄石市 82.00 - 是 是 是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 100.00 - 是 是 是 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市 - - 否 是 是 重庆民丰振华新材料科技有限 重庆市 - - 是 是 是 公司 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 51.00 - 是 是 否 首能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黄石市 - - 是 是 否 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 西宁市 - 99.88 是 是 否 金(有限合伙) 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 黄石市 100.00 - 是 是 否 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 黄石市 - 60.00 是 是 否 公司 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黄石市 - 20.48 是 是 否 司 湖北国胜新材料有限公司 阳新县 - 60.00 是 否 否 湖北华盛海运有限公司 阳新县 - 64.00 是 否 否 湖北恒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黄石市 - 64.00 是 否 否 注 1:持股比例为截至报告期末的持股情况; 注 2:2022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旌达科技出售所持有的海烨建工 100%股 权;2022 年 3 月 15 日,新华化工被民丰化工吸收合并后注销;2023 年 4 月 27 日,黄石新 泰碱业有限公司被全资子公司湖北振华旌远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注销;2023 年 4 月 11 日,首能科技(黄石)有限公司注销;2023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湖北中运国 际物流有限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网运通”) 68%股份,湖北网运通自此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3 年 12 月 1 日,重庆民丰振华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注 3:2023 年 9 月 13 日,湖北华盛航运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华盛海运有限公司。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变动原因 增加公司 113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 收购 重庆民丰振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022 年度 变动原因 增加公司 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首能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新设 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收购 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 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 新设 减少公司 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 被民丰化工吸收合并 湖北海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出售 2023 年 变动原因 增加公司 湖北国胜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 湖北华盛海运有限公司 新设 湖北恒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新设 减少公司 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 被旌远科技吸收合并 首能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注销 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出售 重庆民丰振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 2.79 1.82 1.94 速动比率 1.79 1.21 1.34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32.51% 35.79% 38.6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98% 36.01% 37.72%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36 11.22 16.91 存货周转率(次) 4.43 4.78 6.5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78 0.96 0.8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20 -0.10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 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3.98 0.74 0.73 的净利润 202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4.41 0.76 0.75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7.89 0.83 0.82 的净利润 2022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8.38 0.86 0.85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5.69 0.63 0.63 的净利润 2021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6.05 0.64 0.64 净利润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 115 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90.91 287.80 -35.10 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832.82 722.52 927.38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 - -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72 20.75 208.83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 - - 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4.42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 - - 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 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693.04 -1,945.25 -204.07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 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 - -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 - - - 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519.12 -194.36 -1,714.9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1,277.13 -1,108.55 -817.8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4.33 -9.89 -100.03 116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0.80 24.90 -0.32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1,143.60 -1,123.55 -717.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8,224.47 42,820.82 31,784.49 注:2021、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数据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审核,并出具 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 2-00085 号)。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根据财政部所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应变更使用 新会计政策的情形,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 称“新收入准则”)。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仅对在首次执 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 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计政策变更前 2019 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0 新收入准则影响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年 1 月 1 日余额 负债: 预收款项 2,146.55 -2,146.55 - 合同负债 - 1,899.75 1,899.75 其他流动负债 - 246.80 246.80 (二)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 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 117 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 比期间信息。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 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 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 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 了追溯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 影响,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财务报表项目 影响数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23 年 1 月 1 日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5.75 1,320.29 14.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89.86 6,703.67 13.81 未分配利润 126,471.97 126,472.27 0.30 少数股东权益 3,834.15 3,834.59 0.44 所得税费用 5,980.65 5,979.92 -0.73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118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79,544.28 42.25% 184,652.09 46.38% 148,883.35 42.14% 非流动资产 245,382.37 57.75% 213,488.67 53.62% 204,394.20 57.86% 合计 424,926.65 100% 398,140.77 100% 353,277.55 1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353,277.55 万 元、398,140.77 万元和 424,926.65 万元,资产规模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收益的增 加稳步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2.14%、46.38%和 42.25%,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57.86%、53.62%和 57.75%。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比例结构整体保持稳定。 1、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6,751.28 14.90% 28,645.81 15.51% 19,390.73 13.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1.89 0.20% 2,404.32 1.30% - - 应收票据 358.64 0.20% 1,136.03 0.62% 383.48 0.26% 应收账款 37,317.17 20.78% 41,745.89 22.61% 21,222.91 14.25% 应收款项融资 35,367.08 19.70% 38,874.02 21.05% 23,940.48 16.08% 预付款项 12,673.16 7.06% 6,374.71 3.45% 34,166.32 22.95% 其他应收款 343.85 0.19% 1,896.12 1.03% 1,127.17 0.76% 存货 64,276.56 35.80% 61,584.44 33.35% 46,272.38 31.08% 合同资产 - - - - 462.97 0.31% 其他流动资产 2,094.64 1.17% 1,990.75 1.08% 1,916.90 1.29% 合计 179,544.28 100% 184,652.09 100% 148,883.35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48,883.35 万元、184,652.09 万元和 179,544.28 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和存 货 , 上 述 五 类 资 产 合 计 占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97.39% 、 95.98% 和 98.24%。 119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库存现金 0.85 0.37 9.35 银行存款 24,820.13 26,387.35 16,325.16 其他货币资金 1,930.31 2,258.09 3,056.22 合计 26,751.28 28,645.81 19,390.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 19,390.73 万元、28,645.81 万元和 26,751.2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02%、15.51%和 14.90%。公司货 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海关保函保 证金、票据保证金、信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361.89 2,404.32 - 金融资产 其中: 股票 2.33 - - 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和掉期 22.33 - - 其他 337.24 2,404.32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 361.89 2,404.32 - 2021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0 万元。2022 年末,公司的交易性 金融资产余额为 2,404.32 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比例为 1.30%,占比较低。 其中,2,000.00 万元为购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该产品为本 金保障型产品,已于 2023 年全额赎回;404.32 万元为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 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 361.89 万元,包括: 120 ①破产重整的债务人用于抵债的股票 该股票系公司客户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债 务重整,由正邦科技以其股票(*ST 正邦,002157.SZ)8,696 股以及现金 10 万 元偿还公司对正邦科技的应收账款。截至 2023 年底,*ST 正邦的收盘价为 2.68 元/股,对应公允价值为 2.33 万元。 ②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 2023 年,公司根据业务需求与银行签订了《跨境直贷融资合同》并获得港 币授信额度。为有效对冲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 结售汇和掉期业务。截至 2023 年底,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的账面价值 为 22.33 万元。 ③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2023 年,公司赎回全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以及部分兴业 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有所降低。截 至 2023 年末,公司所持有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的账面价值 为 337.24 万元。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1,222.91 万元、41,745.89 万元和 37,317.17 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4.25%、22.61%和 20.78%。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账款余额 38,448.58 42,832.71 22,069.87 应收账款余额增幅 -4,384.13 20,762.84 7,042.33 应收账款余额/当期营业收入 10.40% 12.12% 7.37% 2020 年末,民丰化工尚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 121 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11.75%。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民丰化工的现金流较 为紧张,应收账款信用政策较为严格。2021 年公司完成收购民丰化工后,合并 报表的收入大幅增长,但由于当期民丰化工仍执行较为严格的收款政策,公司 当年应收账款规模未同步增长,因此当年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 低。 2022 年,随着民丰化工现金流情况逐步改善、公司从集团层面逐步统一销 售及信用政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回升至 12.12%。2023 年 公司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下降,应收账款 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下降至 10.40%。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类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02.25 2.35% 902.25 100.00% - 其中: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 902.25 2.35% 902.25 100.00% -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7,546.34 97.65% 229.17 0.61% 37,317.17 其中: 账龄组合 37,546.34 97.65% 229.17 0.61% 37,317.17 合计 38,448.58 100.00% 1,131.41 2.94% 37,317.17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02.25 2.11% 902.25 100.00% - 其中: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 902.25 2.11% 902.25 100.00% -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930.46 97.89% 184.57 0.44% 41,745.89 其中: 122 账龄组合 41,930.46 97.89% 184.57 0.44% 41,745.89 合计 42,832.71 100.00% 1,086.82 2.54% 41,745.89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70.19 3.04% 670.19 100.00% - 其中: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 670.19 3.04% 670.19 100.00% -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1,399.68 96.96% 176.77 0.83% 21,222.91 其中: 账龄组合 21,399.68 96.96% 176.77 0.83% 21,222.91 合计 22,069.87 100.00% 846.95 3.84% 21,222.91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有减值迹象、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 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全额计提单项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的金额分别为 670.19 万元、902.25 万元和 902.25 万 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04%、2.11%和 2.35%,占比较低。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7,299.51 99.34% 66.58 0.18% 1至2年 118.10 0.31% 62.99 53.34% 2至3年 65.83 0.18% 36.71 55.76% 3至4年 14.19 0.04% 14.19 100.00% 4至5年 8.86 0.02% 8.86 100.00% 5 年以上 39.84 0.11% 39.84 100.00% 合计 37,546.34 100.00% 229.17 0.6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1,675.99 99.39% 73.77 0.18% 123 1至2年 161.19 0.38% 28.27 17.54% 2至3年 21.33 0.05% 10.60 49.69% 3至4年 14.37 0.03% 14.37 100.00% 4至5年 50.04 0.12% 50.04 100.00% 5 年以上 7.53 0.02% 7.53 100.00% 合计 41,930.46 100.00% 184.57 0.44%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1,238.19 99.25% 74.62 0.35% 1至2年 67.39 0.31% 18.69 27.74% 2至3年 26.45 0.12% 15.80 59.74% 3至4年 60.02 0.28% 60.02 100.00% 4至5年 3.34 0.02% 3.34 100.00% 5 年以上 4.30 0.02% 4.30 100.00% 合计 21,399.68 100.00% 176.77 0.83%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9.25%、 99.39%和 99.34%,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良好,总体质量较好。 3)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期间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余额比例 1 广州振华百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761.55 4.58% 2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60.00 4.58% 3 湖北江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98.00 4.42% 2023/12/31 4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422.78 3.70% 5 温州市隆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22.83 2.92% 合计 7,765.16 20.20% 1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485.09 5.80% 2 江西昊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2,267.63 5.29% 2022/12/31 3 湖北江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19.15 4.95% 4 CCMA LLC 1,281.49 2.99% 5 上海金厦实业有限公司 1,197.86 2.80% 124 占应收账款 期间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余额比例 合计 9,351.22 21.83% 1 广州振华百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808.91 8.20% 2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48.80 7.92% 3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672.59 7.58% 2021/12/31 4 温州市隆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766.37 3.47% 5 上海倡源贸易有限公司 623.66 2.83% 合计 6,620.33 30.00% 注 1: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上海金厦实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包括对其自身以 及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上海金都物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注 2: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温州市隆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的应收账款包括对其自身以及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丽水市兴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市 兴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4)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 - - 商业承兑汇票 361.75 1,140.61 383.48 应收票据余额 361.75 1,140.61 383.48 减:坏账准备 3.11 4.57 -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358.64 1,136.03 383.48 应收款项融资 35,367.08 38,874.02 23,940.48 合计 35,725.72 40,010.05 24,323.9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均系收到的客户结算货款的承兑 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整体规模较小。公司 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应收款项融资”列报,不计提坏账准备。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 34,166.32 万元、6,374.71 万 元和 12,673.16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2.95%、3.45%和 7.06%。 预付款项的账龄结构如下: 125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12,609.45 99.50% 6,213.01 97.47% 33,563.13 98.24% 1至2年 24.34 0.19% 115.02 1.80% 545.77 1.60% 2至3年 23.73 0.19% 15.87 0.25% 35.72 0.10% 3 年以上 15.65 0.12% 30.82 0.48% 21.70 0.06% 合计 12,673.16 100% 6,374.71 100% 34,166.32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分别为 98.24%、 97.47%和 99.50%,预付款项账龄较短。公司 2021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大主要 系 2021 年子公司华宸置业预付 1.11 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根据市场行情及生 产需要增加了原材料铬铁矿的采购预付款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宸 置业预付的土地出让金已正常转入存货科目核算,2021 年末所预付的铬铁矿也 已完成采购并正常用于生产,公司原材料库存处于正常水平。2023 年底,公司 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需要增加了原材料铬铁矿的采购预付款,导致 2023 年底的 预付款项余额有所上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预付款项标的 总额比例 1 天津智奥商贸有限公司 3,632.05 铬铁矿 28.66% Anglo Platinum Marketing Limited 2 2,026.21 铬铁矿 15.99% Singapore Branch 3 浙江金晟鼎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90.00 铬铁矿 13.34% 4 Rand York Minerals (PTY) Ltd 1,055.17 铬铁矿 8.33% 5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石供电公司 917.76 电费 7.24% 合计 9,321.20 73.55%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27.17 万元、1,896.12 万元和 343.85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76%、1.03%和 0.19%,具 体构成如下: 12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备用金 18.01 42.34 10.98 保证金及押金 382.34 1,329.32 1,159.31 往来款 - 563.70 - 其他 194.39 251.11 242.95 减:坏账准备 250.90 290.35 286.08 合计 343.85 1,896.12 1,127.17 2021 年末、2022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其中 2021 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向厦门首能原控股股东林明珠支付的收购保证金, 2022 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向黄石市西塞山 区国资下属的黄石西塞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项目投资保证金。2023 年 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308.57 51.88% 1,296.23 59.28% 1,181.02 83.57% 1至2年 47.10 7.92% 666.17 30.47% 2.83 0.20% 2至3年 48.10 8.09% 2.70 0.12% 31.79 2.25% 3至4年 0.92 0.15% 22.74 1.04% 0.85 0.06% 4至5年 10.86 1.83% 0.20 0.01% 10.15 0.72% 5 年以上 179.22 30.13% 198.43 9.08% 186.60 13.20% 小计 594.75 100% 2,186.46 100% 1,413.25 100% 坏账准备 250.90 - 290.35 - 286.08 - 合计 343.85 - 1,896.12 - 1,127.17 -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占比分别为 83.57%、59.28% 和 51.88%,其中 2021 年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2022 年 末,公司存在账龄为 1-2 年的往来款主要系原子公司海烨建工与发行人之间的 往来款。截至报告期末,海烨建工已全额归还上述往来款及对应利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127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1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保证金 100.00 1 年以内 东方凯特瑞(成都)环保科技有 2 保证金及押金 76.81 1 年以内 限公司 3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保证金及押金 40.00 1 年以内 4 黄石中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及押金 26.90 1-2 年、2-3 年 5 上海中谷新良物流有限公司 保证金及押金 10.20 1-2 年、4-5 年 合计 253.91 (7)存货 1)存货账面价值及跌价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4,266.28 - 14,266.28 22.20% 在产品 7,755.29 - 7,755.29 12.07% 库存商品 30,021.55 168.19 0.56% 29,853.37 46.45% 委托加工物 资、周转材 - - - - - 料、备品备件 开发成本 12,401.62 - 12,401.62 19.29% 合计 64,444.74 168.19 64,276.56 100.0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0,772.00 - - 10,772.00 17.49% 在产品 5,204.81 - - 5,204.81 8.45% 库存商品 33,906.13 174.28 0.51% 33,731.86 54.77% 委托加工物 资、周转材 137.61 - - 137.61 0.22% 料、备品备件 开发成本 11,738.17 - - 11,738.17 19.06% 合计 61,758.72 174.28 0.28% 61,584.44 1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4,473.10 - - 14,473.10 31.28% 在产品 4,143.68 - - 4,143.68 8.95% 128 库存商品 26,859.53 23.76 0.09% 26,835.76 58.00% 委托加工物 资、周转材 676.02 - - 676.02 1.46% 料、备品备件 开发成本 48.99 - - 48.99 0.11% 工程施工 94.83 - - 94.83 0.20% 合计 46,296.14 23.76 0.05% 46,272.3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6,272.38 万元、61,584.44 万元 和 64,276.56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1.08%、33.35%和 35.80%, 主要由库存商品和原材料构成。