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核查意见2024-04-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威
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度担保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
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85亿元的担
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人民币14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
民币87,500万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
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二)2024年度担保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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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
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
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2024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情况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是否 是否
担保 被担 最近一期 上市公司最 担保预计有
持股比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关联 有反
方 保方 资产负债 近一期净资 效期
例 (万元) (万元) 担保 担保
率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安吉 自股东大会审
100% 36.23% 2,840.77 80,000 40.13% 否 否
热威 议通过之日起
热威 12 个月。具体
公司 100% 26.30% 918.98 40,000 20.07% 否 否
汽零 担保期限以实
江山 际签署协议为
100% 21.75% 0 16,000 8.03% 否 否
热威 准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热威 12 个月。具体
公司 100% 95.90% 0 5,000 2.51% 否 否
工业 担保期限以实
际签署协议为
准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
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
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
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
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开展票据池业务
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统筹和信息化管理,盘活沉淀票
据,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票据管理职能,同时,充分发挥票据作用,降低资金占
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到票据、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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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等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8.75亿元。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一)安吉热威
1、公司名称: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9280219X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14年3月6日
6、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吉经济开发城北工业区
8、经营范围:热能与动力设备、电热器具、燃气器具、燃油器具、太阳能
器具、暖通设备、空调、蓄热与蓄冷设备、电热管用绝缘材料、特种合金、管材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制造、销售;电热元件、辐射盘、
家用电器、电子电器元件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79,071.63万元,
总负债为28,645.44万元,净资产为50,426.1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2,310.05
万元,净利润17,804.81万元。
(二)热威汽零
1、公司名称: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HLQ8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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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21年7月1日
6、注册资本:15,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康路800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
部件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新能源汽车电
附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36,471.52万元,
总负债为9,592.29 万元,净资产为26,879.2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776.62
万元,净利润1,079.38万元。
(三)江山热威
1、公司名称: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63947884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04年8月12日
6、注册资本:5,171.01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9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热元件、金属产品的铸造、锻压、冲压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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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及其技术研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6,900.75万元,
总负债为3,675.56万元,净资产为13,225.1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858.75
万元,净利润4,934.31万元。
(四)热威工业
1、公司名称: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D18H9Q1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23年11月1日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1幢一层(自主申
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2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2,085.27万元,总
负债为1,999.70万元,净资产为85.5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76.13万元,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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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35.5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新
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
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
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
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
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
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59.75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9%,均为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中所有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
保履约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
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
发展,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4
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处理上述
担保事宜,适用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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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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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 舟 田 稼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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