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关于公司监事自愿承诺锁定股份的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自愿承诺锁定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收到公司监事章成盛先生、胡光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 承诺人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章成盛先生、胡光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承诺人 职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股)
章成盛 职工代表监事 100 通过宁波热威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32.73
万股
胡光驰 监事 0 通过宁波热威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32.73
万股
二、 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
态度,公司监事章成盛先生,胡光驰女士自愿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在本承诺函出具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对股份流通限制或股份锁定有更严格规定的,本人愿按照上述更严格的规定执
行。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