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 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62.97 万元、0 万元和 0 万 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31%、0.00%和 0.00%,其中 2021 年末的合 同资产均由原子公司海烨建工的建设合同所形成。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将 海烨建工 100%股权对外转让,因此 2022 年末、2023 年末的合同资产为 0。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916.90 万元、 1,990.75 万元和 2,094.64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29%、1.08%和 1.17%,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 2、非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419.93 0.17% 322.29 0.15% 300.17 0.15% 129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135.21 5.35% 13,401.64 6.28% 13,440.96 6.58% 固定资产 173,712.99 70.79% 161,145.19 75.48% 147,492.89 72.16% 在建工程 17,245.77 7.03% 8,358.30 3.92% 12,039.61 5.89% 使用权资产 137.12 0.06% 127.63 0.06% 91.78 0.04% 无形资产 22,852.77 9.31% 17,625.63 8.26% 15,577.50 7.62% 商誉 6,961.89 2.84% 7,090.10 3.32% 6,341.01 3.10% 长期待摊费用 1,728.06 0.70% 1,804.04 0.85% 2,412.55 1.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61.65 0.64% 1,320.29 0.62% 749.68 0.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26.99 3.11% 2,293.56 1.07% 5,948.07 2.91% 合计 245,382.37 100% 213,488.67 100% 204,394.20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04,394.20 万元、213,488.67 万元 和 245,382.37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2.16%、75.48%和 70.79%。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分析如下: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 13,440.96 万元、13,401.64 万元和 13,135.21 万元,主要系公司依托在化工行业多年的行业积累而外延的产 业投资,以及 2021 年收购民丰化工时民丰化工已有的对外投资,具体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9,399.24 9,565.15 9,738.97 限合伙) 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2,692.23 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20.20 2,386.08 -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6.35 1,034.15 985.68 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4.93 392.16 -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4.48 24.10 24.08 合计 13,135.21 13,401.64 13,440.96 2019 年 2 月,公司通过子公司旌珵投资出资并持有青海华泽 60%的出资份 额并担任有限合伙人,另一位有限合伙人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基金中心(有限 130 合伙)(以下简称“青海循环基金”)持有青海华泽 39.88%出资份额。2019 年 7 月,青海华泽投资博鸿化工,公司将青海华泽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2022 年 4 月,旌珵投资收购青海循环基金所持有青海华泽全部出资份额。 收购完成后,旌珵投资成为青海华泽的唯一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其 99.88%的出资 份额。青海华泽纳入公司 2022 年、2023 年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博鸿化工作 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7,492.89 万元、161,145.19 万元和 173,712.99 万元,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原值 净额 原值 净额 原值 净额 机器设备 157,577.88 92,270.35 144,761.37 88,466.67 124,036.56 79,121.99 房屋及建 99,519.89 75,229.65 90,669.16 70,192.11 83,003.18 66,571.73 筑物 运输工具 4,119.06 2,960.66 2,104.92 1,026.68 2,141.69 1,217.29 其他设备 5,123.55 3,252.32 2,952.83 1,459.74 1,786.43 581.87 合计 266,340.38 173,712.99 240,488.27 161,145.19 210,967.86 147,492.89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加,其中 2021 年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公司将民丰化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 致,2022 年末、2023 年末固定资产规模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转固 所致。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2,039.61 万元、8,358.30 万 元和 17,245.77 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9%、3.92%和 7.03%,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焙烧大改造 - - 2,593.78 131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全厂自动化升级改造 3,049.75 3,642.12 1,942.73 公司运煤铁路专线 1,510.13 1,193.31 638.54 动力余热锅炉发电 - 220.52 65.35 年产 4.8 万吨钢结构加工厂建设项目 5.36 5.36 2,822.23 热电联产项目 - - 1,100.03 3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 - 2,876.94 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677.51 2,162.72 - 土壤污染风险源头防控 - 386.77 - 超纯铬粉项目 - 286.16 - 铬矿磁选项目 - 262.09 - 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电站项目 19.84 11.65 - 液流储能研发中心项目 2,110.23 - - 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 9,292.11 - - 制造四效蒸发项目 403.10 黄石新港国胜智慧公路港项目 84.63 液流电池储能材料制备项目 0.89 其他零星项目 92.23 187.61 - 合计 17,245.77 8,358.30 12,039.61 2021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主要为当年振华股份增加对“焙烧大改造” 以及“全厂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入,以及子公司旌达科技“年产 4.8 万 吨钢结构加工厂建设项目”投入增加,同时民丰化工“3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加大投入所致。2022 年主要在建工程项目陆续转固,导致当年末在建工程金额 有所降低。2023 年,公司启动“液流储能研发中心项目”、“超细氢氧化铝新型 环保阻燃材料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因此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金额有所增加。此 外,“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中含铬芒硝利用线硫酸钾主要生产装 置已经于 2023 年内投入试生产,公司将部分主要生产装置转入固定资产,因此 该项目 2023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减少。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 15,577.50 万元、17,625.63 万元和 22,852.77 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62%、8.26%和 132 9.32%,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土地使用权 18,574.06 16,858.97 12,898.19 11,503.98 11,893.86 10,764.56 专利权 5,039.62 3,791.27 4,364.70 3,596.61 2,368.59 1,968.98 软件 102.95 32.53 102.95 45.04 99.56 53.95 其他 3,088.11 2,170.00 3,088.11 2,480.00 3,088.11 2,790.00 合计 26,804.73 22,852.77 20,453.95 17,625.63 17,450.12 15,577.50 公司 2021 年初完成对民丰化工的收购,民丰化工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 无形资产按评估值纳入合并报表,同时民丰化工原有稳定的客户关系经评估的 价值为 3,100 万元,作为“无形资产-其他”核算。 2022 年 , 公 司 完 成 对 厦 门 首 能 的 合 并 , 厦 门 首 能 的 专 利 权 按 评 估 值 1,996.11 万元纳入合并报表,因此 2022 年末的专利权原值对应增加。2023 年, 公司完成对博凯医药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相关资产收购、子公司国胜智慧公 路港(黄石)有限公司新增购入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原值增加。 (5)商誉 1)商誉形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分别为 6,341.01 万元、7,090.10 万元和 6,961.89 万 元。公司商誉为先后收购民丰化工、厦门首能所产生,按购买日合并成本大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的组成及其形成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时间 被投资单位名称 商誉账面价值 是否发生过减值 2021 年 民丰化工 6,341.01 否 2022 年 厦门首能 620.89 是 合计 6,961.89 2)商誉减值测试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按以下步骤进行减值测试: 133 ①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 并与相关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②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相关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 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就其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 民丰化工主要从事的工业重铬酸钠、工业铬酸酐、工业重铬酸钾等铬化工 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市场及盈利能力较为稳定。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 末、2023 年末,基于对该资产组经营状况以及其所面向的特定市场的预期,判 断资产组未来可收回金额现值仍高于其账面价值,公司认为对其投资形成的商 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厦门首能主要从事的锂电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锂 电材料添加剂等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市场及盈利能力较为稳定。截至 2022 年 末,基于对该资产组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其所面向的特定市场的预期,判断资产 组未来可收回金额现值仍高于其账面价值,公司认为对其投资形成的商誉不存 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2023 年末,公司综合厦门首能 2023 年度的经 营表现以及对其未来业绩情况的预期,按可收回金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确定厦门首能的可收回金额 3,354.30 万元,其低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 面价值 3,605.69 万元,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并计提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 128.21 万元。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房屋装修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房屋装修费 1,484.04 1,514.16 1,689.52 防污除尘布袋 - - 342.15 催化剂 97.22 - - 其他 146.79 289.88 380.89 合计 1,728.06 1,804.04 2,412.55 134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5,948.07 万元、2,293.56 万元和 7,626.99 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1%、1.07%和 3.11%,主要为预付购房、设备款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预付购房、设备款 7,488.92 2,210.41 5,647.99 预付工程款 137.88 74.17 300.08 预付软件款 0.18 8.98 - 合计 7,626.99 2,293.56 5,948.07 2023 年,公司启动“液流储能研发中心项目”、“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 燃材料项目”、“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等多个项目的建设,因此 预付设备款和预付工程款有所增加。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64,320.13 46.57% 101,611.01 71.30% 76,691.81 56.23% 非流动负债 73,806.04 53.43% 40,900.71 28.70% 59,685.70 43.77% 合计 138,126.17 100.00% 142,511.72 100% 136,377.51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6.23%、71.30%和 46.57%,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3.77%、28.70%和 53.43%。 2021 年公司在完成对民丰化工的重组后,向民丰化工提供资金以向化医集 团偿还历史期间的拆借款,因而适当增加短期借款以满足日常经营需求。2022 年底,公司 2020 年所借入的长期借款距到期日不足一年,因而被划分为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借款,因此公司 2022 年底的流动负债比例增加。2023 年,公司偿 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借入长期借款,因此非流动负债比 例增加。 135 1、流动负债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1,322.27 17.60% 17,096.77 16.83% 29,805.45 38.86% 应付票据 6,298.92 9.79% 14,195.97 13.97% 7,832.00 10.21% 应付账款 16,327.40 25.38% 18,031.80 17.75% 16,332.70 21.30% 合同负债 2,667.63 4.15% 1,837.69 1.81% 6,063.08 7.91% 应付职工薪酬 5,878.45 9.14% 5,627.69 5.54% 5,054.90 6.59% 应交税费 2,071.49 3.22% 1,123.19 1.11% 4,964.11 6.47% 其他应付款 4,085.86 6.35% 4,577.27 4.50% 5,617.04 7.32% 一年内到期的 15,321.40 23.82% 38,598.01 37.99% 13.18 0.02%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46.72 0.54% 522.62 0.51% 1,009.34 1.32% 合计 64,320.13 100% 101,611.01 100% 76,691.81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 工薪酬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6.98%、92.07%和 85.74%。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9,805.45 万元、17,096.77 万元和 11,322.27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38.86%、16.83%和 17.60%。公 司的短期借款主要由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保证借款 2,300.51 12,382.05 15,000.00 信用借款 6,715.22 4,700.00 14,781.78 保理借款 2,300.00 - - 应付利息 6.53 14.72 23.68 合计 11,322.27 17,096.77 29,805.45 在 2021 年成为公司子公司之前,民丰化工存在向原控股股东化医集团下属 财务公司的拆借款。收购民丰化工后,为了降低关联交易规模、减轻民丰化工 136 财务费用负担,2021 年公司向民丰化工提供资金,帮助民丰化工归还了全部拆 借款,同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陆续适当向银行借款,其中保证借款由公司 实际控制人蔡再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逐年 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借款逾期情况。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7,832.00 万元、14,195.97 万元和 6,298.92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21%、13.97%和 9.79%,均为银行 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商业承兑汇票 - - - 银行承兑汇票 6,298.92 14,195.97 7,832.00 合计 6,298.92 14,195.97 7,832.00 2021 年民丰化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当年末 公司的应付票据规模相应增加。2022 年以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适当扩大 了银行承兑汇票使用规模,期末应付票据规模整体有所增加。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6,332.70 万元、18,031.80 万元 和 16,327.4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1.30%、17.75%和 25.38%,主要 为 1 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14,859.44 16,564.84 14,088.33 1 年以上 1,467.96 1,466.95 2,244.37 合计 16,327.40 18,031.80 16,332.70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结算完毕的应付供应商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应付账款余额随着当年的采购与结算情况有所波动,但整体规模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137 单位:万元 占应付账款 期间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余额比例 1 深圳合众兴矿业有限公司 1,001.56 6.13% 2 黄石华达工贸有限公司 877.42 5.37% 3 信诺立兴(黄骅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2.68 4.06% 2023/12/31 4 湖北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77.37 3.54% 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459.60 2.81% 合计 3,578.63 21.92% 1 湖北电力公司黄石供电公司 954.81 5.30% 2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797.00 4.42% 3 Pacific Linkage (China) Limited 462.07 2.56% 2022/12/31 4 重庆扶翼物流有限公司 427.72 2.37% 5 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395.99 2.20% 合计 3,037.60 16.85% 1 四川省国新联程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1,247.78 7.64% 2 扬州金圆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1,002.28 6.14% 3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 757.44 4.64% 2021/12/31 4 深圳合众兴矿业有限公司 704.78 4.32% 5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82.99 4.18% 合计 4,395.27 26.91%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6,063.08 万元、1,837.69 万元和 2,667.63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7.91%、1.81%和 4.15%,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2,479.74 1,661.66 5,921.94 1 年以上 187.89 176.04 141.14 合计 2,667.63 1,837.69 6,063.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合同负债余额规模整体较小。2021 年末合同负债余 138 额较高,主要系当年年底部分客户为了锁定产品价格提前预付货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5,054.90 万元、5,627.69 万 元和 5,878.45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6.59%、5.54%和 9.14%,主要 为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不断上 升。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4,964.11 万元、1,123.19 万元和 2,071.49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47%、1.11%和 3.22%,主要 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费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企业所得税 719.75 775.45 1,521.02 增值税 924.86 107.76 2,910.53 城市维护建设税 82.96 19.66 193.12 房产税 74.41 60.83 52.95 个人所得税 83.02 57.39 42.65 土地使用税 49.10 43.70 39.83 教育费附加 35.55 8.43 82.74 地方教育费附加 23.70 5.62 55.00 环保税 14.38 13.88 22.75 其他税费 63.75 30.46 43.51 合计 2,071.49 1,123.19 4,964.11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5,617.04 万元、4,577.27 万元 和 4,085.86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7.32%、4.50%和 6.35%,主要 为股份支付、保证金及押金等其他应付款项,具体构成如下: 139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股利 - - 103.56 2.26% - - 其他应付款项 4,085.86 100% 4,473.71 97.74% 5,617.04 100% 其中:未解锁的 1,127.27 27.59% 2,254.54 50.40% 3,395.56 60.45% 限制性股票 保证金、押金 2,234.69 54.69% 1,236.93 27.65% 1,589.90 28.31% 应付个人 22.10 0.54% 26.47 0.59% 84.54 1.51% 其他 701.80 17.18% 955.78 21.36% 547.04 9.74% 合计 4,085.86 100% 4,577.27 100% 5,617.04 100% 2021 年 6 月,公司发布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998.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期解除 限售,因此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分别存在 3,395.56 万元、2,254.54 万元、1,127.27 万元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其他应付款。2023 年,振华股 份募投项目以及子公司华宸置业的“华宸悦府”房地产项目陆续开展建设工 作,根据合同收取施工单位及设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民丰化工收取物 流供应商的押金,带来 2023 年末其他应付的保证金、押金余额有所增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3.18 万元、 38,598.01 万元和 15,321.4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276.05 38,561.19 - 1 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5.35 36.82 13.18 合计 15,321.40 38,598.01 13.18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于 2020 年所借入长期借款即将到期,因此公司 1 年 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对应增加。随着公司陆续偿还借款,2023 年末公司 1 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有所降低。 2、非流动负债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140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65,215.94 88.36% 33,288.45 81.39% 54,709.15 91.66% 租赁负债 55.14 0.07% 53.09 0.13% 27.14 0.05% 递延收益 1,274.69 1.73% 852.13 2.08% 605.13 1.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57.75 9.83% 6,703.67 16.39% 4,344.29 7.28% 其他非流动负债 2.50 0.01% 3.38 0.01% - - 合计 73,806.04 100% 40,900.71 100% 59,685.70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59,685.70 万元、40,900.71 万元和 73,806.04 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54,709.15 万元、33,288.45 万元 和 65,215.94 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1.66%、81.39%和 88.3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保证借款 61,460.00 34,080.00 18,900.00 信用借款 18,922.00 37,705.00 35,755.00 应付利息 110.00 64.63 54.15 小计 80,492.00 71,849.63 54,709.1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15,276.05 38,561.19 - 款 合计 65,215.94 33,288.45 54,709.15 2021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以信用借款为主,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 保证借款余额增加,保证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再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3 年,公司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借入长期借款,因 此长期借款金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借款逾期情况。 (2)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4,344.29 万元、6,703.67 万元 141 和 7,257.75 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7.28%、16.39%和 9.83%,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2,114.64 2,254.99 2,047.02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5,043.11 4,354.37 2,224.41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4.24 80.50 72.85 使用权资产 15.77 13.81 - 合计 7,257.75 6,703.67 4,344.29 2021 年起,公司逐步持续对产线开展优化升级,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余额增加。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36 11.22 16.91 存货周转率(次) 4.43 4.78 6.5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90 0.94 1.08 注:上表所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91、11.22 和 9.36,整体处于较 高水平。在 2021 年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民丰化工的现金流较为紧张, 应收账款政策较为严格,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包含振华股份在内的同行业 上市公司。2021 年公司完成收购民丰化工后,合并报表的收入大幅增长,但由 于当期民丰化工仍执行较为严格的收款政策,公司当年应收账款规模未同步增 长,因此 2021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2022 年以来,随着民丰化工现金 流情况逐步改善、公司从集团层面逐步统一销售及信用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周 转率有所回落,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52、4.78 和 4.43。在 2021 年初纳入公 142 司合并报表范围前,民丰化工的现金流较为紧张,其存货规模相对较低,2021 年民丰化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受民丰化工 2020 年末库存水平较低的影 响,2021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民丰化工并表以来,随着其现金流状况逐步 改善、公司从集团层面逐步统一库存管理策略,2022 年、2023 年公司的存货周 转率有所回落,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08、0.94 和 0.90。公司于 2021 年初 完成对民丰化工的收购,若 2020 年年末的总资产采用民丰化工与振华股份当年 末总资产之和计算,公司 2021 年总资产周转率为 0.87。据此分析,2021 年- 2023 年期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整体保持稳定。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 下: 指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002053.SZ 云南能投 2.36 2.39 2.33 300285.SZ 国瓷材料 2.51 2.39 2.82 应收账款周 002125.SZ 湘潭电化 5.66 4.96 5.25 转率(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9.50 10.84 9.39 可比公司平均值 5.01 5.15 4.95 发行人 9.36 11.22 16.91 002053.SZ 云南能投 12.48 16.91 15.26 300285.SZ 国瓷材料 2.81 2.58 2.90 存货周转率 002125.SZ 湘潭电化 3.25 2.54 2.72 (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3.70 4.51 4.39 可比公司平均值 5.56 6.63 6.32 发行人 4.43 4.78 6.52 002053.SZ 云南能投 0.19 0.23 0.23 300285.SZ 国瓷材料 0.47 0.41 0.45 总资产周转 002125.SZ 湘潭电化 0.43 0.44 0.46 率(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0.73 1.10 1.00 可比公司平均值 0.46 0.54 0.54 发行人 0.90 0.94 1.08 143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指标高于可比公司均 值。