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汽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2024-04-04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
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或“上市公司”)拟向海
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旅投”或“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南旅投免税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免税”或“标的公司”)
的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董事会已就本次交易方案调整
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该自查报告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进行了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发生了重大调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方案重大调整补充自查期
间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
如下:
一、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及自查范围
(一)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1-10 并购重组内幕交易核查要求”
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终止重组的,应当在相关交
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补充披露股票交易自查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应核
1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披露重组报告书至披露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或
终止重组。”
鉴于自 2022 年 9 月 9 日上市公司披露《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
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后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已发
生重大调整,因此补充自查期间为首次披露重组报告书(2022 年 8 月 30 日)至本次披
露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或“核查期间”)。
(二)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机构和自然人;
7.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二、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函、承诺函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并经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人员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海
汽集团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情况
核查期末
累计买 累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持股数 备注
入(股) (股)
(股)
海旅免税总经理办公室行政经
1 王小林 2024.1.23-2024.1.25 200 200 0
理王梦媛的父亲
2 浩琦 海旅免税高级行政助理 2023.3.31-2023.4.13 200 200 0
海旅免税税务会计总管钟佳杏
3 邓海飞 2024.2.22 100 0 100
配偶
交易日期均在其入
4 任艳华 海旅免税总经理 2023.9.21-2023.10.9 10,500 10,500 0
职海旅免税前
2
核查期末
累计买 累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持股数 备注
入(股) (股)
(股)
5 毛勇 海旅免税副总经理贺翠萍前夫 2022.9.22-2024.1.12 46,800 45,800 1,000 已离异
6 欧杨兴 海旅免税数据管理副经理 2023.1.9-2023.10.25 193,100 193,000 100
7 孙正东 海旅免税人力资源部主管 2022.9.20-2023.7.27 18,300 20,100 0
原海旅免税财务部总监(已离
8 刘婷 2023.4.21-2023.6.30 2,000 2,000 0
职)
9 鲁磊 海南旅投安全管理部主管 2022.8.30-2023.4.24 3,200 3,000 1,800
10 陈荣 海南旅投副总经理冯宪阳配偶 2023.1.20-2023.2.24 800 800 0
交易日期均在其调
海汽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借用人
11 吴焕军 2022.8.30-2022.11.9 10,400 10,900 0 入海汽集团总部之
员
前
针对上述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情形,上述人员均已出具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王梦媛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
向王小林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海汽集团
股票的指示。王小林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
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王梦媛的父亲王小林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王梦媛
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
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
3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3、浩琦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的论证筹划及框架方案的讨论与拟定,除证券市场业已公
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
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
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
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4、钟佳杏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
向邓海飞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海汽集团
股票的指示。邓海飞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
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4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5、钟佳杏的配偶邓海飞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钟佳杏
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
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6、任艳华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买卖股票前,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亦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
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
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
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
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7、贺翠萍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
5
向毛勇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海汽集团股
票的指示。毛勇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
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8、贺翠萍的前夫毛勇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贺翠萍
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
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9、欧杨兴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的论证筹划及框架方案的讨论与拟定,除证券市场业已公
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
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
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
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6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0、孙正东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的论证筹划及框架方案的讨论与拟定,除证券市场业已公
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
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
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
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1、刘婷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的论证筹划及框架方案的讨论与拟定,除证券市场业已公
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
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
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
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7
12、鲁磊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的论证筹划及框架方案的讨论与拟定,除证券市场业已公
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
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
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
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3、冯宪阳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未
向陈荣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海汽集团股
票的指示。陈荣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
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4、冯宪阳的配偶陈荣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冯宪阳
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幕信息。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
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
8
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5、吴焕军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买卖股票前,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亦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
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海汽集团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
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
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海汽集团所有,本人自愿承
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再以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海汽集团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相关机构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情况
核查期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买卖海汽集
团股票的情况如下:
账户性质 自查期间 股份变动情况(股) 核查期末持股数(股) 变动行为
2022.8.30-2024.2.27 2,485,539 买入
衍生品业务性质账户 0
2022.8.30-2024.2.27 2,485,539 卖出
对于中信建投证券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行为,中信建投证券已出具说
明如下:
“本单位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
9
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单位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
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
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
法违规行为。本单位前述账户买卖海汽集团股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
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除上述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情形外,本单位在核查期间
不存在其他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海汽集团股票的情况,
也不存在泄漏有关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海汽集团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三、自查结论
上市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保密义务,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海汽集团 A 股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
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海汽集团 A 股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上市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保密义务,采取
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海
汽集团 A 股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
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
均不存在买卖海汽集团 A 股股票的情况。
五、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函、声明函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上述
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本所律师认为,在上述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函、承诺函及
在访谈记录中确认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该等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海汽
集团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1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4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