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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热威股份: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 号)同意,杭州热威电
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423.1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860.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562.7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布鲁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布鲁克”),其
他股东杭州市布鲁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布鲁克企管”)、
宁波热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热威”)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
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若在本承诺函出具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流通
限制或股份锁定有更严格规定的,本企业愿按照上述更严格的规定执行。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若在本承诺函出具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流通
限制或股份锁定有更严格规定的,本人愿按照上述更严格的规定执行。

       3、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的楼冠良,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吕越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在本承诺函出具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流通
限制或股份锁定有更严格规定的,本人愿按照上述更严格的规定执行。

    4、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冠良哥哥楼冠豪、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冠良侄女楼溢华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若在本承诺函出具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流通
限制或股份锁定有更严格规定的,本人愿按照上述更严格的规定执行。

    5、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钱锋,监事金莉莉、胡光驰、章成盛,
高级管理人员沈园、张海江(原公司监事会主席),员工杨成荣(原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在本承诺函出具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流通
限制或股份锁定有更严格规定的,本人愿按照上述更严格的规定执行。

       三、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上市,截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收市,公司股票

自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发行价 23.10 元/股,已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依据相关安排

及承诺上述承诺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   现股份锁定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到期日       到期日


厦门布鲁克      控股股东     288,000,000          0         2026 年 9    2027 年 3 月

                                                            月 11 日     11 日


布鲁克企管    公司股东、员   36,000,000           0         2026 年 9    2027 年 3 月

              工持股平台                                    月 11 日     11 日




宁波热威      公司股东、员   36,000,000           0         2026 年 9    2027 年 3 月

              工持股平台                                    月 11 日     11 日


张伟          实际控制人         0         通过厦门布鲁
                                                            2026 年 9    2027 年 3 月
                                           克、布鲁克企
                                                            月 11 日     11 日
                                           管、宁波热威
                                           间接持有
                                           27,168.26 万股


楼冠良        实际控制人、       0         通过厦门布鲁
                                                            2026 年 9    2027 年 3 月
              董事长                       克、布鲁克企
                                                            月 11 日     11 日
                                           管、宁波热威
                                           间接持有
                                           3,658.70 万股
                                    持股数量(股)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   现股份锁定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到期日       到期日

吕越斌      实际控制人、        0         通过布鲁克企
                                                           2026 年 9    2027 年 3 月
            董事、总经理                  管、宁波热威
                                                           月 11 日     11 日
                                          间接持有 1,980
                                          万股

张亮        董事、董事会        0         通过宁波热威
                                                           2026 年 9    2027 年 3 月
            秘书                          间接持有 49.09
                                                           月 11 日     11 日
                                          万股

楼冠豪      实际控制人楼        0         通过宁波热威
                                                           2026 年 9    2027 年 3 月
            冠良的哥哥                    间接持有
                                                           月 11 日     11 日
                                          229.09 万股

楼溢华      实际控制人楼        0         通过宁波热威
                                                           2026 年 9    2027 年 3 月
            冠良的侄女                    间接持有 10.83
                                                           月 11 日     11 日
                                          万股

钱锋        董事、副总经        0         通过布鲁克企     2024 年 9    2025 年 3 月
            理                            管、宁波热威     月 11 日     11 日
                                          间接持有 1,260
                                          万股

张海江      原公司监事会        0         通过宁波热威     2024 年 9    2025 年 3 月
            主席,自 2024                 间接持有 32.73   月 11 日     11 日
            年 2 月 6 日任                万股
            副总经理


金莉莉      监事,自 2024       0         通过宁波热威     2024 年 9    2025 年 3 月
            年 1 月 21 日                 间接持有 21.66   月 11 日     11 日
            任监事会主席                  万股
                                     持股数量(股)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   现股份锁定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到期日       到期日

杨成荣       原公司职工代        0         通过宁波热威     2024 年 9    2025 年 3 月
             表监事,现任                  间接持有 16.36   月 11 日     11 日
             子公司安吉热                  万股
             威电热科技有
             限公司副总经
             理

章成盛       职工代表监事       100        通过宁波热威     2024 年 9    2025 年 3 月
                                           间接持有 32.73   月 11 日     11 日
                                           万股

胡光驰       监事                0         通过宁波热威     2024 年 9    2025 年 3 月
                                           间接持有 32.73   月 11 日     11 日
                                           万股

沈园         财务总监            0         通过宁波热威     2024 年 9    2025 年 3 月
                                           间接持有 49.09   月 11 日     11 日
                                           万股

       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上述股东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

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