报告期各期,云南能投存货周转率大幅提升并拉高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 值,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除云南能投外其他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 2.79 1.82 1.94 速动比率(倍) 1.79 1.21 1.34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51% 35.79% 38.6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98% 36.01% 37.72%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4,821.17 71,273.89 54,252.29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75 15.31 10.07 注:上表所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 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94、1.82 和 2.79,速动比率分别为 1.34、1.21 和 1.79。2023 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根据业 务运营需求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并对应增加了长期借款,导致流动负债规模下 降所致。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合 并 口 径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38.60% 、 35.79% 和 32.5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72%、36.01%和 33.98%,整体保持在较 低 水 平。报告期各期 ,公司息税折旧摊销 前利润分别为 54,252.29 万元、 71,273.89 万元和 64,821.1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释放收购民丰化工所带 来的协同效应,2022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同比实现大幅增长。2023 年主要原 材料铬铁矿的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大幅上涨,导致公司的采购单价同比涨幅超 144 过 40%,虽然公司采取了热能回收、窑外预热等节能降耗、提升生产效率等一 系列成本优化措施,但公司的营业成本仍增加 2.12 亿元,并导致公司 2023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有所下滑。报告期各期,公司的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0.07、15.31 和 12.75,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有所波动但整体保持较高 水平。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 高水平,资产负债率保持在 40%以下,公司偿债能力较为稳健。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002053.SZ 云南能投 1.51 1.70 1.63 300285.SZ 国瓷材料 2.55 3.99 4.87 流动比率 002125.SZ 湘潭电化 1.31 1.18 0.85 (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3.19 1.96 2.51 可比公司平均值 2.14 2.21 2.46 发行人 2.79 1.82 1.94 002053.SZ 云南能投 1.48 1.66 1.57 300285.SZ 国瓷材料 2.00 2.90 4.08 速动比率 002125.SZ 湘潭电化 1.02 0.79 0.55 (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2.41 1.24 1.76 可比公司平均值 1.73 1.65 1.99 发行人 1.79 1.21 1.34 002053.SZ 云南能投 54.52% 42.12% 42.74% 300285.SZ 国瓷材料 22.70% 15.95% 22.12% 002125.SZ 湘潭电化 43.44% 52.73% 54.28% 资产负债率 600367.SH 红星发展 19.54% 32.44% 26.11% 可比公司平均值 35.05% 35.81% 36.31% 发行人(合并口径) 32.51% 35.79% 38.60% 002053.SZ 云南能投 98,456.51 72,790.57 70,304.44 息税折旧摊 销前利润 300285.SZ 国瓷材料 100,014.87 74,285.21 110,696.35 (万元) 002125.SZ 湘潭电化 63,192.96 64,348.38 42,113.58 145 指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600367.SH 红星发展 24,437.32 45,258.60 43,387.21 可比公司平均值 71,525.41 64,170.69 66,625.40 发行人 64,821.17 71,273.89 54,252.29 002053.SZ 云南能投 3.04 3.02 2.83 300285.SZ 国瓷材料 23.97 19.77 53.68 利息保障倍 002125.SZ 湘潭电化 8.77 7.45 5.10 数(倍) 600367.SH 红星发展 7.84 43.13 82.96 可比公司平均值 10.91 18.34 36.15 发行人 12.75 15.31 10.07 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 息保障倍数、资产负债率处于同行业公司之间,与同行业公司较为可比。2023 年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均值相 近,公司财务状况较为稳健,偿债能力良好。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投资相关的财务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财务性投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1.89 337.24 其他应收款 343.85 - 其他流动资产 2,094.64 - 长期股权投资 419.93 419.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135.21 14,180.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26.99 - 合计 23,982.51 14,937.44 注:2022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与其他各方签订《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协议》,约定向嘉兴璟冠投资 2,00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实际支付 1,000.00 万 元,因此按照拟投资金额 2,000.00 万元计算财务性投资金额。 1、与投资相关的主要科目分析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361.89 万元,包 括: 146 ①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的主要信息如下: 项目 主要内容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开放式净值型。固定收益类产品是指根据监管相关 产品类型 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的产品,兴业银行对 该产品的本金并不提供保证。也不承诺任何固定收益。 购买时间 2022 年 7 月 15 日 2023 年,公司部分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截至 2023 年末账面余额为 337.24 万元。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属 于财务性投资。 ②股票 2022 年上半年,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向 公司采购产品并结余 20 万元对公司的应付账款。2022 年下半年,正邦科技启 动债务重整程序,公司向其提交了债权申请。2023 年,根据债权会议投票结 果,正邦科技以其股票(*ST 正邦,002157.SZ)8,696 股以及现金 10 万元偿还 公司对正邦科技的应收账款。截至 2023 年底,*ST 正邦的收盘价为 2.68 元/ 股,对应公允价值为 2.33 万元。 鉴于公司取得正邦科技股票系处理历史债权债务、尽最大可能维护自身利 益而被动所致,非公司主动增加投资的行为,公司亦未新增资金投入,故公司 取得正邦科技股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③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和掉期 2023 年,公司根据业务需求与银行签订了《跨境直贷融资合同》并获得港 币授信额度。为有效对冲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 结售汇和掉期业务。截至 2023 年底,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的账面价值 为 22.33 万元。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对冲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47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594.74 万元,具体构 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备用金 18.01 保证金及押金 382.34 其他 194.39 合计 594.74 如上表所示,公司其他应收款包括备用金、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等,其 中“其他”类别主要为民丰化工的职工住房公共维修金以及为员工垫付的住房 公积金,不含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预缴所得 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419.93 万元,为间接持有 润良包装 34.93%股权以及湖北网运通 20.48%股权。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公 司对润良包装、湖北网运通的持股属于财务性投资。 由于铬铁矿、纯碱等铬盐产品原材料以及铬盐产品的运输所需运力较大, 为了确保物流运输稳定可控,2016 年起公司开始建设物流板块,陆续成立了湖 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湖北港运物流有限公司、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 有限公司、湖北网运通等控股公司,其中湖北网运通主要从事物流平台服务, 以满足上市公司对社会车辆的运力需求。报告期内,前述物流板块公司主要面 向上市公司内部提供物流服务,负责铬盐产品原材料以及产品的运输工作。考 虑到湖北网运通的盈利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控股 子公司湖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湖北网运通 68%股份,湖北网 运通自 2023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间接持有湖北网运通 20.48%股权,并将其作为联营企业纳入长期股权投资核 148 算。在此过程中,公司未新增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 议,湖北网运通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不属于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 13,135.21 万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余额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99.24 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20.20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6.35 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4.93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4.48 合计 13,135.21 上表中其他非流动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依托多年的行业积累,外延至生 物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产业投资以及民丰化工基于历史原因持有的对外投 资,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认定上述投资均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7,626.99 万元,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预付购房、设备款 7,488.92 预付工程款 137.88 预付软件款 0.18 合计 7,626.99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预付购房、设备款项,以 及预付工程款、预付软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公司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汇总如下: 149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产品名称 投资时点 财务性投资金额 主营业务/投资范围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 银行存款,债券,货币 1 2022/7/15 337.24 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基金,同业存单等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 2020/8/3、 投资于生物技术领域的 2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9,399.24 2021/8/20 产业项目 (有限合伙) 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 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 术、高端装备、新材 3 2022/9/6 2,0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料、节能环保等相关产 业中的成长性企业。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 4 2010/6/2 1,036.35 款等银行业务,持有 份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 5 2007/6/20 24.48 从事融资担保服务 保有限公司 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 2019/7/16、 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生 6 1,720.20 股份有限公司 2022/3/15 产、销售 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 7 2014/11/6 331.00 从事化工产品包装生产 任公司 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 8 2023/11/22 88.93 从事物流平台服务 理有限公司 合计 - 14,937.44 注 1:2022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与其他各方签订《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向嘉兴璟冠投资 2,00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实际支付 1,000.00 万元,因此按照拟投资金额 2,000.00 万元计算财务性投资金额,并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批准对应扣减募集资金总额; 注 2: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外转让所持 湖北网运通 68%股份,湖北网运通自此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湖北网运通作为联 营企业纳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在此过程中,公司未新增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 者签订投资协议,湖北网运通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不属于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4,937.44 万元,占报告期 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5.32%,未超过 30%,公司不存在持 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六、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50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368,584.61 99.65% 349,384.34 98.87% 295,623.42 98.76% 其中:无机盐产品 354,388.60 95.81% 330,265.45 93.46% 288,799.23 96.48% 其他 14,196.01 3.84% 19,118.89 5.41% 6,824.20 2.28% 其他业务收入 1,285.29 0.35% 3,995.71 1.13% 3,699.49 1.24% 合计 369,869.89 100.00% 353,380.05 100% 299,322.91 1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99,322.91 万元、353,380.05 万元和 369,869.89 万元,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各期收入主要来源于无机盐产品业务。 2021 年初公司完成对民丰化工的收购,民丰化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双方 充分发挥协同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营业收入保持良好 增长趋势。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无机盐产品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重铬酸盐 25,605.11 7.23% 29,788.81 9.02% 34,856.31 12.07% 铬的氧化物 223,513.91 63.07% 196,349.35 59.45% 187,751.29 65.01% 铬盐联产产品 36,585.06 10.32% 43,348.20 13.13% 27,529.82 9.53% 超细氢氧化铝 15,130.35 4.27% 12,838.46 3.89% 8,118.29 2.81% 其他无机盐 53,554.18 15.11% 47,940.64 14.52% 30,543.52 10.58% 合计 354,388.60 100% 330,265.45 100% 288,799.23 1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铬的氧化物,产品销售收入占无机盐产品收入 比例均超过 50%。报告期内,公司无机盐产品销售规模逐年上升。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重铬酸盐的销售规模有所 下降,铬的氧化物、铬盐联产产品的销售规模增加。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不断 开拓超细氢氧化铝产品市场,超细氢氧化铝销售规模逐年扩大。 151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21,541.95 87.24% 309,524.78 88.59% 275,068.34 93.05% 境外 47,042.66 12.76% 39,859.56 11.41% 20,555.08 6.95% 合计 368,584.61 100% 349,384.34 100% 295,623.42 100% 注:境内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台湾;境外指中国大 陆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台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为主,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93.05%、88.59%和 87.24%。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78,819.28 99.94% 254,567.94 98.77% 221,391.88 98.56% 其中:无机盐产 267,401.15 95.85% 239,008.13 92.74% 215,488.23 95.93% 品 其他 11,418.13 4.09% 15,559.81 6.04% 5,903.65 2.63% 其他业务成本 154.15 0.06% 3,158.82 1.23% 3,231.44 1.44% 合计 278,973.43 100.00% 257,726.76 100% 224,623.33 1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224,623.33 万元、257,726.76 万元和 278,973.43 万元,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各期营业成本金额也相应上升,与营 业收入趋势一致,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于无机盐产品成本,占营业成 本比例分别为 95.93%、92.74%和 95.85%。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化分析 公司无机盐产品的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等构成,其中 主要为直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无机盐产品的成本构成具体如下: 152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72,808.43 64.63% 144,424.35 60.43% 124,198.13 57.64% 直接人工 15,689.83 5.87% 14,999.49 6.28% 14,706.92 6.82% 燃料 23,646.37 8.84% 22,164.07 9.27% 20,114.02 9.33% 动力 14,683.09 5.49% 18,127.26 7.58% 19,468.86 9.03% 其他 40,573.44 15.17% 39,292.96 16.44% 37,000.30 17.17% 合计 267,401.15 100% 239,008.13 100% 215,488.23 100% 报告期内,公司无机盐类产品的成本主要为材料成本,其中主要原材料为 铬铁矿、纯碱和硫酸。报告期内,铬铁矿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带来公司主营 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提升。 (三)毛利构成及波动情况 1、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结构和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营业收入 369,869.89 100% 353,380.05 100% 299,322.91 100% 减:营业成本 278,973.43 75.42% 257,726.76 72.93% 224,623.33 75.04% 税金及附加 3,125.76 0.85% 2,768.88 0.78% 3,073.17 1.03% 销售费用 3,806.05 1.03% 3,040.31 0.86% 2,509.13 0.84% 管理费用 26,679.38 7.21% 26,858.05 7.60% 23,072.51 7.71% 研发费用 11,461.01 3.10% 10,631.88 3.01% 8,274.21 2.76% 财务费用 3,288.04 0.89% 2,481.99 0.70% 3,725.81 1.24% 加:其他收益 1,655.05 0.45% 722.52 0.20% 702.28 0.23% 投资收益 270.71 0.07% 366.97 0.10% 255.92 0.09%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 -836.16 -0.23% -1,975.25 -0.56% -204.07 -0.07%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 -14.11 0.00% -11.10 0.00% 199.86 0.07%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651.52 -0.18% -221.61 -0.06% -48.13 -0.02% 153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损失以“-”号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 11.25 0.00% 28.71 0.01% -35.10 -0.01% 填列) 二、营业利润 42,971.45 11.62% 48,782.42 13.80% 34,915.51 11.66% 加:营业外收入 143.83 0.04% 783.74 0.22% 232.98 0.08% 减:营业外支出 1,662.95 0.45% 1,217.52 0.34% 1,722.81 0.58% 三、利润总额 41,452.33 11.21% 48,348.63 13.68% 33,425.68 11.17% 减:所得税费用 4,216.29 1.14% 5,979.92 1.69% 2,243.07 0.75% 四、净利润 37,236.04 10.07% 42,368.71 11.99% 31,182.61 10.42%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99,322.91 万 元 、 353,380.05 万 元 和 369,869.89 万元,实现净利润 31,182.61 万元、42,368.71 万元和 37,236.04 万 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释放收购民丰化工所带来的协同效应,2022 年营业收 入、净利润同比实现大幅增长。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1.65 亿元,但营业成 本同比增加 2.12 亿元,导致净利润下降 0.51 亿元。2023 年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主 要系当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立了以市场份额优先的阶段性经营策略,通过适 当下调部分产品售价提升了产品销量。2023 年度主要无机盐产品的销售价格、 销量情况、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销售单价(元/吨) 销售数量(万吨) 营业成本(万元) 单位成本(元/吨) 产品 同比 同比 同比变 同比 单价 数量 金额 金额 变化 变化 化 变化 重铬酸盐 9,986.89 -14.78% 2.56 0.94% 19,809.07 -4.40% 7,726.23 -5.22% 铬的氧化 16.38 21,027.98 -5.05% 10.63 19.83% 164,228.40 15,450.45 -2.93% 物 % 铬盐联产 10.61 11,389.33 -28.04% 3.21 17.23% 27,742.87 8,636.65 -5.69% 产品 % 超细氢氧 3,915.18 -3.13% 3.86 21.53% 9,484.98 7.20% 2,454.36 -11.88% 化铝 如上表所示,2023 年公司各类主要无机盐产品的销售单价均有所下降,带 来销售数量不同程度有所提升,导致铬的氧化物、铬盐联产产品和超细氢氧化 铝的营业成本对应增加。2023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铬铁矿的价格受市场因素影 响同比涨幅超过 40%,但当年公司采取热能回收、窑外预热等节能降耗、提升 154 生产效率等一系列措施优化制造费用并发挥规模化效应,使得单位成本有所降 低。 2、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中的无机盐产品,毛利构成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89,765.33 98.76% 94,816.41 99.13% 74,231.54 99.37% 其中:无机盐产品 86,987.45 95.70% 91,257.32 95.40% 73,311.00 98.14% 其他产品 2,777.88 3.06% 3,559.08 3.72% 920.54 1.23% 其他业务毛利 1,131.14 1.24% 836.89 0.87% 468.05 0.63% 合计 90,896.46 100% 95,653.30 100% 74,699.59 1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无机盐产品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重铬酸盐 5,796.04 6.66% 9,067.25 9.94% 10,027.09 13.68% 铬的氧化物 59,285.50 68.15% 55,230.31 60.52% 52,731.24 71.93% 铬盐联产产品 8,842.19 10.16% 18,267.52 20.02% 4,260.20 5.81% 超细氢氧化铝 5,645.37 6.49% 3,990.67 4.37% 1,995.20 2.72% 其他无机盐 7,418.34 8.53% 4,701.58 5.15% 4,297.27 5.86% 合计 86,987.45 100% 91,257.32 100% 73,311.00 1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来源结构较为稳定,主要来自于铬的氧化 物,报告期各期占比分别为 71.93%、60.52%和 68.15%。 3、毛利率变动分析 (1)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96%、27.07%和 24.58%,主营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25.11%、27.14%和 24.35%。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 波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以及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所致。 155 (2)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机盐产品毛利率按产品划分情况如下: 毛利率变动单位:百分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产品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重铬酸盐 22.64% -7.80 30.44% 1.67 28.77% 5.46 铬的氧化物 26.52% -1.61 28.13% 0.04 28.09% -4.11 铬盐联产产品 24.17% -17.97 42.14% 26.67 15.47% -13.74 超细氢氧化铝 37.31% 6.23 31.08% 6.50 24.58% -3.13 其他无机盐 13.85% 4.04 9.81% -4.26 14.07% -19.51 无机盐毛利率 24.55% -3.08 27.63% 2.25 25.38% -5.15 2021 年,公司重铬酸盐产品的毛利率相比 2020 年增长 5.46%,主要系当年 重铬酸盐的市场需求增加,产品价格上涨幅度高于铬铁矿、纯碱等原材料价格 涨幅,带来重铬酸盐的毛利率上升。同时,2021 年铬铁矿、纯碱等原材料价格 上涨导致下游产品铬的氧化物毛利率有所下降。2021 年铬盐联产产品中的维生 素 K3 市场价格下降且烟酰胺、甲基萘等原材料成本上升,导致当年毛利率有 所下降。2021 年公司完成了对民丰化工的合并,民丰化工所生产钛白粉的毛利 相对较低,因此当年“其他”类别产品毛利率下降。 2022 年,铬盐联产产品中的维生素 K3 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因此当年 铬盐联产产品毛利率提升较多。2022 年公司改进了超细氢氧化铝的生产工艺, 产品产销量上升,规模效应带来毛利率上升。 2023 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立了以市场份额优先的阶段性经营策略,适 当下调了重铬酸盐、铬的氧化物、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各类无机盐 产品的价格,导致重铬酸盐、铬的氧化物、铬盐联产产品的毛利率有所降低。 2023 年随着超细氢氧化铝生产规模扩大带来规模效应的释放,单位成本降幅达 到 11.88%并超过单位售价 3.13%的降幅,带来超细氢氧化铝毛利率提升 6.23 个 百分点。 (3)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15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002053.SZ 云南能投 53.13% 55.13% 47.97% 300285.SZ 国瓷材料 38.65% 34.89% 45.04% 002125.SZ 湘潭电化 21.56% 26.48% 19.69% 600367.SH 红星发展 12.96% 19.45% 24.33% 可比公司平均值 31.58% 33.99% 34.26% 发行人 24.35% 27.14% 25.11% 注:2021 年-2023 年期间,云南能投主营产品包括盐硝产品、天然气、风电,本表列 示其盐硝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处于可比公司毛利率之间,且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 均值较为接近。公司以及各可比公司毛利率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无 机盐及相关行业细分产品领域众多,同行业各公司在细分产品结构、下游应用 领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各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亦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云南能投的盐硝产品中包括食盐,与发行人的细分产品构成不同;国瓷材料的 无机盐产品下游应用于电子、催化以及生物医药领域,湘潭电化的无机盐产品 主要应用于电池材料,与发行人产品的具体下游应用领域不同;红星发展的产 品主要包括钡盐、锶盐、电池级碳酸锂以及锰系产品,其细分产品构成以及下 游应用场景与发行人有所不同。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间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3,806.05 1.03% 3,040.31 0.86% 2,509.13 0.84% 管理费用 26,679.38 7.21% 26,858.05 7.60% 23,072.51 7.71% 研发费用 11,461.01 3.10% 10,631.88 3.01% 8,274.21 2.76% 财务费用 3,288.04 0.89% 2,481.99 0.70% 3,725.81 1.24% 合计 45,234.48 12.23% 43,012.23 12.17% 37,581.67 12.56%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37,581.67 万元、43,012.23 万元和 45,234.48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2.56%、12.17%和 12.23%。 157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967.59 51.70% 1,862.98 61.28% 1,512.94 60.30% 业务招待费 618.40 16.25% 342.68 11.27% 314.92 12.55% 运输费 47.59 1.25% 34.81 1.15% 48.23 1.92% 差旅费 481.96 12.66% 359.56 11.83% 264.22 10.53% 办公费 36.61 0.96% 39.65 1.30% 39.22 1.56% 广告费 169.72 4.46% 49.22 1.62% 60.01 2.39% 仓储费 29.57 0.78% 33.23 1.09% 72.45 2.89% 劳务费 59.85 1.57% 42.20 1.39% 49.31 1.97% 其他 394.76 10.37% 275.98 9.08% 147.83 5.89% 合计 3,806.05 100% 3,040.31 100% 2,509.13 1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509.13 万元、3,040.31 万元和 3,806.05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4%、0.86%和 1.03%,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 务招待费、差旅费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销售费用逐步 增加。2023 年,公司强化落实“铬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战略,硫酸 钾、氢氧化铝、金属铬、铁铬液流电池电解液等一系列新产品处于市场推广阶 段,同时既有铬盐产品亦持续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因此差旅费、广告费、业务 招待费等有所增加。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0,036.95 37.62% 10,083.42 37.54% 10,371.54 44.95% 中介机构费用 651.03 2.44% 486.80 1.81% 542.31 2.35% 差旅费 130.59 0.49% 77.90 0.29% 74.96 0.32% 办公费 180.80 0.68% 155.42 0.58% 165.51 0.72% 158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251.29 0.94% 383.06 1.43% 120.28 0.52% 折旧摊销费 2,032.46 7.62% 1,963.68 7.31% 1,754.73 7.61% 修理费 741.42 2.78% 920.71 3.43% 594.55 2.58% 水电费 351.98 1.32% 452.27 1.68% 190.43 0.83% 业务招待费 320.04 1.20% 292.72 1.09% 253.80 1.10% 环保费 4,229.26 15.85% 4,322.13 16.09% 3,747.14 16.24% 铬渣治理费 4,679.50 17.54% 3,614.69 13.46% 2,874.26 12.46% 信息服务费 59.94 0.22% 59.75 0.22% 95.95 0.42% 股份支付 919.06 3.44% 1,869.09 6.96% 1,182.42 5.12% 劳务费 203.78 0.76% 226.74 0.84% 153.82 0.67% 低值易耗品 335.24 1.26% 536.93 2.00% 189.94 0.82% 安全生产费 348.87 1.31% 309.77 1.15% 125.38 0.54% 其他 1,207.17 4.52% 1,102.99 4.11% 635.48 2.75% 合计 26,679.38 100.00% 26,858.05 100% 23,072.51 100%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为 23,072.51 万 元 、 26,858.05 万 元 和 26,679.3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71%、7.60%和 7.21%,主要由职 工薪酬、铬渣治理费、环保费等构成。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消耗的材料、 5,874.39 51.26% 5,992.15 56.36% 4,759.50 57.52% 燃料和动力费用 研发人员工资薪 4,292.21 37.45% 3,557.70 33.46% 2,676.84 32.35% 金、津贴补贴 用于研发的仪器设 762.40 6.65% 683.89 6.43% 497.86 6.02% 备或折旧、租赁费 其他 532.01 4.64% 398.15 3.74% 340.01 4.11% 合计 11,461.01 100% 10,631.88 100% 8,274.21 1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8,274.21 万元、10,631.88 万元和 11,461.0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6%、3.01%和 3.10%,主要由直接消耗 159 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研发人员工资薪金、津贴补贴构成。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息费用 3,527.28 3,378.93 3,687.32 减:利息收入 234.36 191.15 149.56 汇兑损失 - - 26.24 减:汇兑收益 125.92 849.76 - 手续费支出 121.92 145.95 161.81 其他支出 -0.88 -1.98 - 合计 3,288.04 2,481.99 3,725.81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3,725.81 万元、2,481.99 万元和 3,288.04 万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24%、0.70%和 0.89%,主要为利息费用。 为了降低关联交易规模、减轻民丰化工财务费用负担,2021 年公司向民丰 化工提供资金,帮助其向化医集团归还了全部拆借款,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 经营需要陆续适当向银行借款以补充运营资金,因而产生部分利息费用。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稳岗补贴 67.05 87.18 21.91 外贸专项资金 6.30 - - 个税返还 25.52 17.61 13.68 院士专家及工作站奖励补贴 - - 61.19 专利申请补助 11.54 5.53 10.00 税收减免 - - 87.30 出口补贴 54.40 10.00 30.39 研发补助 72.14 150.21 40.00 16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以工代训补贴 0.30 40.00 30.30 航运奖补 28.69 - 30.99 与高新企业相关补助 20.00 35.00 - 企业贡献奖励 5.00 - - 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抵减 835.25 - - 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 70.00 - - 电费补贴 13.86 - - 区域协调发展基金 44.80 - - 其他 115.76 103.98 6.46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摊销 284.43 273.00 370.07 合计 1,655.05 722.52 702.28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702.28 万元、722.52 万元和 1,655.05 万 元,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摊销以及先进 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抵减。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6.63 57.13 47.0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54.17 259.0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151.55 30.00 - 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7.80 20.75 208.83 远期结售汇交割收益 -0.50 债务重组收益 -4.42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 25.49 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270.71 366.97 255.9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55.92 万元、366.97 万元和 270.71 万元, 变动主要受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其他 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影响。 161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损失以“-”列示)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坏账损失 - -47.34 -24.37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523.31 -174.28 -23.76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128.21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651.52 -221.61 -48.1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48.13 万元、221.61 万元和 651.52 万 元,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损失以“-”列示)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46 -4.5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3.69 4.62 213.8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8.12 -11.15 -13.97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合计 -14.11 -11.10 199.86 162 2021 年度,受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以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转回影响,公司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199.86 万元。2022 年度及 2023 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 为 11.10 万元和 14.11 万元,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报废长期资产形成的收益 2.07 5.66 - 罚款、违约金收入 1.94 10.19 - 无法支付款项 4.00 97.55 - 赔偿款 128.71 15.00 - 政府补助 - - 225.10 其他 7.12 655.33 7.88 合计 143.83 783.74 232.9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32.98 万元、783.74 万元和 143.83 万 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其他收入以及赔偿款。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488.86 607.91 516.1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488.86 582.08 516.1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25.82 - 对外捐赠 98.80 124.69 613.97 碳排放权履约 - 239.42 489.31 罚款支出 14.19 245.49 102.04 其他 61.10 - 1.35 合计 1,662.95 1,217.52 1,722.8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722.81 万元、1,217.52 万元和 1,662.95 万元,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和碳排放权履约相关支出。 163 (六)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4,035.68 4,476.61 1,824.24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0.61 1,503.31 418.84 合计 4,216.29 5,979.92 2,243.07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2,243.07 万元、5,979.92 万元和 4,216.29 万元,主要为当期所得税费用。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90.91 287.80 -35.10 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832.82 722.52 927.38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 - -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72 20.75 208.83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 - - 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4.42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 - - 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 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 -693.04 -1,945.25 -204.07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164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 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 - -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 - - - 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519.12 -194.36 -1,714.9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1,277.13 -1,108.55 -817.8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4.33 -9.89 -100.03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0.80 24.90 -0.32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1,143.60 -1,123.55 -717.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8,224.47 42,820.82 31,784.49 注:2021、2022 年度及 2023 年非经常性损益数据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了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 2-00085 号)。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损益净额分别为-717.54 万元、-1,123.55 万元和- 1,143.60 万元,主要由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和投资收益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对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 -1,277.13 -1,108.55 -817.89 影响的合计(a) 利润总额(b) 41,452.33 48,348.63 33,425.68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c=a/b) - - -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 -1,143.60 -1,123.55 -717.54 益影响数(d) 净利润(e) 37,236.04 42,368.71 31,182.61 占净利润的比例(f=d/e) - - - 七、资本性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报告期各期,公司购 165 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2,966.91 万元、 26,031.52 万元和 29,266.21 万元。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详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八、技术创新分析 公司关于技术创新分析的相关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八、与产品 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九、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重大诉讼和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十、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 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 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66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一)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12 项,主要涉 及环保、应急、消防等方面。结合处罚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 受到的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行政处罚的具 体情况如下: 处罚 行政处罚决 处罚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分析 对象 定书文号 结果 1、该项处罚系按照《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处罚。《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 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 《安全生产 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 行政执法文 安全管理措施落 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 书行政处罚 实不到位,施工 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 2021 年 8 振华 西塞山区应 罚款 1 万 1 决定书》 现场管理人员履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 月9日 股份 急管理部门 元 (西)应急 职不力,导致火 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000 元 罚(2021)28 情发生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号 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较低,属于 该项规定的较低档处罚标准,不 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西塞山区应急管理部门已出具 说明,认定该项行政处罚不属于 重大行政处罚。 1、该项处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 《黄石市西 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塞山区消防 规定实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 救援大队行 公司员工食堂内 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 黄石市西塞 政处罚决定 一具灭火器为不 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 2021 年 8 振华 山区消防救 罚款 2 书》黄西 合格消防产品, 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月 24 日 股份 援 5,100 元 (消)行罚 且到期复查发现 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 大队 决字 逾期未改 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 (2021)0037 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号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 167 处罚 行政处罚决 处罚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分析 对象 定书文号 结果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较低,属于 该项规定的较低档处罚标准,不 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黄石市西塞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出具说明,认定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 1、该项处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规定实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 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 《黄石市西 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塞山区消防 公司员工食堂的 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 救援大队行 室内消火栓衬里 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 黄石市西塞 政处罚决定 2021 年 10 振华 消防水带为不合 罚款 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3 山区消防救 书》黄西 月 15 日 股份 格的消防产品, 5,010 元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援大队 (消)行罚 且到期复查时未 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 决字 进行更换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该 (2021)0049 项处罚的处罚金额较低,属于该 号 项规定的较低档处罚标准,不属 于重大违法行为。 2、黄石市西塞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出具说明,认定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 1、该项处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 条规定实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 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 《黄石市生 解毒窑废气排放 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 态环境局行 口排放的废气中 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1 年 2 振华 黄石市生态 罚款 26 万 4 政处罚决定 颗粒物日均值超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 月7日 股份 环境局 元 书》黄环罚 过国家污染物排 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 [2021]8 号 放标准 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 染物的……”,该项处罚的处罚金 额较低,且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 罚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已出具证 明,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黄石市生 1.未如实记录固 1、该项处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 2022 年 9 振华 黄石市生态 态环境局行 体 废 物 管 理 台 罚款 45.4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 月 30 日 股份 环境局 政处罚决定 账;2.违反规定 万元 第 一 百 零 二 条 规 定 实 施 的 处 罚 。 书》黄环罚 委托他人利用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168 处罚 行政处罚决 处罚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分析 对象 定书文号 结果 (2022)27 号 业固体废物 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 关闭:……(八)产生工业固体 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 台账并如实记录的;(九)产生工 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 固体废物的……”,主管部门的处 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情形,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已出具证 明,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1、该项处罚系按照《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实施的处 罚,《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 二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 新乙醇、废乙醇 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泵区未设置可燃 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安全生产 气 体 浓 度 报 警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行政执法文 仪;乙醇卸车区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书行政处罚 未设置可燃气体 重庆市潼南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2021 年 2 民丰 决定书(单 浓度报警仪;焚 罚款 4 万 6 区应急管理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月 24 日 化工 位)》(潼) 硫窑处未设置可 元 局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应急罚 燃气体浓度报警 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 〔2021〕危 1 仪,焚硫窑二楼 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 号 二氧化硫气体冷 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却器未设置浓度 标准的……”,该项处罚不属于情 报警仪 节严重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 行为。 2、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已出 具说明,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 1、该项处罚系按照《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 《重庆市潼 款第一项规定实施的处罚。《危险 库房内有易制爆 南区公安局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 危险化学品硫 行政处罚决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 2022 年 4 民丰 重庆市潼南 磺,不如实记录 罚款 5000 7 定书》潼南 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 月 20 日 化工 区公安局 使用的易制爆危 元 公(治)行 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 险化学品的数 罚决字 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量、流向 〔2022〕9 号 下的罚款:(一)生产、储存、使 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 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 169 处罚 行政处罚决 处罚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分析 对象 定书文号 结果 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 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 的;……”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 较低,属于该项规定的较低档处 罚标准,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已出具说 明,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1、民丰化工已及时缴纳罚款,并 完成整改工作; 2、该项处罚系按照《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 第二项规定实施的处罚。《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 一款第二项规定:“生产、储 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拒 不 改 正 《安全生产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 行政执法文 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 书行政处罚 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 2022 年 7 民丰 重庆市应急 决定书(单 爆炸危险区域使 罚款 6 万 8 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 月 13 日 化工 管理局 位)》(渝) 用非防爆电器 元 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 应急罚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2022〕危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 23 号 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 检查的;(二)未根据其生产、储 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 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 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 护、保养的;……”该项处罚的 处罚金额较低,属于该项规定的 较低档处罚标准,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 1、该项处罚系按照《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 款、第二款规定实施的处罚。《危 《重庆市潼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 南区公安局 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 行政处罚决 剧毒品库房监控 2022 年 8 民丰 重庆市潼南 罚款 1.5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 9 定书》潼南 已停用,存在安 月 28 日 化工 区公安局 万元 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5 万 公(桂)行 全隐患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 5 罚决字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2022]118 号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该项处罚的处罚金 额较低,属于该项规定的较低档 170 处罚 行政处罚决 处罚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分析 对象 定书文号 结果 处罚标准,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 2、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已出具说 明,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该项处罚系按照《四川省<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 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实施的处罚。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建设行政 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八十五条 处罚决定 在叙州新区西区 规定:“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七十 宜宾市叙州 2022 年 12 海烨 书》宜叙住 安置房项目中未 罚款 1 万 一条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 10 区住房和城 月8日 建工 建罚 落实重污染天气 元 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 乡建设局 〔2022〕第 管控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县级 60 号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 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 较低,属于该项规定的较低档处 罚标准,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1、该项处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 条第三项的规定实施的处罚。《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违反本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 焊接工序操作工 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人在焊接作业时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 未正常使用配备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 发行 《行政处罚 的移动式焊接烟 令停业、关闭‖,该项处罚的 人子 决定书》(黄 尘净化器,导致 处罚金额较低,属于该项规定的 2023 年 10 黄石市生态 罚款 11 万 11 公司 环罚 焊接烟气直接排 较低档处罚标准,不属于重大违 月 24 日 环境局 元 旌达 〔2023〕53 放,相关行为违 法行为。 科技 号) 反了《中华人民 2、报告期内旌达科技对发行人主 共和国大气污染 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比均不超 防治法》第二十 过 5%,且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 条第二款 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 影响恶劣,根据《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子公司旌达科 技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 重大违法行为。 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已出具证 明,认定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未 造成重大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 环境违法行为。 两江关缉违 商品税号申报 针对该项处罚,两江海关已出具 2023 年 12 民丰 罚款 12 两江海关 字〔2023〕 不实影响海关 说明,确认该违法违规行为属于 月 8 日 化工 8,000 元 11 号 统计准确性 一般情节,无从轻、从重情节。 171 处罚 行政处罚决 处罚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分析 对象 定书文号 结果 结合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该行 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末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存在 3 项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处罚 行政处罚决 处罚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分析 对象 定书文号 结果 该项处罚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实施的 处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鄂黄交综执 的,应当责令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2024 年 2 港运 黄石市交 未按规定制作 罚款 1 罚〔2024〕 5000 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 月 28 日 物流 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运单 2,000 元 02004 号 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未按照规定制作 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 求的;”,根据前述规定可知该项 处罚为罚款且处罚金额较低,因此该 等处罚对应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 1、该项处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规 定实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三)进行爆破、 在动火作业时 重庆市潼 (潼)应急 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 2024 年 3 民丰 未安排专门人 罚款 3 2 南区应急 罚〔2024〕 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月 29 日 化工 员进行现场安 万元 管理局 危化 8 号 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 全管理 行现场安全管理的;”,以及《重庆市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 22 项一档(从 轻)情节: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 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 作业,有 1 处(次)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 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 元以上 1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2 万元以上 2.9 万元以下的罚款”, 172 处罚 行政处罚决 处罚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分析 对象 定书文号 结果 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较低,属于该项 规定的较低档处罚标准,不属于重大 违法行为。 2、针对该项处罚,重庆市潼南区应急 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民丰化工已 完成整改并均已及时缴纳了罚款,上 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该项处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 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 条的规定,“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 湖北 中华人民海 事 罚 字 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 华盛 船舶进出港口 2024 年 4 共 和 国 大 ( 2024 ) 罚 款 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的 3 海运 未依法向海事 月 19 日 沽 口 海 事 02090000061 6,000 元 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千元 有限 管理机构报告 局 2 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前 公司 述规定可知该项处罚的金额处于法定 处罚幅度内较低区间,且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沽口海事局针对本次行政处罚 出具的《释法说理告知书》及所附的 裁量基准亦表明本次违法行为构成 “一般”违法情节,不具有较重情 节,因此该项处罚对应的违法行为不 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 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173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蔡再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16%的股份,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详见“第四节/三/(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 K3 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 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营产品包括重铬酸钠、重铬酸 钾、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精制元明粉、铬黄、金属铬、超细氢氧 化铝及维生素 K3 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参见本 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四/(二)/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 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四)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与公 司相同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先生已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 174 事项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先生严格遵守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不存在因违反承诺而收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 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事项。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新 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事项。”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蔡再华先生。蔡再华先生的具体情况详见 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三/(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的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发行人共有 15 家子公司及 1 家联营企业、1 家合营企业。 3、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蔡再华先生。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前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 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发行人的关联 自然人。 175 6、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双方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双方的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泰华工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控制的企业 2 道弘润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控制的企业 3 三峡油漆 报告期内离职董事袁富强担任董事的企业 4 中盐西南盐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职董事袁富强担任董事的企业 湖北华电福新西塞新能源有限公司 5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杨帆担任董事的企业 (2023 年 9 月 5 日注销) 除上述法人外,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双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7、其他主要关联方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发行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发行 人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发行人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报告期内 存在交易的关联方,该等企业主要包括: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系其债权人,根据实 1 博凯医药 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 化医集团及其直接及间接控制 2 曾经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及施加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 (二)关联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公司参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权限,制 定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主要包括: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 万元 176 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用)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 交易。 2、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采购及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见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关联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易内容 价方式 包装 润良包装 市场价格 1,825.27 2,295.54 2,124.89 材料 和友实业 纯碱 市场价格 9,454.77 12,276.70 11,954.10 万利来化工 蒸汽 市场价格 57.39 427.33 1,083.01 合计 11,337.42 14,999.57 15,162.00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4.06% 5.82% 6.75% 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关联采购的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润良包装 317.58 393.77 330.09 和友实业 124.85 - 616.76 万利来化工 5.22 - 33.87 合计 447.64 393.77 980.72 ①民丰化工向润良包装采购包装材料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为了解决公司原包装桶质量差、成本高、容易仿冒等问题,同时确保聚焦 主业,集中精力做好铬盐化工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民丰化工 于 2014 年与自贡中粮金属包装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润良包装,民丰化工持股 34.93%,润良包装主要从事化工包装制品生产,民丰化工向润良包装采购包装 桶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民丰化工与润良包装之间的交易主要按照成本加成原则并参考 177 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交易价格公允。 ②民丰化工向和友实业采购纯碱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纯碱是民丰化工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和友实业是西南地区主要的纯碱 生产厂家,具有产品质量可靠、运输半径短、采购成本低等优势。公司向和友 实业采购纯碱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在采购过程中,民丰化工与和友实业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交易价 格公允。 ③民丰化工向万利来化工采购燃料动力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随着民丰化工铬盐产能的不断提高,生产中所需要蒸汽耗用量 增加,需要外购部分蒸汽作为补充。万利来化工地处民丰化工附近,其蒸汽可 以直接通过管道输送至民丰化工,因此民丰化工向万利来化工采购蒸汽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 民丰化工向万利来化工采购价格根据产汽成本,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采购价格公允。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销售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见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关联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易内容 价方式 东安钾肥 硫酸 市场价格 598.33 188.72 578.00 合计 598.33 188.72 578.0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16% 0.11% 0.16% 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关联销售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东安钾肥 99.76 16.68 - 合计 99.76 16.68 - 2022 年民丰化工“3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投产并开始拓展市场。关联方东 178 安钾肥具有大量的硫酸采购需求,且距离民丰化工较近、运输成本低。民丰化 工通过招投标程序成为东安钾肥的硫酸供应商,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硫酸销售 价格,民丰化工向东安钾肥销售硫酸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且价格公允。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单位:万元 科目/期间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570.99 1,340.67 1,130.20 3、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21 年收购民丰化工 100%股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化医控股(集 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7 号),以及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 [2020]528 号)等文件的批准,公司于 2021 年初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化医集团 持有的民丰化工 100%股权,民丰化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湖北振华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资产评 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0)第 255 号),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43,890.0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43,890.00 万元。 公司与民丰化工为铬盐行业的优势企业,本次交易完成以来,公司与民丰 化工通过营销与采购整合、产品结构与技术研发整合、资金优化配置、探索产 业链延伸等措施充分释放产业协同效应,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大幅增 长。 (2)2022 年收购博凯医药部分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系博凯医药的债权人,根据实质重于形 式原则认定博凯医药为关联方。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博凯医药持有的位于黄石市西塞山区三园路 8 号的土地使 用权及对应地面上的建(构)筑物、设备类资产。 179 根据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资 产收购涉及的湖北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 权及设备类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晟明评报字[2022]第 350 号),博凯医 药于评估基准日持有的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类资产评估价值 为 5,507.37 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评估价值作为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即 本次交易价格为 5,507.37 万元。 振华股份所位于的黄石市西塞山区化工园区,园区化工性质用地紧缺,公 司未来业务扩容及产业链延伸发展因空间要素受到一定程度制约。博凯医药所 持有的化工性质用地,是黄石市西塞山区化工园内目前唯一一块未处于投产状 态的规模化土地资源,且距离公司近、基础条件较好。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为公司无偿提供贷款担 保,有利于公司获得银行融资,推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蔡再华 6,200.00 2022.03.17 2023.03.15 蔡再华 8,150.00(注 1) 2023.04.03 2026.03.29 蔡再华 1,775.00(注 2) 2023.06.21 2026.06.20 蔡再华 1,437.96 2023.06.15 2024.06.13 蔡再华 5,000.00 2022.05.20 2023.05.20 蔡再华 710.00 万美元 2022.06.07 2022.12.07 蔡再华 3,920.00(注 3) 2021.12.17 2024.12.17 蔡再华 7,840.00(注 4) 2021.12.23 2024.12.23 蔡再华 4,900.00(注 5) 2022.01.27 2025.01.27 蔡再华 7,000.00(注 6) 2020.09.23 2023.09.22 蔡再华 4,900.00(注 7) 2022.11.11 2025.11.11 蔡再华 3,900.00(注 8) 2022.11.16 2025.11.16 蔡再华 682.05 2022.03.10 2023.03.10 蔡再华 10,000.00 2021.02.22 2022.02.21 蔡再华 5,000.00 2021.05.31 2022.05.30 蔡再华 8,775.00(注 9) 2023.06.21 2026.06.20 180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蔡再华 5,000.00 2023.04.21 2026.04.20 蔡再华 5,000.00 2023.06.12 2026.06.07 蔡再华 5,300.00 2023.09.06 2026.09.05 蔡再华 10,000.00 2023.11.03 2026.11.03 蔡再华 10,000.00 2023.11.16 2026.11.16 注 1:报告期内,蔡再华对该笔的担保金额随着发行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而动态变化。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8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8,200.00 万元;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2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8,150.00 万元。 注 2:报告期内,蔡再华对该笔的担保金额随着发行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而动态变化。 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1,800.00 万元;2023 年 12 月,蔡 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1,775.00 万元。 注 3:报告期内,蔡再华对该笔的担保金额随着发行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而动态变化。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4,000.00 万元;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980.00 万元;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蔡再华的 实际担保金额为 3,960.00 万元;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940 万元;2023 年 12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920 万元。 注 4:报告期内,蔡再华对该笔的担保金额随着发行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而动态变化。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8,000.00 万元;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7,960.00 万元;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蔡再华的 实际担保金额为 7,920.00 万元;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7,880 万元;2023 年 12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7,840.00 万元。 注 5:报告期内,蔡再华对该笔的担保金额随着发行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而动态变化。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5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5,000.00 万元;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4,975.00 万元;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蔡再华的 实际担保金额为 4,950.00 万元;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4,925 万元;2023 年 12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4,900.00 万元。 注 6:报告期内,蔡再华对该笔的担保金额随着发行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而动态变化。 该笔借款的原始金额 7,00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结清该项借款。 注 7:报告期内,蔡再华该笔担保金额随着发行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而动态变化。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5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5,000.00 万元;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0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4,950 万元;2023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2 月,蔡再华的实际 担保金额为 4,900.00 万元。 注 8:报告期内,蔡再华该笔担保金额随着发行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而动态变化。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5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4,000.00 万元;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0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950 万元;2023 年 11 月-2023 年 12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 保金额为 3,900.00 万元。 注 9:报告期内,蔡再华该笔担保金额随着发行人的实际借款金额而动态变化。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11 月,蔡再华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9,000 万元;2023 年 12 月,蔡再华的实 际担保金额为 8,775.00 万元。 4、一般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181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121.04 182.40 38.58 采购商品、采购劳 市场价格 92.22 2.44 28.78 务及接受担保 承租房屋 市场价格 3.30 3.30 43.16 出租房屋 市场价格 26.67 26.67 26.67 参考 LPR 及 利息收入 - - 0.83 市场利率确定 参考 LPR 及 利息支出 - - 65.95 市场利率确定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账款 - - 3.65 19.95 应付账款 - 20.66 4.90 4.9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一般关联交易由民丰化工与关联方交易产生,主要包括 2023 年向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水电气等基础供应、向重庆天原实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硫酸、2023 年向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 公司采购运输服务、2022 年向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钛白粉、2021 年 向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尿素、2021 年向化医集团承租办公楼、 2021 年以来向润良包装出租厂房以及 2021 年与化医集团下属财务公司的资金 拆借利息往来款,相关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5、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披露程序。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在表决通过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82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0,621.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资金金额 1 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28,000.00 11,790.00 2 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 18,000.00 16,645.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186.00 12,186.00 合计 58,186.00 40,621.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 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 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公司现有生产系统完善提升和产业链延伸项目,旨在提高铬化学 品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能力、最大化综合利用效益。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 的是本项目下的含铬芒硝利用线子项目,该项目为公司原芒硝副产物制高纯元 明粉生产工艺的再延伸,主要用于硫酸钾、工业精制盐等产品的投资建设。 多年来,公司依托自主探索的“全流程循环经济及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在 对含铬固废进行全面无害化、商品化处置的基本理念下,不断完善铬盐生产副 产物的消纳方式并提升其产品经济附加值。公司原含铬芒硝利用的产物为元明 粉,几乎全部向境外销售,经济效益受元明粉固有价值偏低、海外需求及货运 183 成本波动大等影响较大。为提高芒硝综合利用经济效益的稳定性,公司拟实施 本项目投建硫酸钾产品线,以释放原料优势,提升产品附加值,并通过元明 粉、硫酸钾产能的动态调配,有效平衡两种产品的下游需求波动,实现综合利 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践行产业及环保政策,顺应行业发展的政策导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 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本项目为公司原芒硝副产物制高纯元 明粉生产工艺的再延伸,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版)中“N772 环境 治理业—7724 危险废物治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危险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 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技术、装 备和工程”,充分利用铬盐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产物,为环保资源化综合利用 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2)落实铬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战略,探索铬盐副产物价值提升途 径 目前,我国含铬固废处置处于转型阶段,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升。但同时 含铬固废处置依然存在处置能力较分散、处置费用较高、后续利用途径不能衔 接等问题。 近年来,公司开发并投用的副产物芒硝制备高纯元明粉生产线所产元明粉 主要面向海外高端客户进行出口销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受元明粉固 有价值偏低、海外需求及货运成本剧烈波动等影响,仅凭现有元明粉生产线的 运行使公司芒硝综合利用经济效益的稳定实现面临较大挑战。作为落实公司铬 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在现有元明粉生产流程的基 础上,投建硫酸钾产品线,使公司副产物产业链获得再延伸机遇,公司的原料 优势得以充分释放,产品附加值得到提升。同时,通过元明粉、硫酸钾产能的 动态调配,可有效平衡两种产品的下游需求波动,实现综合利用效益最大化。 184 (3)贴合下游市场需求,增厚公司经营业绩 硫酸钾是制造各类钾盐产品的基本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学肥料、玻璃,染 料,香料,医药、电镀添加剂等产品。我国是硫酸钾消费大国,随着忌氯作物 如烟草、柑橘、西瓜、茶叶等种植量不断增加,农业生产中对硫基钾肥的需求 量也呈总体增长态势。湖北省作为全国化肥产量领先的省份,区域内对硫酸钾 的年需求量稳定在 50 万吨以上,但当前湖北本地的钾肥需求主要由外省供给。 本项目投产后,公司拥有的区位优势预计对硫酸钾的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本项目新增产能也有望得到有效消化。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含铬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相关要求 我国含铬废物主要通过资源化利用、贮存等方式实现处置。目前,我国含 铬固废处置处于转型阶段,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升,但同时,含铬固废处置依 然存在处置能力较分散、处置费用较高、后续利用途径不能衔接等问题。本项 目为公司原芒硝副产物制高纯元明粉生产工艺的再延伸,公司将在现有厂房及 生产线设施和设备的基础上,对现有生产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含铬固废资 源化利用能力,实现资源化利用和绿色生产,符合含铬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相关 要求。 (2)公司拥有全流程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优势 近年来,公司积极组织产学研资源,探索出一条符合国内资源特点、行业 条件和生产要素的中国特色铬盐清洁生产工艺路线,带动中国铬盐行业主流生 产企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公司开创性地提出了“多元素转化、固废资源 化、产品高质化、装备大型化”铬盐制造升级思路,形成了全球铬盐行业内独 有的“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通过多年不懈努力,形成了铬盐 生产内部循环经济核心技术并已进行与之配套的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在不 断延伸并丰富资源综合利用体系的工艺应用范围和副产物产品序列的过程中, 公司对与铬盐生产具有协同性的相关工艺组合和生产组织优化积累了丰富的理 论和实践经验。 185 (3)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为主导,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主导的专业化发展,已连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称号,同时拥有湖北省认证的企业技术中心、重庆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创新平台。此外,公司成立了湖北省铬盐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铬盐清洁生产技术湖北省工程实验室、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 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多个研发创新平台,为公司两大生产基地的研发与产业 化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公司在铬盐生产及副产物联产方面积累的雄厚的研发能 力可对公司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集成进行充分且持续的人才赋能,保障新设项 目的达产达效。 4、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2-420203-89-02-515772);已经取得黄石市生态 环境局西塞山区分局出具的《关于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西环审函〔2021〕18 号)。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振华股份,在发行人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涉及新增募投 项目用地的情形。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 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已取得 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振华化学公司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 综合利用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西发改〔2022〕34 号)。 5、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 28,000.00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是本项目下的 含铬芒硝利用线子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 15,27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1,790.00 万元。项目总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 金额 本性支出 资金金额 1 工程费用 12,396.73 是 11,790.00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753.27 是 186 是否属于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 金额 本性支出 资金金额 3 基本预备费 420.00 否 - 4 铺底流动资金 700.00 否 - 合计 15,270.00 - 11,790.00 6、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效益预测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相关的技 术方案和设计资料等为依据进行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效益预测主要计算过程:(1)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第三版)、原材料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估算各项成本、费 用;(2)结合下游市场产品价格水平、预计达产率等因素估算本项目收入及税 金;(3)汇总计算收入、成本、费用等确定项目利润,并计算投资回收期和内 部收益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含铬芒硝利用线子项目的主要产品硫酸钾及主 要原材料氯化钾的市场价格均较可研报告测算价格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基本 一致,二者价差保持稳定,未对效益测算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主要测算 参数及其假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参数 主要假设 参考 2024 年一季度隆众化工统计的相关产品的湖北地区行业均价及公 销售收入 司实际销售价格假设相关产品销售单价,并根据产品销售价格乘以当年 预计销量进行测算 以 2024 年一季度隆众化工统计的相关原材料的行业均价、公司实际采 原材料费用 购价格等为基础,综合考虑供需情况、经济环境等因素确定 (1)增值税:硫酸钾销项税税率为 9%,工业精制盐和溴素销项税税率 为 13%;进项税税率:工程费税率为 9%,工程其他服务费税率为 6%, 氯化钾原材料为 9%,其他原材料为 13%; 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教育 费附加费率税率为 3%;地方教育费费率税率为 2%; (3)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经营费用主要为项目单位运营管理,市场开拓以及销售服务费用,本项 经营费用 目按照经营收入的 8%计算 职工薪酬 项目定员 38 人,年工资及福利费总额为 205.20 万元 项目电费按照 0.59 元/kWh 计算,水费按照 3.8 元/吨计算,蒸汽费按照 燃料动力费 90 元/吨计算 根据企业运营服务特点及成本控制,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 修理费 数》(第三版),按设备原值的 0.5%为基数计提 187 主要参数 主要假设 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按 30 折旧和摊销 年考虑,残值率为 5% 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其他管理费按年职 其它费用 工薪酬总额的 15%计提,其他营业费按年营业收入的 1%计提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经营期为 15 年,项目经营期第一年达产 80%,第二 年达产 100%。根据更新后的测算,含铬芒硝利用线子项目达产年均利润总额为 1,800.42 万元,达产年均净利润为 1,350.32 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8.17 年 (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1.99%(税后)。 7、项目进度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硫酸钾主生产装置已完成试生产并达到设计生 产能力,公司已批量生产硫酸钾并向下游客户出货,正持续调试、优化硫酸钾 生产装置并建设溴素的富集利用及配套仓库等附属设施。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本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董事会召开日之后的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 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新建超细氢氧化铝生产线,建成后年产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 燃材料产品 10 万吨。 发行人在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进行一体化布局的过程中,通过对铝泥的综 合利用,攻克了超细氢氧化铝粉体制备的多项技术瓶颈,并形成了稳固的客户 基础,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2022 年度公司超细氢氧化铝产品产销量首次突 破 3 万吨,贡献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作为公司副产物产业链延伸的关键 环节,其建设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公司 持续贡献利润增长来源。 188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助力制造强国战略,积极响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 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 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 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 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湖北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指 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新材料技术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发展先进制备 与加工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技术,加快推动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其 中,高端耐高温及保温材料内容包括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剂、高锆耐碱 玻璃纤维、高性能摩擦材料、膨胀蛭石防火保温板、绿色新型耐火材料。超细 氢氧化铝属于耐高温阻燃材料,本项目建设内容与湖北省新材料“十四五”规 划相一致。 (2)巩固公司全产业链布局优势,为公司副产物经营拓展战略空间 公司紧密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持续进行一体化布局。在产业链横向延伸 方面,通过全面提取副产物综合利用价值、充分培育下游定制化市场,公司以 超细氢氧化铝等为代表的副产物精深加工产品的经济效益逐步释放。本项目的 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超细氢氧化铝的产能,提升公司在下游精细化工领域的 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把握能力,使公司成为区域阻燃剂主体供应企业,从而完善 区域产业配套关系,巩固公司副产物经营的规模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现 有成本结构,增强产品盈利能力。 (3)抓住阻燃剂市场增长机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超细氢氧化铝具有阻燃、抑烟、填充三重功能,可用于高端阻燃剂及高端 保温材料等领域,下游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保温材料、覆铜板、绝缘子、特 种陶瓷、塑料、橡胶等行业。近年来我国阻燃剂行业需求量不断上升,根据前 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 2027 年我国阻燃剂需求量有望接近 150 万吨,2022- 2027 年均增长速度有望达到 7.62%。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抓住阻燃剂市场 增长机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189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超细氢氧化铝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迅速,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政策要求在电线电缆产品、基础设施建设 以及保温材料等方面加强阻燃性能,添加阻燃剂是当前发展的基础。电线电缆 方面,从国家对电线电缆主要应用领域如电力(新能源、智慧电网)、轨道交 通、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等规划来看,未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前景向好。根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预计到 2026 年行业需求规模有望接近 1.8 万亿元。基础 设施建设方面,传统基建将逐步向“新基建”侧重,从“新基建”的细分领域 来看,主要包括 5G 基础设施、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 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板块。根据中国信 通院统计,在多重政策红利催化下,“十四五”时期新基建相关投资有望超过 10 万亿元。本项目的产品超细氢氧化铝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迅速,拥有广阔的市 场前景,本项目新增产能也有望得到有效消化,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2)公司依托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核心制备技术,充分获取行业增长机遇 在对铬盐生产过程中含铬铝泥进行资源化开发的过程中,公司坚持自主研 发导向,攻克了超细氢氧化铝制备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瓶颈,开发并掌握了具有 较强行业竞争力的工艺技术路线,成为行业内实现规模化生产的骨干企业。工 艺流程的全面打通使公司突破自产原材料供应限制,通过外购氢氧化铝原料实 现超细氢氧化铝规模效益的放大,具备充分的技术应用及生产实践基础。2022 年,在国内宏观经济整体低迷的背景下,高端无机阻燃剂行业保持了较高的市 场景气度,公司超细氢氧化铝提质增效成果显著,取得了量价齐升的经营效 果。本项目实施后,在固有技术积累的支撑下,公司将进一步获取生产规模效 应,提高产品经营效益。 (3)公司客户基础稳固,超细氢氧化铝产品市场口碑良好 由于公司的超细氢氧化铝产品经历了技术路线的迭代优化、产品规模从无 到有、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公司对超细氢氧化铝行业的现有格局及发展趋势 具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产品销售和服务经验,建立了良好 的市场口碑。公司与下游电线电缆行业、高端保温材料等高分子材料细分领域 190 的知名企业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将充分匹配下 游核心客户需求,保障新增产能得到有效去化。 4、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0-420203-04-02-933744);已经取得黄石市生态 环境局西塞山区分局出具的《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超细氢氧化铝新 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环审函〔2022〕25 号)。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振华股份,在发行人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涉及新增募投 项目用地的情形。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 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已取得 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超细氢 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西发改[2023]44 号)。 5、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 18,0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6,645.00 万 元。项目总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 金额 本性支出 资金金额 1 工程费用 15,574.56 是 16,645.00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225.44 是 3 基本预备费 500.00 否 - 4 铺底流动资金 700.00 否 - 合计 18,000.00 - 16,645.00 6、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效益预测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相关的技 术方案和设计资料等为依据进行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效益预测主要计算过程:(1)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第三版)、原材料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估算各项成本、费 191 用;(2)结合下游市场产品价格水平、预计达产率等因素估算本项目收入及税 金;(3)汇总计算收入、成本、费用等确定项目利润,并计算投资回收期和内 部收益率。 本项目主要测算参数及其假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参数 主要假设 参考超细氢氧化铝的行业均价、公司过往销售价格谨慎假设销售单价, 销售收入 并根据超细氢氧化铝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 以相关原材料的采购/询价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供需情况、经济环境等 原材料费用 因素确定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 13%,进项税税率:工程费税率为 9%,工 程其他服务费税率为 6%,原材料税率为 13%; 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教育 费附加费率税率为 3%;地方教育费费率税率为 2%; (3)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经营费用主要为项目单位运营管理,市场开拓以及销售服务费用,按照 经营费用 经营收入的 8%计算 职工薪酬 项目定员 100 人,年工资及福利费总额为 540.00 万元 项目电费按照 0.59 元/kWh 计算,水费按照 3.8 元/吨计算,天然气费按 燃料动力费 照 3.45 元/m计算,蒸汽费按照 90 元/吨计算 根据企业运营服务特点及成本控制,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 修理费 数》(第三版),按设备原值的 3%为基数计提 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按 30 折旧和摊销 年考虑,残值率为 5% 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其他管理费按年职 其它费用 工薪酬总额的 15%计提,其他营业费按年营业收入的 3.5%计提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经营期为 15 年,项目经营期第一年达产 60%,第二 年达产 70%,第三年达产 80%,第四年达产 90%,第五年达产 100%。项目达 产年均利润总额为 5,242.37 万元,达产年均净利润为 3,931.78 万元。经初步测 算,该募投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7.30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7.11% (税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已超过一年,主要产品及原 材料市场价格较可研报告测算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对效益测算无重大影响。 7、项目进度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研究报告 评审及报批等工作,正按计划采购设备并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本项目建设期 为 2 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规划如下所示: 192 项 目 进 度(24 个月) 序号 工程内容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立项阶段 2 初步设计与审批 3 施工图设计 4 设备采购与制作 5 设备安装调试 6 试车开车 7 投产验收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本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董事会召开日之后的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 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 12,186.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以满足公司日常运作资金需要。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提升,营业收入逐年递增。公司紧紧抓牢铬盐行 业“刚性需求、技术驱动、成本为王、清洁环保”的核心本质,坚持研发导向 和品质要求,不断对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改进和革新。同时公司依托自身多年 来围绕铬化合物逐步积累形成的产能规模、技术优势和全序列产品制备资质, 积极推动铬化学品在新应用场景下的产业化进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将进一步 加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满足未来业务增长 193 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竞争力,切实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将满足公司未来业 务快速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有效保障业务发展的稳定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有 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 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募集资金运 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规模的合理性 根据销售百分比法,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 23,501.42 万 元,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1)测算依据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99,322.91 万元、353,380.05 万元和 369,869.89 万元。2021 年 1 月公司完成了收购民丰化 工 100%股权过户手续,交易完成后双方充分释放协同效应,2022 年公司营业 收入同比增长 18.06%;2023 年以来,双方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已经实现 充分融合并步入稳步增长期,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9,869.89 万元,同 比增长 4.67%,营业收入保持良好增长趋势。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 谨慎假设,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率 4.67%作为 2024-2026 年营业 收入的复合增长率。 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 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 2024 年至 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 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194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6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额-2023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额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票据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应收款项融资金额+预 付账款金额+存货金额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账款金额+应付票据金额+合同负债+预收账款金 额 (2)测算过程 假设公司 2024 年至 2026 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 收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公司 2024 年至 2026 年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 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各年估算营业收入×2021 年至 2023 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 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平均值。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1-2023 年实际数 2024-2026 年预测数 项目 占比均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值 营业收入 299,322.91 353,380.05 369,869.89 - 387,129.20 405,193.88 424,101.52 应收票据 383.48 1,136.03 358.64 0.18% 705.29 738.20 772.65 应收账款 21,222.91 41,745.89 37,317.17 9.66% 37,413.31 39,159.14 40,986.43 应收款项融资 23,940.48 38,874.02 35,367.08 9.52% 36,855.82 38,575.63 40,375.70 预付款项 34,166.32 6,374.71 12,673.16 5.55% 21,479.02 22,481.30 23,530.35 存货 46,272.38 61,584.44 64,276.56 16.75% 64,862.75 67,889.46 71,057.40 经营性流动资 41.67 125,985.57 149,715.10 149,992.61 161,316.20 168,843.73 176,722.52 产合计 % 应付票据 7,832.00 14,195.97 6,298.92 2.78% 10,758.04 11,260.04 11,785.47 应付账款 16,332.70 18,031.80 16,327.40 4.99% 19,322.36 20,224.00 21,167.72 合同负债 6,063.08 1,837.69 2,667.63 1.09% 4,215.66 4,412.38 4,618.27 预收款项 - - - 0.00% - - - 经营性流动负 30,227.78 34,065.46 25,293.94 8.86% 34,296.06 35,896.42 37,571.46 债合计 经营性营运资 95,757.80 115,649.64 124,698.67 - 127,020.15 132,947.31 139,151.06 金占用额 营运资金需求测算值 23,501.42 195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 2024 年至 2026 年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 23,501.42 万 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2,186.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公 司营运资金需求测算值。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合计约占募集资金总 额的 29.9993%,比例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超细氢氧化 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未直接或变 相用于类金融业务。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抓住下游部分细分产品 及市场领域出现的机遇,有效依托自身成本及渠道优势,扩大业务规模,进一 步提升公司在铬盐行业的竞争力,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盈利能力,提高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 益,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进一 步得到提升,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未来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 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资本 结构进一步优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 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效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管理制度, 196 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将按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197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1893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37,1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5,273,807.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301,876,192.49 元。上述 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 2-00138 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 整的会计年度。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198 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蔡再华 柯愈胜 柯尊友 石大学 陈前炎 刘颖斐 问立宁 袁康 监事: 方红斌 段祥云 侯礼强 除董事、监事 外的高级管理 杨帆 朱桂林 程亮荣 人员: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99 200 201 20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蔡再华 年 月 日 203 三、保荐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郑敬元 保荐代表人: 樊灿宇 郭旺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04 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马 骁 保荐人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0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 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杨继伟 张理清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国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06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 与本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 2-00269 号、大信审字[2023]第 2-000396 号和大 信审字[2024]第 2-00306 号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所 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谢泽敏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丁红远 李征平 索保国 夏雪 刘维星(离职)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07 六、关于签字会计师的离职说明 本所作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 2-00240 号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为索保国和刘维星。 由于个人原因,刘维星已于 2021 年 9 月从我所离职,故无法在湖北振华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会计师事务 所声明”中签字。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谢泽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08 七、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 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 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陈良玮 王皓立 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9 八、董事会声明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定作出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210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 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211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一)发行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是否抵押 1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200 号 西塞山区黄思湾街道办事处工人村 1,308.80 工业 2053.07.20 否 2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214 号 西塞山区黄思湾街办大王庙 28,256.92 工业 2053.07.20 否 3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294 号 西塞山区西塞街办风波港村 328.40 工业 2053.07.30 否 4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390 号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6,808.00 工业 2057.06.28 否 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5 振华股份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3,409.00 工业 2057.06.28 否 0013676 号 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6 振华股份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6,454.00 工业 2057.06.28 否 0013672 号 7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392 号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7,584.30 工业 2057.06.28 否 8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393 号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4,322.70 工业 2057.06.28 否 9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394 号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22,145.10 工业 2053.07.20 否 10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395 号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9,807.10 工业 2062.05.24 否 11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396 号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27,322.50 工业 2062.05.24 否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河西工业 12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397 号 11,043.10 工业 2062.05.24 否 园区、长江以西 I12 号地块 13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2)第 00398 号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36,482.40 工业 2062.05.24 否 14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3)西第 00653 号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985.23 工业 2062.01.30 否 15 振华股份 黄石国用(2013)西第 00654 号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680.53 工业 2062.01.30 否 16 振华股份 420203006008GB00337 西塞山区三园路 8 号 48,719.22 工业 2066.01.28 否 212 (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抵押 1 民丰化工 500223001212GB00096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34,984.45 工业 2059.05.18 否 2 民丰化工 500223001212GB00095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37,744.91 工业 2059.05.18 否 3 民丰化工 500223001212GB00094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75,637.06 工业 2059.05.18 否 4 民丰化工 500223001212GB00093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71,455.31 工业 2059.05.18 否 5 民丰化工 500223001212GB00092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105,872.27 工业 2059.05.18 否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产业三支路 560 6 民丰化工 500223001212GB00067 71,606.00 工业 2063.08.26 否 号 7 民丰化工 500223001212GB00066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82,732.84 工业 2063.08.26 否 8 民丰化工 208 房地证 2010 字第 07743 号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14,285.00 工业 2059.05.18 否 9 民丰化工 208 房地证 2010 字第 07739 号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1,661.00 工业 2059.05.18 否 10 民丰化工 208 房地证 2010 字第 07737 号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42,450.00 工业 2059.05.18 否 11 民丰化工 208 房地证 2010 字第 07736 号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 8,924.00 工业 2059.05.18 否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2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 12 旌远科技 号工业项目(光谷光电信息产业创新创 2,844.89 工业 2050.08.23 否 权第 0021865 号 业基地)二期 1 栋 23 层 02 新型厂房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2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 13 旌远科技 号工业项目(光谷光电信息产业创新创 2,841.41 工业 2050.08.23 否 权第 0021887 号 业基地)二期 1 栋 23 层 01 新型厂房 批发零 鄂(2022)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14 华宸置业 黄石市下陆区磁湖路以西、苏州路以南 20,886.00 售、城镇 2091.01.11 否 0004741 号 住宅 鄂(2022)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河西大道以西、凉山路以 15 旌达科技 2,159.00 工业 2071.07.27 否 0031064 号 北,G03071001 号地块二期 213 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河西大道以西、凉山路以北, 16 旌达科技 328.00 工业 2071.07.27 否 0013674 号 G03071001 号地块 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河西大道以西、凉山路以北, 17 旌达科技 50,876.00 工业 2071.07.27 否 0013677 号 G03071001 号地块 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河西大道以西、凉山路以北, 18 旌达科技 8,324.00 工业 2071.07.27 否 0013679 号 G03071001 号地块 214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 (一)发行人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 登记日期 抵押 1 振华股份 201206630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832.32 工业 2012.05.31 否 2 振华股份 201206631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208.13 工业 2012.05.31 否 3 振华股份 201206632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395.36 工业 2012.05.31 否 4 振华股份 201206633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55.00 工业 2012.05.31 否 5 振华股份 201206634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412.50 工业 2012.05.31 否 6 振华股份 201206643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706.64 工业 2012.06.01 否 7 振华股份 201206644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947.70 工业 2012.06.01 否 8 振华股份 201206645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319.41 工业 2012.06.01 否 9 振华股份 201206646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210.75 工业 2012.06.01 否 10 振华股份 201206647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763.20 工业 2012.06.01 否 11 振华股份 201206654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745.63 工业 2012.06.01 否 12 振华股份 201206658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01.93 工业 2012.06.01 否 13 振华股份 201206659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262.65 工业 2012.06.01 否 14 振华股份 201206660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2,660.04 工业 2012.06.01 否 15 振华股份 201206661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656.00 工业 2012.06.01 否 16 振华股份 201206662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481.40 工业 2012.06.01 否 17 振华股份 201206663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832.32 工业 2012.06.01 否 215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 登记日期 抵押 18 振华股份 201206683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焙烧办公室 228.02 工业 2012.06.01 否 19 振华股份 201206684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浸取厂房 622.80 工业 2012.06.01 否 20 振华股份 201206685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大窑厂房 1,303.20 工业 2012.06.01 否 21 振华股份 201206686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烧结厂房 906.60 工业 2012.06.01 否 22 振华股份 201206687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混料厂房 509.60 工业 2012.06.01 否 23 振华股份 201206688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加工厂房 447.39 工业 2012.05.31 否 24 振华股份 201206689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仓库 832.32 工业 2012.05.31 否 25 振华股份 201206690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动力水泵房 77.49 工业 2012.05.31 否 26 振华股份 201206691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化验室 339.23 工业 2012.05.31 否 27 振华股份 201206692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水泵房 85.05 工业 2012.05.31 否 28 振华股份 201206697 西塞山区大王庙 136 号 672.06 工业 2012.06.04 否 29 振华股份 201206698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2,012.11 工业 2012.05.31 否 30 振华股份 201206699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496-副 2 号 1,947.28 办公 2012.06.04 否 31 振华股份 201206700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462.00 工业 2012.06.01 否 32 振华股份 201206701 西塞山区大王庙 136 号 219.3 工业 2012.06.04 否 33 振华股份 201206702 西塞山区大王庙 136 号 154.86 工业 2012.06.04 否 34 振华股份 201207945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下料厂房 1 号 825.47 工业 2012.07.19 否 35 振华股份 201207946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新煤棚 10,517.50 工业 2012.07.19 否 36 振华股份 201207947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烤渣车间 465.06 工业 2012.07.19 否 37 振华股份 201207948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下料厂房 2 号 825.47 工业 2012.07.19 否 216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 登记日期 抵押 38 振华股份 201207949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新矿库 1,495.68 工业 2012.07.19 否 39 振华股份 201207950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甲酸厂房 1,889.16 工业 2012.07.19 否 40 振华股份 201207951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大窑厂房 2,593.15 工业 2012.07.19 否 41 振华股份 201207952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110 伏总降 1,079.20 工业 2012.07.19 否 42 振华股份 201207953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渣处理厂房 4,616.55 工业 2012.07.19 否 43 振华股份 201207954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余热锅炉厂房 381.67 工业 2012.07.19 否 44 振华股份 201207955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煤磨厂房 1,023.33 工业 2012.07.19 否 45 振华股份 201207956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老矿库 1,716.28 工业 2012.07.19 否 46 振华股份 201207957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沉降室 550.16 工业 2012.07.19 否 47 振华股份 201207958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矿磨厂房 1,007.01 工业 2012.07.19 否 48 振华股份 201207959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渣磨厂房 282.8 工业 2012.07.19 否 49 振华股份 201207960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汽轮机厂房 720.84 工业 2012.07.19 否 50 振华股份 201207961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窑尾配电室 835.25 工业 2012.07.19 否 51 振华股份 201207962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窑头配电室 531.68 工业 2012.07.19 否 52 振华股份 201207963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新铬酐车间 6,621.16 工业 2012.07.19 否 53 振华股份 201207964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湿磨厂房 6,479.74 工业 2012.07.19 否 54 振华股份 201207965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元明粉车间 5,287.95 工业 2012.07.19 否 55 振华股份 201207966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工艺渣棚 7,397.46 工业 2012.07.19 否 56 振华股份 201311182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煤气发生炉 1,188.76 工业 2013.07.11 否 57 振华股份 201311183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煤气发生炉煤棚 1,108.98 工业 2013.07.11 否 217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 登记日期 抵押 58 振华股份 201311347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铬绿磨粉厂房 828.24 工业 2013.07.15 否 59 振华股份 201311386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红矾钾车间 2,351.88 工业 2013.07.15 否 60 振华股份 201311501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污水处理中心 2,365.63 工业 2013.07.17 否 61 振华股份 201518440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设备库房 1,178.82 工业 2015.12.30 否 62 振华股份 201518441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维生素 K3 库房 305.66 工业 2015.12.30 否 63 振华股份 201518442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实验楼 4,326.13 工业 2015.12.30 否 64 振华股份 201518443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新铬绿仓库 2,343.73 工业 2015.12.30 否 65 振华股份 201518444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铬盐厂房 2,413.23 工业 2015.12.30 否 66 振华股份 201518445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铬盐仓库 898.78 工业 2015.12.30 否 鄂(2017)黄石 67 振华股份 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田家墩 299-11 号 55.07 成套住宅 2012.06.04 否 0040492 号 鄂(2023)黄石 68 振华股份 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门卫室 35.72 工业 2023.02.21 否 0006920 号 鄂(2023)黄石 69 振华股份 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综合办公大楼 7,511.8 工业 2023.02.21 否 0006921 号 鄂(2023)黄石 70 振华股份 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配电室 174.51 工业 2023.02.21 否 0006922 号 鄂(2023)黄石 71 振华股份 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三园路 8 号综合楼 3,110.83 工业 2023.05.08 否 0018207 号 鄂(2023)黄石 72 振华股份 西塞山区三园路 8 号 7 号车间 923.09 工业 2023.05.10 否 市不动产权第 218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 登记日期 抵押 0018768 号 鄂(2023)黄石 73 振华股份 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三园路 8 号 8 号车间 923.09 工业 2023.05.10 否 0018769 号 鄂(2023)黄石 74 振华股份 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三园路 8 号 9 号车间 935.42 工业 2023.05.10 否 0018770 号 鄂(2023)黄石 75 振华股份 市不动产权第 西塞山区三园路 8 号 GMP 车间 2,102.8 工业 2023.05.10 否 0018771 号 (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 房屋面积 房屋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登记日期 (㎡) 用途 抵押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1 民丰化工 436.72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7038 号 号冶金铬绿破碎包装间 渝(2020)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 民丰化工 618.64 工业 2020.10.16 否 001045261 号 号冷冻车间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 民丰化工 88.4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612 号 号破碎楼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 民丰化工 279.72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132 号 号浴室、卫生间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 民丰化工 843.03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5840 号 号煤粉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 民丰化工 215.0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609 号 号低压配电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7 民丰化工 1,092.2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793 号 号动力干煤房 8 民丰化工 渝(2020)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346.62 工业 2020.10.16 否 219 房屋面积 房屋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登记日期 (㎡) 用途 抵押 001045391 号 号精干包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9 民丰化工 1,560.71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310 号 号 A 线渣库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10 民丰化工 3,626.49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3380 号 号铬粉系列干燥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11 民丰化工 3,323.28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002 号 号原煤库 A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12 民丰化工 2,569.32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479 号 号 B 线浸取厂房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13 民丰化工 208(2010)07739 65.62 其他 2010.09.29 否 号天然气调压站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14 民丰化工 208(2010)07743 2,698.75 其他 2010.09.29 否 号包装制桶车间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15 民丰化工 208(2010)07737 12,354.36 其他 2010.09.29 否 号办公综合区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16 民丰化工 208(2010)07736 13,784.00 工业 2010.09.29 否 号生活区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产业三支 17 民丰化工 237.16 工业 2021.10.25 否 001274035 号 路 560 号熔硫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产业三支 18 民丰化工 322.24 工业 2021.10.25 否 001274485 号 路 560 号车间控制室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19 民丰化工 297.79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884 号 号红矾钠车间 B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0 民丰化工 308.96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704 号 号干燥磨煤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1 民丰化工 5,508.00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8834 号 号成品库二 渝(2020)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2 民丰化工 1,970.36 工业 2020.10.16 否 001044965 号 号红矾钾车间 220 房屋面积 房屋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登记日期 (㎡) 用途 抵押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3 民丰化工 46.25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759 号 号灰渣地泵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4 民丰化工 947.53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936 号 号黄液过滤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5 民丰化工 2,788.27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8884 号 号 A 线矿粉纯碱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6 民丰化工 91.8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5769 号 号新铬绿结构配电室 渝(2020)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7 民丰化工 2,025.20 仓储 2020.10.16 否 001045143 号 号库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8 民丰化工 3,373.58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473 号 号 A 线配料厂房 渝(2020)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29 民丰化工 692.25 工业 2020.10.16 否 001045205 号 号中转罐棚一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0 民丰化工 3,373.58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611 号 号 B 线配料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1 民丰化工 33.67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728 号 号汽车衡磅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2 民丰化工 222.41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431 号 号软处理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3 民丰化工 4,110.00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718 号 号窑头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4 民丰化工 2,052.8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848 号 号铝渣干燥间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5 民丰化工 1,570.66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310 号 号红碱制液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6 民丰化工 7,525.56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688 号 号红矾钠车间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7 民丰化工 9.99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629 号 号生化处理 221 房屋面积 房屋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登记日期 (㎡) 用途 抵押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8 民丰化工 1,190.70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3453 号 号硫化碱燃料煤库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39 民丰化工 751.07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3135 号 号铬粉系列二氧化硫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0 民丰化工 644.03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520 号 号循环水泵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1 民丰化工 22.77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419 号 号硫酸泵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2 民丰化工 47.00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746 号 号电除尘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3 民丰化工 688.20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211 号 号办公室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4 民丰化工 1,082.28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8764 号 号 B 线干燥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5 民丰化工 1,773.8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527 号 号 A 线干燥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6 民丰化工 3,798.7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5608 号 号硫化碱原料库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7 民丰化工 1,285.27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273 号 号铬绿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8 民丰化工 572.91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295 号 号余热锅炉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49 民丰化工 559.89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617 号 号 NaHso4 篷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0 民丰化工 2,546.57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5498 号 号原煤库 B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1 民丰化工 4,539.00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475 号 号成品库一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2 民丰化工 642.2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3237 号 号糖还原铬料 222 房屋面积 房屋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登记日期 (㎡) 用途 抵押 渝(2020)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3 民丰化工 3,765.77 工业 2020.10.16 否 001045372 号 号 K3 车间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4 民丰化工 1,175.76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032 号 号制片包装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5 民丰化工 698.56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904 号 号 B 线矿粉纯碱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6 民丰化工 824.15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5889 号 号氢氧化铬制备间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7 民丰化工 3,169.33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8977 号 号铬酸酐车间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8 民丰化工 240.25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889 号 号浸取厂房 B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59 民丰化工 66.42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748 号 号公厕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0 民丰化工 1,558.3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912 号 号锅炉主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1 民丰化工 3,647.39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3409 号 号水洗解毒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2 民丰化工 212.79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934 号 号红矾钠铝渣干煤配电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3 民丰化工 46.43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061 号 号脱硫博泵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4 民丰化工 334.17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5707 号 号球磨机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5 民丰化工 240.25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959 号 号浸取厂房 A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6 民丰化工 7,727.05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178 号 号原料库房 渝(2020)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7 民丰化工 300.96 工业 2020.10.16 否 001045329 号 号中转罐棚二 223 房屋面积 房屋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登记日期 (㎡) 用途 抵押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68 民丰化工 66.42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9565 号 号铬酐厕所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产业三支 69 民丰化工 1,956.60 工业 2021.10.25 否 001274717 号 路 560 号产品库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产业三支 70 民丰化工 75.05 工业 2021.10.25 否 001274333 号 路 560 号吸收塔框架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产业三支 71 民丰化工 4,822.66 工业 2021.10.25 否 001273885 号 路 560 号钛白车间 渝(2020)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产业三支 72 民丰化工 255.59 工业 2021.10.25 否 001273217 号 路 560 号原料库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产业三支 73 民丰化工 115.47 工业 2021.10.25 否 001273829 号 路 560 号风机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74 民丰化工 1,121.0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425 号 号蒸发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75 民丰化工 931.19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853 号 号铬绿车间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76 民丰化工 1,040.58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420 号 号废水处理站站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77 民丰化工 113.40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3048 号 号化磺间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78 民丰化工 14.75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320 号 号垃圾站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79 民丰化工 1,560.71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842 号 号 B 线渣库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80 民丰化工 2,569.32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276 号 号 A 线浸取厂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81 民丰化工 240.25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6784 号 号浸取厂房 C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82 民丰化工 64.86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996 号 号铬绿车间办公室 224 房屋面积 房屋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登记日期 (㎡) 用途 抵押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83 民丰化工 46.14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08927 号 号铬渣填埋场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84 民丰化工 6,221.11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990 号 号铬渣库房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85 民丰化工 246.21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2343 号 号中控分析室 渝(2021)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86 民丰化工 829.82 工业 2021.01.26 否 000110271 号 号斜管沉降池房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南路 2 号工业项目(光谷光电信 87 旌远科技 432.28 工业 2021.04.02 否 0021865 号 息产业创新创业基地)二期 1 栋 23 号 02 新型厂房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南路 2 号工业项目(光谷光电信 88 旌远科技 350.40 工业 2021.04.02 否 0021887 号 息产业创新创业基地)二期 1 栋 23 号 01 新型厂房 225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一)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0102 铬盐 0102 重铬酸钠 0102 氧化铬 0102 氢氧化铝 2016.06.21- 1 振华股份 1 类 化学原料 16498272 0102 铬酸盐 原始取得 否 2026.06.20 0102 重铬酸钾 0102 铬酸酐 0102 硫酸盐 0102 铬酸 0102 铬酸盐 0102 酸 0102 铬矾 0102 铬酸 0104 工业化学品 2024.08.07- 2 振华股份 1 类 化学原料 12188307 0102 醋酸盐(化学 原始取得 否 2034.08.06 品) 0102 重铬酸钾 0102 碱 0102 铬盐 0102 氧化铬 0102 醋酸盐(化学 2015.11.14- 3 振华股份 1 类 化学原料 11991995 原始取得 否 品) 2025.11.13 226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0102 三氧化二铬 0102 盐基性硫酸铬 0102 铬酸酐 2020.02.07- 4 振华股份 1 类 化学原料 1360077 原始取得 否 0102 重铬酸钾 2030.02.06 0102 氢氧化铬 0102 重铬酸钠 (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0102 硫酸盐 0102 重铬酸钾 0102 铬矾 2013.11.07- 0102 正铬盐 2023.11.06 0102 铬酸酐 ;续展有效 1 民丰化工 1 类 化学原料 11109795 原始取得 否 0102 硫酸 期 0102 铬酸盐 2023.11.07- 0102 氧化铬 2033.11.06 0102 硫化物 0102 铬酸 0102 碱 0102 碱(化学制剂) 0102 碳酸氢钠 2013.11.07- 0102 纯碱 2023.11.06 0102 工业用盐 ;续展有效 2 民丰化工 1 类 化学原料 11109896 原始取得 否 0102 盐类(化学制剂) 期 0102 硅酸盐 2023.11.07- 0102 煅烧苏打 2033.11.06 0102 钠盐(化学制剂) 0114 皮革鞣剂 227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0102 碱 0104 工业化学品 0102 硫酸 0102 重铬酸钾 0102 硫化物 0102 纯碱 0114 皮革鞣剂 2020.08.28- 3 民丰化工 1 类 化学原料 7242311 原始取得 否 0102 铬酸酐 2030.08.27 0102 钠盐(化学制剂) 0102 铬盐 0102 铬酸盐 0102 氧化铬 0102 硫酸盐 0102 硅酸盐 0102 钠盐(化学制剂) 0114 皮革鞣剂 0102 硫化物 0102 工业用盐 0104 工业用化学品 0102 硫酸 2020.08.28- 4 民丰化工 1 类 化学原料 7242421 原始取得 否 0102 纯碱 2030.08.27 0102 盐类(化学制剂) 0102 重铬酸钾 0102 铬酸酐 0102 铬酸盐 0102 碱 3108 家畜用盐 3108 动物食用蛋白 2020.10.07- 5 民丰化工 31 类 农林生鲜 7242351 3108 动物饲料用氧化钙 原始取得 否 2030.10.06 3108 非医用饲料添加剂 3105 鲜水果 228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3106 新鲜蔬菜 3105 坚果(水果) 3108 动物催肥剂 3108 兽用酵母 0102 硅酸钠 0102 硅胶 2021.02.28- 6 民丰化工 1 类 化学原料 1528066 原始取得 否 0102 铬盐 2031.02.27 0104 促进剂 0102 铬盐 0102 碱式硫酸铬(铬盐精) 2013.08.28- 2023.08.27 0102 三氧化二铬(氧化铬绿) ;续展有效 7 民丰化工 1 类 化学原料 655246 0102 硅酸盐 原始取得 否 期 0102 硅酸钠 2023.08.28- 0102 硅胶(二氧化硅) 2033.08.27 0115 硅溶胶 - 钛白粉 2015.05.15- 8 民丰化工 2 类 颜料油漆 226166 - 氧化铁红 原始取得 否 2025.05.14 0202 大红粉 0108 聚丙烯 0102 盐类(化学制剂) 0101 工业用石墨 0104 导电剂 2024.03.21- 9 厦门首能 1 类 化学原料 11013521 0102 电解液 原始取得 否 2034.03.20 0102 碳酸锂 0102 锰酸锂 0104 电解液 0102 尖晶石(化学制剂) 229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一)发行人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序 有效期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号 限 振华股份 2023.02.2 1 2023101709974 中科院过工所 一种金属铬的制备方法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7 旌冶科技 2023.02.2 2 2023202927280 振华股份 片状铬酸酐风送进料系统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3 2023.02.2 3 2023202927331 振华股份 立体式空间联合平台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3 一种芒硝制取硫酸钾生产过程 2022.08.2 4 2022110267206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钾芒硝母液循环提溴的方法 5 一种可感应自清理的防堵型连 2022.08.0 5 2022220407646 振华股份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续进料式立式磨机 4 2021.12.1 6 2021231626479 振华股份 一种具有防护机构的电子台秤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6 一种基于智能化控制的全自动 2021.10.2 7 202122593315X 振华股份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双烧嘴铬酐锅 7 一种从生产甲萘醌的残液制备 2021.06.1 8 2021106622639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碱式硫酸铬的方法 5 振华股份 一种水合氧化铬吸附剂、其制 2021.05.2 9 2021105699385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备方法及用途 5 一种带有气动执行器的排硝阀 2021.04.1 10 2021207837525 振华股份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门 6 2021.04.1 11 2021207837510 振华股份 大倾角皮带机振打器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6 一种铬铁矿无钙焙烧提取铬的 2021.03.1 12 2021102854548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方法 7 13 2020108997625 振华股份 一种从铬铁矿中提取铬的方法 发明 2020.08.3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230 序 有效期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号 限 中科院过工所 1 振华股份 一种从混合溶液中分离回收 2020.08.3 14 2020109013178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铬、铁、铝和镁的方法 1 一种从含铬多钒酸盐中分离钒 2020.08.2 15 2020108521873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铬的方法 1 一种用于磨机进料口的密封结 2020.06.2 16 2020212183057 振华股份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构 8 振华股份 一种铬渣提铬酸浸预处理的方 2020.01.1 17 2020100469166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法 6 一种底部强化内衬桶及装配有 2019.10.1 18 2019217501922 振华股份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该内衬桶的包装桶 7 一种内衬桶及用于盛装化工产 2019.10.1 19 2019217586456 振华股份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品的包装桶 7 一种窑头管道密封以及负压收 2019.07.0 20 2019210563468 振华股份 尘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8 结构 一种窑头窑尾罩鱼鳞片密封结 2019.07.0 21 2019210571286 振华股份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构 8 2019.07.0 22 2019303544415 振华股份 包装桶(50kg 内胆型) 外观设计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4 2019.07.0 23 2019303544434 振华股份 包装桶(25kg 内胆型) 外观设计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4 振华股份 一种重铬酸铵和硫酸钠混合晶 2019.06.2 24 2019105790837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体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8 振华股份 一种从三价铬化合物中去除铁 2019.05.0 25 2019103847116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杂质的方法 9 重铬酸钾生产中 KO 含量的测 2018.10.2 26 2018112589104 振华股份 定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6 方法 27 2018100753292 振华股份 一种利用硫化钠生产固废进行 发明 2018.01.2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231 序 有效期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号 限 烟气脱硫的方法及装置 6 一种硫化钠生产固废综合利用 2018.01.2 28 2018100753288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的方法及装置 6 中科院过工所 一种含铬物料液相氧化提铬的 2017.08.1 29 2017107124916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振华股份 方法 8 一种含铬物料氧化焙烧提铬的 2017.08.1 30 2017107124672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方法 8 振华股份 一种含铬物料液相氧化提铬的 2017.08.1 31 2017107124615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方法 8 一种控制返渣组成氧化焙烧提 2017.08.1 32 2017107117058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铬的方法 8 一种分离苛性碱与铬酸盐的固 振华股份 2017.07.2 33 2017106101495 体混合物中苛性碱和铬酸盐的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5 方法 中科院过工所 一种处理铬铁矿苛性碱液相氧 2017.07.2 34 2017106101739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振华股份 化晶渣混合物的方法 5 一种降低氧化铬绿中六价铬含 2017.04.2 35 2017102856123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量的方法 7 2017.03.0 36 2017300665512 振华股份 包装桶 外观设计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9 振华股份 一种铬酸酐的制备方法及制备 2016.03.1 37 2016101458622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得到的铬酸酐晶体颗粒 5 一种分离含苛性碱与铬酸盐的 振华股份 2013.09.3 38 2013104615091 固体混合物中苛性碱与铬酸盐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0 的方法 振华股份 一种用于液相氧化浸出铬铁矿 2013.09.3 39 2013104592865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的鼓泡塔三相反应装置及方法 0 加压液相氧化法铬铁矿分解方 振华股份 2013.09.3 40 2013104644111 法及用于加压液相氧化法铬铁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中科院过工所 0 矿分解的装置 232 序 有效期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号 限 一种常压还原法制备彩色水合 2013.04.1 41 2013101523609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氧化铬的方法 2 一种无钙焙烧生产重铬酸钠用 2013.03.1 42 2013100755793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的回转窑装置 1 一种钠基熔盐氧化连续碳化法 2013.03.1 43 2013100755933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制重铬酸钠的方法 1 振华股份 一种无钙铬渣经直接还原制备 2012.09.1 44 2012103311573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安徽工业大学 含铬铁粉的方法 0 一种高浓度硫酸铬——氟化铵 2011.12.0 45 2011104012216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三价铬电镀液及其制备方法 7 用黑曲霉 Hsy21 菌以鲜红薯为 2010.12.3 46 2010106177219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原料生产柠檬酸的方法 1 振华股份 2010.12.0 47 2010105745188 泰华工业 焦化粗苯脱吡啶加氢组合工艺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6 武工程 振华股份 一种煤焦化粗苯脱吡啶类化合 2010.12.0 48 2010105744679 泰华工业 物-固定床补充精制-加氢精制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6 武工程 的加工方法 一种铬铁矿加压浸出清洁生产 2010.04.1 49 2010101466481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铬酸钠的方法 2 利用柠檬酸生产的母液制备柠 2007.10.1 50 2007100535444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檬酸盐的工艺方法 3 武工程 一种氧化铬超细粉体的制备方 2006.04.2 51 2006100189818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振华股份 法 9 连续浓缩结晶生产柠檬酸钾的 2006.04.0 52 200610018716X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方法和实现该方法的装置 5 2022-12- 53 2022234951236 振华股份 一种冷却结晶器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27 2022-12- 54 202223457287X 振华股份 一种新型铬酐制片机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23 233 序 有效期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号 限 一种铬渣无害化与资源化的处 2021-12- 55 2021116364737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理方法 29 一种从混合溶液中分离回收 2020-08- 56 2020108997663 振华股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铬、铁、铝和镁的方法 31 (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序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号 一种动静组合搅拌系统及铬铁矿 2019.12.1 1 2019112923960 民丰化工 发明 20 年 继受取得 否 液相氧化制备铬盐的工艺 6 201810312752 一种铬铁矿无钙焙烧渣酸浸解毒 2018.04.0 2 民丰化工 发明 20 年 继受取得 否 X 工艺 9 一种从高浓度苛性碱中分离出铬 2017.03.2 3 2017101726546 民丰化工 发明 20 年 继受取得 否 酸根同时增大碱浓度的方法 1 一种磨粉设备的分析机的控制系 2020.11.1 4 2020226343526 民丰化工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统 3 202022632703 2020.11.1 5 民丰化工 一种磨粉设备的负压控制系统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X 3 2020.11.1 6 2020112701351 民丰化工 一种微磨粉的控制系统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3 2020.11.1 7 2020226327044 民丰化工 一种磨粉设备的进料控制系统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3 2020.07.0 8 2020213433331 民丰化工 一种红矾钠冷却设备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9 2020.07.0 9 2020213444073 民丰化工 一种快速拆桶设备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9 2020.07.0 10 2020213627939 民丰化工 一种自动进料结构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9 2020.07.0 11 2020213417841 民丰化工 一种便于运输的包装桶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9 12 202030295971 民丰化工 包装桶 外观设计 2020.06.1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234 序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号 X 1 2017.06.0 13 2017104300899 民丰化工 高比表面积脱硝催化剂载体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8 2016.08.3 14 2016107997975 民丰化工 一种锂电钛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1 2013.07.3 15 2013103244319 民丰化工 脱硝催化剂用载体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0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剂活性载体 2013.07.3 16 2013103241081 民丰化工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的生产工艺 0 汽车塑料专用色母粒钛白粉生产 2013.07.3 17 2013103241217 民丰化工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工艺 0 2013.04.2 18 2013101387708 民丰化工 制备高铁酸钾的方法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2 2012.05.0 19 2012101357411 民丰化工 造纸用钛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4 三相催化氧化制备可溶性铬酸盐 2011.09.0 20 2011102617479 民丰化工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的工艺 6 2011.05.3 21 2011101445691 民丰化工 铬铁矿两段焙烧法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1 2011.05.3 22 2011101445738 民丰化工 两段法制备铬绿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1 铬酸酐制备工艺中硫酸氢钠废液 2011.05.3 23 2011101445672 民丰化工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的处理方法 1 2022.09.2 24 2022225313946 厦门首能 一种电池包用铝箔切割机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4 2022.09.2 25 2022225314099 厦门首能 一种新能源电池用检测台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4 2022.09.2 26 2022225314046 厦门首能 一种纽扣电池电极片用裁切工具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4 2022.09.2 27 2022225314027 厦门首能 一种电池用铝箔加热烘烤通道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4 28 2022224044603 厦门首能 一种新型锂电池包厚度检测仪 实用新型 2022.09.0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235 序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号 9 202222404771 2022.09.0 29 厦门首能 一种电解液进液用吊装机构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X 9 2022.09.0 30 2022224047688 厦门首能 一种电解质用新型反应釜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9 一种新能源电解液用二级过滤机 2022.09.0 31 2022224047724 厦门首能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构 9 一种耐高压锂离子电池及其电解 2020.09.1 32 2020109670470 厦门首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液 5 201922257789 2019.12.1 33 厦门首能 一种电解液反应釜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X 7 2019.12.1 34 2019222577885 厦门首能 一种微量水分测定仪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7 2019.11.2 35 2019221071823 厦门首能 一种真空手套箱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9 2019.11.2 36 2019221089846 厦门首能 一种电解液除水过滤装置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9 2019.11.2 37 2019221072328 厦门首能 一种电解液过滤装置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9 2019.11.2 38 2019220238097 厦门首能 一种电解液加工辅助工具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1 2019.10.3 39 2019218603054 厦门首能 一种电解液罐体取样装置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1 2019.10.3 40 2019218587206 厦门首能 一种电解液管道快速清理装置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1 2019.09.3 41 2019216588914 厦门首能 一种电解液存储罐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0 2019.09.3 42 2019216561945 厦门首能 一种罐体清洗装置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0 2019.09.3 43 2019216561998 厦门首能 一种罐体转运车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0 201910088553 2019.01.2 44 厦门首能 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的电解液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X 9 236 序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号 一种锂离子电解液及其锂离子电 2017.06.1 45 2017104467929 厦门首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池 4 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含有该电 2014.06.1 46 2014102704339 厦门首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解液的锂离子电池 8 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含有该电解液 2014.06.1 47 2014102704358 厦门首能 的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8 锂离子电池 201410218383 一种高电压锂离子二次电池电解 2014.05.2 48 厦门首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X 液 2 2014.04.3 49 2014101804147 厦门首能 锂离子二次电池电解液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0 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用凝胶电解 2013.12.2 50 2013107123830 厦门首能 发明 20 年 原始取得 否 液及其制备方法 0 2023.06.2 51 2023216072362 旌冶科技 一种冶炼炉的烟气过滤装置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5 2023.06.2 52 2023216072324 旌冶科技 一种混料机的搅拌装置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5 2023.05.3 53 2023213538159 旌冶科技 一种金属铬生产自动混料机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1 2023.05.3 54 2023213538110 旌冶科技 一种冶炼金属铬用炉衬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1 2023.05.1 55 2023211196725 旌冶科技 一种冷却炉余热回流装置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1 用于冶炼金属铬的闭式循环冷却 2023.05.1 56 2023211196706 旌冶科技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炉 1 2023.04.1 57 2023208307578 旌冶科技 一种混料机的除尘式投料结构 实用新型 10 年 原始取得 否 4 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